浙江省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定额和取费的一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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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调整的通知

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调整的通知

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4号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通知》(建建发[2013]273号)精神,结合《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以下简称“费用项目组成”)及《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等文件的具体要求,现对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的费用项目和费率作如下调整:一、在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中增加工程定位复测费项目和特殊地区增加费项目。

1、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工程在沙漠或其边缘地区、高海拔、高寒、原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工增加的费用。

2、工程定位复测费和特殊地区增加费的费率计算如下表:二、关于检验试验费的调整1、将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检验试验费按“费用项目组成”的内容和要求并入企业管理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中不再计算检验试验费。

2、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三、对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有关费率作如下调整:1、各专业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相应专业费率乘系数1.7;“企业管理费”按相应专业费率乘系数1.30;其他费率暂不作调整。

2、调整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括施工现场消防要求及扬尘处理等发生的费用;调整后的企业管理费已包括检验试验费、办公软件、现场监控、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所发生的费用和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财务费等。

江苏定额取费文件

江苏定额取费文件

构件吊装 0.85
0.5
桩基工程 0.9

0.5 0.2/0.4 0.6
单独装饰
工程
0.9
安装工程 0.8
市政工程 1.1
仿古建筑
工程
1.5
园林绿化
工程
0.7
0.5 0.2/0.4 0.4 0.2/0.4 0.6 0.2/0.4
0.8 0.3/0.5
0.4
修缮工程 0.8
0.4 0.2/0.4
⑨税 金:指企业 按规定交纳 的房产税、 车船使用税 、土地使用 税、印花税 及土地使用 费等。
⑩其 他:包括技 术转让费、 技术开发费 、业务招待 费、绿化费 、广告费、 公证费、法 律顾问费、 审计费、咨 询费、联防 费等。
(2)现 场管理费: 指现场管理 人员组织工 程施工过程 中所发生的 费用。内容 包括:
8、脚 手架费:指 脚手架搭设 、加固、拆 除、周转材 料摊销等费 用。
9、已 完工程及设 备保护:指 对己施工完 成的工程和 设备采取保 护措施所发 生的费用。
10、施 工排水、降 水:指施工 过程中发生 的排水、降 水费用。
11、垂 直运输机械 费:指在合 理工期内完 成单位工程 全部项目所 需的垂直运 输机械台班 费用。
14、赶 工措施费: 若建设单位 对工期有特 殊要求,则 施工单位必 须增加的施 工成本费。
15、工 程按质论 价:指建设 单位要求施 工单位完成 的单位工程 质量达到经 有权部门鉴 定为优良工 程所必需增 加的施工成 本费。
16、特 殊条件下施 工增加费:
(1)地 下不明障碍 物、铁路、 航空、航运 等交通干扰 而发生的施 工降效费用 。
(三)不 可竞争费包 括: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规费费率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规费费率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规费费
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9.04.02
•【字号】建建发[2009]92号
•【施行日期】2009.04.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规费费率的通

(建建发〔2009〕9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08〕75号),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取消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中各专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农民工工伤保险等规费计算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日。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建筑工程的施工也是重中之重。

施工取费定额是建筑工程施工必须的一项工作。

本文将介绍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的相关信息。

定额的基本概念施工取费定额是指在一定基础上,按照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因素,依据工作项目和工程量编制的一项工作报价标准。

定额是施工取费的基础,是保证施工合理、优质、高效的核心标准。

定额明细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内容涵盖了民用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景观工程等多个领域。

定额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内容。

人工费人工费是施工取费定额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定额中,人工费的计算方法通常采用工日计费的方式。

不同岗位的工人所需工作时间、费用也有所不同。

材料费材料费是施工取费定额中另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材料费包括选购材料、运输材料、加工材料等费用。

在定额中,材料费的计算方式通常采用按材料定额计费的方式。

机械使用费机械使用费是指在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的费用。

机械使用费通常包括机械设备的折旧、维修保养、加油等费用。

在定额中,机械使用费的计算方式通常采用按机械台班计费的方式。

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是一个重要的施工原则,也是一个企业的形象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了现场临时设施费、施工安全防护费等内容。

管理费管理费是指管理人员费用以及与施工工程有关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产生的费用,是管理和维持施工管理工作秩序的费用。

利润和税金利润和税金是施工取费定额的最后一部分内容。

利润是指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获得的利益,定额的利润通常采用百分比计算。

税金则根据国家相关的税收法规,计算交纳。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是建筑工程施工不可或缺的一份重要文件,对于合理、高效、优质地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对准确了解和运用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有助于提高施工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让建筑工程建造更科学、有序、安全。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功设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3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社会全面监督”的精神,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计价活动。

其他专业工程可参照执行。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等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计价活动,是指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或施工图预算)、合同价格、工程结算的确定与控制。

第四条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平、合法、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六条《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以及本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指数等,是本省计价活动的基础性依据(以下简称“计价依据”)。

“计价依据”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建筑产品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的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

“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招标标底的指导性依据,是承包人投票投标报价(或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参考性依据,也是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性标准。

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调整的通知

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调整的通知

转发《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调整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具体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浙建站计﹝2013﹞64号文件规定,我市计价程序表调整如下:(一)综合单价法计算程序表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一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其中1.人工费+机械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二措施项目费(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按综合单价其中2.人工费+机械费∑(技措项目(人工费+机械费)(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按项计算其中3.安全文明施工费(l+2)×费率×1.74.工程定位复测费(l+2)×费率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6.夜间施工增加费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8.二次搬运费9.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10.提前竣工增加费11.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特殊地区增加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计算三其他项目费按相关规定计算四规费12+1312.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l+2)×费率13.民工工伤保险费按本市有关规定计算五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六税金(一+二+三十四+五)×费率七建设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六注:计算综合单价时,管理费率*1.3系数。

(二)工料单价法计价计算程序表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一预算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中1.人工费+机械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二施工组织措施费其中2.安全文明施工费1×费率×1.73.工程定位复测费1×费率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5.夜间施工增加费6.己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7.二次搬运费8.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9.提前竣工增加费10.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特殊地区增加费)按相关规定计算三企业管理费1×费率×1.3四利润1×费率五规费11+1211.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1×费率12.民工工伤保险费按本市有关规定计算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七总承包服务费(13+15)或(14+15)13.总承包管理和协调费分包项目工程造价×费率14.总承包管理、协调和服务费15.甲供材料、设备管理服务费(甲供材料费、设备费)×费率八风险费(一+二+三+四+五+六+七)×费率九暂列金额(一+二十三+四+五+六+七+八)×费率十税金(一+二+三十四+五+六+七+八+九) ×费率十一建设工程造价一+二+三十四+五+六+七+八+九+十二、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计取,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仍暂按《关于调整民工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计取基数及费率的通知》(湖造价[2010] 14号)执行,鉴于意外伤害保险已列入企业管理费,是属于可竞争性费用范畴。

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

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

A2-7 专业土石方工程
12.73~16.98 9.90~14.15 7.07~11.32
A2-8 其他专业工程

16.98~22.63

注: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其他专业工程指本定额所列专业工程 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的工程。
3.建筑工程利润费率
市区临街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A1-1-1 创标化工地增加费
A1-1-11
非市区工程
A1-1-12 其 市区一般工程 中
A1-1-13
市区临街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A1-2 夜间施工增加费
A1-3 提前竣工增加费
A1-31 A1-32 A1-33
缩短工期 10%以内
其 中
缩短工期 20%以内
缩短工期 30%以内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 4 月 18日
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
一、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下限
费率(%) 中值
上限
·2·
A1 施工组织措施费
A1-1 安全文明施工费
A1-11 A1-12 A1-13
非市区工程
其 市区一般工程 中
一、工程造价由税前工程造价、增值税销项税额、地方水利 建设基金构成。其中,税前工程造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 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规费等费用构成,各费用项目均不包 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的有关规定 1.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括了《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 工费计取的通知》(建建发〔2015〕517 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的基本费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的内容。 2.创标化工地增加费上限、中值和下限费率分别对应国家 级、省级和市级标化工地增加费费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11.22•【字号】〔2018〕第24号•【施行日期】2018.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价格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等文件要求,鼓励工程建设各方创建优质工程,建立优质优价制度,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现就《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中的工程按质论价、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排污费等费用计取方法调整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按质论价费用1、工程按质论价费用按国优工程、国优专业工程、省优工程、市优工程、市级优质结构工程五个等次计列。

(1)国优工程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2)国优专业工程包括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等。

(3)省优工程指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4)市优工程包括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市级优质工程,如“金陵杯”优质工程奖。

(5)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包括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市级优质结构工程。

2、工程按质论价费用取费标准详见附件1。

3、工程按质论价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用于创建优质工程。

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按招标文件提出的创建目标足额计列工程按质论价费用;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创建目标足额计取工程按质论价费用。

依法不招标项目根据施工合同中明确的工程质量创建目标计列工程按质论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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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定额和取费的一些区别
1、浙江省的人工装修为30元/工日、土建为26元/工日、安装为26元/工日;没
有人工补差的正式文件,定额人工消耗量比江苏省低10%左右;
2、辅材和机械的消耗量比江苏省低15%左右;
3、措施费比江苏省低;
4、规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
意外伤害保险费)、装修为5.58% 、土建为4.39% 、安装为人工费的23.61%
5、取费基数同江苏省一样;
6、浙江省的综合费率按工程类别(一类、二类、三类、四类)来确定,江苏省
则按单位资质来确定的。

7、综合费用的详细费率
8、浙江省的最佳报价评标办法一般为去掉最高和最低取平均值,平均值与次低平均即为最佳报价,商务标为55-65分,业绩资信为10分,另外的为技术标的分。

杭州市的评标办法是最低价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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