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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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知识产权政府补助政策相关说明

苏州知识产权政府补助政策相关说明

一、前言:如今政府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并拿出专项资金作为科技项目补贴扶持企业。

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到政府科技项目申报的大潮中,以政策扶持的方法来适当减轻企业成本。

那么,问题来了。

究竟有哪些项目可以享受政策补贴呢?每个省市地区的政策不同,大体来说有以下类别:高企认定、贯标工程、科技专项补助计划、专利技术补助计划、高新人才计划、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认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具体政策以当地政府公示为准)二、苏州申请知识产权贯标的政策补贴:2.1江苏省省级:贯标奖励金额: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快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贯标”全覆盖,对通过“贯标”绩效评价或认证的企业择优给予20万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2.2昆山市:贯标奖励金额:昆山市对省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第三方认证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关于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的通知》。

2.3苏州相城区:贯标奖励金额:通过国家机构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的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关于推进相城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

2.4苏州吴中区:贯标奖励金额: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

通过省绩效评价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通过国标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绩效评价和认证奖励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吴中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5常熟市:贯标奖励金额:培育知识产权品牌企业。

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绩效评价或通过国标认证机构认证的,给予5万元资助,通过绩效评价后通过国标认证的,给予10万元资助。

苏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苏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苏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摘要:一、苏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概述二、申报条件及要求1.企业应当具备的资质2.知识产权方面应达到的标准3.企业管理和创新能力方面的要求4.职工培训和知识产权意识的要求5.申报时间和程序三、申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意义和优势正文:一、苏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概述苏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指在苏州市区域内,具有较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企业。

这些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表现突出,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对推动苏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1.企业应当具备的资质申报苏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

此外,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状况,无违法违规行为。

2.知识产权方面应达到的标准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应具备一定的数量和质量。

具体来说,申报企业需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内申请专利数量不少于15 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3 件。

3.企业管理和创新能力方面的要求申报企业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此外,企业应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研发投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需达到一定水平。

4.职工培训和知识产权意识的要求企业应定期组织知识产权培训,提高职工的知识产权意识,确保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80% 以上,一般职工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60% 以上。

5.申报时间和程序企业按照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最终确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三、申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意义和优势申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品牌形象,还能为企业带来政策、资金等多方面的支持。

对于成功申报的企业,可以享受到政府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一、引言当今社会,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尤其在苏州工业园区这样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地,数字化转型更是至关重要。

针对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我将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一篇深度和广度兼具的文章,让您能够全面、深刻地了解这一主题。

二、政策内容分析1. 政府支持措施在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针对企业数字化转型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措施。

首先是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企业进行信息化和数字化改造,提高企业管理和生产效率。

其次是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数字化转型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和补贴。

政府还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数字化转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

2. 创新资源整合苏州工业园区积极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加强科研院校、企业和政府间的合作。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开展数字化转型技术研发和创新应用,推动科技成果落地并优化产业结构。

3. 产业政策引导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类型,苏州工业园区制定了针对性的数字化转型政策。

在传统制造业方面,政策重点支持智能制造、物联网技术应用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行业方面,政策则更注重企业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

三、政策实施效果1. 企业数字化水平提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促使众多企业快速提升了数字化水平。

信息化系统的应用使企业管理更加高效,生产流程得到优化,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2. 产业结构优化政策的有效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苏州工业园区的产业结构。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智能制造,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了多元化的产业生态。

3. 创新创业氛围浓厚数字化转型政策的推动下,苏州工业园区形成了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吸引了大量创新型企业入驻,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蓬勃发展。

四、个人观点与展望通过对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的分析与实施效果的观察,我深感这一政策为促进企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创新创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9•【字号】苏府[2009]76号•【施行日期】2009.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府〔2009〕7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技部《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指南》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精神,充分发挥苏州工业园区的引领、示范和支撑作用,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极端重要性(一)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是苏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

当前苏州正处于重要的战略转型期。

面对国内外宏观环境的深刻变化,我市既面临着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又存在着资源约束加剧、环境负荷加重、人口压力加大等瓶颈制约。

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其根本目的是要以苏州工业园区为引领,切实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实践,努力将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是苏州从整体上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贯标补贴公示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贯标补贴公示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贯标补贴公示近年来,随着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为了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苏州工业园区对知识产权贯标工作进行了大力支持和补贴。

现公示相关情况如下:自去年开始,苏州工业园区启动了贯标助补工作。

贯标是指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基础,通过系统、规范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贯标工作,苏州工业园区设立了一定额度的贯标助补资金,并按照一定规则进行分配。

补贴标准方面,苏州工业园区对参与知识产权贯标工作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

具体标准如下:首先,企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知识产权贯标补贴。

企业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使用他人知识产权,并建立了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同时,企业应参与苏州工业园区组织的知识产权贯标活动,并通过相关评估验收。

其次,补贴金额将根据企业的贯标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

苏州工业园区会根据企业的知识产权贯标管理水平和成果,进行评估,最终确定补贴金额。

评估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知识产权实际运用的情况、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解决的能力等。

最后,苏州工业园区将通过公告的方式公示被补贴的企业名单和具体的补贴金额。

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补贴金额、知识产权贯标水平等。

公示的目的是提高补贴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强企业对知识产权贯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知识产权贯标补贴的实施,对苏州工业园区的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一方面,通过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够有效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

另一方面,通过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贯标工作,提高贯标的质量和水平,从而增加苏州工业园区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苏州工业园区的知识产权贯标补贴工作是一项重要举措,能够有效推动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通过公示被补贴的企业名单和具体补贴金额,能够保证补贴工作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29•【字号】苏政规〔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2023年6月29日关于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服务作用,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鼓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一)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

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对符合条件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给予资金支持。

开展江苏专利奖评选,对获得金奖、银奖、优秀奖、发明人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2万元奖励。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奖励。

(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产业专利导航工程。

聚焦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重大创新基地和创新平台,开展专利导航,破解产业关键技术难题。

支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开发面向中小企业的公益性专利导航产品。

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意见

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意见

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意见(2006年11月21日工委、管委会苏园工[2006]136号文件发布,2008年11月20日根据工委、管委会《关于修改<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意见>的决定》(苏园工[2008]141号)修订)为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积极推进园区科技跨越、服务业倍增、制造业升级战略,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对苏州工业园区近期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提出如下意见:一、购房补贴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给予150万元左右的购房补贴。

2、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的第一、第二完成人,或条件相当的其他优秀高层次人才,可给予70万元左右的购房补贴。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引进后承担重点项目、重点学科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领军人才,或有自主知识产权来园区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可给予30万元左右的购房补贴。

4、博士后分站的博士后,出站后留在园区工作的,可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购房补贴。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引进后担任园区关键行业关键岗位的紧缺专业高层次技术人才,可给予10-20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研发机构、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动漫游戏、生物科技、风险投资等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可就高补贴。

二、优惠租房初进园区工作的本科以上紧缺专业人才,经批准,一般在三年内可租住政府提供的廉租金住房。

三、薪酬补贴1、经管委会有关部门认定的区内研发机构、软件企业、生物科技企业、动漫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等需扶持的高科技成长型企业、外地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中,从区外引进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紧缺专业人才,经批准在三年内可给予每月1000—3000元的薪酬补贴。

2、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其薪资水平可不受现有政策限制,根据具体情况,一事一议。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04•【字号】苏府办[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09〕2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一月四日苏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06年底,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2007年,我市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城市工作,同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城市。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和市政府《苏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2006~2020年)》(苏府〔2006〕15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要求,结合苏州实际,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把苏州建设成为具有强大创新动力和雄厚创新实力的创新型城市。

二、工作目标积极实施以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为核心任务的知识产权战略,突出企业和自然人、政府、中介机构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中的作用,探索和完善有利于自主知识产权大量涌现的工作体制和机制。

有重点的培养一支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通晓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与实务的知识产权专门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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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
通过PCT途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国 内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
政策内容: 政策内容:
国外专利申请中保护类型与我国发明专利相同的专利申请资助。 每件专利项目最多支持5个国家(地区)申请,资助金额为每个 国家(地区)不超过10万元。有重大创新的项目除外
每年4月左右开始申报
1、中国专利奖 、 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
向获得金奖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向专利权 人颁发奖牌;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获得优秀奖项目的发明人、设 计人颁发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
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
前一年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 利、保密专利);专利权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 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 律纠纷,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按照申请专利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相应费用的实际额度予 以资助
一、国内外专利申请资助政策
3、园区国内专利申请扶持政策 、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
注册在园区的企事业单位
政策内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 政策内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 : 内容
发明专利申请且提出实质实审,奖励发明人2000元且资助申请 人每件3000元; 发明专利获得授权,资助申请人每件5000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的每件资助1000元。
四、各级知识产权项目—市级 各级知识产权项目 市级
9、苏州市重大专利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 支持力度: 支持力度: 15万元,园区配套8万 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要求:
在本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方控股企业,企 业资信等级在AA级以上,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管理良 好,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信用良好;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 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激励机制, 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 申报项目的专利须为近2年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且为相关产品 或生产相关产品的关键核心专利;申报专利所涉及产品或生产 方法拥有多个相关专利构成专利池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支持。
二、商标与名牌奖励政策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 园区外贸公司、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商业物资流通 等企业 政策内容(商标) : 政策内容(商标) 内容 境外注册商标,凡在单一国家(地区)注册商标的, 每件奖励5000元; 按马德里协定注册手续办理申请注册的,一次性在5 个以上国家申请注册的,奖励1万元。
六、市级知识产权项目
3、苏州市优秀发明人评选 、 支持力度: 支持力度: 2万元 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要求:
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刻苦创新,具备较 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 发明技术水平高,并且专利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 主要专利是申报日前已授权的有效专利,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撤销专利权的请求和宣告专利权无效请 求的专利; 未曾获得过苏州市优秀发明人奖。
六、市级知识产权项目
7、苏州市软件正版化推进计划项目 、 支持力度: 支持力度:
4万元,园区配套2万
详细要求
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要求:
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事业单位 或内资控股的企业; 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有较为完 善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并有相应的工作人员; 软件正版化工作基础好,制定了软件正版化长期计划; 申报单位应有相应配套资金,项目完成后基本实现软件正版化, 实施软件资产管理。
详细说明
每年2月左右开始申报
六、市级知识产权项目
2、苏州市重大专利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 重点支持: 重点支持: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引;在电子信息、装 备制造、纺织、冶金、轻工、石化等6大支柱产业中有重大专利 技术,专利实施后能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在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 新能源、新型平板显示、智能电网和物联网等新兴产业中拥有 核心专利技术,专利实施后能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集聚区(苏州工业园区生 物医药产业集聚区)中的研发型中小企业,拥有核心专利技术, 专利实施后能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园区其他知识产权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
注册在园区的企事业单位及园区个人Biblioteka 政策内容: 政策内容: 内容
企业每获得一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每件给予2000元 资助。企业员工通过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或被评为“江苏 省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的,每人给予5000元奖励
四、国家级知识产权项目
注:每年一次,申报时间大概在6月份左右 每年一次,申报时间大概在6月份左右
一、国内外专利申请资助政策
说明: 说明:园区知识产权政策兑现,采取日常受理,集中 兑现的方式,每年大约分四次下拨资金 3、园区国内专利申请扶持政策 、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
专利申请人为园区个人
政策内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 政策内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 : 内容
每年5月左右开始申报
五、省级知识产权项目
4、江苏省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 、 支持力度: 支持力度: 2-6万元 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人作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主要发明成果为已授权的有 效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数量超过10件,其中 发明专利5件以上或国外专利2件以上,无权属纠纷; 申报人的专利成果通过实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历届当选江苏省十大杰出或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的,不参加本 届评选。
每年2-3月左右开始申报
五、省级知识产权项目
6、江苏省青少年发明家评选 、
从全省中小学、中技校或中职班的在读学生中评出发明创造成绩 优异者。 一等奖10名,授予“江苏省青少年发明家”荣誉称号, 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鼓励奖若干名; 对青少年发明创新教育单位设“江苏省青少年发明家摇篮”10个; 对获一等奖学生的辅导老师设“优秀发明辅导员”奖;
注:每年一次,申报时间大概在7-8月份左右 每年一次,申报时间大概在7 月份左右
一、国内外专利申请资助政策
2、江苏省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政策 、
通知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
提出国外专利申请的江苏省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者户 籍在本省的个人
政策内容: 政策内容:
每件专利申请按其实际费用发生额50%给予资助。每件专利申 请除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外,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万
当年年底申报下一年度
五、省级知识产权项目
2、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 、 支持力度: 支持力度:
0-4万,优秀奖励4万,此项目是以后申报省局各项目的基础
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要求:
未申报过上年度示范创建的省内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科技企业; 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有相应的专利、商标等自主知 识产权,专利拥有量10件以上; 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承担单位优先。
每年10月左右开始申报
六、市级知识产权项目
4、苏州市知识产权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
具体要求
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不含国家机关)从事 知识产权工作、2010年底在职在岗、符合省职称办有关规定和 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现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离、退休 专业技术人员。
每年3月左右开始申报
五、省级知识产权项目
1、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 、 支持力度: 支持力度: 20-50万,近两年支持力度越来越大 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多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具有较 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基础; 企业领导层具有较强的运用知识产权战略谋求企业经营发展的 主动意识; 企业能够为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和物 质保障; 企业能够通过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实施对全省企业起到示范带 动作用。
具体要求
每年5月左右开始申报
六、市级知识产权项目
1、苏州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 、 重点支持: 重点支持:
主营收入在10亿元以上、专利申请量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 好的企业; 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 兴产业和研发型中小企业; 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集聚区企业(园区生物医 药产业企业)。
每年4月左右开始申报
五、省级知识产权项目
3、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 、 支持力度: 支持力度: 超过20万元 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要求:
上年度江苏省百件优质发明专利中推荐; 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资信状况好、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 申报项目的专利应为相关产品的核心专利或生产相关产品的关 键工艺方法专利; 申报项目的专利具有同族专利或与多个相关专利构成专利池的, 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申报项目未曾列为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每年6月左右开始申报
五、省级知识产权项目
5、江苏省百件优质发明专利评选项目 、 支持力度: 支持力度: 超过2万元 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要求:
在江苏省境内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外商独资企业)或个人所拥 有的中国专利; 当年度授权且未实施的有效发明专利; 专利技术的发明创造水平高,实施后能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 效益; 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二、商标与名牌奖励政策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
注册在园区的企业
政策内容(商标、名牌) 政策内容(商标、名牌) : 内容
每新申请注册商标1件,给予商标注册人奖励1000元 ; 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 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新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 奖励18万元和20万元; 新获得“苏州市知名商标”、“苏州市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 奖励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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