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培训管理制度
超市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超市管理人员培训制度1. 培训目标超市管理人员培训旨在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技能,以适应超市行业竞争的需求。
培训的目标是培养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团队建设能力、销售技巧和客户服务意识,同时了解超市运作流程和相关法规。
2. 培训内容- 超市行业概述:介绍超市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形势和消费者需求特点。
- 产品知识培训:深入了解超市销售的各类商品,掌握商品特点、使用方法和营销策略。
- 销售技巧培训:培养管理人员的销售技能,包括产品推介、销售谈判和客户关系管理等方面。
- 团队建设与领导力:培养管理人员的团队合作能力和领导能力,提高团队绩效和员工满意度。
- 客户服务培训:加强管理人员的客户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
- 超市运营管理:了解超市运作流程和管理要点,包括人员调配、仓储管理和采购控制等。
3. 培训形式- 线下培训:组织专业讲师进行面对面培训,包括讲座、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等形式。
- 在岗培训:通过实际工作经验积累和项目参与,提升管理人员的运营管理技能。
- 线上培训: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在线教育资源,包括研究视频、在线测试和研究社区等。
4. 培训评估与监督- 培训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员满意度调查和知识技能测试。
- 培训监督:建立培训档案和跟踪制度,定期评估培训师资质和培训质量。
5. 培训计划与安排根据超市管理人员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安排。
保证培训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定期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和调整。
以上是超市管理人员培训制度的内容和安排,旨在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为超市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快消品培训规章制度

快消品培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快消品企业内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快消品企业及其员工。
第三条快消品企业应当根据自身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定期评估培训效果。
第四条快消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学习型组织,鼓励员工学习、提升自我,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培训机制。
第五条快消品企业应当注重员工培训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形成持续、有序的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第六条快消品企业应当倡导员工自主学习、自我提升,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第七条快消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培训信息,为员工晋升、评优提供依据。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快消品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由各部门主管人员协助执行。
第二章培训管理第九条快消品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和员工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和时间安排。
第十条员工培训计划应当由企业领导审批,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团队合作、沟通技巧等,根据员工实际需求确定具体培训项目。
第十二条培训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课堂培训、实地考察、案例分析、讨论交流等,根据培训内容和对象进行选择。
第十三条员工完成培训后,应当进行考核测试,评估培训效果,及时调整培训计划。
第十四条快消品企业应当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培训信息,包括培训内容、时间、考核成绩等,为员工绩效评估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员工在培训期间应当认真学习,积极参与,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第十六条培训后员工应当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员工对培训计划有异议或建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由人力资源部门协调解决。
第三章奖惩机制第十八条快消品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激励员工参加培训,提高学习积极性。
第十九条培训优秀员工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晋升机会等。
药店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药店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药店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药店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员、药师、店长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培训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培训目标第四条提高员工对药品知识的掌握程度,确保员工能够正确解答顾客咨询。
第五条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顾客满意度。
第六条培养员工的专业技能,提高药店的整体竞争力。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七条药品知识培训:包括药品的基本知识、药品分类、药品作用、药品不良反应等。
第八条服务技能培训:包括顾客接待、咨询解答、药品推荐、投诉处理等。
第九条药店管理制度培训:包括药品质量管理、库存管理、销售管理、安全管理等。
第十条药品法律法规培训: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培训方式第十一条理论培训:通过内部讲座、外部培训、网络课程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实践操作培训:通过模拟操作、跟班学习、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专题研讨: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专题研讨,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五章培训时间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五条定期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培训。
第十六条专项培训:根据业务需求,不定期组织专项培训。
第六章培训考核第十七条培训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实践操作考核两部分。
第十八条理论知识考核:采用笔试或口试形式,考核员工对药品知识、服务技能、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
第十九条实践操作考核:通过实际操作、模拟演练等方式,考核员工的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和应变能力。
第二十条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第七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一条对培训表现优秀、考核成绩优异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培训态度不端正、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药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范本

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范本一、人员管理1、药店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如执业药师、药师、营业员等。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包括药品知识、法律法规、服务规范等内容,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内部培训和外部进修,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3、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符合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要求。
4、制定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工作表现、服务质量、销售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奖励优秀员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二、药品采购与验收1、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从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2、建立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可靠。
3、采购药品时,应索取并审核供应商提供的合法票据、药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
4、药品到货后,由验收员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数量、有效期等。
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销售,不合格药品应按照规定处理。
三、药品储存与养护1、按照药品的性质、剂型、用途等分类储存,设置常温区、阴凉区、冷藏区等不同的储存区域,并保持相应的温湿度条件。
2、药品堆码应符合规定,做到“五距”适当(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垛距),防止药品挤压、变形、过期。
3、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的外观、包装、有效期等。
对近效期药品、易变质药品应加强养护,并做好记录。
4、发现药品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停止销售,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四、药品销售与服务1、营业员应熟悉药品知识,能够正确介绍药品的用途、用法、用量、禁忌等信息,为顾客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
2、销售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规定进行销售。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并经执业药师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
3、销售特殊管理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药店培训管理制度

药店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店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店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店培训管理应遵循“因人而异、因岗位而异”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
第二章培训需求分析第四条药店需结合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经营理念和员工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做好培训需求分析。
第五条药店可通过员工个人评定、绩效考核、工作年限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方式,对员工的培训需求进行梳理和分析。
第三章培训计划制定第六条培训计划的制定应根据药店整体发展规划和各岗位职责,结合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第七条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人员、培训经费等内容。
第八条药店应加强对全员员工的基础素质培训,包括党性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第四章培训组织实施第九条药店应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课程,确定培训内容和教学大纲。
第十条培训人员可以是内部员工,也可以是外部专家,要根据不同课程和内容合理选择。
第十一条药店应保证培训设施和设备的完善,并提供必要的培训材料和设备。
第五章培训效果评估第十二条药店应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内容。
第十三条培训效果的评估可以通过员工考核、业绩评定、客户满意度和岗位表现等方面综合考量。
第六章培训记录管理第十四条药店应建立完善的培训记录管理制度,对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五条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考核和培训证书等信息。
第七章培训激励机制第十六条药店应建立激励机制,对员工参与培训并取得成绩予以认可和奖励。
第十七条激励方式可以采取晋升、加薪、奖金、荣誉称号等形式,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培训。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药店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
第十九条制度解释权归药店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药店岗前培训和质量管理制度

药店岗前培训和质量管理制度一、岗前培训1. 员工培训:所有新员工在正式上岗之前,必须参加为期至少一天的系统性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知识、销售技巧、客户服务、安全用药等。
2. 药品知识:确保员工熟悉各类药品的特性、用途、用法、注意事项以及可能的副作用。
3. 服务规范:员工必须了解并遵守药店的服务规范,包括如何礼貌待客、如何处理客户咨询、如何正确用药指导等。
4. 销售技巧:培训员工如何根据顾客需求推荐合适的药品,如何保持专业形象,以及如何避免销售误导。
5. 安全意识:强调药品销售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包括药品储存、运输、包装等环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质量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采购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进行,确保所采购的药品质量可靠、来源合法。
2. 药品储存:药店应建立完善的药品储存制度,确保药品的储存环境符合规定,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空气质量等。
3. 药品陈列:药品的陈列应整齐有序,标签清晰,便于顾客查找和购买。
4. 药品检查:药店应定期对所售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避免影响顾客健康。
5. 退换货制度:对于顾客退换的药品,药店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确保顾客的合法权益。
6. 卫生环境:药店应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包括货架、地面、柜台等处的清洁,确保顾客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7. 记录保存:药店应保留所有相关的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记录,以备查证。
三、责任制度1. 责任明确:药店应明确各岗位员工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员工清楚自己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2.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员工,药店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罚,严重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3. 监督检查:药店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内部工作进行自查和接受外部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 员工反馈:鼓励员工提出对制度的建议和意见,以便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通过以上岗前培训和质量管理制度,药店可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升顾客满意度,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
培训经销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提高经销商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目的1. 提高经销商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忠诚度;2. 增强经销商的市场竞争力和销售能力;3. 优化经销商的服务水平,提升客户满意度;4. 促进公司与经销商的长期合作。
三、培训对象1. 公司所有经销商;2. 新加入的经销商;3. 需要提升业务水平的经销商;4. 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培训的经销商。
四、培训内容1. 公司背景及企业文化;2. 产品知识及市场定位;3. 销售技巧与策略;4. 客户服务与沟通技巧;5. 营销策划与活动执行;6. 供应链管理及物流配送;7. 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8. 行业动态及市场分析。
五、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公司定期组织经销商参加集中培训,包括讲座、研讨会、案例分析等;2. 线上培训:通过公司内部培训平台,提供在线课程、视频教程等;3. 实地考察:组织经销商参观公司总部、生产基地,了解公司运营情况;4. 考试评估:培训结束后,对经销商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六、培训时间1. 新经销商加入后一个月内进行初步培训;2. 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培训;3. 根据市场变化和经销商需求,不定期组织专项培训。
七、培训考核1. 考核方式:理论考试、实操考核、销售业绩评估;2.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3. 不合格经销商需重新参加培训,直至合格。
八、奖励与惩罚1. 对表现优秀的经销商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2. 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经销商,给予警告,并限制其销售权限;3.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经销商,有权终止合作。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市场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全面提升经销商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公司产品的市场拓展和品牌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连锁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连锁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连锁培训机构的所有分校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确保培训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连锁培训机构设立总部,负责整体规划、资源配置、品牌建设、市场营销、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第五条各分校及分支机构设立分校校长,负责分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招生、教学、行政、财务等。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教务部:负责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质量监控、教师管理等工作。
2. 招生部:负责招生宣传、招生渠道拓展、学员报名、入学咨询等工作。
3. 行政部:负责校区管理、设备维护、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工作。
4. 财务部:负责财务核算、成本控制、预算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课程设置: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第八条教学计划:教务部根据课程设置,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第九条教师管理:教师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学经验,定期进行教学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教学质量监控:教务部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招生管理第十一条招生宣传:招生部负责制定招生宣传方案,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
第十二条招生渠道拓展:积极拓展线上线下招生渠道,提高招生数量。
第十三条学员报名:招生部负责学员报名工作,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入学咨询:招生部提供入学咨询服务,解答学员疑问。
第五章行政管理第十五条校区管理:行政部负责校区管理,确保校区环境整洁、安全。
第十六条设备维护:行政部负责校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十七条环境卫生:行政部负责校区环境卫生的清洁和消毒。
第十八条安全保障:行政部负责校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员和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财务核算:财务部负责校区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成本控制:财务部负责成本控制,降低运营成本。
零售药店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门店员工培训工作,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素质,使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门店员工的教育培训。
职责:质量负责人负责根据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门店的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培训;负责本店员工的岗前培训;负责根据质量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等内容对门店员工进行培训。
内容:1.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质量方面的教育包括有关商品质量、经营质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等具体内容的教育培训。
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
1.1国家商品质量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1.2质量意识与职业道德教育;1.3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及继续教育;1.5门店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的培训学习;2.教育培训的基本方式2.1外培2.1.1参加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培训班、学习班、研讨班等;2.1.2参加有关院校的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的专业学习。
2.2内培2.2.1公司组织进行的有关培训、学习。
2.2.2门店根据门店培训计划及质量信息等内容开展培训。
2.3自学2.3.1员工根据工作岗位及自身条件,自行选择相关教材的业余学习;2.3.2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有关商品质量与经营管理方面的函授学习;2.3.3员工利用业余时间通过网络参加远程教育的学习。
3.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3.1支持外培3.1.1外派培训的内容(1)政府法令规定的、由政府单位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2)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3)各种资格考试;(4)公司与外部相关单位交流考察;3.1.2对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机构举办的有关药品质量与管理的教育培训或研讨班,应支持有关人员参加;3.1.3对于院校开办的专业的脱产或半脱产学习班,应视具体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参加;3.1.4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应支持有关人员参加;3.1.5国家规定的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举办的上岗培训学习班,应支持有关人员参加。
门店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4篇)
门店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一、培训管理制度门店人员的培训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培训需求分析:门店需根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职位要求进行培训需求的分析,确定培训内容和范围。
2. 培训计划制定:根据培训需求分析,门店需要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的时间安排、培训的内容和培训的方式等。
3. 培训资源准备:门店需要准备相应的培训资源,包括培训资料、培训设备、培训师资等,以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
4. 培训实施:门店需要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培训活动,并确保培训的内容完整、准确地传达给员工。
5. 培训效果评估:门店需要对培训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以判断培训的效果和改进培训的方向。
6. 培训记录管理:门店需要对每个员工参加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后续的培训和管理需要。
二、考核管理制度门店人员的考核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考核指标制定:门店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以便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管理。
2. 考核周期确定:门店需要确定考核的周期,一般可以按季度或年度进行考核,以便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全面的评估。
3. 考核方式确定:门店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包括绩效评估、考试、工作实例分析等,以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 考核结果反馈:门店需要将考核结果及时通知员工,并进行绩效评估结果的解释和讨论,以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和改进的方向。
5. 考核结果记录:门店需要对每个员工的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后续的管理和决策需要。
6. 绩效奖惩措施:门店需要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工作绩效。
以上是门店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门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实施,以确保门店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能够有效地进行。
门店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管理,提高门店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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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培训管理制度
—、总则
第1条:为规范零售品牌的员工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善、系统的员工培训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零售品牌所有人员的培训管理。
第3条:零售品牌的培训是员工培训管理的对口管理,其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零售品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开发零售品牌员工培训课程。
3.对零售品牌整体培训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4.建立并管理内部培训师队伍。
5.建立、管理零售品牌员工的培训档案。
第4条:零售品牌个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业务培训及部门内员工培训的组织、评估、汇总工作。
二、培训类别
第5条:新员工培训
新员工培训是使新员工掌握企业的基本信息(如发展历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工作基本要求,从而具备公司所期望的个人态度、工作技能、并达成工作绩效,完成新员工的职业化过程。
第6条:在岗培训
在岗培训是使员工掌握本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技巧,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目标的培训方法。
第7条: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根据员工个人的可塑性和个人意愿,将员工看成公司增值的资源,为员工制定职业
生涯发展规划,进行相关性的职业培训,以适应零售品牌发展战略的要求,同时提
升员工自身的价值。
第8条:目标培训
零售品牌为完成特定的目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内容
三、培训计划的制订
第9条:培训部在年初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时,应考虑一下四个因素:
1•零售品牌的人力资源计划(如员工招聘计划、调动计划)。
2.零售品牌的发展目标。
3.上年度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
4.所收集的培训需求。
第10条:培训应将编制好的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下发到个部门,收集各部门意见,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第11条: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合理预算,并将其与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一同报批零售品牌运营总经理审批。
第12条:经审批同意后的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由培训部(或人力资源部)按各部门分解
成月度或季度培训计划,并下发各部门。
第13条:需要建立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与各部门月度培训工作计划档案。
四、员工培训基本内容与方式
第14条:新员工培训基本内容
1•集团概况、组织结构和主要管理层人员。
2.集团经营方针、目标、企业文化;零售品牌发展历程、战略规划、年度目标。
3.零售品牌经营特色、产品特征、销售模式等。
4.零售品牌的人力资源手册、店面运营管理手册、员工薪酬福利。
5.所担任职务的工作情况及专业知识(销售技巧)。
第15条:新员工的培训方式主要为集中进行授课、参观、小组讨论等,并在入职一周内进行。
第16条:在岗培训的主要内容
1.应知部分包括:岗位职责、人员配置等。
2.应会部分包括:店面运营标准、工作流程、相关专业知识、服务意识、接待礼仪、销售技巧(话术)、特殊状况时的特殊处理程序等。
第17条:在岗培训的培训方式为宣讲、实际案例分析和实际操作相结合。
第18条:在岗培训的时间、地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培训结束后,将采取闭卷、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
第19条:其他培训
1.经理(店长)级员工培训将零售品牌长远目标和运营总经理的指示进行,以便不断提高经理(店长)的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管理水平和管理技巧。
2.对零售品牌内部发生的重大事件将邀请运营总经理和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以便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零售品牌的竞争能力。
五、培训评估与考核
第20条:在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培训需要派专人对培训进行记录、评估,不断推进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21条:每次培训评估结束后,相关人员需要总结培训项目敬业得失,并编写培训报告,报相关授权人审批。
第22条:培训结束后需要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以便了解培训效果。
受训人员的考核将直接与(试用期、工作绩效)挂钩。
第23条:培训记录
1•所有培训需要统一保存,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申请表、培训协议、考核记录、员工培训登记表等;
2.培训记录将作为员工升职、工作调动及其他人事工作目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培训风险管理
第24条:员工参加培训时应严谨、科学地做好预算费用,培训费包括授课费、书本费及差旅住宿等费用,实际费用不能与预算费用相差太大。
尽量控制在预算费用5%之内。
第25条:委外培训费用在人民币1000-200(含)元的,受训对象必须在培训后服务1-2年(含)。
人民币2000以上的受训对象在必须在培训期结束后为公司服务2年以上。
第26条:受训对象培训合格后所获得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统一交由零售品牌人力资源
部统一保管,直至受训对象服务期满自愿离职方可归还其本人。
七、附则
第27条:本制度由零售品牌人力资源部制定,其修改权、解释权对本部门所有。
第28条:本制度经零售品牌运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