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管理制度(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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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场管理制度

公场管理制度

公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改善公共场所的管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众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学校、车站、公园等。

第三条公共场所管理应依法公正,服务周到,保护公众利益。

第四条公共场所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的原则,贯彻便民、安全、舒适的理念。

第二章公共场所管理机构第五条各级政府应设立公共场所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场所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应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为公共场所的管理提供支持。

第七条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八条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公共场所管理责任第九条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应对公共场所内的安全、卫生、秩序等方面负有监管责任。

第十条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应制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规定和标准,明确场所内各类设施的使用要求。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对公共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提前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第四章公共场所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应制定管理方案,保障公共场所内的人员流动、待客、停车等方面的便利。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场所内人员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秩序。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应禁止任何形式的打搅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如打架斗殴、恶意损坏设施等。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应建立清洁卫生制度,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第五章公共场所管理服务第十七条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应提供优质的服务,保持良好的公共形象。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各类投诉,并给予处理。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场所内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条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公共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文明素质。

第六章公共场所管理监督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应建立公共场所管理监督制度,对公共场所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文档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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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1. 为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电影院、餐馆、酒店、图书馆、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 日常卫生管理(1)公共场所应保持清洁、整洁,每日进行卫生清扫,确保室内外环境无垃圾、无污渍。

(2)公共设施设备(如座椅、洗手间、电梯等)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卫生。

(3)公共区域应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引导公众正确投放垃圾。

2. 公共用品用具管理(1)公共用品用具(如毛巾、茶具、餐具等)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卫生。

(2)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由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3)禁止使用过期、破损的公共用品用具。

3. 公共场所环境管理(1)公共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禁止吸烟、焚烧香等行为。

(2)公共场所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3)公共场所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并确保通道畅通。

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安全管理(1)公共场所应配备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公共场所应加强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2.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1)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2)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

(3)公共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公众注意安全。

3. 应急处置(1)公共场所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发生突发事件时,安全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3)公共场所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公共场所秩序管理制度1. 公共秩序维护(1)公共场所应加强巡查,维护秩序,确保公共安全。

(2)禁止在公共场所进行扰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对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

2. 人员进出管理(1)公共场所应设置出入口,实行出入登记制度。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共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共场所的所有工作人员、顾客及临时来访人员。

第三条本公共场所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公共场所的管理工作应实行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共场所管理部门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保安部:负责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人员、财物安全;2. 环卫部:负责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环境卫生;3. 客服部:负责顾客的服务工作,解答顾客咨询,处理顾客投诉;4. 技术部:负责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更新;5. 财务部:负责公共场所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6.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共场所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公共场所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八条公共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九条公共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紧急疏散指示等。

第十条公共场所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清洁。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应设立卫生间,并保持卫生间设施完好、清洁。

第五章服务管理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应提供优质服务,满足顾客需求。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应设立顾客服务台,解答顾客咨询,处理顾客投诉。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应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应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章人力资源管理第二十条公共场所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权益。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建档)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建档)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汇编镇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制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保障我单位员工与宾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我单位的发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1.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各项卫生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在我单位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管理1.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卫生检查管理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卫生安全”防控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的关于卫生安全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卫生紧急预案,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预防措施,开展对员工的卫生宣传教育,如出现群体性呕吐、腹泻等症状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发生情况。

2.卫生安全防控领导小组的职责本单位卫生检查管理组,负责指挥单位预防卫生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由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组成,具体负责指挥和落实本单位卫生安全预防工作。

卫生安全检查管理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卫生安全的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安全紧急预案。

三、应急措施1.如发生群体性中毒及传染病等情况,在通知医生的同时立即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322324)和县卫生监督所(5323399 5336599)2.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应急处理后,立即护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3.立即停止各种活动,并保留现场,以便查清原因。

4.对事件发生源头要按疾病控制中心专家的指引进行现场消毒。

现场主管要立即到现场指挥和县卫生监督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5.保安立即到门口指挥和引导车辆配合急救,同时要提高警惕严防意外事故发生或不良分子的破坏行为,必要时经主管批准取得公安部门的配合。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模板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模板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共场所的安全、卫生和秩序,优化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公共场所是指供公众集体活动或提供服务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餐厅、公园、体育场馆、图书馆等。

第四条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由场所管理者承担,场所管理者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公共场所的正常运营。

第五条全体公民享有在公共场所自由出入、享受服务的权利,但应遵守公共场所的规定和秩序。

第二章基本管理要求第六条公共场所应确保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除垃圾,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应保障消防安全,配备合适的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人员安全。

第八条公共场所应严禁在室内吸烟,设立吸烟区域并标明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九条公共场所应设立合适的停车位,并明确停车管理规定,保障车辆安全。

第十条公共场所应加强安保工作,设立监控设备,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三章服务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应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热情待客,礼貌友好,提供咨询、引导等相关服务。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应提供便捷的服务设施,如厕所、电梯等,并保障其正常运作。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技巧,提升服务质量。

第四章违规处罚与纠纷处理第十五条对违反公共场所管理规定的行为,管理者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口头警告、暂停服务等。

第十六条对公共场所发生的纠纷,应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如无法调解,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行政或司法措施。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配备专门的纠纷处理人员,及时处理纠纷事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八条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整改工作。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定期对公共场所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公共场所,包括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游艺厅、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

第三条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重要内容,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变更记录;(二)公共场所卫生设施配置及维护记录;(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五)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记录;(六)公共场所卫生自查及整改记录;(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部门监督检查记录;(八)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记录;(九)其他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的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由经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及政策;(二)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三)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收集档案资料应与相关事件发生的时间同步;(二)完整性:收集档案资料应全面、完整,不得遗漏;(三)准确性:收集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不得篡改。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条理性;(二)编目归档: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编目,编制目录,确保档案的查找方便;(三)装订保管:对装订好的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共场所的良好秩序,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共场所的正常运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共场所(如商场、超市、公园、图书馆、剧院等)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经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场所的安全、卫生、服务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立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场所的安全。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置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监控系统等,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九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场所的安全监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场所的卫生环境。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包括场所内外、设施设备、卫生间等。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确保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贯彻落实,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规范的服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用户的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及时改进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文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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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管理制度文档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共场所内的秩序和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保护公共设施和公共财产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博物馆、公园、商场、餐馆、影剧院等各类公共场所。

第三条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公共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共场所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物业的管理,保持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第二章规定第五条入场要求:公共场所应当明确入场要求,对于未满年龄或身体不适合进入的人员,应当加强管理,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

第六条安全管理:公共场所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人员,设立安全管理值班制度,保障场所内的秩序和安全。

第七条救援设施:公共场所应当配备适当的灭火设备、急救设备等救援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检查。

第八条消防安全:公共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必要的消防设施检查和防火安全培训。

第九条卫生管理:公共场所应当加强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定期开展卫生清洁工作。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条保持安静:公共场所内要求人员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内严禁吸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并进行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禁止酗酒:公共场所内禁止酗酒行为,严禁酗酒者进入。

第十三条禁止打架斗殴:公共场所内严禁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即报警处理。

第十四条禁止涂写:公共场所内严禁擅自在墙壁、地面等处涂写、刻画。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五条信访投诉:公共场所应当设立专门的信访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和反馈信访投诉情况。

第十六条宣传教育:公共场所应当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员的文明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公共场所管理制度的人员,应当给予警告、劝阻,必要时可以采取责任追究、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监督机构: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检查机构,定期对公共场所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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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汇编镇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制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保障我单位员工与宾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我单位的发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1.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各项卫生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在我单位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管理1.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卫生检查管理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卫生安全”防控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的关于卫生安全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卫生紧急预案,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预防措施,开展对员工的卫生宣传教育,如出现群体性呕吐、腹泻等症状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发生情况。

2.卫生安全防控领导小组的职责本单位卫生检查管理组,负责指挥单位预防卫生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由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组成,具体负责指挥和落实本单位卫生安全预防工作。

卫生安全检查管理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卫生安全的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安全紧急预案。

三、应急措施1.如发生群体性中毒及传染病等情况,在通知医生的同时立即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322324)和县卫生监督所(5323399 5336599)2.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应急处理后,立即护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3.立即停止各种活动,并保留现场,以便查清原因。

4.对事件发生源头要按疾病控制中心专家的指引进行现场消毒。

现场主管要立即到现场指挥和县卫生监督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5.保安立即到门口指挥和引导车辆配合急救,同时要提高警惕严防意外事故发生或不良分子的破坏行为,必要时经主管批准取得公安部门的配合。

6.依照县卫生监督所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整改。

四、保障措施1.认真总结卫生安全预防的经验与教训,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卫生部门的指引下,制定确实可行的卫生安全防控工作预案。

2.成立卫生检查管理组负责单位卫生安全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察工作。

3.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用于改善本单位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为了防止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个人实施认真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二)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是事故报告责任人,其它人员也有义务报告。

(三)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事故报告责任人要在发生事故6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必要时(如重大事故和可疑刑事案件等)必须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服务总台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县卫生监督所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及用品用具必须符合《公共浴室卫生标准》、《旅店业卫生标准》、《美容美发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空调场所必须有布局合理的通风、排风设施,新风供给应达到卫生要求30m3/人、h。

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卫生间应有有效的自然通风管井或独立机械排气装置。

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设座厕者必须是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8.必须设有专用拖鞋洗消间和专用杯具洗消间,洗消设施应有明显标志,杯具、毛巾、衣物、拖鞋等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应设有一次性纸内裤供应。

9.更衣室、浴室、按摩室如需使用毛巾,需设带门布草柜,布草类不得露空存放。

10.必须设有专用布草间和杂物间,布草间内应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

脏布草应有回收室或柜,不得随意堆放,严禁与干净布草和其它物品混放。

11.浴池水水质应达到游泳池水质卫生要求,池水游离性余氯量应保持在0.3-0.5mg/1,必须备有余氯检测设施和检测记录。

必须配备专兼职水质净化、消毒员。

12.禁止患有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入内,并有明显标志。

13.所使用的化妆品及消毒用品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须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上述疾病卫生管理标准按《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等)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可疑传染病患者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颁发的有关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均由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给,“两证”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应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应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10.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率应达100%以上,培训率应达100%以上,患病调离率应达100%,但上岗工作者持两证率应达100%。

空调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2、空调场所内设有禁止吸烟区,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卫生间应有有效的独立的排气装置,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

3、空调机房、地面每周清洗一次,墙壁每周清扫一次,保持清洁卫生,不积尘,机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4、鲜风入口设在室外,周围环境卫生整洁,无污染源。

5、空调设有专人负责清洁保养,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空调机滤网每十天清洗一次,并作记录。

6、营业期间保持通风、排气设施正常运转。

7、机房安装杀菌波长的紫外线灯,每周擦拭灯管一次,保持灯管清洁。

8、机房回风口采用可调节式百叶装置并定期清洗,当预防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启动时立即关闭回风,采取营业场所全新风供给。

布草间卫生管理制度1.布草的清洗消毒工作需落实到位,若布草的洗消工作由外单位承接的,双方须签订洗消合同。

2.做好布草间内布草的收发登记工作,登记记录须存档备查。

3.布草间须专间专用,有明显的标志,间内不得放置除公用干净布草外的其他物品(如私人物品)等。

4.通风换气良好,搞好间内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及布草柜的整洁卫生。

5.布草存放柜须有柜门平时保持密闭状态,防止蟑螂等害虫侵入。

6.布草间内干净布草的存放量应保证日常足够周转,并分类存放入柜,同时在柜门显眼处贴上标签。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一、工作时杜绝不良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场所不得吸烟,违反其中一项酌情扣除奖金。

二、每天搞好本职岗位卫生工作,如工作区域卫生不符合要求按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奖金。

三、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卫生工作,如被检查人员发现未做好卫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当事人奖金。

四、各区域工作人员按照制定的卫生制度,做好本岗位工作。

由领班不定时对各区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当事人改正。

卫生清扫、除害卫生制度一、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二、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应即时杀灭;三、发现鼠洞、蟑螂滋生洞穴应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并及时清理或合理投药。

卫生间清洁卫生操作规程1. 准备清洁用具:清洁篮、洗刷用具、座便器毛球、橡胶手套、清洁液、消毒药和抹布等。

2.操作程序:2.1撤出物品:将卫生间内垃圾撤出。

2.2 洗消洗手盆:2.2.1用清洁液由上而下清洁镜面、墙壁;2.2.2 由清洁液清洗洗手盆台面,用清水冲干净;2.2.3 用清洁液清洗洗手盆,用清水冲干净;2.2.4 用有效的消毒水对洗手盆进行消毒。

2.3 洗消座便器:2.3.1 用清洁液由上而下清洗水箱、座便器面盖、坐板,然后洗座便器外壁;2.3.2 按同样顺序用清水冲洗干净;2.3.3 用清洗液清洁座便器内壁,用座便器毛球洗擦,然后用清水冲洗;2.3.4 用有效的消毒水依次对座便器面盖、坐板、水箱、座便器外壁、内壁进行消毒。

2.4 抹干用具2.4.1 用一条毛巾首先由里而外抹洗手盆,然后抹镜面、墙壁、台面。

2.4.2 用第二条毛巾依次抹座便器坐板、面盖、水箱、座便器上缘和外壁。

2.4.3 最后可用第二条毛巾抹干地面。

3. 注意事项和要求:3.1 清洗洗手盆和座便器用的用具应分别存放,不能混淆。

3.2 清洗座便器所戴的橡胶手套必须与清洁其他用具时所的橡胶手套不同。

两对手套必须用不同颜色区分。

3.3消毒药的浓度和消毒时间一定要达到卫生要求,使用含氯消毒药时,有效氯应达200mg/l,作用时间不少于5分钟,或有效氯达300mg/l,作用时间不少于2分钟。

使用其他消毒药时,必须按使用说明用。

3.4所有消毒药和清洁液必须是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产品。

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卫生管理制度1.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2.公共场所必须设有专用公共用具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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