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9•【字号】豫政办[2012]165号•【施行日期】2012.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6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教育厅、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制定的《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为帮助我省考往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教财〔2007〕616号)等有关规定,省教育厅、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决定从2012年起在我省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工作。
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贷款性质、条件与范围(一)河南省生源地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统称学生)发放,在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
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为主承办生源地贷款业务,同时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
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及资助政策知识问答

第一局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知识问答1.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哪几种形式?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什么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在校期间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开办的信用贷款。
3.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局部。
4.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是什么?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属于商业性贷款。
5.为什么说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不需要任何经济担保和抵押,是建立在大学生老实守信基础上的商业性贷款。
申请贷款时,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只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当相关法律责任即可。
6.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帮助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河南模式〞?其主要特点是什么?2004年后,在我国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指导下,由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共同探索创立的“强化高校管理、鼓励约束并重、各方共担风险〞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模式。
其主要特点是:高校全面参与贷款管理和建立了鼓励约束机制。
8.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由哪家银行负责承办?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9.设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目的是什么?补偿由于借款学生违约对银行造成的损失。
10.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比例是多少?如何分担?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比例为贷款发放额的14%,其中公办高校由财政和高校各承当50%,非公办高校由高校和学校投资方共同承当。
11.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的来源是什么?省属高校和民办高校贴息由省财政支付,省辖市属高校贴息由省辖市财政支付。
12.“河南模式〞国家助学贷款第一批贷款发放的时间是哪一天?2005年4月25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工作的通知非毕业班各学生班级: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工作通知如下:第一,家庭经济状况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包括预计今年夏天支付下一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应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未能申请助学贷款,不能在夏季按时支付下一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将被视为拖欠学费,在下一学年开始时不予注册。
二、助学贷款的申请与贫困家庭学生的认定和调整同步进行。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依据是:1)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家庭的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的子女、孤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的子女、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子女等。
2)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3)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物价水平及学校收费情况;4)家庭收入、资产和负债情况;5)家庭赡养老人和其他上学子女的负担,家庭成员的劳动文化、职业和收入、健康状况;6)学校消费数量和结构的合理性;7)我的健康状况等。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分为特别困难、相对困难和一般困难。
特殊困难主要是指学生及其家庭无力提供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费用;困难是指学生及其家庭只能提供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部分基本费用,其余需要国家资助政策补充;一般困难是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分,但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费用。
四、虽未申请助学贷款,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应申报家庭经济困难。
否则,下一学年不得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俭学等补贴。
五、请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于6月5日下午4:00前,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中注册、登录并提交自己的申请。
同时,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附件2)交班长汇总后,送辅导员老师。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现存问题调研分析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现存问题调研分析【摘要】“河南模式”是国家助学贷款的一项创新之举。
“河南模式”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的两种模式正在全国推广。
本文作者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践调查的基础上总结了“河南模式”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个人信用制度没有完全建立,国家贷款违约情况仍然存在;助学资助覆盖率不全,部分高校仍存在“惜贷”现象;宣传教育不到位,与借款毕业生的联系不畅通;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代偿机制的形式较为单一等。
因此,“河南模式”的国家助学贷款体系的完善和机制的有效运行,单靠建立高校风险防范的机制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市场经济框架下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设计。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风险防范惜贷现象【中图分类号】g46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07-0001-06一“河南模式”内容及特点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从1999年开始,实行银校合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资助了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了学业。
但由于在机制上没有解决银行的风险问题,加上国家助学贷款笔数多、单笔金额小,管理难度大、成本高,影响了银行的积极性,造成了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举步维艰。
2004年,河南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积极合作,探索创新,形成了国家助学贷款。
经过几年的努力,“河南模式”取得了初步成功。
2006年,教育部将“河南模式”向全国高校推广。
到2012年,全国已经有25个省市自治区实行了“河南模式”的国家助学贷款。
1.“河南模式”的内容“河南模式”是银行和高校“风险共担,责权利分明,奖惩激励机制健全,管理比较完备”的新助学贷款管理模式。
其内容包括:第一,合理确定风险补偿金的比例,建立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以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为标题,下面将详细介绍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
一、了解政策学生需要了解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可以通过向学校的财务办公室、教育部门或者互联网查询相关政策信息,确保自己符合申请条件。
二、填写申请表格在了解清楚政策之后,学生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可以在学校的财务办公室或者教育部门获取,也可以在学校的官方网站上下载。
填写时应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三、准备材料申请办理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 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 学籍证明:学生证或学籍证明;3. 成绩证明:近期的学习成绩单;4. 家庭收入证明:如父母的工资、劳务报酬、经营收入等;5. 家庭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证明等;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证明、低保证明等。
四、递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到学校的财务办公室或教育部门。
递交时要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免耽误办理流程。
五、审批和签约经过初步审核后,学生的申请材料将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学生将收到贷款合同或者借款通知书。
学生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部门,确保自己理解并同意合同条款。
六、贷款发放签约完成后,学生等待贷款的发放。
贷款发放通常在每学期开始时进行,学校会将贷款金额直接打入学生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中。
七、还款学生在贷款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按时还款。
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进行还款。
还款时要保留好相关的凭证,以备日后需要。
总结:以上就是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
学生在办理时要仔细阅读政策,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并按照流程递交材料。
办理完成后,要按时还款,确保遵守合同约定。
希望以上内容对需要办理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有所帮助。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篇(2020年4月24日)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一般高校资助体系,加大对一般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宽敞经济困难学生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
为更好地服务学生,夯实机制建设成果,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工作节点中的薄弱环节和易出错环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请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和各基层资助中心认真执行。
一、政策解读(一)开办依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一般高校协助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0〕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资助厅〔2020〕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二)有关定义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一般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享受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借款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是指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
3.代理结算机构由代理结算机构完成助学贷款资金划付和本息回收的扣划工作。
代理结算机构包括代理结算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
(三)贷款对象●全日制一般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校名单每年由教育部门确定。
●以下情形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就读于预科班的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的学生,进修类的学生以及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四)申请条件1.借款学生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一般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用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差不多费用;(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资助知识大赛题目和答案

资助知识大赛题目和答案问答题国家助学贷款的特点是什么?政府主导,教育主办,金融支持。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由谁主导?政府主导高校助学贷款包括哪两种模式?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什么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什么区别?贷款办理地点不同,借款合同的主体的不同,风险补偿金来源不同。
本专科生的最高申请额度是多少?8000研究生的最高申请额度是多少?12000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的电话是多少?95593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有几个步骤?4个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单的公示有什么要求?需要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借款期限内,学生自毕业当年起与每年的几月几日偿还年度利息。
12月20日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途径有哪些?支付宝还款,专用的POS机。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还款方式有哪两种?按期还款和提前还款如指定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咋扣款顺序依次为:?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利息、本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有哪几方共同签订?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任意答出两点即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中预申请范围是什么?户籍地与就学地相同,且高中任意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高中应届毕业生(言之有理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第二条是什么?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以结清全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是否需要办理毕业确认?不需要继续攻读学位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吗?需要勤工助学的宗旨是什么?立足校园、服务社会勤工助学的原则是什么?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
(任意答出三点即可)1.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途径有哪些?答案:一是通过支付宝还款,可以向指定支付宝账户充值,也可以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2.10.22•【字号】教资助[2012]827号•【施行日期】2012.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2〕82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为切实做好我省各项资助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省政府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河南省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河南省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我省学生资助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的开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省政府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对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二条考核指标的主要内容(一)组织领导与机构建设。
1.按有关文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各学校应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年的学生资助工作。
2.各地应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足额专职工作人员、财务独立核算,保障必要的办公条件,包括专用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业务经费等。
3.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设独立账户,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二)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建设。
1.制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撰写年度学生资助工作总结;每年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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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公布日期】2020.07.17•【字号】教资助〔2020〕280号•【施行日期】202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财政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中、省属中等职业学校: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为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助学贷款在教育扶贫和金融扶贫上的重要作用,助力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
根据国家及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现就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贷款受理前的有关工作(一)宣传咨询工作各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尤其是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地区、深度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宣传力度。
要密切关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台的研究生招生和专升本规模扩大等相关举措的实施进展,重视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加强助学贷款保障,做到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应知尽知,符合条件的借款学生应贷尽贷。
要通过宣传条幅、宣传栏、海报、展板、宣传片、宣传彩页以及电视、网络、微信、广播、报纸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开展宣传。
使学生和家长知晓国家有关政策和申办流程、还款要求、“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要设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电话,保证在工作时间畅通,有专人值守。
各市、县、区要及时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里更新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二)更新数字证书和电子公章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认真核对电子公章的单位名称和印章编码,如发现与系统不符或更换印章则需要重新报送印模扫描件;更换法人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要提供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法人任命文件、法人证书和法人手签章扫描件;发生更名、合并以及新开办业务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机构证书申请表、委托授权书、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时的相关文件、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机构代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印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手签章、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A4复印)。
所有文件模板详见操作规程。
(三)贷款预申请工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原则上要按照先预申请再由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办理点)现场办理的程序进行。
各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省属普通高中、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0〕4号)要求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今年的预申请工作,各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利用高三毕业学生高考返校期间再次对预申请政策进行宣传。
对未在高中阶段进行预申请,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认定,并将预申请名单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学校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报送的预申请名单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各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留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材料,并编制本校的预申请名单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学校所在地的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留存各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报送的加盖公章预申请名单纸质表备查。
(四)需求摸底和贷款额度上报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根据预申请情况、历年高校录取情况和已掌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学生及其家庭经济情况,结合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人数,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需求摸底工作,科学预测当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月18日前统计上报所辖县(市、区)的《2020-202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预测表》(附件1,Excel格式)。
省重点扩权县(市)随所在省辖市报送,省直管县(市)单独报送。
(五)做好贷款受理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根据需求摸底情况、参考往年受理经验和年度受理日程安排,合理安排办理大厅的受理窗口数量,配备与受理窗口数一致的台式计算机和合同电子化设备并提前进行调试。
同时,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应配备至少1台笔记本电脑,1台信息安全备用电脑,网络专线,普通打印机4-6台,扫描仪1台,彩色打印机1台,数码相机1台,复印机1台,录音笔1个,POS机2台以上(含1台便携式)。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组织安排所属县(市、区)结合往年受理工作经验和本年贷款需求摸底情况,做好受理预案编制工作,合理安排受理时间,科学设置受理点和窗口,筹划和安排好预约受理、错峰受理、选派志愿者、秩序维护、咨询答疑和便民服务措施。
在疫情防控还没有结束的情况下,各县(市、区)要采取每天给受理场所消毒、通风、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设置“一米线”等措施,避免在受理过程中出现扎堆、排队、拥挤等现象,确保学生、家长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
(六)建立主任接待日制度我省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建立主任接待日制度。
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要在贷款受理高峰期坚守工作岗位,解决好疑难问题,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七)工作人员名单报送和动态口令牌领用请各市县于7月13日之前,填写《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人员名单》(附件2,Excel格式)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加入河南省助学贷款工作QQ群(52873665)。
工作人员有变动的市、县、区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变更”菜单,“用户信息变更”模块更新完善相关人员信息。
各县(市、区)要依据贷款人数和已有动态口令牌数量等因素,提前做好动态口令牌申领工作,对于电子口令牌丢失、电子口令牌损坏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电子口令牌申请表(附件3)并上交至河南分行。
(八)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录入为进一步加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助学贷款系统中增加了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管理功能,部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录入了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请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继续做好数据录入维护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二、贷款申请受理及发放(一)加强借款学生贷款资格审查各市县和学校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要求,做好家庭困难学生资格的认定工作。
坚持“应贷尽贷”与“精准滴灌”并举,杜绝“想贷就贷”和“大水漫灌式贷款”,加大对深度贫困县区、民族地区和偏远地区倾斜,严格落实贷款资格审查要求。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对本专科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贷款额度为100的倍数)。
各市、县(市、区)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条件受疫情影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贷款金额可按最高额执行。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由原来的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六)合理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受理工作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所辖县(市、区)贷款政策宣传情况、人员、办公场所、办公网络、办公设备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设备完好够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程序规范有序、业务系统操作熟练各项措施及时到位。
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督促所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工作中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订、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建立助学贷款受理预警机制,及时解决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理。
对于办事大厅面积狭小、楼层较高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早采取措施,合理调度安排工作。
贷款量较大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推进贷款办理向高中、乡镇下沉。
贷款量在3000人以上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则上要实行网上预约办理。
各县(市、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预约为科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新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方式(具体开通办理时间待国家开发银行通知,我省今年全面实验,逐步实施。
),续贷学生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合同签订方式,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相关学生网上操作的辅导工作,并及时在系统内审核远程续贷合同。
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从7月13日(暂定)起组织辅导学生访问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用户注册,验证手机号码,进行身份认证,填报贷款申请信息。
7月20日(暂定)起组织借款学生携带所需提供材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事宜。
按照“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建议在7月20日至8月24日期间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8月24日至9月27日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错峰处理。
对不符合贷款条件学生和家长做好解释工作,保证贷款工作平稳开展。
各省辖市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的业务指导,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机检查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
(七)关注舆情和媒体报导的处理工作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高度重视诈骗所引发的舆情,密切关注学生疫情后心理健康所产生的舆情,加强对学生隐私的保护。
贷款办理期间,各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安排专人对本地区贷款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每天浏览省内和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及网络,如发现有关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方面的报道,在第一时间快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