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实务基础知识篇
专利代理考试知识点三篇

专利代理考试知识点三篇篇一:专利代理考试-实务考点-基本理论各主要考点的基本理论实务卷可能用到的无效理由包括:实施细则65条①权利要求专利类型的定义法2保密审查法20.1新颖性法22.2,创造性法22.3,实用性法22.4外观设计,现有设计明显区别法23外观设计,应当清楚显示法27.2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保护范围不清楚法26.4独权应当从整体上反映技术方案,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细则20.2 ②说明书说明不够清楚、完整,不能够实现法26.3修改超原范围法33分案超原范围细则43.1③权利冲突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法9(法26.3)充分公开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被认为无法实现的情况:(1)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或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段;(2)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3)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该技术手段并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4)申请的主题为由多个技术手段构成的技术方案,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手段,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并不能实现;(5)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
例如,对于已知化合物的新用途发明,通常情况下,需要在说明书中给出实验证据来证实其所述的用途以及效果,否则将无法达到能够实现的要求。
(法26.4)关于“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即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的技术方案,并且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
专利实务-专利申请讲义

申请过程
申请人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附具产品样品 和技术说明。经过审查,该申请被授予专利权。
案例结论
本案例展示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特点和要求, 突出了产品创新性和实用性在申请中的重要性。
案例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例
案例概述
申请过程
案例分析
案例结论
本案例涉及一种时尚的 智能手表设计,具有独 特的外形和功能特点, 受到消费者欢迎。
申请过程
申请人首先进行专利检 索,确认是否有类似技 术已获得专利保护。然 后提交发明专利申请, 并附具详细的技术说明 和图纸。经过审查,该
申请被授予专利权。
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发明人通过 技术创新,开发出一种 具有优异性能的新型环 保材料。在申请过程中 ,申请人充分准备并提 供了必要的技术资料,
确保了申请的成功。
在某些情况下,如专利权 人主动放弃或因未缴纳年 费等原因,专利权可能会 被提前终止。
法定终止
即使按时缴纳年费,专利 权也会在保护期限届满时 自动终止。
05 专利实务案例分析
CHAPTER
案例一:发明专利申请案例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案例概述
本案例涉及一种新型环 保材料,航天等领域 。
说明书是对专利技术的详细描述,包括技术领域、背
景技术、技术内容、实施方式和效果等部分。
02
说明书应当充分披露专利技术的必要信息,使得本领
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技术。
03
说明书应当客观真实地描述技术内容,避免夸大或隐
瞒技术效果。
附图的绘制
01
附图是专利申请中必不可少的部分,用于辅助说明 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和效果。
申请人提交外观设计专 利申请,并附具设计图 纸和效果图。经过审查 ,该申请被授予专利权 。
专利代理考试-实务考点-基本理论-重要

各主要考点的基本理论实务卷可能用到的无效理由包括:实施细则65条①权利要求专利类型的定义法2保密审查法20.1新颖性法22.2,创造性法22.3,实用性法22.4外观设计,现有设计明显区别法23外观设计,应当清楚显示法27.2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保护范围不清楚法26.4独权应当从整体上反映技术方案,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细则20.2②说明书说明不够清楚、完整,不能够实现法26.3修改超原范围法33分案超原范围细则43.1③权利冲突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法9(法26.3)充分公开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被认为无法实现的情况:(1)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或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段;(2)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3)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该技术手段并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4)申请的主题为由多个技术手段构成的技术方案,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手段,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并不能实现;(5)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
例如,对于已知化合物的新用途发明,通常情况下,需要在说明书中给出实验证据来证实其所述的用途以及效果,否则将无法达到能够实现的要求。
(法26.4)关于“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即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的技术方案,并且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测说明书给出的实施方式的所有等同替代方式或明显变型方式都具备相同的性能或用途,则应当允许申请人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概括至覆盖其所有的等同替代或明显变型的方式。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08年到14知识点精心总结

2008年一、题型1.要求应试者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结合考虑两份对比文件的内容,撰写一份意见陈述书。
2.如果应试者认为有必要可以对专利申请案的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
3.如果应试者认为该申请的一部分内容应当通过分案申请的方式提出,则应当在意见陈述书中明确说明其理由,并撰写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
二、待修改的权利要求书1.一种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所述食品原料例如马铃薯薄片进行油炸,然后将油炸食品例如油炸马铃薯薄片排出,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炸过程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的。
2.一种用于制作油炸食品、特别是油炸马龄薯薄片的设备,包括原料供应装置、油炸装置、产品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还包括抽真空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油炸之前,先将所述食品原料例如马铃薯薄片进行焙烤。
4.一种油炸马龄薯薄片,其特征在于:该油炸马龄薯薄片含油量低,并且其表面具有鼓泡。
二、意见陈述书的格式尊敬的审查员: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X 年X 月X 日就X X 号发明专利申请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并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重新撰写的权利要求书和修改后的说明书替换页。
(一)修改说明申请人根据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审查意见,并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如下修改。
(省略)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二)修改后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三)修改后权利要求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综上所述,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各种缺陷,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希望审查员在考虑上述陈述意见后,能早日批准本申请为发明专利。
如果审查员在继续审查过程中认为本申请还存在其他缺陷,希望能再给申请人一次修改专利申请文件或者会晤的机会,以便同审查员进一步交换意见,申请人及代理人也将会极力配合审查员的工作。
实务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

实务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一、专利知识产权专利是指对于新的技术创新所获得的专有权。
专利权可以有效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利益,鼓励技术创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1. 专利的类型专利通常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发明专利是对新的技术方案或产品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保护;实用新型专利是对新的技术方案或产品的结构的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是对产品外形、图案的保护。
2. 专利的申请及保护范围申请专利需要通过国家知识产权部门进行审查和授权。
一旦获得专利授权,专利持有人就能够获得独占性利益,防止他人在一定时期内不经许可进行同类技术和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行为。
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主要包括技术方案或产品的结构、功能和效果。
3.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专利权保护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而有所差异。
发明专利一般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15年。
在保护期限内,专利持有人可以享有专利权的专有权益。
4. 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对于未经专利持有人授权,擅自生产、销售、使用专利技术或产品的行为,将构成侵犯专利权的侵权行为。
专利持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行为的停止、赔偿损失等。
5. 专利的许可使用专利持有人可以通过许可协议,允许他人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技术,获得许可费用。
许可使用可以促进专利技术的传播和应用,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二、商标知识产权商标是企业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标识,用以区分其商品或服务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具有商标注册的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的专有权。
1. 商标的分类及注册商标通常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等多种形式。
商标的注册需要通过国家商标局进行审查和授权,注册成功后商标所有人获得专有的商标权。
2. 商标的使用范围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注册商标在注册商品范围内的使用。
商标的持有人拥有在注册商品上独占使用该商标的权利,防止他人擅自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进行混淆。
3. 商标的期限和维持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为10年,注册后可以无限期地向国家商标局申请续展期限。
专利实务基础讲课讲稿

在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摘要中,权利要求书处于 主导的地位,它限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衡量专利 权是否囊括已知技术,即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基 础
判断新颖性和创造性是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 方案为准,而不是以说明书记载的内容为准。另外, 权利要求的内容与说明书的内容不能相互脱节,两者 之间应当有一种密切的关联
第七节 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及其从属权利 要求的撰写
1、并列独立权利要求的基本概念 2、成为并列独立权利要求的条件 3、并列独立权利要求类别 4、并列独立权利要求撰写对单一性的影响 5、并列独立权利要求的引用格式 6、并列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 7、并列独立权利对在前权利要求弓l用应注
意的问题
第二节 权利要求的类型
1、按照权利要求的性质划分 * 产品权利要求 * 方法权利要求
2、按照权利要求的形式划分 * 独立权利要求 * 从属权利要求
第三节 权利要求的基本模式
1、权利要求基本模式举例
例:瓶子 本专利申请涉及一种有一底部
和一位于底部的下侧上的突起的瓶 子,突起通常设置在底部的中央, 由此使瓶子可以在突起上绕瓶子的 中心轴线旋转。
法特征表征的产品权利要求的保护主题仍 然是产品,其实际的限定作用取决于对所
要求保护的产品本身带来何种影响。
例如:“用于钢水浇铸的磨具”;“用 于冰块成型的塑料墨盒”
【例1】 权利要求:一种八宝粥,采用等份量的红枣、莲 子、枸杞、银耳、糯米作为原料,由以下步骤制 成:将原料加一倍水量煮沸5分钟后文火炖20分 钟,常温下自然冷却至常温,加入些许红糖和数 滴果醋,再用文火炖20分钟。 该权利要求中制作方法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 的八宝粥的限定作用,体现在上述制作方法对最 终所获得的八宝粥状态的影响,此影响使得该八 宝粥在其色、香、味等方面区别于用其它方法制 作的八宝粥。
专利代理师知识点归纳总结

专利代理师知识点归纳总结一、专利代理师的基本概念和职责1. 专利代理师的定义专利代理师是指在专利法律事务领域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帮助客户进行专利申请、申诉、辩护等相关工作。
2. 专利代理师的职责专利代理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专利咨询服务、编写专利申请文件、代表客户进行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诉和辩护、提供专利简化服务、执行专利许可协议等。
3. 专利代理师的资格专利代理师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考试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专利代理师的工作。
二、专利代理师的专业知识1. 专利法律知识专利代理师需要对专利法律法规有深入的了解,包括《专利法》、《专利审查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专利权的获得、保护和维护等相关知识。
2. 专利申请流程和要求专利代理师需要了解专利申请的流程和要求,包括专利申请的程序、申请材料的准备、申请费用的支付等相关知识。
3. 专利权的维护和保护专利代理师需要了解专利权的维护和保护,包括专利权的监督、对侵权行为的维权、专利权的许可和转让等相关知识。
4. 专利审查与诉讼专利代理师需要了解专利审查和专利诉讼的相关流程和要求,包括对专利审查的分析和辩护、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诉讼等相关知识。
5. 知识产权的管理与战略专利代理师需要了解知识产权的管理与战略,包括知识产权的布局和开发、知识产权的风险管理和保护等相关知识。
三、专利代理师的工作技能1. 专利查询与分析专利代理师需要具备专利查询和分析的能力,能够准确地找到相关专利文献并进行分析,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专利咨询服务。
2.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专利代理师需要具备编写专利申请文件的能力,包括规范地撰写专利申请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相关文件。
3. 专利审查和诉讼的辩护能力专利代理师需要具备专利审查和诉讼的辩护能力,包括针对专利审查意见做出合理的辩护、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等能力。
4. 专利权的许可和转让能力专利代理师需要具备专利权的许可和转让能力,包括能够进行专利许可协议的谈判和签订、能够进行专利转让协议的制定和执行等能力。
专利代理师考试-实务撰写必背知识点整理

注意识别抵触申请和现有技术,抵触申请只能用来评价新颖性,而现有技术可以评价新颖性和创造性。
如果是作实务撰写格式【答复审查意见】尊敬的审查员,您好:本次意见陈述是针对审查员XX年X月X日发出的第X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的答复,并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和修改后的说明书替换页第X至第X页。
(若还有其他附件,如审查员要求提供的现有技术资料等,也可在这段中列出)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审查员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中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作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 修改说明(如果没修改则可省略)陈述修改内容的时候必须说出依据,例如,修改了权利要求1,增加了特征XX,该特征在说明书XX页XX行有相应的描述……。
因此,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并且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错误作出的,符合《专利法》33条及《实施细则》51条3款的有关规定。
二、 关于新颖性注意体现单独对比原则。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X中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X中并没有相应公开,因此具备了《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所规定的新颖性。
在考试过程中,如果时间允许,并且,存在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取得的技术效果的不同,也要尽量陈述一下。
由于独立权利要求X具有新颖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X到X也具有新颖性。
(新颖性的评分标准:理由占一半比重,因此必须引用对比文件的具体内容;概念占一半比重,因此必须要引用正确的法条。
在答复没有新颖性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候,如果修改了权利要求,则要论述修改依据,并且,不仅要陈述具有新颖性,还要论述其具有创造性。
)三、 关于创造性注意按照创造性的三步法论述。
两份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1与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且公开专利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可以认为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此处要描述一下为什么选择对比文件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公开了XX,但是,修改后的权利要求X记载了XX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并没有被对比文件1公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保护客体:专利法2条:本法所指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与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法5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仅仅针对发明创造本身,不包括其滥用导致的发明创造)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25条对于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新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略对于前款第(四)项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二、撰写规定:针对权利要求的驳回条款:A22.2-4;A26.4;R20.2。
针对说明书的驳回条款:A26.3充分公开:判断说明书是否对发明作出充分公开,主要要看本领域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能否实现该发明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独立权利要求R20.2: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应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附加技术特征: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或增加的技术特征。
不应当写入与其公知的技术特征或者和技术问题无关的技术特征从属首先应当对区别特征进行限定。
清楚、简要清楚:1.用于清楚,限定出清楚的保护范围;2.技术特征清楚;3.整体引用关系清楚。
简要:1.每项权利要求要简要,不要写入不必要的描述;2.整体简要,不限定出相同内容的权项。
支持:概括:上位概括和并列概括,上位概括包括功能化上位;判断标准: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测说明书或技术资料中给出的实施方式或明显变型方式具备相同的性能或用途,则可以概括至覆盖其所有等同替代或明显变型方式。
反之,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包含了推测的、其效果难以预先确定和评价的内容,则概括范围过宽,范围,未以说明书为依据,得不到说明书支持。
合案申请和分案申请单一性:A31.1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
R34 进一步解释: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的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三、修改规定:主动修改:时机:对于发明:实质审查请求提出时;或收到进入实质审查请求通知书三个月内。
实用新型: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可以提出主动修改。
A33: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
被动修改:A33和R51.3,R51.3:以下不予接受:(1)主动删除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扩大了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
(2)主动改变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导致扩大了请求保护的范围。
(3)主动将仅在说明书中记载的与原来要求保护的主题缺乏单一性的技术内容作为修改后权利要求的主题。
(4)主动加增新的独立权利要求,该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过。
(5)主动加增新的从属权利要求,该从属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过。
四、授权实质条件:实用性:1.无再现性2.违背自然规律3.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4.人体或者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外科手术方法。
5.测量人体或者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生理参数的方法。
6.无积极效果。
新颖性:①优先权: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在外国或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在先申请”或“首次申请”)后又在中国提出申请(以下简称“在后申请”)。
(2)在后申请之日不得迟于首次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外观设计而言,为六月。
(3)对于外国优先权,申请人提出首次申请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应当是共同参见国际条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4)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人是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
(5)在后申请的人应当与在先申请人一致。
(6)优先权副本,外国:要写明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三个月内提交副本;本国:请求书中写明申请日和申请号。
(7)提出申请之日2个月内或通知书收到15日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8)主题相同,即在先申请中作了记载。
不得作为本国要求优先权的基础:1.已经被要求过优先权的(因主题不一致未享有除外)。
2.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3.分案申请。
②抵触申请比较例外的情况:申请日前由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且尚未作出国际公布、并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由专利局作出公布或公告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
③新颖性判断标准:四个相同:相同的技术领域、相同的技术方案,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产生相同的预期效果。
单独对比,整篇与在后的权利要求所请求的技术方案对比。
(A9条,同样的发明创造是相同的技术方案之间的对比,对比单位是技术方案,因此并不一定是权利要求,因为一条权利要求可能包含多个技术方案。
当然,更加不是新颖性的对比标准)④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A24宽展期和优先权效力的区别:宽展期是把申请人的某些公开,或者第三人从申请人或发明人那里以合法或者非法手段得来的发明创造的某些公开,认为是不损害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公开。
实际上,该发明公开后已经成为现有技术,只是这些公开在一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来说不失为影响其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现有技术,并不是把发明创造的公开日看作是专利申请日。
申请人在国外或国内首次申请后,就相同的主题的发明创造在优先权期限内再向中国提出的专利申请,不会因为在优先权期间内,即首次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之间他人提出了相同主题的申请或者公布、利用这种发明创造而失去效力。
此外,在优先权期间内,他人可能会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由于优先权的效力,他人提出的相同主题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原因在于没有新颖性)创造性:①本领域技术人员他是一种假设的人他知晓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以前该领域的所有普通技术知识;能够知晓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备创造力;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该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得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
②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三步法):(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与本发明技术领域相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和/或用途最接近的,或公开本发明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
或虽然与本发明技术领域不同,但能够实现发明的功能,并且公开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
(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分析要求保护的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有哪些区别特征,然后根据区别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本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确定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启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上述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
(i)所述区别特征是公知常识;(ii)所述区别特征是与最接近现有技术中相关的技术手段;(iii)所述区别特征为另一份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
显著的进步:通常以下情况:(1)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效果;(2)采用不用构思,技术效果基本上达到现有技术水平;(3)代表一种新技术的趋势;(4)虽然有负面效果,但在其他方面具有明显积极的有益效果。
五、分案申请:(1)分案提出的期限:原申请案未结案之前(2)分案类别一致,不得改变;(3)写明申请日、号。
原申请是国际申请的,还应当在所填写的原申请的申请号后的括号内注明国际申请号。
(4)提交原申请文件以与有关副本,证明材料,以与国际公布的外文副本。
(5)法定期限和费用,均自原申请日起算。
对于超期的,自分案递交日2个月或通知书收到之日起15天补办。
申请人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决定,认为“技术方案不需要保密的,可以就该技术方案向外国申请专利”,就可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外国有关机构提交PCT 国际申请。
鉴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进行初步保密审查时,认为需要进一步作保密审查的,就会发出暂缓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如果请求人在其请求提交日其4个月内未收到暂缓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就可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外国有关机构提交PCT国际申请。
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了暂缓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情况,请求人在提交日起6个月内未收到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决定的,可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外国有关机构提交PCT国际申请。
按照《专利法》9条1款和《细则》第41条2款的规定,一件同样的发明创造,既想在近期通过实用新型专利得到保护,又想通过发明取得较长时间的保护,则应当在同日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且在两件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分别声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件专利。
两件专利不是同日申请的,在先申请构成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不能授予专利权或在授权后被宣告无效。
同日申请但未予以指明的,只要实用新型授权了,发明专利申请就不可能再授权,即使授权了,也会被宣告无效。
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阶段,实用新型专利通常已经授权,对于同日提出申请以与分别在请求书中说明已申请另一件专利的,当发明专利申请有可能授权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针对重复授权问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进行选择或者修改。
申请人可以通过方式已经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来取得发明专利权,此时应当在答复审查一件通知书时,附交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书面声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发明专利申请被授权的同事,将在公告上注明该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之日起终止。
当然申请人还可以通过修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书,而使其与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构成重复授权,以取得发明专利权。
八、无效宣告程序:举证期限请求人举证(1)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日起一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否则,复审委不予考虑。
(2)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日起一个月后,补充的证据,复审委一般不予考虑,一些例外:(i)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权利要求的证据,反证,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充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证据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