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国土业务工作制度

国土业务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土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规范国土业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土业务工作是指土地调查、统计、规划、审批、登记、交易、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国土业务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国土业务工作,确保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第四条国土业务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保护权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土地管理第五条土地调查是指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利用状况、权属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和统计分析。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实施土地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对土地利用的目标、规模、结构、布局、措施等进行的总体安排和规划。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开发整理等报批工作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报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宅基地及其他用地的申请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审批,并加强对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土地费用的收取和上缴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及时、准确、完整。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土地登记是指对土地权属、用途、面积等进行登记,确立土地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实施土地登记工作,并加强对登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土地交易是指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权益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活动。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地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安全。
三、矿产资源管理第十二条矿产资源勘查是指对矿产资源的分布、储量、质量等进行调查、勘探和评价的活动。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并加强对勘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国土所管理办法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国土资源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各分局管理的职能作用,更好地管理好国土资源所,使国土资源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新形势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局国土资源管理实际情况,按地域管理原则,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直属分局、国土资源所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三条直属分局、国土资源所的机构设置、撤销、更名和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核定、经费来源渠道等,由市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报市编委审批。
直属分局、国土资源所人员实行计划编制控制,调进、调出人员由市局党组讨论决定。
分局内部人事调整由分局决定,但须报市局备案,由市局向人事、编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分局副科以上干部和办公室主任的任免由市局人事科组织考察,提出意见报局党组讨论通过,经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其中江城分局、海陵岛分局、高新区分局局长和正所长任免、调动需征求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意见。
直属分局股级干部,由直属分局按干部任免程序办理,但在任命前要向市局报任免方案,任免后,报市局备案;国土资源所正、副所长的任免由市局党组按干部任免程序办理。
第五条直属分局、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市局人事科统一管理。
第六条江城分局、高新区分局、平冈国土资源所的党建工作由市局负责,海陵岛分局、国土资源所(除平冈国土资源所外)的党建工作由当地党委负责;江城分局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市局负责,海陵岛分局、高新区分局、国土资源所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六条国土资源所实行独立财务核算和管理,自设会计、出纳,建立账本,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国土资源所开设银行账户,须报分局批准。
第七条国土资源所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统一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票据,由分局财务人员到市局财务科办领。
国土资源部门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制度

国土资源部门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制度一、背景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日益增加,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了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稳定发展,国土资源部门需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后监管工作。
二、目的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制度,旨在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监督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防止建设项目用地违法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工作内容1.建立完善用地审核制度,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核,确保用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2.加强用地审批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审批程序的合法合规,严禁干扰和阻碍审批工作的进行。
3.加强用地规划的管理,定期组织用地规划的修编,及时调整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布局。
4.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实地调查和监测工作,确保用地使用情况真实、准确。
5.定期组织开展用地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对已供地的建设项目进行评估,确保用地的合理使用。
6.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执法检查工作,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及时予以整改或处罚。
7.建立健全批后监管的信息反馈和问责机制,对履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工作流程1.用地审核流程:申请人提交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受理申请-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审核并发放用地批复。
2.用地审批流程:申请人提交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受理申请-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审批并发放用地许可证。
3.用地规划管理流程:定期组织用地规划修编工作-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专家评审-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4.用地实地调查和监测工作流程: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和监测-编制调查和监测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5.用地使用效益评估工作流程: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已供地的建设项目进行评估-编制评估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6.执法检查工作流程: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编制检查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作规则的通知(2013年修订)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作规则的通知(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11.12•【字号】津国土房办[2013]332号•【施行日期】2013.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作规则的通知(津国土房办〔2013〕332号)各区、县国土分局,各区、县房管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蓟县地矿局,红桥房产总公司,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修订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作规则》印发你们,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1月12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为推进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质量和行政效能,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国土房管局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发挥政治优势、行业优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凝心聚力,努力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和廉洁型政府部门。
三、市国土房管局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职责分工四、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局行政的全面工作。
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一位局领导主持日常工作。
五、副局长及其他局领导协助局长工作,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事务;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工作或者专项任务。
对分管工作和专项任务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局长请示、报告,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好调查研究,向局长提出解决的建议。
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协助分管局领导工作。
国土局机关规章制度

国土局机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土局机关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土局机关是国土资源管理的行政机关,负责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
国土局机关实行工作责任制,依法行使职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土局机关规章制度是依法制定的机关管理规定,具有统一性和强制性,适用于国土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国土局机关规章制度要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规定相一致,确保工作的公正、高效、规范。
第五条国土局机关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当经机关主管领导审议通过,并向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宣布执行。
第六条国土局机关规章制度由机关负责制定和管理,各部门、处室、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工作细则,落实到各自的具体工作中。
第七条国土局机关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机关主管领导,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并在规章制度中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八条国土局机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由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
第二章机关管理第九条国土局机关负责人为局长,直接领导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负责机关的全面工作。
第十条国土局机关实行机关班子制度,班子成员参加机关重要事务的讨论决策,并承担重要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国土局机关各部门、处室、室负责人由局长任命,直接领导本部门工作,对本部门工作负责。
第十二条国土局机关设立机构编制,根据工作需要招募、聘用人员,配备到各部门、处室、室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国土局机关建立健全工作程序,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国土局机关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评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对工作绩效突出者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国土局机关要不断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增强机关凝聚力和凝聚力。
第三章机关工作第十六条国土局机关的工作分为行政管理和专业服务两大方面,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
国土局十定方案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机构职责与职能运行规范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设立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第一部分总则一、为了在职责配置上体现“职能”和“责任”的科学界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形成权责一致、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制定机构职责与职能运行规范。
简称“十定”规定。
二、“十定”规定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同步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责、工作目标明确、部门协调配合、审批简洁流畅、体制高效运行的需要,全面落实绩效考核办法,做好督导评估工作。
三、根据•行政许可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即审批办转事项及承诺办结时间)、联办事项(即联合办理事项和合作工作责任要求)、工作制度(即向市委、市政府负责的重要工作制度)、工作目标(机构基本工作目标)、工作责任(机构承担的责任和承诺责任事项)、绩效考核(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和督导评估(对规定内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使其成为各单位必须履行的职责、严格遵循的制度和外部监督保障措施。
四、“十定”规定中的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定审批办转事项是法律法规赋予各单位的职能和权力,定承诺办结时间、定联合办理事项和合作工作责任要求、定重要工作制度、定工作目标及工作责任事项是各单位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定绩效考核和督导评估事项是保障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的重要措施。
五、“十定”规定体现的是权力、责任和外部监督措施的一致性,在享有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既要尽职尽责又要高效快捷,对企业和其他纳税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请办事项,应当达到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的要求。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收地工作制度》的通知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收地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11.04.13•【字号】珠国土字[2011]477号•【施行日期】2011.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法商法总类正文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收地工作制度》的通知(珠国土字〔2011〕477号)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收地工作制度》已经局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附: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收地工作制度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收地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收地管理工作,明确收回土地的条件、程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供局系统内部收地工作时使用。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收回土地(下称收地),指收回土地、置换土地、收购土地、终止供地、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合同,进行收地补偿等工作事项。
第三条收地工作由承办收地业务的市局的指定科室、分局、土地储备中心或其它指定单位为主办单位,相关业务科室(所)、局属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办单位开展收地工作。
第四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实施收地:(一)因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超过两年的;(二)因城市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需要收地的;(三)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地的;(四)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五)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六)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七)市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需要收回划拨土地的;(八)建设用地批准书失效后,项目尚未动工开发建设,也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建设用地;(九)市政府、区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协商收回(收购)土地需求,用地单位同意收地的;(十)用地单位向政府申请收回(退还)土地的;(十一)因用地单位未在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缴清地价款,可以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合同的;(十二)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土地出让(划拨)合同的约定,可以收回国有土地的其他情形。
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根据《中共x委、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x]21号)精神,保留x国土资源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将县房地产管理局的房屋登记管理职责、县林业局的林地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县国土资源局承担。
(二)划出的职责将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统一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
(三)承接的职责承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下放的行政审批、核准项目的工作权限。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统一管理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统一查处土地可能性纠纷;主管全县土地的调查、统计、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统一承担房屋、林地和土地的登记管理职责;拟订全县土地调查计划,进行土地定级、估价;建立健全土地统计制度,地籍档案制度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体系。
(三)主管全县土地的征用、划拨工作,统一审核、征用、划拨建设用地;承办由县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主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落实,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的可能性管理。
(五)负责对土地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违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六)研究制订全县土地管理事业发展计划、预测中长期名类用地需求情况,提出深化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案,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改革措施。
(七)主管土地科学技术和外事工作,负责土地管理的对外宣传,组织和指导土地管理干部、职工培训和教育工作。
(八)统一管理全县的地矿资源和有关业务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国土资源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信息、文秘、会议组织工作、档案管理、图书资源、保密工作、信访工作、机关建设、财务、行政管理和保卫工作,机关人事和人事监察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服务中介;负责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使用制度改革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各项改革方案的制订;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收集、整理阶段信息、情报和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层所干职工的培训,负责综合计划、统一的归口管理、编制制度、固定资产和物资计划;管理本局各项资金、指导监督各乡镇基层所的财务、会计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做好有关规费归缴工作;制订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的规章制度,做好审计工作。
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_国土资源局规范管理制度落实工作简报
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_国土资源局规范管理制度落实工作简报国土资源局规范管理制度落实工作简报2022年11月份督查情况11月份,“规范管理、制度落实”督查小组就全系统学习制度执行情况、科所工作职能公示上墙及内部人员分工情况、土地复垦整理工程招投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1、学习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月,我们分别对金城所、白塔所、财务科、估价所、地籍科、河头所、建昌所和直溪所八个科所进行了抽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科所均能按照月度学习计划认真组织每周一晚的学习,部门负责人对所学内容精心准备,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金城国土所不仅建立了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做好考勤和学习记录,还根据月学习内容要求全所人员做好学习心得和体会,在墙上的学习园地中进行交流,学习效果明显。
本月,督查小组还对被督查科所学习考勤情况进行了检查,除建昌所王国良11月14日晚局集中学习电子政务讲座请假外,其余均无不参加学习的现象。
2、科所工作职能公示上墙及工作人员内部分工情况本月,我们对洮西所、指前所、直溪所、薛埠所的工作职能公示上墙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全系统除局领导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分工情况进行了汇总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由于近几年全系统管理不断上台阶,各国土所都开辟了政务公示栏,早已将单位工作职能及相关制度、收费标准等公示上墙。
在此期间,部分国土所结合局63号文件的精神还作了相应完善。
局行政科室也对照三定方案将本科室工作职责进行了上墙公示。
工作人员内部分工方面,全系统现有工作人员219人,其中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66人,国土所87人(不包括提前离岗的26人),各类临时工作人员66人。
从汇总情况来看,各科所内部分工比较明确,基本形成了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的局面。
薛埠等国土所以人员分工为基础,每月都将个人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月度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3、土地复垦整理工程招投标符合相关规定情况对照63号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亲戚、朋友不得参与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之规定要求,我们对茅麓、尧塘、薛埠等国土所复垦整理项目工程的实施情况作了一些了解。
【国土资源局规章制度汇编】规章制度汇编序言
【国土资源局规章制度汇编】规章制度汇编序言国土资源局规章制度汇编一、前言为了加强制度管理,规范工作行为,依据规定制度办事,促进分局各项工作走上正规化轨道,提高工作效率,推进高新国土资源分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分局全面建设,现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分局实际情况汇编有关制度。
二、##市国土资源局##分局人员行为准则(一)政治坚定。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作风优良。
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求真务实。
(三)纪律严明。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严守秘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四)业务过硬。
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精通国土资源管理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五)爱国爱岗。
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遵守外事纪律。
热爱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和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积极发挥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关心分局的建设和发展。
(六)团结友爱。
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协作,不搞自由主义,和睦相处,互相尊重,相互沟通,真诚待人,谦虚谨慎,互帮互学,助人为乐。
(七)明礼诚信。
以人为本,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八)清正廉洁。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九)文明服务。
待人热情,用语文明,举止端庄,仪表整洁,塑造分局良好形象。
(十)务实创新。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
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知难而进,一往无前,奋发有为,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土资源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机关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守则
1、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和业务素质。
2、自觉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
立足本职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无私奉献,共同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献计献策,树立国土资源队伍新形象。
3、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尽职尽责,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廉洁勤政,秉公执法。
执法行为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不按规定办事,造成执法过错或不良后果的,责任人要承担行政、法律和经济责任。
5、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履行国土资源《十项为民措施》,严格遵守国土资源《五条禁令》。
6、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服务要做到热情、规范、文明,杜绝“生、冷、硬、横”和“吃、拿、卡、要、报”等现象。
7、遵纪守法、严以律已。
不习练法轮功、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杜绝“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现象。
二、机关考勤制度
1、上班实行签到制。
每日上班,由本人按时到办公室签到。
签到时间为上班前后5分钟内,延迟5分钟签到者,视为迟到,延迟1小时以上无论上班与否视为旷工。
2、工作时间内个人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请假。
请假须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交办公室考勤员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请假须经局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
婚假、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考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纪检组长负责监督,按制度规定严格实行。
4、考勤记录每月汇总一次,并予以公布。
全年累计迟到20次、旷工10天以上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局长负责,办公室统一安排。
用车单位应提前提出用车计划,经
批准后用车。
县内用车由分管局长批准,夜间出车、私人用车和县外用车由局长批准。
2、车辆优先保证局领导和应急公务使用。
提倡县城内出发不派车或用车送到再接回的做法;各科室到市局办理公务要集中用车。
3、驾驶员凭派车单出发,完成出车任务后要及时返回、及时入库,并锁好车门、库门,钥匙要随身携带以防发生被盗。
不准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酒后驾车和违章行车,因驾驶员责任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给予赔偿损失、罚款、辞退处理。
对全年无行车事故、车辆保养好、服务好的驾驶员给予元的安全奖励。
4、车辆用油要厉行节约,加油由办公室开单定点加油,私自加油者油费自理;出发途中确需加油的要由跟车领导批准并签字。
5、车辆修理,实行派修制度。
经领导批准后由专人随同(带派修单)到指定维修点修理。
车辆修好后,派修员与驾驶员对照材料单,验审车况,换新件的需交回旧件,并同时在工时单、材料单上签字后报领导批准报销。
四、招待管理制度
1、来人接待,实行派餐单制度,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签发派餐单。
2、来人接待要本着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实行对
口接待。
具体标准为:省、市以上客人每人每餐不得超过4 0元;其他客人每人每餐不得超过30元,特殊情况须经局长批准。
3、负责接待人员持派餐单到指定的酒店,按标准招待,无派餐单的不予报销,超支部分由经办人自己支付。
4、系统内乡镇工作人员来局办理业务、所属事业单位和本局职工加班需用餐的安排工作餐,由办公室开据餐票,每人每餐标准15元。
5、招待费一月一结。
结算时派餐单、结算单和招待费单据三单相符,三单不符或不全的不予报销。
五、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1、各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好各自办公室及所属卫生区的卫生管理工作。
2、各办公室要经常保持门窗、地面、墙面、楼道、楼梯的清洁,桌椅及其它物件排列整齐有序,悬挂物及张贴的规章制度等要整齐、美观、大方;室外卫生区要做到每日清扫,保持清洁。
六、财务管理制度
1、重大财务管理事项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一切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执行,财务情况每半年由局长向领导班子成员通报。
2、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要执行国家制定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准则》。
会计资料要妥善保存、归档。
3、各项财务开支要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开支的一律不得支付。
4、严格支出审批手续,一般性业务费用开支由各股室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财会负责人审核后,由分管该业务股室的局领导签署意见,再报局长审批。
5、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
按核定的限额保留库存现金外,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除在规定范围可以用现金直接支付外,在单位业务过程中发生收支业务,须通过银行存款户进行结算。
6、业务接待管理。
本着热情、礼貌、周到、简朴的原则,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等工作。
7、固定资产的管理。
配置到各股室使用的资产设备由各股室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故意损坏和遗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如业务需要更新添配设备,各股室先向局办公室提出方案,再经领导研究同意后统一购置。
财务设置固定资产台帐,由专人管理,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帐物清点。
8、差旅费开支制度。
出差人员应以厉行节约为准则,确保完成任务。
①交通费:乘坐公共汽车、船、火车的,凭正式票据报销;局派车的,不予报销;需乘飞机的,报局长
同意,才能乘座;②住宿费:凭正式票据报销;③伙食补助按县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办理;参加会议或培训学习,已享受伙食补助(会议餐)的,有再报销;确因业务需要陪同上级领导就餐的,报局长同意,凭发票报销;④差旅费的报销,出差人员填妥差旅费用报销单,由分管该业务股室的局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局长审批,财会审核报销。
9、因业务需要经局安排参加学习培训的,培训费用凭正式发票报销,未达到大专学历的在职干部职工需要不脱产进修学习的,经局领导同意,报办公室备案,取得大专毕业文凭后,给予元奖励,取得本科毕业文凭后,给予
元奖励。
10、机关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安排专人管理,实行购置、领用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各科室需购置办公用品时,要写出购物申请,经批准后由办公室购置。
11、发票报销实行会签制,需报销的发票,先由科室负责人及分管局长签字把关后,于每月11号、22号报局长签字报销。
12、严格控制个人借款,特殊情况确需借款的,1000元以下由局长批准,1000元以上由局党组研究批准。
借款要按期归还,逾期不归还者,从工资中扣回。
13、有收费任务的科室,局里统一委派兼职出纳。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私自在办公室内存放现金、存单发生被盗
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14、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参照机关管理制度。
15、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财务管理。
由局财务统一管理。
七、值班、安全及通讯联络制度
1、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
各科室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守值班岗位,保证上级指示及紧急情况的及时传达落实。
2、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驾驶员每天上午7点到晚上10点要保证手机畅通。
八、文件处理和保密制度
1、文件的起草、打印、下发、归档,上级来文、来电登记,送阅、催办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做到及时规范。
2、行文实行“文件批示签”制度,综合性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起草、审核后,送局长签批;专业材料由各科室起草,科室负责人把关后,由秘书核稿,局长签发。
3、领导参加会议带回的材料要及时交办公室登记处理,各科室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4、文件打印本着节约的原则,所有文件要两面印刷,送局领导签批的文件,要书写公正、清楚,经领导修改定稿后方可安排打印,不需要上报或下发的材料一律不打印。
5、单位公章要严格管理,使用公章时,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进行登记后方可使用。
6、外单位借阅文件要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局长批准后方可借阅,同时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严禁外来人员随便翻阅文件。
7、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人事问题、重大事项等不宜公开或暂不公开的问题,要严格保密,严禁与会人员和记录人员犯自由主义,私自传播,否则严肃处理。
九、督促检查制度
1、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督促检查。
2、对局党组的重要决策和领导批示件,各分管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
3、督查情况实行通报制度,督查通报每月一期,内容要涵盖全局的各项工作,明细到科室,重大事项、先进人物表彰和批评通报的要明细到个人。
各科室和工作人员要按照通报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
4、督查结果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归档,作为年度评先树优和工作人员考核的依据
本制度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二00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