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美学
康德美学的基本观点

康德美学的基本观点康德美学是指德国哲学家康德所建立的美学理论,与英国哲学家伯克、蒙田等人的美学理论相比,康德的美学理论更为系统性和全面性。
康德从审美感受的本质、美的对象、美的标准等方面对美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美学观点。
一、审美感受的本质康德认为,美是一种纯粹的感受,它不是来自于美的对象自身的性质,而是来自美的对象与我们的感官直接交流所引起的心理体验。
美是一种主体性的感受,是每个人独特的体验,因此,美没有客观的标准,只有主观的体验和评价。
二、美的对象康德认为,美的对象必须具有一定的特点和性质,它必须有一定的形式和结构,才能满足审美要求。
具体来说,美的对象必须是“纯粹的形式”,即没有任何实际用途和目的的对象,如纯音乐、纯舞蹈等。
因为这些对象没有实际用途,所以它们没有被任何具体目的所限制,可以表达出最丰富多彩的审美特征。
三、美的标准康德认为,美的标准取决于观者的审美感受和判断,没有任何客观的标准。
然而,康德也提出了一些一般性的标准,如美的对象必须具有内在的和谐美、统一美、对称美等美学特征,并且需要被特别的表现形式所呈现,如美的对象的形式需要具有纯粹性、整体性、明确性等特点。
四、艺术的价值康德认为,艺术是以表达美为最终目的的表现活动,艺术的价值取决于艺术品所表达的美的程度和深度。
艺术品不仅有自身的艺术价值,还有道德、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价值,因此,审美不仅是一种体验和评价,更是一种参与艺术的人对人类文明的平等交流。
综上所述,康德的美学观点强调了审美体验的独立性和主观性,表达出了一种强烈的“审美平等主义”思想,认为每个人的审美感受和价值都是平等的。
同时,康德的美学理论也对后来的美学研究和实践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和启示。
康德美学著作

康德美学著作康德(ImmanuelKant,1724-1804)是德国哲学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
他所作的美学著作全面概括了他独特的美学观点。
他阐述的美学理念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使其在当代美学理论、实践及美育方面都起到了对日後美学发展的重大决定性作用。
康德的美学著作从1790年的《关于艺术的观念》起正式发表,到1816年的《可操作的美学》终结,共计有六篇著作,包括:《关于艺术的观念》(1790),《美学叙事》(1793-1794),《论美学》(1798),《美学应用》(1801),《美学概论》(1803),以及《可操作的美学》(1816)。
《关于艺术的观念》是康德美学著作的精练概括,其中康德具体探讨了“美”的定义,并将美分为自然美和艺术美,结合“崇高”的概念,指出了艺术美所特有的独特性和特征。
康德在著作中也详细讨论了美学对哲学、心理、诗学等领域的影响,着重提出了“视觉更新”这一独特概念,以此来解释美学文本如何表达作者的意图。
《美学叙事》是康德著作中的第二篇,其中康德阐述的“美的本质”的概念在美学史上备受关注,其中尤其是康德所强调的“美的结构”这一概念,一直受到美学理论家的极大关注。
在著作中,康德指出,美的本质在于它表达的感情,即“心情”。
为了表达出它所具有的特殊性,作品必须以美学方式来呈现美的节奏,而这种美学方式则定义为“美的结构”。
《论美学》中,康德提出了“审美完满”这一重要概念,指出了作品中所承载的艺术感,是美学审美感受所必需的重要条件。
此外,康德也在著作中阐明了实用主义美学中“效用”的概念,认为这是美的另一重要特征。
根据康德的观点,当一件作品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时,便可以被称之为“实用美”。
《美学应用》中,康德提出了“美的情感”这一重要概念,他认为作品中所承载的感受即是衡量其美的主要准则,而这种情感也是作品真正所有价值的体现。
此外,康德也在著作中提出了“美的标准”,其中认为一件作品之所以能够被认为美,则必须能够被看得出实用性价值和可视性感受。
美学概论之审美的研究康德

艺术创作与欣赏
艺术创作的自由性
艺术创作的技巧性
康德强调艺术创作是自由的,艺术家在 创作过程中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情感 和观念,不受任何外在因素的限制。
艺术创作需要一定的技巧和技能,艺 术家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来提 高自己的艺术水平。
艺术欣赏的主观性
艺术欣赏是一种主观的、感性的活动, 每个人对同一件艺术作品的感受和理解 都是不同的,没有绝对的标准和答案。
康德区分了物自体和现象,认为我们只能认识现象而不能 认识物自体。在审美中,我们关注的是现象的形式而非物 自体的实质。
实践理性批判
道德形而上学
康德建立了道德形而上学体系,认为道德法则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 在审美中,这种道德法则表现为对美的普遍追求和认同。
自由意志
康德强调自由意志的重要性,认为它是道德行为的先决条件。在审 美中,自由意志表现为对美的自由选择和创造。
道德美学
康德提出了道德美学的概念,认为美与道德之间存在内在 联系。他认为,真正的美应该符合道德的要求,能够激发 人们的道德情感和崇高感。因此,审美判断和道德判断在 某种程度上是相互补充的。
审美教育的道德意义
康德强调审美教育的道德意义。他认为,通过审美教育可 以培养人们的道德情感和崇高感,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和 品德水平。因此,审美教育在个体和社会的发展中具有重 要作用。
观感受、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03
美学与审美密切相关,前者提供理论支持,后者为实
践应用。
康德美学思想概述
康德是德国哲学家和美学家,他 的美学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 响。
康德的美学思想强调了审美判断 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对现代美学 和艺术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
康德认为美是主观的,美感来自 于人的内心感受,而非客观事物 的属性。
康德美学思想评述

康德美学思想评述
康德的美学思想是他哲学体系中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他关于审美经验、审美判断和美的概念等方面的思考。
康德认为美是一种纯粹主观的经验,即美并非存在于外部物体本身,而是由个体的感知和情感创造出来的。
他强调审美经验是一种无目的的快乐,纯粹基于感知的形式和结构。
其次,康德提出了"美的判断力"的概念,即我们运用美的判断力来作出审美判断。
他认为美的判断力基于一般性的可共享的规范,其判断不是基于个人的偏好,而是基于普遍可认同的美的特征。
康德还提出了"美的意象"的概念,即美的对象是通过感性经验中的形象呈现出来的。
他认为,美的意象要具备"终极性",即其没有任何自然的目的或实用价值,只存在于纯粹的审美感受中。
然而,康德的美学思想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他的重点放在了主观的审美经验和个体的判断力上,忽视了美的客观属性和外部物体自身的特征。
其次,他的美的判断力建立在一般性规范的基础上,但这种规范的确定性和普遍性难以界定和证明。
康德的美学思想对后来的美学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是在形式美学和审美伦理方面。
然而,他的思想也面临一些质疑和批评,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发展。
康德的美学——精选推荐

康德的美学康德的美学⼀、康德批判哲学体系康德对美的分析是从分析鉴赏(鉴赏是评判美的能⼒)判断(Geschmachsureil)即审美的判断⼊⼿的。
康德认为,判断⼒是把特殊包涵在普遍之中来思维的能⼒。
有两种判断,⼀种是先有普遍,再找特殊,这就是规定判断或科学判断,另⼀种是先有特殊,再找普遍,这才是审美判断或反思判断。
从形式逻辑判断的质、量、关系和⽅式四个⽅⾯对审美判断进⾏了分析,提出了著名的审美判断四契机学说。
⼆、理解康德美学的关键概念1、认识:局限在现象界,物⾃体不可知,认识功能:想象⼒和知解⼒2、想象⼒:掌握事物的形式或形象3、知解⼒:形式逻辑的推断、分析、综合和推理能⼒,但也只能掌握⾃然界现象的某些部分,不能窥到⽆限和整体。
4、理性概念:⽆限、整体、物⾃体等只有通过理性掌握。
理性与知解⼒对⽴,理性掌握概念不是认识功能是对现象世界合理或可理解的必须假定的理性概念。
5、判断⼒:不是知解⼒的逻辑判断,⽽是反思判断。
6、反思判断⼒:审美和审⽬的两种判断⼒。
7、⽬的:造物主造物时的设计安排中所存的⽬的,分为两种:(1)主观的⽬的:即主观的符合⽬的性,事物的形式符合我们的认识功能(想象⼒知解⼒)它们具有某种形式才使我们认识到它们的形象并感到愉快。
(2)客观的⽬的:⾃然界有机物各有本质,其结构形式符合它们的本质,它们完善⽽不畸形或有缺陷,显出客观的⽬的。
8、审美判断:从情感上感觉到事物形式符合我们的认识功能。
9、审⽬的判断:从概念上认识到事物形式符合它们⾃⼰的⽬的,因⽽是显得完善的。
⼆者都不是逻辑判断,都是对个别对象所起的感觉即反思判断,⽽在对象是美的或者完善的时候,感觉就是愉快的。
三、美的分析1、质:不涉及利害,因⽽不涉及欲念和概念2、量:美是不涉及概念⽽普遍使⼈愉快的。
3、关系:美没有明确⽬的⽽却有符合⽬的性的⽭盾或⼆律背反。
4、⽅式:凡是不凭概念⽽被认为必然产⽣快感的对象就是美的。
(⼀)、质:不涉及利害,因⽽不涉及欲念和概念区别逻辑判断和审美判断1、逻辑判断:概念2、审美判断:只涉及形式不涉及具体内容,不涉及概念。
康德美学

审美判断力具有一种先天构成性原则(知性)的能力, 它的这个原则属于一种认识能力的调节性原则。审美中知性 能力的这种协调一致包含着愉快的根据。 审美判断力的合目的性(善、完满)又与理性的自由概 念相关(道德活动与终极目的相关)。 审美活动的过程,同时也达到对于自然的一种规律的把 握,并促进了内心对道德情感的感受性。愉快的情感因此沟 通了知识和道德的领域。 自然(必然性)——自然合目的性——自由 知性——判断力——理性 认知——愉快不愉快——欲望 审美活动成为知识与道德之间的通衢,认识和伦理的活 动之间的界限被调节,康德的哲学大厦终于连成一体。
3.美的分析 康德美学是从人的心灵(“心意”)能力出发来进行美的 讨论,要解决的问题:为什么审美是必然的和普遍的?因此, 主要不是讨论艺术中的美的问题。 审美判断是知性与想象力的一种谐和合作。 根据形式逻辑,也就是知性范畴的类型,对鉴赏判断进行 分析,认为审美判断有四个“契机”(moment)。(参阅教 材348页注2) 1)从质(quality)的方面来说 首先区分审美的判断力与规定的判断力,认为审美判断不 是从概念出发,因而不是知识判断。审美判断主要与情感相关, 属于主观的,审美判断的根据只是主观的愉快的情感。
一切知性的知识(自然科学)中都包含先天综合判断, 并以之为原理。数学:5+7=12
运用先验的范畴或形式,整合后天的经验材料,进 行判断,形成知识。所有关于现象界的知识都是如此。
不仅如此,感性直观中,使知觉成为可能的综合判 断,都从属于范畴。因此,范畴也是经验可能的条件, 对于一切经验都先天地有效。
2.《判断力批判》主要意图
在现象界,自然的概念可以在我们的认识对象上直观地 表象出来,但这个对象不是物自身; 物自身从知性认识方面达不到,但在道德实践方面却得 到证实。自由的概念可以在物自身中表象出来,但却不是直 观的。 这两个概念之间出现一个鸿沟。《判断力批判》就是试 图调节和消除这几个对立。
康德美学三大原理

康德美学三大原理康德美学是指德国哲学家康德对美学问题进行的研究。
康德主要关注美的定义和判断,他提出了三个重要的原则:感性知识、审美判断力和美的目的论。
一、感性知识康德认为,美学的核心在于感性知识。
感性知识是指通过感官对客观世界的认知。
换句话说,感性知识是我们对现实世界的直接经验。
感性知识的特点是直观性、非概念性和主观性。
感性知识是美学的基础,因为美学是与我们的感官体验和情感联系在一起的。
我们对美的认知主要基于感性知识,而不是理性知识。
理性知识是通过概念和推理获得的,这意味着理性知识是抽象的、普遍的和客观的,而感性知识则是具体的、个体的和主观的。
美学的讨论必须从感性知识出发。
二、审美判断力康德认为,美学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形成审美判断力。
所谓审美判断力,是指我们对美的认识和评价能力。
审美判断力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几个关键要素:想象力、理解力和统一性。
想象力是审美判断力的基础。
想象力是创造力,是思维与感官的结合。
想象力使我们能够形象化地想象出美的对象,这是我们对美的第一步认知。
理解力是审美判断力的关键。
理解力是通过比较、分类和分析对美的对象进行深入分析的能力。
理解力是关键的,因为我们必须能够理解美的对象的各个方面,以形成清晰的审美判断。
统一性是审美判断力的核心。
统一性是指我们能够将一系列纷繁复杂的印象,归纳为一个内在一致的整体。
这种统一性是创造审美体验的关键,因为它使我们能够从一个独立的感知经验中获得美的体验。
三、美的目的论康德认为,审美经验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
这种提高是通过美的经验而实现的。
美的经验可以使我们逃避日常生活的琐碎和压力,进入一个更加美好、纯净和高尚的世界。
美的经验可以使我们更加仁慈、公正和有同情心,这是一个更好、更美的社会的基础。
美的目的论是康德美学的核心原则之一。
美不仅仅是一种主观体验,更是一种道德上的理想。
美可以使我们更加有同情心、更加温柔、更加有毅力和品格,这些都是康德所追求的道德理想。
康德美学的基本内容

康德美学的基本内容康德美学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
我们曾以美论、崇高论、艺术论加以概括,下面我们换一个角度,试从范畴论、体系论、方法论和心理美学四个方面加以概括。
1、范畴论范畴是美学理论的基本元素或基础,西方美学的基本范畴是“美在和谐”,但在不同时代、不同理论家之中,其内涵不断丰富发展,从而构筑其不同的范畴体系。
康德美学也有其特有的范畴体系,其范畴体系的内涵特点决定了它在美学史上的地位,即决定了它作为德国古典美学奠基者的地位。
首先是“美”。
康德提出著名的“无目的的合目的的形式”的著名命题,实际是对感性派(无目的)和理性派(合目的)的综合,既突破了传统的感性派的“摹仿说”,也突破了理性派的“灵感说”,成为感性和理性由对立走向统一的新时代的开端。
而且这种无目的的合目的的形式,涉及到特殊的主观心理状态,情感领域,这更具有开创的意义。
这—点被席勒注意到,在《美育书简》中提出情感教育问题。
但却被黑格尔所忽视,在其庞大而严密的辨证的美学体系中,只剩下概念的逻辑发展,而相对忽略了蓬勃激动的情感,这正是其缺陷所在。
康德的局限在于否定了美的客观性,当然也否定了自然美的存在。
其次是“崇高”。
康德把崇高的过程描述为对象压倒主体,主体又借助理性压倒对象,因而崇高感最终是一种理性的伟大胜利,是道德的象征,其根源不在对象,而在人自身的理性精神。
康德对崇高的论述也是有历史意义的。
西方最早提出崇高概念的是古罗马时代的朗吉努斯,他的《论崇高》一书曾经论及自然界的崇高对象,但主要论述的是文采风格的崇高,修辞的宏伟等等,基本局限在修辞学范围之内。
18世纪英国的经验论者博克最早从美学的角度对崇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他认为,优美的对象偏重于小巧、光滑、娇弱;而崇高的对象则巨大、阴暗、孤寂,美以快感为基础,崇高以痛感为基础。
博克的论述极富启发性,但仍多局限于经验论的感觉的范围,只有康德的崇高论才在前贤论述的基础上,第一次赋予崇高以深刻的哲学内容,使之成为系统的理论,包括崇高的对象,崇高与优美的区别,崇高的心理过程,崇高的根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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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美学一、康德批判哲学体系康德对美的分析是从分析鉴赏(鉴赏是评判美的能力)判断(Geschmachsureil)即审美的判断入手的。
康德认为,判断力是把特殊包涵在普遍之中来思维的能力。
有两种判断,一种是先有普遍,再找特殊,这就是规定判断或科学判断,另一种是先有特殊,再找普遍,这才是审美判断或反思判断。
从形式逻辑判断的质、量、关系和方式四个方面对审美判断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著名的审美判断四契机学说。
二、理解康德美学的关键概念1、认识:局限在现象界,物自体不可知,认识功能:想象力和知解力2、想象力:掌握事物的形式或形象3、知解力:形式逻辑的推断、分析、综合和推理能力,但也只能掌握自然界现象的某些部分,不能窥到无限和整体。
4、理性概念:无限、整体、物自体等只有通过理性掌握。
理性与知解力对立,理性掌握概念不是认识功能是对现象世界合理或可理解的必须假定的理性概念。
5、判断力:不是知解力的逻辑判断,而是反思判断。
6、反思判断力:审美和审目的两种判断力。
7、目的:造物主造物时的设计安排中所存的目的,分为两种:(1)主观的目的:即主观的符合目的性,事物的形式符合我们的认识功能(想象力知解力)它们具有某种形式才使我们认识到它们的形象并感到愉快。
(2)客观的目的:自然界有机物各有本质,其结构形式符合它们的本质,它们完善而不畸形或有缺陷,显出客观的目的。
8、审美判断:从情感上感觉到事物形式符合我们的认识功能。
9、审目的判断:从概念上认识到事物形式符合它们自己的目的,因而是显得完善的。
二者都不是逻辑判断,都是对个别对象所起的感觉即反思判断,而在对象是美的或者完善的时候,感觉就是愉快的。
三、美的分析1、质:不涉及利害,因而不涉及欲念和概念2、量:美是不涉及概念而普遍使人愉快的。
3、关系:美没有明确目的而却有符合目的性的矛盾或二律背反。
4、方式:凡是不凭概念而被认为必然产生快感的对象就是美的。
(一)、质:不涉及利害,因而不涉及欲念和概念区别逻辑判断和审美判断1、逻辑判断:概念2、审美判断:只涉及形式不涉及具体内容,不涉及概念。
情感判断3、审美判断是一种情感的判断,不同于逻辑判断。
审美快感不涉及利害,不等同于一般快感。
美感不能与一般快感完全相同。
康德认为一般快感都要涉及利害计较,都只是欲念的满足,主体对满足欲念的东西只关心到它的存在而不关心它的形式。
单纯的快感,作为欲念的满足,还是实践方面的事。
审美活动却不能涉及利害计较,不是欲念的满足,对象只以它的形式而不是以它的存在来产生美感。
审美只对对象的形式起观照活动而不起实践活动。
美感起于对形式的观照而不起于欲念的满足。
所以美感不等于一般快感,美在性质上也不等于愉快。
“一个审美判断,只要是掺杂了丝毫的利害计较,就会是很偏私的,而不是单纯的审美判断,人们必须对于对象的存在持冷淡的态度,才能在审美趣味中做裁判人。
”——康德审美快感不涉及概念,不等同于善。
美也不等于善,因为善是意志所向往的目的,要涉及利害计较的实践活动,和愉快的东西还是类似的。
“要把一个对象看作善的,我们就必须知道这对象是应该用来做什么的,对它就必须有一个概念。
在对象中见到美,就无须对它有什么概念,花卉、自由的图来画,以及没有目的地交织在一起的线条(即所谓“叶状花纹”)都没有意义,不依存于明确的概念,但仍产生快感。
”愉快的东西使人满足,美的东西单纯地使人喜爱,善的东西受人尊敬(赞许),即被人加上一种客观价值,无理性的动物也可以感到愉快;美却只是对人才有效,“人”指既具有动物性又具有理性的东西,不单纯作为理性的东西(例如精灵),也作为动物性的东西;善则一般只对具有理性的人才有效。
……在这三种快感之中,审美的快感是唯一的独特的一种不计较利害的自由的快感,因为它不是由一种利益(感性的或理性的)迫使我们赞赏的。
所以我们可以说,在三种快感之中,第一种涉及欲念,第二种涉及恩爱,第三种涉及尊敬。
只有恩爱才是自由的喜爱。
一个欲念的对象,以及一个由理性法则强加于我们,因而引起行动意志的对象都不能让我们有自由去把它变成快感的对象。
一切利益都以需要为前提或后果,所以由利益来做赞赏的原动力,就会使对于对象的判断见不出自由。
——《判断力批判》第五节(二)、量:美感不涉概念而普遍令人愉快如果一个人觉得一个对象使他愉快,并不涉及利害计较,他就必然断定这个对象有理由叫一切人都感到愉快。
“如果一个人觉得一个对象使他愉快,并不涉及利害计较,他就必然断定这个对象有理由叫一切人都感到愉快。
因为这种愉快既不是根据主体的欲念(或是其它意识到的利害计较),而是感觉到在喜爱这个对象中自己完全是自由的,他就会看不出有什么只有他才有的私人特殊情况,作为他感到愉快的理由,因此,他就必然认为可以设想:产生这种愉快的理由对一切人都该有效,相信他有理由去假定一切人都能感到同样的愉快。
因此,他会把美说成仿佛是对象的一种属性,把审美判断也看成仿佛是逻辑判断(即通过对象的概念来得到对于对象的认识),尽管它只是审美判断,只涉及对象的形象显现和主体之间的关系,他之所以这样看,是由于审美判断毕竟和逻辑判断有些类似,可以假定它对于一切人都有效,但是这种普遍性不能来自概念,因为不能由概念就转到快感或不快感,……因此审美判断既然在主体意识中不涉及任何利害计较,就必然要求对一切人都有效。
这种普遍性并不靠对象,这就是说,审美判断所要求的普遍性是主观的。
”——第六节(三)、关系: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美感具有“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感官判断、事实判断、逻辑判断、道德判断,都有判断前的目的,是“由目的而生判断”。
审美判断却没有这个目的。
审美,是无目的的。
或者说,审美是以自身为目的的。
以自身为目的,也就等于没有目的。
但是,审美判断却又无不合目的。
第一,它生愉快,因此是一种“主观合目的性”;第二,它非概念,因此是一个“涉及形式的规定”;第三,它无利害,因此使一种“单纯形式”;第四,它具有普遍性,因此不是某个具体的客观目的,也不意某个具体的客观目的的形式出现。
(四)、方式:不凭概念必然产生愉快审美具有“主观普遍性”的先验条件:“共通感”共同感觉力美感的特征1.审美判断是一种情感判断,不同于逻辑判断。
2.审美快感不涉及利害,不等同于一般快感。
3.审美判断不涉及概念,不等同于善。
4.美是不涉及概念而普遍地使人愉快的。
结论:“审美趣味是一种不凭任何利害计较而单凭快感或不快感来对一个对象或一种形象显现方式进行判断的能力。
这样一种快感的对象就是美的。
”所以就质来说,美的特点在于不涉及利害计较,因而不涉及欲念和概念。
因此,美感具有普遍性,“非概念而又有普遍性”,因为美是超功利的。
审美具有“主观普遍性”的先验条件:“共通感”所谓共通感,不是说每个人都“将要”同意我们的判断,而是“应该”对它同意。
共通感虽然是一个“主观性原理”,是一个“先验假设前提”,却规定着我们的审美活动。
这个原则虽然只是主观的,但却被设想为具有普遍性的。
因为它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必然的理念。
共通感是审美的“先验假设前提”。
第一,它是先于经验的,是在审美之前就已经设定的,不是审美的结果。
第二,它是一种假设,假设大家都会赞同你的感受,而不是因为多次见到别人和你一件相同。
它不是经验证明,而是先验假设。
第三,它是审美的前提。
四、美的秘密(一)、美判断的四个契机1、超功利:审美是一种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却又使人愉快的活动,美感是唯一无利害的自由的快感,而能够产生这样一种超功利愉快的对象就是美。
2、非概念:这种与愉快既不是概念,也不凭借概念,却有被假设为像概念一样具有普遍性。
3、无目的:这种愉快和判断也没有任何具体目的,只有一种主观的合目的的形式。
4、主观普遍性:既非概念,又无目的,还能普遍地和必然地使人愉快,这种普遍性和必然性就只能是一种“先验假设前提”。
也就是说,这种普遍性只能是主观普遍性。
(二)、审美判断中的二律背反1、审美判断不涉及欲念和利害计较,不是实践活动,却产生类似实践活动所产生的快感;2、它不涉及概念,不是认识活动,却又需要想象力与知解力两种认识功能的自由活动,要涉及一种“不确定的概念”或“不能明确说出的普遍规律”;3、它没有明确的目的,却又有符合目的性,它虽是主观的,个别的,却又有普遍性和必然性。
最重要的还是它不单纯是实践活动而却近于实践活动,它不单纯是认识活动而却近于认识活动,所以它是认识与实践之间的桥梁。
(三)、审美的普遍性是一种主观普遍性审美的普遍性是一种主观普遍性,它不是基于经验事实。
审美普遍性的依据是一种“先验假设前提”。
也就是说,审美只是在理论上、逻辑上是有普遍性的。
审美判断实际上是主观的,却又在逻辑上、理论上要求普遍有效性。
“在审美判断里假设的普遍赞同的必然性是一种主观的必然性,它在共通感的前提下作为客观的东西被表象着”。
五、康德给我们的启迪(一)、审美判断只与主体有关审美与非审美,至于主体的态度有关,不与对象的性质相干。
因此,审美与非审美的区别,仅在于主体的态度。
因为美归根结底是“以客观形式表现出来的主观的东西”,只能是与主体联系。
(二)、审美即是“审人”由于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因此,它表面上是审物(判断一个对象的美丑),实际上是审人(判断内心世界的美丑)。
心中无美,则世间无美。
(三)、审美判断须由主体的审美感受来确证由于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因此,美必须由主体的审美感受来确证。
用学术语言来描述,就是:只有在主体感受到美的时候,对象对于这个主体来说才是审美对象,也才是美的。
“不言而喻,人的眼睛与野性的、非人的眼睛得到的享受不同,人的耳朵与野性的耳朵得到的享受不同,如此等等。
……只有音乐才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最美的音乐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四)、审美判断带有一种期待性质由于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因此,它不是认识,不是发现,而是期待。
也就是说,审美判断,与其是说审视对象是否美,判断对象是否美,不如说是希望其美,证实其美。
(五)、审美判断只和对象的形式有关,和对象的实存无关由于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因此,如果它和对象有什么关系的话,也只和对象的形式有关,和对象的实存无关。
艺术品的价值主要在于它的特殊形式,不在或基本不在它的材料。
六、康德其他的美学思想和文学艺术理论1、崇高论(与朗基努斯、席勒的比较)2、艺术的本质特征——游戏说3、审美观念4、天才论黑格尔的美学思想一、黑格尔的美学范畴体系在黑格尔那里最一般的美学范畴:美、崇高、悲剧性、喜剧性、丑等是相互联系和矛盾转化的一个有机整体,而且与艺术的具体历史发展的阶段和形式相联系和相对应,形成一个自在而自为的发展圆圈。
他以美为核心构筑了一个内容丰富的美学范畴体系,总结了西方美学发展一千年来的全部美学成果,达到了近代西方美学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