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美学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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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康德关于美与艺术的基本观点

试析康德关于美与艺术的基本观点

学术交流 2000年 第2期试析康德关于美与艺术的基本观点张鸿雁(黑龙江省商业职工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150010)一、康德关于美的四个规定康德是根据形式逻辑判断的质、量、关系和方式四个方面来分析审美判断的。

在这四个方面中,其核心命题是美即 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美即 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是就对象与审美主题的关系而言的。

所谓无目的,即没有客观的目的,就其外在的讲,就是审美不涉及客观存在,无利害;就其内在目的看,就是不涉及对象的内容和意义,即美不在于完善。

所谓合目的性,是指合主观的目的。

在康德看来,就是客观对象的形式适合于主体的想像力和知解力,引起它们自由和谐的活动,从而产生美感。

从这一命题出发,康德引出了关于美的其他三个规定。

从质的方面看,美的特点在于没有利害性,这是因为审美判断只涉及对象的形式而不涉及对象的内容和存在。

康德还把审美判断和逻辑判断严格区分开来,认为审美判断是一种情感判断而非理智判断,所以不涉及概念。

康德认为,审美判断必然伴有快感,但是 那规定鉴赏判断的快感是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 每个人必须承认,一个关于美的判断只要夹杂着极少的利害感在里面,就会有偏爱而不是纯粹的欣赏判断了。

!1∀因此美感不同于快感,美不同于善。

就质而言,美的特点是不涉及利害而令人愉快,这是美的无目的性决定的。

从量的方面看,因为审美的对象都是个别事物,所以审美判断都是单称判断。

康德认为,审美判断虽然是单称判断,却具有普遍有效性。

审美判断既然在主体意识中不涉及任何利害计较,就必然要求对一切人有效。

这种普遍性并不靠对象,就是说,审美判断所要求的普遍性是主观的!2∀。

康德认为,这种主观的普遍性实际上就是一种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普遍可传达的心意状态,是想像力和知解力自由和谐的活动,它由对象的形式引起,又是审美判断的主要内容。

这样,康德就在主观唯心主义基础上,解决审美判断是单称判断而又具有普遍有效性的问题。

他的结论是: 美是不涉及概念而普遍使人愉快的,这是美的合目的性决定的。

康德美之形式的四种内涵——兼论康德美学基本问题的争议与解决

康德美之形式的四种内涵——兼论康德美学基本问题的争议与解决

» 本文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阐释学研究院创新研究项目(项目编号:CSY2019B1 1 ) 的成果。感谢张志
伟 、舒远招、李伟、刘作等学者的宝贵建议和修改意见。

张志忠:《康德的自然合目的性原则的实用意义》,《揭谛》2006年 第 1 0 期。

本 文 的 “表现论” ( theory of e x p re s sio n )是从美的事物表达了审美理念和理性理念的意义上说的,而与
2 0 世纪艺术领域中的表现主义(ex p ressio n ism )无 关 (参见朱会晖:《康德艺术论中的形式主义与表现论之间的
张力》,《文艺研究》2018年 第 7 期)。
25
皮 采 泰 鸯 2021年 第 3期
盾 ,是 否 存 在 “万物皆美” 的困境,以及鉴赏判断的普遍有效性的“证成”等作出澄清和 分析,以为我们深入地理解康德美学思想及其对后世哲学乃至美学本身的影响奠定进一步的 基础。
具体来说,康德认为通过知性范畴之殊化而得到的经验性知识命题的总和,总是极大地 丰富和偶然的,而它们要被有意义地观察和理解,亦即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具有普遍必然性 的知识,就必须被置于一个系统的统一性体系之中并通过其“检验”。简言之,理性的系统 统一性的原理是特殊的经验性法则能够成为普遍有效的自然规则的“试金石”,据此凡是不 适应此系统性原理的经验性法则都是不正确或者是“有缺陷的”© 。而作为系统的统一性原 理 ,康德认为它既非来自实践理性(因为实践理性与经验领域完全无关),也非来自知性 ( 因为知性只能通过范畴的感性化来提供特殊的自然法则),而 是 来 自于判断力。但是规定 性的判断力本身并不产生任何原理,因为它用来统摄特殊直观的普遍规则要么来自知性,要 么来自理性。由此康德认为知识的系统统一性原理只能来自于反思性的判断力。但这条原理

康德美学的基本观点

康德美学的基本观点

康德美学的基本观点康德美学是指德国哲学家康德所建立的美学理论,与英国哲学家伯克、蒙田等人的美学理论相比,康德的美学理论更为系统性和全面性。

康德从审美感受的本质、美的对象、美的标准等方面对美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美学观点。

一、审美感受的本质康德认为,美是一种纯粹的感受,它不是来自于美的对象自身的性质,而是来自美的对象与我们的感官直接交流所引起的心理体验。

美是一种主体性的感受,是每个人独特的体验,因此,美没有客观的标准,只有主观的体验和评价。

二、美的对象康德认为,美的对象必须具有一定的特点和性质,它必须有一定的形式和结构,才能满足审美要求。

具体来说,美的对象必须是“纯粹的形式”,即没有任何实际用途和目的的对象,如纯音乐、纯舞蹈等。

因为这些对象没有实际用途,所以它们没有被任何具体目的所限制,可以表达出最丰富多彩的审美特征。

三、美的标准康德认为,美的标准取决于观者的审美感受和判断,没有任何客观的标准。

然而,康德也提出了一些一般性的标准,如美的对象必须具有内在的和谐美、统一美、对称美等美学特征,并且需要被特别的表现形式所呈现,如美的对象的形式需要具有纯粹性、整体性、明确性等特点。

四、艺术的价值康德认为,艺术是以表达美为最终目的的表现活动,艺术的价值取决于艺术品所表达的美的程度和深度。

艺术品不仅有自身的艺术价值,还有道德、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价值,因此,审美不仅是一种体验和评价,更是一种参与艺术的人对人类文明的平等交流。

综上所述,康德的美学观点强调了审美体验的独立性和主观性,表达出了一种强烈的“审美平等主义”思想,认为每个人的审美感受和价值都是平等的。

同时,康德的美学理论也对后来的美学研究和实践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和启示。

康德美学思想评述

康德美学思想评述

康德美学思想评述
康德的美学思想是他哲学体系中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他关于审美经验、审美判断和美的概念等方面的思考。

康德认为美是一种纯粹主观的经验,即美并非存在于外部物体本身,而是由个体的感知和情感创造出来的。

他强调审美经验是一种无目的的快乐,纯粹基于感知的形式和结构。

其次,康德提出了"美的判断力"的概念,即我们运用美的判断力来作出审美判断。

他认为美的判断力基于一般性的可共享的规范,其判断不是基于个人的偏好,而是基于普遍可认同的美的特征。

康德还提出了"美的意象"的概念,即美的对象是通过感性经验中的形象呈现出来的。

他认为,美的意象要具备"终极性",即其没有任何自然的目的或实用价值,只存在于纯粹的审美感受中。

然而,康德的美学思想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他的重点放在了主观的审美经验和个体的判断力上,忽视了美的客观属性和外部物体自身的特征。

其次,他的美的判断力建立在一般性规范的基础上,但这种规范的确定性和普遍性难以界定和证明。

康德的美学思想对后来的美学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是在形式美学和审美伦理方面。

然而,他的思想也面临一些质疑和批评,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发展。

康德的美学——精选推荐

康德的美学——精选推荐

康德的美学康德的美学⼀、康德批判哲学体系康德对美的分析是从分析鉴赏(鉴赏是评判美的能⼒)判断(Geschmachsureil)即审美的判断⼊⼿的。

康德认为,判断⼒是把特殊包涵在普遍之中来思维的能⼒。

有两种判断,⼀种是先有普遍,再找特殊,这就是规定判断或科学判断,另⼀种是先有特殊,再找普遍,这才是审美判断或反思判断。

从形式逻辑判断的质、量、关系和⽅式四个⽅⾯对审美判断进⾏了分析,提出了著名的审美判断四契机学说。

⼆、理解康德美学的关键概念1、认识:局限在现象界,物⾃体不可知,认识功能:想象⼒和知解⼒2、想象⼒:掌握事物的形式或形象3、知解⼒:形式逻辑的推断、分析、综合和推理能⼒,但也只能掌握⾃然界现象的某些部分,不能窥到⽆限和整体。

4、理性概念:⽆限、整体、物⾃体等只有通过理性掌握。

理性与知解⼒对⽴,理性掌握概念不是认识功能是对现象世界合理或可理解的必须假定的理性概念。

5、判断⼒:不是知解⼒的逻辑判断,⽽是反思判断。

6、反思判断⼒:审美和审⽬的两种判断⼒。

7、⽬的:造物主造物时的设计安排中所存的⽬的,分为两种:(1)主观的⽬的:即主观的符合⽬的性,事物的形式符合我们的认识功能(想象⼒知解⼒)它们具有某种形式才使我们认识到它们的形象并感到愉快。

(2)客观的⽬的:⾃然界有机物各有本质,其结构形式符合它们的本质,它们完善⽽不畸形或有缺陷,显出客观的⽬的。

8、审美判断:从情感上感觉到事物形式符合我们的认识功能。

9、审⽬的判断:从概念上认识到事物形式符合它们⾃⼰的⽬的,因⽽是显得完善的。

⼆者都不是逻辑判断,都是对个别对象所起的感觉即反思判断,⽽在对象是美的或者完善的时候,感觉就是愉快的。

三、美的分析1、质:不涉及利害,因⽽不涉及欲念和概念2、量:美是不涉及概念⽽普遍使⼈愉快的。

3、关系:美没有明确⽬的⽽却有符合⽬的性的⽭盾或⼆律背反。

4、⽅式:凡是不凭概念⽽被认为必然产⽣快感的对象就是美的。

(⼀)、质:不涉及利害,因⽽不涉及欲念和概念区别逻辑判断和审美判断1、逻辑判断:概念2、审美判断:只涉及形式不涉及具体内容,不涉及概念。

康德美学

康德美学

审美判断力具有一种先天构成性原则(知性)的能力, 它的这个原则属于一种认识能力的调节性原则。审美中知性 能力的这种协调一致包含着愉快的根据。 审美判断力的合目的性(善、完满)又与理性的自由概 念相关(道德活动与终极目的相关)。 审美活动的过程,同时也达到对于自然的一种规律的把 握,并促进了内心对道德情感的感受性。愉快的情感因此沟 通了知识和道德的领域。 自然(必然性)——自然合目的性——自由 知性——判断力——理性 认知——愉快不愉快——欲望 审美活动成为知识与道德之间的通衢,认识和伦理的活 动之间的界限被调节,康德的哲学大厦终于连成一体。
3.美的分析 康德美学是从人的心灵(“心意”)能力出发来进行美的 讨论,要解决的问题:为什么审美是必然的和普遍的?因此, 主要不是讨论艺术中的美的问题。 审美判断是知性与想象力的一种谐和合作。 根据形式逻辑,也就是知性范畴的类型,对鉴赏判断进行 分析,认为审美判断有四个“契机”(moment)。(参阅教 材348页注2) 1)从质(quality)的方面来说 首先区分审美的判断力与规定的判断力,认为审美判断不 是从概念出发,因而不是知识判断。审美判断主要与情感相关, 属于主观的,审美判断的根据只是主观的愉快的情感。
一切知性的知识(自然科学)中都包含先天综合判断, 并以之为原理。数学:5+7=12
运用先验的范畴或形式,整合后天的经验材料,进 行判断,形成知识。所有关于现象界的知识都是如此。
不仅如此,感性直观中,使知觉成为可能的综合判 断,都从属于范畴。因此,范畴也是经验可能的条件, 对于一切经验都先天地有效。
2.《判断力批判》主要意图
在现象界,自然的概念可以在我们的认识对象上直观地 表象出来,但这个对象不是物自身; 物自身从知性认识方面达不到,但在道德实践方面却得 到证实。自由的概念可以在物自身中表象出来,但却不是直 观的。 这两个概念之间出现一个鸿沟。《判断力批判》就是试 图调节和消除这几个对立。

康德美学思想的分期及经验主义美学思想

康德美学思想的分期及经验主义美学思想1. 引言1.1 康德美学思想概述康德美学思想是德国哲学家康德在18世纪提出的美学理论,被视为现代美学的奠基之作。

康德认为美学是关于审美感知和审美评价的哲学,它使我们对艺术作品和自然景观的美感有意识地去体验和理解。

康德的美学思想主要围绕着“审美判断力”展开,他认为美是一种普遍性的概念,是一种对无用的事物的欣赏,美的标准是“无目的的目的”。

康德将美学划分为纯粹美学和应用美学两个方面。

纯粹美学是关于审美感知的理论,强调审美判断的主观性和无意义性;而应用美学则是关于艺术和审美实践的理论,强调艺术作品的价值和社会意义。

康德认为,美的价值在于它可以唤起我们内心的潜能和情感,使我们获得一种美的享受和理解。

康德的美学思想强调审美感知和审美评价的主观性和普遍性,强调美的价值在于其无用性和无意义性。

这一思想对后世的美学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现代美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1.2 经验主义美学思想概述经验主义美学思想是一种以经验为基础的美学理论,主张通过感知和经验来理解艺术作品和美的审美体验。

经验主义美学思想起源于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和约翰·洛克等人的理论,强调通过感官直接经验来感知美丽和艺术作品的特质。

经验主义美学着重于审美经验的主观性和个体感知,在认为美感致我们感到愉悦和喜悦的也认为美感是一种非常个人化的经验,每个人对于美的感受和审美标准都有所不同。

经验主义美学关注艺术作品在观者感知和体验中的作用,强调审美是个体情感和心理体验的结果,注重艺术作品与人的直接互动和情感共鸣。

经验主义美学思想认为美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通过直接感知和体验得出的结论,从而强调审美经验的主观性和个人化。

2. 正文2.1 康德美学思想的分期康德的美学思想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前期、中期和后期。

在康德的前期美学中,他主要关注审美经验中的感知和情感。

他强调审美经验的主观性和个人化,认为每个人对美的判断都是主观的,并且受到个人感知和情感的影响。

康德美学观点

康德美学观点
康德美学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客观性:康德认为美并不依赖于主观感受,而是具有客观的实在性,美是物体的特质,不是人的心理活动。

2. 无用性:康德认为美是一种无用的特质,与物体的实用作用无关。

美的价值是独立于实用性的,它只存在于感性喜悦和审美享受中。

3. 普遍性:康德认为美是普遍的。

不同文化和时代的人对美的认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所有人都能从美的经验中受益。

4. 内在规律性:康德认为美具有内在的规律性,通过这种规律性,人们可以从某种程度上理解宇宙的本质。

5. 必要性:康德认为,美是必要的。

美的体验和欣赏能够提升人的心灵素质,促进人的文化素养和理性思维能力。

康德美学三大原理

康德美学三大原理康德美学是指德国哲学家康德对美学问题进行的研究。

康德主要关注美的定义和判断,他提出了三个重要的原则:感性知识、审美判断力和美的目的论。

一、感性知识康德认为,美学的核心在于感性知识。

感性知识是指通过感官对客观世界的认知。

换句话说,感性知识是我们对现实世界的直接经验。

感性知识的特点是直观性、非概念性和主观性。

感性知识是美学的基础,因为美学是与我们的感官体验和情感联系在一起的。

我们对美的认知主要基于感性知识,而不是理性知识。

理性知识是通过概念和推理获得的,这意味着理性知识是抽象的、普遍的和客观的,而感性知识则是具体的、个体的和主观的。

美学的讨论必须从感性知识出发。

二、审美判断力康德认为,美学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形成审美判断力。

所谓审美判断力,是指我们对美的认识和评价能力。

审美判断力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几个关键要素:想象力、理解力和统一性。

想象力是审美判断力的基础。

想象力是创造力,是思维与感官的结合。

想象力使我们能够形象化地想象出美的对象,这是我们对美的第一步认知。

理解力是审美判断力的关键。

理解力是通过比较、分类和分析对美的对象进行深入分析的能力。

理解力是关键的,因为我们必须能够理解美的对象的各个方面,以形成清晰的审美判断。

统一性是审美判断力的核心。

统一性是指我们能够将一系列纷繁复杂的印象,归纳为一个内在一致的整体。

这种统一性是创造审美体验的关键,因为它使我们能够从一个独立的感知经验中获得美的体验。

三、美的目的论康德认为,审美经验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

这种提高是通过美的经验而实现的。

美的经验可以使我们逃避日常生活的琐碎和压力,进入一个更加美好、纯净和高尚的世界。

美的经验可以使我们更加仁慈、公正和有同情心,这是一个更好、更美的社会的基础。

美的目的论是康德美学的核心原则之一。

美不仅仅是一种主观体验,更是一种道德上的理想。

美可以使我们更加有同情心、更加温柔、更加有毅力和品格,这些都是康德所追求的道德理想。

康德主义的三个学派简述

康德主义的三个学派简述
康德主义是以德国哲学家康德(Immanuel Kant)的理论为基础的一种哲学学派。

康德主义的三个学派是形而上学的康德主义、伦理学的康德主义和美学的康德主义。

1. 形而上学的康德主义:形而上学的康德主义强调康德哲学中的形而上学思想。

康德认为,我们无法真正认识事物的本质,因为我们的认识受到我们的感知和理性能力的限制。

他提出了“现象界”和“物自体界”的区分,认为我们只能通过现象界来认识事物,而无法直接认识物自体界。

形而上学的康德主义强调我们只能对于现象界进行研究和认识,而对于物自体界的本质则是不可知的。

2. 伦理学的康德主义:伦理学的康德主义以康德的道德哲学为核心。

康德提出了道义的普遍法则——“行为应当根据一种普遍法则进行”,这种普遍法则即所谓的“普遍化原则”。

他强调道德的行动应该是基于普遍化原则,而不是出于自身的欲望或个人意愿。

伦理学的康德主义认为道德行为不应该被动机和后果所决定,而应该根据普遍法则来进行判断。

3. 美学的康德主义:美学的康德主义强调康德对于艺术和美学的观点。

康德认为艺术是通过对于感性经验的共鸣来传达普遍的美感。

他提出了审美规律的概念,认为审美规律是一种超越个体主观感受的客观准则。

美学的康德主义强调艺术品应该具有普遍性和共鸣性,并通过审美规律引发观众的审美感受。

这三个学派形成了康德主义的核心思想,并在不同领域对于康德的哲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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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美学的基本内容康德美学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

我们曾以美论、崇高论、艺术论加以概括,下面我们换一个角度,试从范畴论、体系论、方法论和心理美学四个方面加以概括。

1、范畴论范畴是美学理论的基本元素或基础,西方美学的基本范畴是“美在和谐”,但在不同时代、不同理论家之中,其内涵不断丰富发展,从而构筑其不同的范畴体系。

康德美学也有其特有的范畴体系,其范畴体系的内涵特点决定了它在美学史上的地位,即决定了它作为德国古典美学奠基者的地位。

首先是“美”。

康德提出著名的“无目的的合目的的形式”的著名命题,实际是对感性派(无目的)和理性派(合目的)的综合,既突破了传统的感性派的“摹仿说”,也突破了理性派的“灵感说”,成为感性和理性由对立走向统一的新时代的开端。

而且这种无目的的合目的的形式,涉及到特殊的主观心理状态,情感领域,这更具有开创的意义。

这—点被席勒注意到,在《美育书简》中提出情感教育问题。

但却被黑格尔所忽视,在其庞大而严密的辨证的美学体系中,只剩下概念的逻辑发展,而相对忽略了蓬勃激动的情感,这正是其缺陷所在。

康德的局限在于否定了美的客观性,当然也否定了自然美的存在。

其次是“崇高”。

康德把崇高的过程描述为对象压倒主体,主体又借助理性压倒对象,因而崇高感最终是一种理性的伟大胜利,是道德的象征,其根源不在对象,而在人自身的理性精神。

康德对崇高的论述也是有历史意义的。

西方最早提出崇高概念的是古罗马时代的朗吉努斯,他的《论崇高》一书曾经论及自然界的崇高对象,但主要论述的是文采风格的崇高,修辞的宏伟等等,基本局限在修辞学范围之内。

18世纪英国的经验论者博克最早从美学的角度对崇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他认为,优美的对象偏重于小巧、光滑、娇弱;而崇高的对象则巨大、阴暗、孤寂,美以快感为基础,崇高以痛感为基础。

博克的论述极富启发性,但仍多局限于经验论的感觉的范围,只有康德的崇高论才在前贤论述的基础上,第一次赋予崇高以深刻的哲学内容,使之成为系统的理论,包括崇高的对象,崇高与优美的区别,崇高的心理过程,崇高的根源等等。

康德在崇高论中实际上也将丑带入美的领域,大大地拓展了美与审美的范围。

因为,崇高的对象作为“无形式”带有巨大的可怖的特点,已不是什么对称、和谐、合比例的优美,而是属于丑的范围。

但只有人类在特定的鉴赏的角度上,这种丑才能由痛感成为快感、而进入美的领域,这比亚里士多德从认识论的角度解释由痛感到快感要深刻而高明得多了。

关于艺术,历史上曾有过表现、再现等等的争论,可是康德独辟蹊径,提出“审美观念”的概念。

所谓“审美观念”就是“它生起许多思想而没有任何一特定的思想,即一个概念能和它相切合,因此没有语言能够完全企及它,把它表达出来”(11)也就是说,在有限的表象中包含了无限的理性内容,不涉及任何概念,但却包含无尽的理性精神。

这样的艺术观也是对形而上学的突破,对辩证的艺术哲学的开拓。

关于“天才”。

康德关于“天才”的理论,实际上涉及的是创作论和作家论。

“狂飙突进”运动把天才看作破坏自然规律的特殊的超人、个性、天资,康德则把天才看作是“天生的心理秉赋,通过它,自然把规律赋予艺术”。

而且概括了天才的四个特点:第一,独创性;第二,规范性;第三,天才本身并不是纯理性的才能,而是作为自然赋予它以法规;第四,天才不是把规律赋予科学,而是赋予美的艺术。

这里,既顾及到再现论的规范性,又顾及到表现论的独创性,而其连接点则把天才归结为特殊的心理秉赋,天才的作品是一种范例,而不是规则,只可意会,难以言传。

康德对这种先天心理秉赋的描绘,虽也有某种神秘性,并有夸大心理功能的弊端。

但总的来说符合艺术创作的实际,触及到艺术创作最深奥的本质,因而有其特定的价值。

2、体系论范畴论应该讲同体系论是一致的,但康德却以其特有的方式来构筑自己的美学体系。

他借用知性领域的四大范畴体系来构筑自己的美学体系,即:量、质、关系、方式,但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却毅然把质(即实在性与非实在性范畴)放在量之前,作为其美学体系的首位。

这是有其深意的。

主要是为了给美学的特殊情感领域定性,美是一种无利害的快感。

首先是快感,属于情感领域。

其次不是一般的快感,而是无利害的快感,既无感觉的利害,也无道德的利害,无任何功利目的。

正如康德所说,判断在先,而不是快感在先。

这就为其整个“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情感美学奠定了基础。

而这无利害的快感恰恰是“美”的最基本的品格。

其次是量(即个别性与普遍性的范畴),也就是说美不涉及概念,但却有普遍性。

这种普遍性不是概念的伦理的普遍性,而是心理的感受的普遍性。

这就使美既与逻辑概念区分,又同生理快感区分,因为任何生理快感都是个别的,无普遍性的。

康德在量的分析中,实际上更多地涉及到崇高的范畴。

因为崇高的对象是一种“无形式”,“无形式”的突出表现就是量的巨大,压倒了主体,借助理性才将其战胜,当然是心理上理性的战胜。

再次是“关系”,即主体与客体联系方式涉及到因果性与目的性的范畴。

康德也将感性派的因果性与理性派的目的论加以综合,提出主观的合目的性的判断。

也就是说,美没有客观的目的性,即道德、理性的目的性,但却符合主观的目的性,即美的形式符合了主观心理需要或心理机能,因而引起了一种愉悦。

这种主观的目的性的愉悦就是一种美。

在这里,没有明显的客观的目的,但却导向一种主观的更深远的理性的目的。

更多的同悲剧的范畴紧密相联,因为悲剧是一种有价值的事物的毁灭,导向一种高尚、至善,产生净化灵魂的作用,而主观的合目的性恰恰符合悲剧的精神内涵。

《美学史纲》的作者金斯塔科夫提到这个观点,康德没有明讲,但金氏的理解值得参考。

最后是“方式”,即主体与客体联系方式涉及偶然性与必然性的范畴。

使人愉快的东西并不都是必然的,但审美判断却是必然的,但这种必然不是借助概念的必然,而是一种“范式必然性”,也就是尽管是个别事物,但却使主体感到一种必然性的愉快。

康德最后假设了一种心理的“共通感”,作为这种必然性的必要条件。

他说:“所以只在这个前提下,即有一个共通感(不是理解为外在的感觉,而是从我们的认识诸能力的自由活动来的结果),只在一个这样的共通感的前提下,我说,才能下鉴赏判断。

”(12)而这种“共通感”也不是“知性”领域中的“必须”,而是理性领域中的“应该”,即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这种范式必然性与喜剧范畴关系更紧密,因喜剧是一种违背常理的人物而不知其违背常理,从而引起一种嘲讽式的愉快,这也是一种范式必然性。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所举的印第安人喝啤酒的例子就是其一。

3、方法论康德采取的方法论也是独特的,总体上说,他是一种主观先验的二元的综合的方法论,当然是有极大的弊端,但从历史发展看,比欧洲形而上学感性论与理性论的确有了极大的进步,其中包含许多辩证的因素,实际上在方法上,康德也是德国古典美学唯心主义主观辩证法的开拓者。

关于“本体论”。

康德采取二分法,实质是二元论,即将世界分为物自体与现象界,二者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人们的认识只能达到现象界,而现象界又不能反映物自体,物自体只存在于人的信仰的领域。

这就是所谓实践理性与纯粹理性的对立,这不仅是一种二元论,而且是一种不可知论,由此提出《判断力批判》,借此沟通二者之间的关系。

关于“认识论”。

康德取三分法,即将人的认识分为感性、知性、理性三部分。

其基本公式是先天形式加经验质料。

感性是时空的先天形式加感觉表象的质料,知性是知性范畴的先天形式加感性的感觉质料,理性则不在认识的范围之内,这是一种最高的综合整理的能力,是对物自体的把握,对绝对和本质的认识。

这样的三分法显然同我们的二分法把认识分为感性与理性截然不同,而且包含着浓厚的神秘主义的色彩,但这种三分法有无可借鉴之处,值得研究。

如果我们也抛弃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取康德的三分法,显然是错误的。

但如果加以改造,也有可利用之处,我们可以把理性认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知性,即形式逻辑的范围,解决一般的认识体系、回答是什么的问题,其公式是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一就是一,二等于二。

另一部分为理性阶段,即解决辩证逻辑范围的问题,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其公式是是不一定是是,不是不一定是不是,一不一定是一,可能是二、三、四……。

这样的理性认识在艺术辩证法中就适用,例如著名的老虎不是老虎,老虎是人,艺术典型中的意义大于形象等等。

关于“二律背反”。

二律背反是康德哲学的特定概念,其原意是用知性范畴去规定“理性”领域的“世界”(物理现象),便会陷入不可解决的矛盾,即二律背反之中。

也就是悖论,即二个根本相反却又各自有理的命题。

在《判断力批判》中,他使用了二律背反的方法。

正命题:鉴赏不植基于诸概念,因否则即可容人对它辩论(通过论证来决定)。

反命题:鉴赏判断植基于诸概念;因否则,尽管它们中间有相违异点,也就不能有争吵(即要求别人对此判断必然同意)。

(13)如何解决这个二律背反呢?他提出了审美判断力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先验原理,将无知性概念而合乎理性概念这相反的两个命题统一起来。

他说:“这里提出来的和解决了的‘二律背反’,是以那正确的鉴赏的概念——即作为一个单纯的反省着的审美判断力的概念——为基础。

在这里两个似乎相对立的原理相互协合起来,两者都能是真实的,这也足够了。

”(14)这句话的意思是,审美“二律背反”的解决是以审美鉴赏的概念为基础的。

这个审美鉴赏概念就是“单纯的反省着审美判断力”,也就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先验原理”。

以此为基础或前提才使两个似乎相对立的原理协调起来。

这个先验原理的协调是使无知性范畴规定的概念,但却在个别的形象中包含理性范畴来规定的概念。

对于康德对审美二律背反的解决,有人完全否定,认为是—种“钳合”,没有解决根本问题,仍然限于二元论。

这种看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未免偏颇,因为康德在此并不是简单的“钳合”,而是充分揭示了审美的内在矛盾,并试图将对立的双方努力的综合,而且也的确开辟了“反省着的审美判断力”,“情感判断”,乃至“审美观念”这样一些独特的领域和概念。

这些领域和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将矛盾的双方统一的作用,并也的确涉及到美与审美的内在本质。

关于心理学方法的使用。

康德美学吸取了英国经验主义,特别是英国美学家博克关于美与崇高的大量心理学的分析。

他对审美的探讨总的来说侧重于心理的分析,这是其论美的特点,也是其论美的长处。

他在纯粹美、崇高和艺术美的分析中最后都归结为审美心理分析。

而以艺术美中对艺术创造想象力的论述最为充分。

他有一句名言:“所以美的艺术需要想象力、悟性、精神和鉴赏力。

”紧接着他在下面加注写道:“前三种机能通过第四种才获致它们的结合。

”(15)也就是说,想象力、知性力和理性力的自由协调必须以审美情感判断为中介和目的。

其中,想象力最为活跃,是审美心理的基本要素。

知性力占有重要地位,因为判断先于快感,是审美与生理快感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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