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保存发放输注和报废制度流程
报废血液处理的制度与流程

一.报废血液处理
1.三方责任
血液报废管理实行院、部、科三级管理负责制 第一责任分别为院领导、医务部部长、血库主任 临床用血科主任 。
2.血库存放的血液制品因多种原因过期失效或变质必须及时申请报废处理。
3.血液报废程序 由血库工作人员填写“血液制品报废申请审批单” 经科主任确认、批准 报业务院长审批后医务部备案 交财务部下账即可作报废处理 将此袋血液从信息管理系统中出库。
4.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1)肉眼观察发现有中度以上溶血或有大量血凝块者
(2)血袋破裂或封口不严密者
(3)标签遗失或破损难辩、模糊不清者
(4)经细菌培养证明有细菌生长或真菌生长
(5)超过有效期的血液制品。
5.报废血液贴上“报废”标记 转入“医垃”冰箱中上锁管理保存 待处。
6.报废血监控
血库严格执行血液专贮冰箱温度管理和血液效期管理 规范血液的运输、发送和使用管理 控制血液过期报废或非正常报废。
开展对报废血液的适时监控 定期统计分析和查找报废原因 防止人为过失造成的血液报废。
7.血库于每季度10日前将上季度血液报损统计及报损情况上上报至中心血站。
二 .血液报废处置制度 1.报废血处置登记 报废血液实行单袋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血液来源、血袋编号、血液品种、血型、血量 报废原因、确认人、审核人、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处置人、处置去向。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报废血无害化处置 报废血先破袋毁形 经高温、高压处理后 由专人收集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3.三方签字 报废血处置方医疗废物暂存接收方环卫特殊垃圾场 三方履行报废血双交接签字登记手续 严防报废血液流失院外。
报废血液处理的制度与流程

报废血液处理的制度与流程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一.报废血液处理1.三方责任血液报废管理实行院、部、科三级管理负责制第一责任分别为院领导、医务部部长、血库主任临床用血科主任。
2.血库存放的血液制品因多种原因过期失效或变质必须及时申请报废处理。
3.血液报废程序由血库工作人员填写“血液制品报废申请审批单”经科主任确认、批准报业务院长审批后医务部备案交财务部下账即可作报废处理将此袋血液从信息管理系统中出库。
4.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1)肉眼观察发现有中度以上溶血或有大量血凝块者(2)血袋破裂或封口不严密者(3)标签遗失或破损难辩、模糊不清者(4)经细菌培养证明有细菌生长或真菌生长(5)超过有效期的血液制品。
5.报废血液贴上“报废”标记转入“医垃”冰箱中上锁管理保存待处。
6.报废血监控血库严格执行血液专贮冰箱温度管理和血液效期管理规范血液的运输、发送和使用管理控制血液过期报废或非正常报废。
开展对报废血液的适时监控定期统计分析和查找报废原因防止人为过失造成的血液报废。
7.血库于每季度10日前将上季度血液报损统计及报损情况上上报至中心血站。
二.血液报废处置制度 1.报废血处置登记报废血液实行单袋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血液来源、血袋编号、血液品种、血型、血量报废原因、确认人、审核人、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处置人、处置去向。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报废血无害化处置报废血先破袋毁形经高温、高压处理后由专人收集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3.三方签字报废血处置方医疗废物暂存接收方环卫特殊垃圾场三方履行报废血双交接签字登记手续严防报废血液流失院外。
报废血液处理的制度与流程

报废血液处理的制度与流程
一、血液制剂报废工作应由输血科负责管理,并切实把好质量关。
二、凡血液制剂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均应作报废处理
1.血袋封口处热合不良。
2.血袋破损而渗漏。
3、超过保存期。
4、有细菌或真菌生长。
5、有中度以上溶血或大量血凝块。
6、血袋破裂或封口不严。
7、标签遗失或污损难以辨认。
凡由乌兰察布市中心血站所致应与中心血站联系,共同得出处置意见。
三、血液制剂报废程序
1由发现血液制剂质量问题当事人填写“血液申请及处理记录”,详细说明报废的原因及经过。
2报请科主任签字后,再报主管院长签字后实施。
3将此袋血液从信息管理系统中出库。
4报废血液经高温、高压处理后,贴上“不合格”标记,由医废队处理专人收集交乌兰察布市医废处置中心处理。
4开展对报废血液的适时监控,定期统计分析和查找报废原因,防止人为过失造成的血液报废。
3.三方签字:报废血处置方与医疗废物暂存接收方、医疗废物暂存方与环卫特殊垃圾场,三方履行报废血双交接签字登记手续,严防报废血液流失院外。
三.血液报废流程图。
报废血液制度与流程

报废血液制度与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报废血液制度与流程1.三方责任:血液报废管理实行院办、医务科、检验科三级管理负责制,第一责任分别为院领导、医务科科长、检验科主任。
2.血库存放的血液制品因多种原因过期失效或变质必须及时申请报废处理。
3.血液报废程序:由血库工作人员填写“血液制品报废申请审批单”,经科主任确认、批准,报业务副院长审批后医务科备案,交财务科下账即可作报废处理,将此袋血液从信息管理系统中出库。
4.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4.1肉眼观察发现有中度以上溶血或有大量血凝块者;4.2血袋破裂或封口不严密者;4.3标签遗失或破损难辩、模糊不清者;4.4经细菌培养证明有细菌生长或真菌生长;4.5超过有效期的血液制品。
5.报废血液贴上“报废”标记,转入“医垃”冰箱中上锁管理保存,待处理。
6.报废血监控:血库严格执行血液专贮冰箱温度管理和血液效期管理,规范血液的运输、发送和使用管理,控制血液过期报废或非正常报废。
开展对报废血液的适时监控,定期统计分析和查找报废原因,防止人为过失造成的血液报废。
7.血库每半年一次将度血液报损统计及报损情况上报至怒江州血液中心。
二.血液报废处置制度1.报废血处置登记:报废血液实行单袋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血液来源、血袋编号、血液品种、血型、血量;报废原因、确认人、审核人、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处置人、处置去向。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报废血无害化处置:报废血先破袋毁形,经高温、高压处理后,由专人收集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3.三方签字:报废血处置方与医疗废物暂存接收方、医疗废物暂存方与环卫特殊垃圾场,三方履行报废血双交接签字登记手续,严防报废血液流失院外。
三.血液报废流程图血库申请院领导、医务科科长、检验科主任三级审批怒江州血液中心附:表1:医疗机构血液报损申请、审批表表2:医疗机构报废血液处置记录表表3:医疗机构血液使用、库存、报损情况表血液报废审批表。
血液储存、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

五.血液储存、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为保证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安全,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血液储存、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
(一)血液储存1、血液入库储存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血液外观、血袋密封及包装、血袋标签是否合格。
血袋标签核对的内容包括血站的名称,血袋编号或条形码、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制备日期、失效日期,贮存条件等。
禁止将血袋标签不合格的血液入库。
2、血液验收合格并核对无误后,按不同品种的储存要求存放到相应的储血设施中。
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0-24℃,血浆(冷沉淀)储存温度控制在零下20℃以下。
3、储血冰箱内由上到下四层分别设置A、B、O、AB四型标识,按不同血型将红细胞、血浆、冷沉淀分别存放到相应冰箱的不同层内。
存放时按失效期短长由外到里摆放。
红细胞悬液每天在8时、16时分别翻身一次。
4、血液库存预警:一般A、B型红细胞悬液最低库存不低于1.5U,O型红细胞悬液不低于3 U,AB红细胞悬液不常规备血,血浆最低库存为每种血型1000ml。
低于此库存要及时备血,备血困难时,要及时报告血库主任和医务科。
根据不同阶段的用血情况,可由医务科对血液最低库存进行动态调整。
5、储血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储藏冰箱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防止冰箱及监控设施故障。
6、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储血冰箱内和储血室空气培养每月一次。
储血环境监测结果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二、血液发放1、交叉配血合格后,由血库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临床医务人员,由临床医务人员持能够证明受血者身份的凭据(如已交费的记账单或填写完整的取血单或取血专用处方笺),并携带符合血液转运要求的容器(如血液转运箱)到血库窗口取血。
2 血液入库、出库、储存及报废管理制度

血液入库、出库、储存及报废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血液入库、出库、储存及报废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执行部门:输血科。
制度:1.入库1.1根据全院用血情况,向采供血机构申请订血,维持一定的库存血量,确保及时供血。
1.2接收血液时要核对血液的数量及质量,无误后在送血清单上签字,并保留“送血清单”,以备结算。
1.3及时将送来的血液进行详细的分类登记并输入电脑。
1.4及时将血液按血型、采血日期及批号分别存放于规定的冰箱内。
2.出库2.1根据采血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发血。
2.2发血时认真核对血型、血袋编号、所需数量以及血液包装有无损坏或袋内有无异常。
2.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一律不得发出:2.3.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3.2血袋有破损、漏血;2.3.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2.3.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红色;2.3.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2.3.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2.3.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2.3.8过期或其他需查证的情况。
2.4做好详细的登记及统计工作。
3.储存3.1储血冰箱温度保持在2-6摄氏度,每周用消毒液擦洗1次,每月做一次空气培养并记录。
3.2每周进行一次血液数量查对,保证储血数量,以备急诊用血。
3.3储血室每周进行1次紫外线消毒,保持整洁。
4.报废4.1输血科当班人员,必须每天认真检查储血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经常检查冰箱内储血。
不合格血液包括漏袋、溶血、严重脂血、大量血凝块或红细胞呈稀泥状、污染变质、复检不合格、超过有效期的均应报废。
由两人查对后填写“血液报废登记”,科主任审核签字。
4.3报废血液经高压消毒后焚烧;由于责任事故造成血液报废,需科室主任审批,报医务部批准。
Ⅴ参考依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血液入库、储存、发放和运输管理制度

血液入库、储存、发放和运输管理制度第一篇:血液入库、储存、发放和运输管理制度血液入库、储存、发放、运输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保证血液入库、储存、发放、运输过程中的血液质量,确保临床输血安全、及时、有效,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一、血液入库1、血液入库储存、发放、运输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具有上岗证,且责任心强,工作认真仔细,头脑清晰。
2、血液管理人员应严格掌握血液的库存状况,及时向主管领导反应库存血液的种类、数量和型别,以便合理安排和调整取血计划。
3、市中心血站送来或从市中心血站取回的血液及其制品,有专人负责接收入库。
入库时双方应对照送(取)血单和入库单据,当面清点血液及其制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别是否相符。
检查血液的血型、献血条码、采血日期、有效期、血液标签等内容是否完整、清楚、正确,并验证血袋有无破损渗漏,热合是否严密,经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入库。
4、将血液及其制品按品种、规格、血型及温度保存要求,放入专用储血冰箱、冰柜或特殊保存仪内储存,作好血液入库登记记录。
5、按采血时间、血型、血袋编号、血液种类及血量逐项输入微机系统中保存,以便进行质量追踪。
二、血液储存1、所有血液及其制品必须在30分钟内登记入库完毕,入库前再核对一次送(取)血单、献血条码、血型、血量、血液品种、采血日期、血液的外观、内外包装等。
准确无误后方可入库贮存。
2、分类储存:合格成分血液分品种或规格存放于2-6℃冰箱中,按血型、日期存放于冰箱的不同层次,合格血浆应分品种、血型、日期存放于-20℃低温冰箱内。
2.1、全血及成分血液贮存于2-6℃的专用储血冰箱中;2.2、血小板贮存在专用的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中,振荡保存;2.3、新鲜冰冻血浆及普通血浆贮存在温度为-20℃的低温冰箱内;2.4、冷沉淀凝血因子贮存温度为-20℃以下以上贮血设备均应设有完好的高低温报警装置,温度记录或温度指示正常。
3、正确存放:按采血日期将血液及其成分制品依次放于冰箱框架内,不得挤压,标签向外,不得靠冰箱壁和门存放,血液存放后防止不必要的开启冰箱门。
医院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血液管理,确保血液安全,提高血液利用率,防止血液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废血液的定义报废血液是指因以下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血液:1. 保质期已过或临近保质期;2. 检测不合格;3. 患者血液成分异常;4. 输血前、输血中或输血后发生不良反应;5. 其他无法继续使用的血液。
三、报废血液的管理流程1. 报废申请(1)发现报废血液的科室应立即填写《血液报废申请单》,详细记录报废原因、数量、时间等信息。
(2)科室负责人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废血液的原因。
2. 报废审批(1)科室负责人将报废申请单报送至输血科。
(2)输血科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废血液的原因及数量。
(3)输血科将报废申请单报送至医院医务部。
(4)医务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输血科负责报废血液的销毁。
3. 报废记录(1)输血科对报废血液进行销毁后,应填写《血液报废记录表》,详细记录报废原因、数量、时间、销毁方式等信息。
(2)输血科将《血液报废记录表》报送至医务部,医务部负责归档。
四、报废血液的销毁1. 报废血液的销毁应在输血科监督下进行,确保报废血液无法再次使用。
2. 销毁方式:报废血液应采用专业设备进行高温高压消毒,确保报废血液无法再次使用。
3. 销毁记录:输血科应填写《报废血液销毁记录表》,详细记录销毁时间、方式、数量等信息。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医务部负责对血液报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相关科室进行考核。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血液报废管理制度,医院将更好地保障血液安全,提高血液利用率,降低血液浪费,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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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保存发放输注和报废
制度流程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血液保存、发放、输注和报废制度
一、血液的保存:
1、及时将血液按血型、种类、采血日期分别依次排列存放于规定的冰箱内。
2、血库冰箱应置于阴凉、通风的房间,周围环境符合卫生学要求。
3、库血冰箱温度应控制在规定温度环境中,岗位当班时注意观察冰箱温度,并作好记录。
当贮血冰箱温度自动控制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4、全血保存温度为4℃±2℃,血浆置-20℃以下,血小板保存温度22℃±2℃,轻振荡。
二、血液的发放:
1、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血时间和先后依次发血。
2、发血时应认真核对血型、编号等以及检查血液质量无异常,与取血双方共同确认后签字,并签署取血时间。
3、发血者需在出库表内登记血液去向,包括用血科室、患者姓名、病案号、用量、出库时间等。
做好详细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4、血液发出后,留取的供血者血样和受血者标本保存冰箱至少一周。
三、血液的输注: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5、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决定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四、血液的报废:
血液出现下列情况时,需库血管理人员提请,由输血科负责人写血液报废申请,经主管领导确认,批准而作报废处理。
并将详细情况做好记录登记在血液报废及处理情况登记本上,经手人必须签字。
1、血浆层表面产生进行性泡沫。
2、血浆层或其表面有逐渐增加的雾状物、絮状物、块状物或粗大颗粒。
3、血浆层进行性变色(呈灰褐色)或浑浊度增加;或出现凝血现象;或未摇动时血浆与血细胞分界线不清楚或溶血者。
4、红细胞呈稀泥状,或其中出现大量血凝块。
5、贮血袋有破损或封口不严,血袋标签模糊不清。
6、超过贮存期限。
7、其他明显质量问题者,应与血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