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
第一章 宪法的原理

(二)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宪法与其他法律一样,都是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以国家或人民的名义制定的,因此,宪法和其他法律所表达和反映的同样也只能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所不同的是,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在反映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时也有自己的特点,宪法更集中、更全面地反映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宪法是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集中表现,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比较古代中、西方关于“宪法”一词的含义,可以发现“宪法”一词都具有法律的意思,所不同的是,在西方宪法被视为与普通法律不同的法律,类似今天的组织法;在中国则没有此种区别。近、现代意义的宪法概念,正是在这种与普通法律不同的法律的意义上发展起来的,并用“宪法”这一符号表示这种新的法现象,且其内容与组织法还有一定的关系。
(二)近、现代意义的宪法
近、现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毛泽东同志指出:“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英国也好,法国也好,资产阶级都有过革命时期,宪法就是他们在那个时候搞起来的。”这里所谓的宪法,便是近、现代意义的宪法。那么,近、现代意义的宪法是什么呢?
第一章 宪法学基本原理

1. “以法律的形式”、“法律效力” (in Legal Form, Legal Authority) 宪法《序言》第13段:“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 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这里的“法律”实际上是从法的一般特征的角度来使用 的。实际上就是确认了宪法是一种法律,具有法律的一 般特征。
(律令格式,与一般法律概念无异)
由日本传入的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概念
(根本律例、朝纲、国家法、宪章、国宪等)
宪法
宪法性法律
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
(二)宪法的内涵
• 宪法是确认一国民主制度,通过规范控制国家 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效力的国家根 本法。 • 四要素:民主 控制 保障 根本法
• 宪法的存在形式:
什么是根本性内容?
• 不同宪政理念、历史传统和时代背景 下对根本性内容的理解很不相同。 • 我国宪法有对国家阶级性质的规定, 还有大量关于经济制度的规定。
宪法修改程序的特殊性
• 宪法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 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 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 本章主要内容: 宪法的基本概念与范畴,要了解法、法律与宪法 的联系与区别,宪法学的基础概念。
• 一、基本概念
1.宪法 2.国家 3.社会 4.法律 5.宪政
本节关键概念、问题和学习方法
• 二、重要问题
• 1.宪法的特性: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 与法律 • 2.宪法的性质
本节关键概念、问题和学习方法
《宪法学》课后习题及答案

《宪法学》课后习题及答案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1.宪法与其他法律相比具有怎样的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如国家制度及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设置及相互关系等),而法律规定的内容只涉及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制定:宪法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而普通法律的制定一般由常设的立法机关负责;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制宪机关成员的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有的需全民公决,而普通法律的通过一般只要代议机关的议员或代表半数通过。
修改:1.特点主体;2.的通过程序更严格;3.内容的限制(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如何理解“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一般是指有关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是从部门法意义上按法律调整的对象所作的一种学理分类。
两种含义:(1)不成文宪法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
(一般立法程序、效力与规定其他内容、调整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相同)(2)成文宪法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
(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作为宪法的表现形式,宪法性法律应当是指不成文宪法国家规定宪法内容、作为宪法构成部分的一系列法律。
宪法性法律仅具有一般法律效率而不具有高于法律的效率。
3.如何理解宪法制定、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关系?宪法制定是指宪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理念、基本原则和程序并通过制宪机关创制宪法的活动。
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依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宪法制定不同于宪法修改,后者是在原有宪法的基础上对宪法内容作全部或部分的变动,但不改变原有宪法的理念和基本原则。
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都是使原有的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保持一致、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方法。
马工程教材第一章 宪法学基本原理知识框架

其一,使宪法的规定适应社会实际的发展和变化 其二,弥补宪法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缺漏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⑴宪法的根本原则和基本精神
(三)宪法修改的限制
⑵国家的领土完整
⑶政体
(四)宪法修改的方式
1.全面修改 2.部分修改
1.提案
2.先决投票
(五)宪法修改的程序
3.公告
4.决议
5.公布
第四节 宪法的效力和作用
一、宪法的效力 二、宪法的作用
2.合宪解释、违宪解释和补充解释
3.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和目的解 释
1.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
(四)宪法解释的原则
2.符合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和目的 3.协调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4.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
(五)我国的宪法解释 (一)宪法修改的含义
(二)宪法修改的必要性
第三,宪法是一切国家权力机关、 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二)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主要表现的三个方面
2.宪法规定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3.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第二节 宪法的分类和渊源
一、宪法的分类 二、宪法的渊源
(一)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二)制宪机关与制宪程序
制宪主体
全体人民 ⑴ 设立制宪机关
制宪程序
⑵提出宪法草案 ⑶通过宪法草案
(一)宪法解释的概念
⑷公布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解释机关解释制
(二)宪法解释机关和宪法解释体制
2.普通法院解释制
第一章宪法基本原理(1)

2.近代意义的宪法
中外学者对宪法含义的揭示主要是从三个斱面:
宪法内容
宪法规定的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即国家根本制度、社会根本制度, 包括国体、政体、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法律特征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阶级本质
宪法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和总结,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
两套平行的政府、分别选丼产生,联邦和州之间又构 成了一种制衡。
资产阶级国家宪法
无产阶级国家宪法
司考练习 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相比具有下列哪些特点? A. 制定和修改的机关为特别机关 B. 立法程序更加严格 C. 制定或修改的程序不同于普通程序 D. 法律效力高于柔性宪法 参考答案:A,B,C
五、宪法不宪政
协定宪法
由君主和代表民意的代议机关协商制定的宪 法。
一般认为1809年的《瑞士宪法》和1830年的《法
国宪法》是协定宪法的典型。其中1809年瑞士宪 法在资产阶级第三等级会议上通过,幵以国王的名 义颁布,是丐界上最古老的协定宪法。
州的宪法不联邦宪法
联邦和各州各有自己的政府班底和立法。州政 府的官员由各州自行选丼产生,联邦政府无权 任命州长戒州级官员。州的立法虽然必须符合 宪法,但是宪法保证州的领土不主权丌受侵犯。
柔性宪法
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与 一般的普通法律一样,由此产 生的宪法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 的法律的效力是一样的。英国 的宪法属亍典型的柔性宪法
我国宪法属二哪一类?
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协定宪法、联邦宪法和州的宪法
民定宪法
由人民直接投票(公决)戒由人民选丼 的代表组成的机关(如制宪会议、代议 机构)制定和通过的宪法。
马工程《宪法学》教材配套题库

马工程《宪法学》教材配套题库答: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现代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成果。
该原则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是保障公民自由、平等、尊严的重要保障。
它要求国家在法律上和行政上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
同时,国家还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政策,加强对人权的保护和促进,以确保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现代宪法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重要保障。
课后题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1.什么是宪法学?它的研究内容是什么?(XXX2016年研)答:宪法学是研究宪法的学科,是现代法学的一个分支。
它主要研究宪法的性质、功能、原则、制定、修改、解释、实施和监督等方面的问题。
宪法学的研究内容包括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指导思想、国家机构、公民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问题。
宪法学是现代法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分支,它对于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民权利、促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2.简述古代各国宪法的发展特点。
(XXX2017年研)答:古代各国宪法的发展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古代各国的宪法多数是不成文的,以惯法和传统法为主,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其次,古代各国的宪法多数是专制性质的,国王或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公民没有政治权利和自由。
再次,古代各国的宪法多数是封建性质的,以土地所有权和封建等级制度为基础,限制了人们的自由和平等。
最后,古代各国的宪法多数是不完善的,存在着很多漏洞和缺陷,难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总之,古代各国宪法的发展特点主要表现为不成文、专制、封建和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
国家形式是指一国统治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方式,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政体是指拥有国家主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其国家主权的宏观体制,是对政权组织形式的抽象和概括意义上的政权构架。
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着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是通过特定的宪法规范和宪法制度所反映的一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
第一章 宪法的原理.

第一章宪法的原理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涵义1、西方历史上“宪法”一词的含义2、中国历史上“宪法”一词的含义3、近代意义的宪法二、宪法的阶级本质三、宪法的分类四、宪法分类的新探讨以宪法存在方式不同,宪法可以分为成文宪法、现实宪法、观念宪法。
成文宪法:指以宪法文件形式存在的宪法,包括宪法典和宪法性法律,或以其他形式散见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之中,它能以具体的规范和明确的条文为我们所感知。
在这里,赋予了传统分类中成文宪法以新的内容,扩大了成文宪法的范围。
现实宪法:指在现实社会关系中存在并调整着国家某些根本社会关系的规范,如宪法惯例。
自从有了国家,就产生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有了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统治体制和相应的公民权(只不过没有这样的概念)。
近代产生的宪法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对现实宪法的描述,只不过这种描述含有大量此种关系应该是怎样的新内容。
观念宪法:指以观念形态存在的宪法,从主体来看,统治阶级有自己的宪法观念,被统治阶级也有自己的宪法观念,统治阶级宪法观念能上升为成文宪法,而被统治阶级宪法观念不能成为国家意志。
从内容上看,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基于对现实宪法的认识和理解而提出的宪法成文化的立法要求,简称为宪法要求;其二,是在领会和掌握成文宪法的条文和含义基础上,参照宪法要求而对成文宪法所进行的评价,简称为宪法评价。
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法,都是以这三种形式存在着。
第二节宪法的结构宪法结构的涵义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和宪法指导思想是宪法结构的内在构成要素。
宪法典、宪法性法律以及宪法惯例是宪法结构的外在构成要素宪法规范1、宪法规范的涵义宪法规范又称为宪法规则,是指由国家制定或确认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根本行为准则。
3、宪法规范的结构特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或称宪法原则,是宪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所采取的基本立场和准则。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社会主义公有制度原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原则宪法至上原则宪法的指导思想五、宪法典宪法典的结构是宪法典所规定的内容如何进行组合和排列,以构成统一的书面文件,也就是篇章的排列顺序。
宪法1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3、近现代宪法概念的形成 (1)近代宪法的起源——1215年《自由大宪章》及其发展 1215年《自由大宪章》 1628年《权利请愿书》 1689年《权利法案》 1679年《人身保护法》 1694年《三年选举法》 1701年《王位继承法》 这些重要的法律确立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和议会民主制度,构成了英国保护个人生 命、自由与财产权利的宪法性法律,构成了英国政治的基本法。
第一章 宪法的概念
郑观应和《盛世危言》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思考: 孙中山说:“古代也存在宪法”,你说对吗? 毛泽东说:“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英国 也好,法国也好,美国也好,资产阶级都有过革命 时期,宪法就是他们在那个时候开始搞起来的”。 毛泽东:世界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 国,或者是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 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人权宣言》第16条
第十六条
凡权利无保障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 没有宪法。 A society in which the observance of the law is not assured, nor the separation of powers defined, has no constitution at all.
第一节 宪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 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 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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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1、概念:宪法是确认民主事实,集中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通过规范国家全力保障
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2、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性质、社会制度、
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等内容)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制定:a.宪法的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b.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
修改:a.只有宪法规定的特定主体才可以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b.修改宪法的通过程序更严格;c.对修改宪法内容的限制
(3)宪法最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主要功能是规范和限制国家权力)
a.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b.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3、本质:(1)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的基本形式
(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a.阶级斗争的产物
b.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c.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第二节宪法的分类和渊源
1、分类:(1)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2)其他分类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1884年英
国宪法学家蒲莱斯)
成文宪法:是只有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
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
(1787年美国宪法)
不成文宪法:既有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又由非书
面形式的宪法惯例等构成的宪法
⏹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宪法的法律效力与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的不
同(1901年英国宪法家詹姆斯·布莱斯)
刚性法律:制定和修改程序比一般法律严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
法
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程序、法律效力与一般法律完全相同的宪
法
⏹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制定宪法的主体
⏹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宪法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
现代宪法产生的主要标志是1918年作为社会主义类型宪法代表的苏
俄宪法和1919资本主义类型宪法代表德国魏玛宪法
⏹平时宪法和战时宪法:宪法适用的时间
⏹战时宪法会中止宪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适用,适用其他的特殊规范。
⏹君主宪法和共和宪法:国家政体
⏹原始宪法和派生宪法:宪法是否具有创制性
2、渊源:宪法渊源是指宪法的表现形式
(1)宪法典
宪法律是我国宪法的主要渊源
(2)宪法性法律(我国奉行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宪法性法律不是我国的宪法渊源)
a.不成文法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
b.成文宪法国家有关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
(3)宪法惯例
是指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并被反复运用,为国家机关、政党及人民所普遍遵
循而实际上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
英国:女王不能为非;议会至上;内阁不信任案
美国:总统任期
中国:宪法修改建议的提出;政协委员列席人大会
(4)宪法判例(我国法院系统内部不存在遵循先例原则,宪法判例不是我国宪法的渊源)
是指法院在宪法争议案件中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判决。
(5)宪法解释(宪法解释是我国宪法的渊源)
宪法解释是机关所做的独立的宪法解释决议和在违宪审查过程中为了判断法律
是否合宪而对宪法所做的解释
宪法解释与宪法具有同等的效力,也是宪法的组成部分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
(6)国际条约
第三节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
一、宪法的制定
1、概述
宪法制定依据的是宪法理念体现的宪法制定权,简称制宪权。
2、制宪机关和制宪程序
(1)制宪机关又称立宪机关,是制宪权主体委托,具体制定宪法的机关宪法制定权的主体是全体人民
(2)制宪程序:制宪机关→提出宪法草案→通过宪法草案→公布
二、宪法的解释
1、概念: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
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2、宪法解释机关和宪法解释体制: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解释制
(2)普通法院解释制
(3)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解释制
3、宪法解释的种类:有权和学理(宪法规定的解释机关);合宪、违宪和补充
4、宪法解释的原则:
(1)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
(2)符合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和目的
(3)协调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4)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关系
1、宪法修改的含义
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依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
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2、宪法修改的必要性
(1)使宪法的规定适应社会实际的发展和变化。
(2)弥补宪法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漏洞。
3、宪法修改的限制
(1)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2)国家的领土完整
(3)政体
4、宪法修改的方式
(1)全面修改(75,78,82)
特征:a.宪法修改活动依据原宪法所规定的宪法修改程序(全面修改&制宪);b.宪法修改机关通过或者批准修改后的整部宪法并重新予以颁布(全面修改&部分修改)
(2)部分修改
a.不重新通过或者批准修改后的整部宪法,只是已通过决议或者修正案等形式删除、
变更、补充宪法中的部分内容
b.具体方式:修宪决议直接修改宪法内容&修正案(功能:废除宪法原来的条款或
者内容;变动宪法中的规定;增补宪法的条款或者内容)
5、宪法修改的程序
提案;先决投票;公告;议决;公布。
第四节宪法的效力和作用
一、宪法的效力
1、空间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全部范围,也就是国家主权的全部空间,包括我国的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2、时间效力
宪法的生效与失效问题
(1)生效:a.先发文本中明确规定生效时间;b.自公布之日或公布期满时期生效;c.
自通过之日生效;d.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失效:a.在新宪法中获益专门的法律废止之前的宪法(明示);b.之前的宪法随着新宪法的生效而自动失效,无需做任何宣告(默示)
3、对人效力
(1)宪法所约束的公权力主体。
宪法集中规定国家权力的组织与运行,一切公权力主体都受宪法的约束。
(2)基本权利所保护的对象,也就是基本权利主体
*我国宪法的效力在特定情况下也及于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外国人
4、对事效力
传统上,宪法调整的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对公共领域涉及国家权力运行的事项发生效力。
特定条件下,宪法以特定的方式可以对私人领域产生效力。
1、前提条件:
(1)宪法自身要具有正当性
(2)社会成员要具备宪法意识(3)法律体系的完备
2、作用表现:
(1)确认和规范国家权力
(2)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3)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4)确认经济制度、促进经济发展(5)维护国家统一和世界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