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党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党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

党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一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实现将×××××××××公司打造成重要能源产业基地的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干部管理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实行分类分层管理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

第四条×××公司党组、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党委及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管理权限

第五条×××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是指《×××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见附件)中所列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分为:

(一)直接管理的干部,由×××公司组织考察,经公司党组研究通过后,办理任免或推荐手续,需任后备案的,同时向集团公司报送任职备案报告;符合公司干部任前备案管理的,由×××公司组织考察,经公司党组研究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复后,办理任免手续。

(二)备案管理的干部

1.任前备案管理的干部,由各单位向×××公司报送任职备案请示,×××公司视情况决定是否对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经×××公司党组审核批复后,由各单位办理任免手续。

2.任后备案管理的干部,由各单位任免,同时向×××公司报送任职备案报告。

直接管理的干部主管机构是指×××公司党组,向×××公司备案管理的干部主管机构是指×××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党组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

第三章任期与职数

第七条×××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为3年;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延长的,须报×××公司党组审批。设立董事会的企业,经营班子任期由董事会确定。企业党委的任期按

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公司党组管理干部的职数设置一般为:

(一)×××公司本部中层干部职数,按集团公司批复的×××公司本部中层领导职数执行。

(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部门领导职数,按集团公司批复的领导职数执行。

第九条企业党委负责人与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设立董事会的全资、控股企业,董事长(执行董事)和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分设。未设董事会的全资、控股企业及直属机构、分支机构,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可由一人担任,也可分设。

第十条×××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兼任其他企业的领导职务,或在社团组织兼任领导职务以及当选省(自治区)及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需按管理权限事先报干部主管机构同意;兼任下属企业的领导职务,需报干部主管机构任后备案。

第四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十一条×××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二)工作能力强,熟悉本职业务,具有胜任企业领导工作

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勤奋敬业,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的集体权威,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团结同志,联系群众,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维护企业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二条提拔担任×××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担任单位正职的领导干部,一般应在同级副职领导岗位(不含享受待遇人员,下同)工作2年以上。

(三)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

(五)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符合《党章》规定的党龄要求。

对于综合素质好、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或者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第十三条×××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距退休年龄不满2年的,一般不再聘任实职,原则上退二线工作,其工资待遇不变。

新提拔担任相当于×××公司部门副经理岗级职务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原

则上不超过45周岁。

第十四条各级领导班子应形成年龄梯次配备,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公司本部部门领导及基层领导班子要适当增加35岁左右干部比例。

第十五条建立×××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职位禁入制度,按中企[2002]9号《关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第15条规定执行。

第五章考察

第十六条考察×××公司党组管理干部任职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准确地了解考察人选的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

第十七条考察对象人选一般从后备干部、在民主推荐中比较集中的人选、所在单位党委或×××公司本部部门建议人选和×××公司党组提名人选中产生。

第十八条考察程序一般为: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组成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主要领导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四)采取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和有关资料、听取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

意见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职工代表。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党委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六)考察组提出初步方案,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向公司党组汇报。考察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工作业绩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十九条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第六章任职

第二十条×××公司党组直接管理干部的任职程序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公司党组提出任用建议。

(二)×××公司党组作出任用决定或提出推荐意见。

(三)按干部任前公示办法需要公示的,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示。

(四)办理任职或推荐文件。

(五)进行任职前谈话。

(六)宣布任职。

第二十一条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单位,换届选举时,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报公司党组,

与地方党委协商一致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集团公司党组或×××公司党组审批,在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民主选举,选举结果抄报地方党委。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因工作需要,经公司党组同地方党委协商后,可以调动或者指派其党组织的负责人。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选举和审批。

第二十二条×××公司党组任前备案管理的干部任免前,由干部主管机构向×××公司党组报送下列材料:

(一)干部职务任免备案请示;

(二)干部任免审批表;

(三)干部考察材料;

(四)党组(党委)会议纪要;

(五)拟提职干部任前公示情况汇报。

×××公司定期对任前备案请示进行集中审查,并予以答复。

第二十三条×××公司党组任后备案管理的干部任免后,由干部主管机构向×××公司党组报送下列材料:

(一)干部职务任免备案报告;

(二)干部任免审批表;

(三)干部考察及任前公示情况汇报。

第二十四条任职时间的计算。

(一)报集团公司任前备案的,以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决定之日算起。

(二)由×××公司党组直接任命、任前备案管理的,以×××公司党组研究决定之日算起。

(三)由×××公司任后备案管理的,以下达任免文件的党

委研究决定之日算起。

第七章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

第二十五条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有关领导职务任职人选,根据工作需要,经干部主管机构研究决定,可以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华能系统内部进行。

第二十六条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公司党组领导下进行,程序包括:

(一)发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告,明确有关职位、任职资格条件、选任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组织考试;

(四)根据考试情况,对有关人选进行筛选,并对拟任职人选组织考察;

(五)提出建议方案,报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

(六)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任职手续。

第二十七条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者,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第八章回避

第二十八条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必须回避。

(一)党组(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

(二)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

第九章免职、辞职、降职

第三十条×××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或退休年龄的;

(二)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三)因失职、渎职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

(四)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三十一条免职程序

(一)党组(党委)提出免职建议方案;

(二)党组(党委)研究作出免职决定或提出免职意见,明确免职后的相关待遇;

(三)征求地方党委和其他股东方意见;

(四)办理免职文件;

(五)进行免职谈话;

(六)宣布免职。

第三十二条干部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一)因公辞职,是指干部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有关规定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二)自愿辞职,是指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自愿辞职必须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按照管理权限报干部主管机构审批。干部主管机构自收到申请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引咎辞职,是指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四)责令辞职,是指干部主管机构根据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经认真审核后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第三十三条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职:

(一)重要项目尚未完成,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完成的;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因其他原因不能立即辞职的。

第三十四条实行领导干部降职制度。

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

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五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第十章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六条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内容,加强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公司党组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凡本单位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追究单位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和分管领导成员的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对所管理干部的选拔任

用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

一、×××公司党组直接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

(一)按照集团公司处长岗级管理的总经理助理、副总师、纪检组副组长、部门经理、工会副主席、纪检副书记。

(二)按照集团公司处长岗级管理或享受处长待遇的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代管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三)按照集团公司副处级岗级管理的公司本部部门副经理(副主任)。

(四)按照集团公司副处级岗级管理或享受副处级待遇的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代管公司副总经理、总师、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五)按照集团公司副处级岗级管理的电厂厂长、党委书记,所属电厂副厂长、总师、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六)公司本部部门经理(主任)助理。

二、×××公司党组备案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

(一)任前备案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

1.总经理助理、厂长助理、筹备处(组)主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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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干部任免工作的客观、公正,考察选拔工作更科学更有效,为公司的快速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干部管理的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司干部主要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本部各部室部长(总监)、副部长(副总监),公司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 (二)公司下属正常经营的二级、三级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下称“企业”)的领导人员。 (三)公司合资非控股企业的派出人员。 - 1 -

(四)其他列入公司干部管理权限的职务。 各企业的董事、监事按相关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免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2 -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 企有为、清正廉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定,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企业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 之风。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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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健全完善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推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现制定《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 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员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三个代表” 的要求,有利于领导班子专业、文化、年龄结构的改善,有利于班子 整体功能的发挥,符合本单位或部门领导职数的规定,符合缺额岗位对领导人员素质的要求。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四条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 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基 本路线。

(2)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奋发向上的工作精神,能够带领员工 艰苦创业,开拓进取,有公认的工作实绩。 (3)有事业心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岗位的组织、 协调能力和文化、业务素质,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相应的经营理念。 (4)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清正廉洁,艰苦朴素,为企业的 发展和员工的利益勤奋敬业。 (5)密切联系群众,作风严谨,雷厉风行,有全局观念,讲实 话、办实事、求实效,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6)选拔担任集团公司中层管理成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般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一般应是后备干部人选; 身体健康。 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 第五条集团公司控股单位及相对控股单位的董事长,由集团公 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给该控股公司股东会选举。 总经理由该控股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该公司党组织讨论后,推荐 给董事会,董事会研究后,报集团公司党委,预审考察后,经集团公 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批复给该单位董事会,由该控股公司董事 会聘任。控股公司单位的副总经理选拔任用程序同上。 第六条参股公司产权代表,由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确定后,按法定程序进入该单位董事会。 第七条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人选、分公司经理人选,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提名或党委推荐或民主推荐,总经理与党委书记取得一致 意见后,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与集团公司纪委交换意见,党政联 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公司发文聘任。 第八条分公司副职人选,可由分公司经理提名或分公司党(总)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大队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 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

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由副科级提正科级职务,原则上要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由下一级提任上一级正科原则上应在下一级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 4、企业领导一般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破格提拔但不得越两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第七条、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把组织推荐考察和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 第八条、拟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初步考察人选主要是由民主推荐、组织推荐、公开选拔和竞聘上岗等方式产生。 第九条、民主推荐的条件: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 2、有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或相关经历; 3、能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XX公司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干部任用管理,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以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 2、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 3、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建议与职位任命、考评以及各项培训计划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 2、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 第四条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 2、具有公司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3、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受过处分; 4、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5、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 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门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 2、干部选拔(梯队建设)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总监)(2)各部门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 3、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人力资源部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由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 7、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自公司发文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

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水利部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 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原则 第四条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标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做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第五条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举荐干部,拓宽识人、用人渠道。 第六条公司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需报经人力资源部同意。

第三章干部选拔任用一般程序 第七条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干部可以从公司内部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公司外选拔任用。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可根据三类选拔职位的性质、任职要求、公司内人才储备等实际情况分别使用三种不同的方式和程序,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健全、完善。 第一类职位为重要管理岗位,主要指公司总部各部门正副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岗位、子公司领导班子岗位,以及公司党政联席会认定的其他重要管理岗位。对于重要管理岗位采用“民主推荐与竞争评选”(或“民主推荐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一般需经过民主推荐、竞争评选、组织考察、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具体见附件1《重要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第二类职位为一般管理岗位,主要指公司总部各部门内除部门正副职以外的管理岗位、直属单位各部门正副职、各工段正副职及其他管理岗位,子公司除领 导班子岗位以外的管理岗位。对于一般管理岗位采用“竞聘”的方式,一般需经过自荐或组织推荐报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具体见附件2《一般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第三类职位为特殊管理或技术岗位,主要指公司急需的

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

金昌烟草专卖分局(公司) 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保持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为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二)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金昌烟草系统内科级及以下中层干部。 二、选拔任用条件 (一)科级(副科)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

主义。 2、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 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与所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业务基础知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群众基础好。其中科长、主任一般还应具备在副科长、副主任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的条件。 (二)机关科员(办事员)任职条件: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有与所担任岗位相适应的业务基础知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专卖管理所所长、市场经理任职条件:正式职工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聘用人员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指挥和文字写作能力;有与所担任岗位相适应的业务基础知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稽查队长(副股长)任职条件: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熟悉,会制作法律文书,纪律观念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集团公司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干部的选拔任用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

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四条拟任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组织考察小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4、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初步方案,与考察材料一并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 5、考察工作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归入被考察人的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如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XX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规章〔2016〕第29号 《XX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已经于2016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2016年3月25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XX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干部激励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有本事、肯实干、能自律、业绩好”的干部队伍,根据《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厂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三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坚持依法操作、规范办事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中层干部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及政策水平,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

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具有唯物辨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善于开拓,富有实绩。 (三)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工作的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能够代表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刻苦学习、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不断加强自主知识积累,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模范遵守法纪,正确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义务,保证清正廉洁,自觉拒腐防变,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 (七)年富力强,身体和精力能满足工作的要求。 第五条中层干部人选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拟选拔任用的副科级干部人选,一般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管理或班组长及上岗位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年龄应在45(女40)周岁以下,但距离法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流程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流程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要求 一、制订方案,进行民主推荐 (一)组成工作组,拟订民主推荐工作方案; (二)组织进行民主推荐; 1、召开民主推荐动员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由所在单位提供参会人员花名册、符合推荐条件人员花名册。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单位人数较少则可全体人员参加。 2、组织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1、2、3,谈话推荐表见附件4)。 3、工作组对推荐票进行分类统计,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4、工作组将推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后向党委汇报。 二、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提出意见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干部考察 (一)组成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成立2人以上的干部考察工作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

(二)沟通意见。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考察预告。考察前须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预告(附件5); (四)进行考察; 1、召开会议,确定参会人员范围,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附件6《民主测评表》),填写《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7)。 2、组织个别谈话,详细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征求谈话人对被考察对象拟任职的意见。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中层及直属(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整个谈话过程须在封闭室内依次单独进行,并形成谈话记录(附件8)。 3、征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分管领导、纪检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以及计生部门等各方意见,纪检部门出具廉政鉴定(附件9),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0)。 除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方式外,还可结合实际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一并进行。 4、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附件11)。 四、进行任前档案审核 按照分级审核原则,X集团党委管理干部由X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档案审核(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将其人事档案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任用人机制,建设知识化、专业化、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根据集团公司《干部任免管理规定》(晋能党字[2014]52号)、《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晋能党字[2015]72号)以及晋中公司《关于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中煤销字[2017]269号)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干部是指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 三、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组织选拔、内部竞聘和外部公开选聘相结合原则; (五)按职数配备干部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规办事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四、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

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作风民主,注重团结协作; (四)符合国有企业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五、提拔任用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向市公司推荐的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公司正职任职经历,具备大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提任中层正职干部,应当具有2年以上公司副职任职经历,具备中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 (三)提任中层副职干部,应当具有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备中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和特殊业务需要的人才,原则上可适当放宽条件,但要从严掌握。 (六)干部应逐级提拔,对破格提拔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提任: (一)不具备任职资格的; (二)年度或任期考核不称职,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公司所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企业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公司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一、指导思想 干部选拔任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二、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管人与管资产、管人与管事相统一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任用资格 1、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科员或相当科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2、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副科或相当于副科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3、拟选拔科级干部,一般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应当经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三年内累计一周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在任职后及时安排完成培训。 5、选拔使用干部,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选拔,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批准同意后可破格提拔。 四、选拔任用程序 1、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是在一定范围内,让干部和群众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具体职位的要求,以无记名投票和个别谈话推荐等方式推举领导干部人选。

公司干部任用和管理办法(切实可行的方案)

公司干部任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把党管干部原则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者结合起来,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任用和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七)“三优先”原则(优先从业绩突出的团队中选拔干部,优先从在艰苦地区工作过的干部中选拔干部,优先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干部)。 第三条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职责。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第二章管理权限 第四条****的干部管理和任用,坚持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原则,由****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党条规对****以下干部实施管理权。 (1)下列干部由****党委研究决定: ①本部单位和外部直管单位机关科室(部室)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干部; ②区域性子公司机关部室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干部、下属单位助理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③****机关部(处)室科级、处级领导干部; ④按照规定应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财务、人事、供应、销售等关键岗位人员。 (2)除****党委研究之外的干部,实行任前备案制: ①本部各单位、外部直管单位和区域性子公司机关的科级、副科级干部,以及外部各单位外派人员岗位和级别晋升,须在****备案; ②区域性子公司下属单位科级、副科级干部,须在区域性子公司备案。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群干部由党委研究任命,其他人员的任用由党委研究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有关手续。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根据《总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方针和原则 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必须坚持:(一)董事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章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和政策知识水平,善于运用公司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执行公司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二)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善于开拓创新,能够把总部的方针、政策同公司建设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成绩突出。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管理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清政廉洁,勤勤恳恳,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员工,自觉接受员工的批评和监督,无官僚主义与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良现象。 (五)坚持和维护公司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三、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一)提任副主任级领导职务的,一般要在下级正职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 (二)提主任级职务的,一般要在副职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三)提任厂长级职务的,一般要在主任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四)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 (六)提任公司的领导职务的,除具备上述规定资格外,还应符合规定的工龄要求。 四、干部的任免程序 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主任、副主任)要经过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四个环节,做到重实践、重实绩、重公论。 1、民主推荐。选拔干部,要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等方式进行。推荐干部应在全体管理干部中进行,会议当中,应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要把民主推荐作为必需的程序,其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每年结合评议干部进行。 2、考察。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行政人事部、总经办进行严格考察。要依据干部选拔任用和拟提拨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注意考察工作实绩,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充分听取部门领导、行政人事部、总经办的建议;要充分重视中层干部及所属部门干部职工的反映,提拔干部必须进行民意测验,请其全体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参加,胜任以上得票达不到60%的不予提拔。在考察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干部任命管理规定

编号:JC/ZD 本章第 1 页共 4页 2012年第1次修改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干部任命管理程序,做好公司管理者的干部任命管理工作,使干部能在公司授权范围内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特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 2.1公司总部任免范围为:公司总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不含董事会任命成员);各直属省级公司总经理、展业、财务、行政人事、工程第一负责人。 2.2公司总部SBU管理部任免范围为:公司SUB管理部直属项目的经理级及以上职务人员;各直属省级公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经营决策班子成员。 2.3公司总部各直属省级公司任免范围为:除公司总部及SBU管理部任免范围的其他管理职务。 3.职责 3.1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干部任命的决策机构。 3.2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做好干部任命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干部任命通知》的拟定报批,并及时准确的建立《公司干部任命台帐》。 3.3行政部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下发《公司干部任命通知》。 4.术语 无 5.程序 5.1 担任管理干部职务的人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5.1.1**公司的干部工作原则: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5.1.2**任命干部管理能力要求:应具备良好的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自律意识。 5.1.3新入职干部任命基本要求:具备较丰富的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管理经验,高层管理人

编号:JC/ZD 本章第 2 页共 4页 2012年第1次修改员需5年以上相关职务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职务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2年以上相关职务经验。 5.1.4内部提升干部基本要求:需完成上一年度目标任务,绩效明显,民主评议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5.2 干部任命提请管理 5.2.1新聘员工,需干部任命,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录用审批表》,按规定报批,并执行干部任命管理工作。在其第一任期,任命职位标明“实习”字样。 5.2.2在职员工,需干部任命,由所属单位提请,填写《员工异动表》并报批,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异动表》报批结果,实施干部任命管理工作。 5.3 干部任免审批管理 5.3.1凡属总部任免范围的任免通知均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干部任命通知》的拟定和干部任免工作的日常管理。 5.3.2凡属总部SBU管理部任免范围的任免通知均由总部SBU管理部总经理审批,总部SBU 管理部行政人事经理负责《公司干部任命通知》的拟定和干部任免工作的日常管理。 5.3.3公司总部各直属公司任免范围的任免通知均由各直属公司总经理审批,由直属公司行政人事经理在所属公司范围内颁发,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5.4 干部任命期限管理 5.4.1原则上首聘任期为发文之日起至发文当年经营年度结束止,(分公公司总经理聘期首任为24-36个月),续聘任期为12个月。 5.4.2如因工作需要,每届任期超过上述期限,则由干部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后执行。 5.4.3职务任命期限范围应在被任命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内和项目(或分公司)经营合约期限内。当任命期限超过期限时,以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和项目(或分公司)经营合约终止日期为准。 5.5 其它 5.5.1公司按管理责任大小进行任命,各级干部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如任命分公

科级干部任用制度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活力与生机的用人机制,推进科级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为本单位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党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市人事局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应于本单位选拔任用科级干部。 第三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岗位需要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领导班子及党组履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职责,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用条件: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以及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从事党政和群团组织管理经验、能力,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热爱本职工作,能干事,干成事,在实际工作中绩效显著; 4、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5、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不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6、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服从领导,服务企业,服务百姓,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较高。 第六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科级干部要有专科以上学历; 2、副科级干部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正式工龄; 3、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必须在副科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范本

. 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干部任免工作的客观、公正,考察选拔工作更科学更有效,为公司的快速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干部管理的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司干部主要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本部各部室部长(总监)、副部长(副总监),公司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 (二)公司下属正常经营的二级、三级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下称“企业”)的领导人员。 (三)公司合资非控股企业的派出人员。 (四)其他列入公司干部管理权限的职务。 各企业的董事、监事按相关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免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资料. . 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定,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企业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水利部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原则 第四条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标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做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第五条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举荐干部,拓宽识人、用人渠道。 { 第六条公司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需报经人力资源部同意。 第三章干部选拔任用一般程序 第七条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干部可以从公司内部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公司外选拔任用。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可根据三类选拔职位的性质、任职要求、公司内人才储备等实际情况分别使用三种不同的方式和程序,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健全、完善。 第一类职位为重要管理岗位,主要指公司总部各部门正副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岗位、子公司领导班子岗位,以及公司党政联席会认定的其他重要管理岗位。对于重要管理岗位采用“民主推荐与竞争评选”(或“民主推荐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一般需经过民主推荐、竞争评选、组织考察、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具体见附件1《重要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第二类职位为一般管理岗位,主要指公司总部各部门内除部门正副职以外的

管理岗位、直属单位各部门正副职、各工段正副职及其他管理岗位,子公司除领导班子岗位以外的管理岗位。对于一般管理岗位采用“竞聘”的方式,一般需经过自荐或组织推荐报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具体见附件2《一般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第三类职位为特殊管理或技术岗位,主要指公司急需的专业性强而公司内部缺乏相应人才储备的特殊管理或技术岗位。对于特殊管理或技术岗位,采用“通过第三方对外招聘”方式,一般需经过确定岗位需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提供人选、初步筛选、面试、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具体见附件3《特殊管理或技术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集团中层及以上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建设一支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适应企业可持续发展需要、能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的干部队伍。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中层及以上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集团中层及以上干部的管理、选拔和考察工作。 3.2 党委、董事会、总经理负责集团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考核审核及任免。 4 工作程序 4.1中层以及上干部具体范围为:集团公司各部门正、副职干部。 4.2 中层及以上干部任职流程 4.2.1 中层以上岗位聘任须经党委班子或总经理班子推荐,由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 4.2.2 党委讨论决定后由党委或总经理班子任免。 4.3 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职资格参照人力资源部的岗位任职要求。 4.4 中层及以上干部的选拔任用 4.4.1 选拔任用原则 4.4.1.1 党管干部与经营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依法管理。 4.4.1.2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4.4.1.3 组织配置和市场配置相结合,择优选择,竞争上岗。 4.4.1.4 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4.4.2 推荐 4.4.2.1 推荐方式 a. 组织推荐 b. 出资方推荐 c. 群众举荐 d. 市场方式:公开招聘、市场猎取 e. 个人自荐 4.4.2.2 推荐条件 a.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

理论水平; b. 有岗位所要求得任职资格或相关经历。 c. 能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 4.4.3 考察 4.4.3.1 党委组织部门通过听取职工意见、查阅个人档案或面试等方式对岗位人选进行考察; 4.3.3.2 形成关于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方面主要表现、存在不足等情况的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人署名。 4.4.4 提交党委会讨论。 4.4.4.1. 党委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成员到会。 4.4.4.2 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或组织部门负责人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 4.4.4.3 参加会议人员讨论; 4.4.4.4 进行表决,实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任用决定。 4.4.4 任命 4.4.4.1 组织部门起草任命书,报主管领导审批。 4.4.4.2 主管领导签发任命书。 4.4.4.3 正式成文,形成任命书。 4.4.4.4 在相关会议上正式宣布任命。 4.5 考核 4.5.1 考核内容 公司对中层及以上干部德、能、勤、绩作出评价。 4.5.1.1 德:政治素质较好,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全局观念,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5.1.2 能:有较强领导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 4.5.1.3 勤:勤奋工作,民主作风较好,群众观念较强 4.5.1.4 绩:恪尽职守、取得工作实绩 4.5.2 考核办法 4.5.2.1 绩效考核 分为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年度考核 a. 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内,由分管领导对其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和工作态度进行考核。试用期届满前一个月,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报党委审批。党委认为称职者,续聘;认为不称职或不够称职的,可提出解聘、转岗或增加试用期,但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

XX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中层管理人员公开选拔与内部任命的方式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选拔对象基本要求 选拔对象要求必须是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优秀的专业技能知识,积极参与团队建设,为团队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足以成为团队的榜样和楷模。 原则上优先从公司班组“两长五大员”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流程 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提出需求,确定选拔任用方式,其中主要包括组织直接考察任命、公开选拔任用两种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 2.1 组织谈话

2.2 任前公示 2.3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 3、如果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 3.1 制定公开选拔任用方案 3.2 公布职位(在公司内部发布公告)。 3.3报名与资格审查。 3.4考试(笔试、面试) 3.5民主测评 3.6组织考察 3.7党总支讨论决定 3.8组织谈话 3.9任前公示 3.10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 备注: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具体实施细则 (一)制定方案、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党总支联席会讨论,提出需要选拔任用的岗位和职数,并确定选拔任用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党总支直接按照直接考察任命的流程办理。 3、如果确定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由党总支联合综合管理部制定公开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经公司党总支及总经理办公会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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