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课前

2、地位:
一般而言,事业单位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不是行政机关。但因其承担的事 务特别重要,具有特殊性,因此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列入国务院机构序 列。 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可成为行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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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 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 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组成人员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
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3、决策制度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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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组织法: 广义:行政机关组织法、行政编制法、公务员法 狭义:行政机关组织法——
是指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性质、法律地位;组成 及构成;职权;设立、变更、撤销程序;基本活动 原则和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总称。
• 《国务院组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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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政机关的性质——双重性
行政机关是指4依据宪法或者行政组织法 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3国家行政职能,具有2 法人资格的1国家机关。
2、是能够以自己名 义行使行政权,并承 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 责任的行政单位。
1、由国家设置,是 代表国家行使国家 职 能 的 机 关 —— 与 政党、社会组织、 团体相区别
3、行使的是国家 行政职能,不同于 立法、司法机关
第3章 行政法主体

国家信访局( 国务院办公厅管理 )、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 (发改委管理)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 、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
信息局(国土资源部管理)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一)定义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 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 织。 首先,他是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其次,他行使的是特定的行政职能限于法 律的明确授权; 最后,他行使行政职能是基于具体法律法 规的授权而不是行政组织法的授权。
[案例] 李某诉某市铁路局案
某乡镇企业职工李某携带一箱酒精乘坐火车,为 躲避检查,将其装在一装酒的纸箱内。在乘车途中, 恰巧被列车员王某发现,随即要求开箱检查,李某不 从,列车员王某便叫来列车长等人强行将纸箱打开。 经检查纸箱内所装确是酒精。列车长认为李某的所为 违反国家《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中“禁止携带易 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乘车”的规定,遂作出决定,将 该箱酒精全部没收。李某不服。遂以某市铁路局为被 告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具体范围
1 .中央行政机关 是指活动范围及管辖事项涉及全国的行政机 关,它领导全国和地方的行政工作,是一国行政体系的核心 。 除国务院外,还有: (1)国务院组成部门中的部委行署、直属机构以及部委管理的 国家局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的行使有关法律赋予的行政权,是 行政主体。 (2)国务院的办事机构是总理的附属机构,协助总理处理专门 事项,原则上是内部机构,不具有外部行政主体资格。 (3)国务院设立的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 行政主体资格,除非经授权取得主体资格。
授权形式的争论
但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则对此作了扩大化解释: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 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 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 告。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 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 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 关为被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1、{行政法概念}所谓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18)2、{行政关系分类}行政法的内容是由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一)行政管理关系行政管理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所谓“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或社会公权力,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社会公权力组织】【所谓“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即其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指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
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包括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其他行政执法人员】(三)行政救济关系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应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予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关系。
【行政救济主体包括受理申诉、控告、检举的信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及受理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四)内部行政关系内部行政关系是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所属机构(如部与司、局、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职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等等。
行政法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案例:1997年3月25日下午1时许,原告何某在某区百灵商
场被黄建兴殴打,致头部轻微外伤。为此,原告自案发之 日起至1998年5月一直要求某区公安机关对黄建兴的上述 违法行为作出处理。某区公安局所属的华坪路派出所也曾 于1998年7月28日和8月3日两次组织原告和黄建兴就经济损 失问题进行调解,因调解未成,遂告知双方到法院解决。 1998年8月28日,何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 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被告于1998年9月25日对黄建兴作 出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 问:公安机关是否行使了职权? 是否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第四章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政机关
案例:
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将原有的办公楼修葺一新,并 购置一些办公家具,便于1993年6月与该县居美家具公司签 订了一份关于购买办公家具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居美家具 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送货上门。县工商局认为该批家具质量不 够好,便以此为由要求降低价格。居美家具公司不肯降价, 认为家具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县工商局应履行合同,收货付 款。双方争执不下。县工商局即以居美家具公司从事非法经 营活动为由,吊销了居美家具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 7000元。居美家具公司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是要求县工商局履行合同,并偿付违约金;二是请求撤销 县工商局对其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问:县工商局有哪些行为?在实施各种行为时又具体以何种身 份?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第三节 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
一般职责 主要职权
保障国家安全 维护社会秩序
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 保障和促进文化进步 健全和发展社会保障和社会 福利 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与 生态环境
行政立法权 行政命令权
行政处理权 行政监督权 行政裁决权 行政强制权与行政处罚权
行政法学 第二章 行政主体

Hale Waihona Puke (二)行政主体的特征1.行政主体必须是承担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 动的组织。 2.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 动的组织。 3.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效 果(主要是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的组织。 4.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 组织。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二)行政主体与公务员 行政主体必须是组织并且是以自己 名义对外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公务员只 能是自然人,并且必须以行政主体的名 义才能对外行使行政权。 (三)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
一、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
(一)行政授权 (二)行政委托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 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 或个人来行使的法律行为。 (三)行政委托与行政授权的区别
(一)行政授权
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或规章直接 规定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 部分或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 法规规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 方式,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 一部分或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第二节 国家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 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国家 机关。 二、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 (一)中央行政机关 (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一)中央行政机关
1.国务院 2.国务院各部委 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4.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 5.国务院的办公和办事机构
第二章 行政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概述 第二节 国家行政机关 第三节 被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的组织 第四节 公务员 复习思考题
第一节 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三、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四、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七)地方行政机关 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级——乡级)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厅局委)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区
公所、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 人民政府】)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地方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厅局委)
问: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是否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进行 行政处罚?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是否可以成为适格被告?
分析要点: 治安科是区公安分局的内部机构,是具体执行公务、实现区
公安分局职能的机构,其自身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行 政职权,也不能独立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具有行 政主体资格。治安科对外所作出的一切具体行政行为只能是 以某区公安分局的名义作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也应由某 区公安分局来承担。因此,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不能以自己 的名义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而张某也只能以区公安分局为 被告。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四、行政主体的类型
(一)外部行政主体和内部行政主体 外部行政主体——→的行政相对人; 内部行政主体——→本行政主体的组成机构、公
务员或隶属于本行政主体的其他主体。如:北京 市工商局企监处;上海市法制办综合处; 许多学者将外部行政主体的分类与行政机关的分 类相同,内部行政主体则包括行政机关、领导机 构、办公机构、内部事务管理机构。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3.企业单位(行政性公司)地铁运营公司、烟 草自来水煤炭煤气电力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 在现金管理方面享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4.事业单位(卫生防疫站、检验检疫机构、国 境卫生检疫机构、高校)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1年1月1日 起实施)第8条第1款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 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这就赋予了高校学位授予权。
行政法主体和行政行为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从形式上分,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具体如下:一、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属于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
根据职权管辖范围,可将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事机构。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要注意的是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此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并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但实际上却履行着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在一定区域内依法行使对所有行政事务的组织和管理权,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而它们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体可分为:1、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
(1)内部机构: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在得到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如工商总局内设的商标局(《商标法》授权)、国家专利局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法》授权)等。
(2)派出机构:是指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职能部门管理某项行政事务的派出工作机构。
如审计署驻各地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财政所等。
(3)临时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设立的,协助其处理某项临时性行政工作的组织。
如国务院就曾设有国家防汛救灾指挥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等。
2第二章行政主体

(三)与行为主体
直接、具体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和个人。 一是受委托的机关、团体; 二是行政人、公务员。
第二节 行政主体的类型和地位
一、类型 (一)依实施行政职权的范围:外部行政 主体(按地域对社会相对人)和内部行政 主体(按隶属关系对内部相对人的管理) 各级政府内外兼具; 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内部行政主体。 意义在于确定行政行为的有效性和行政行 为的被告。
7、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地方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承担某一方面行政事 务的组织与管理职能的工作部门。职能部门依照 有关法律规定独立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以自己 名义作出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对 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行政主 体资格。 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的法定职权主 要有: 1.决定和命令的发布权。 2.主管行政事项处理权。
二、认定方法
区分(1)行政主体与非行政主体 (2)内 与 外 方法(1)按行政职权确认 (2)按行为性质确认
三、特殊情况的认定
1、在行政职权的法律关系中的主体问题:一是依法律法 规设立;二是依行政授权。授权方主体授权,使被授权主 体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委托 3、行政联合 4、行政派出关系 5、临时行政机构的主体 6、越权 7、假象行政主体 8、作为相对人的行政机关 9、党组织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和特征
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 家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 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设置、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 政事务的机关。也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是国家机 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法最主要的主体。 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是国家权力 机关的执行机关。它对国家权力负责,接受国家权力机关 的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以下特征: 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 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 3、国家行政机关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 并按照科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的组织。 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行政机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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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v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能以自 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 担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的社会组 织。
v 3、行政主体必须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这与前一 个条件相联系,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 成为行政主体的关键,也是确立行政主体这一概 念的意义所在。
v
v
行政组织法有简有繁,但关于行政机关的性质、
地位、组织、职权是其必备的内容。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第五章 行政机关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第一节 行政机关概述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及特点
•不同于:1)依自己 意志设立的组织;2 )依据一般法律、法 规授权而设立的组织
行政机关是指1依据宪法或者行政组织法
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2国家行政职能,具有3
常设性行政机关:根据宪法、组织法长期设立的机关;
非常设性行政机关:根据临时需要而设定,任务完成便被撤销。
如:防洪抗灾总指挥部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第二节 行政机关的职责与职权 一、行政机关职责
1、保障国家安全 2、维护社会秩序 3、保证和促进经济发展 4、保障和促进文化进步 5、健全和发展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2)根据其管理的客体和内容:
职能性行政机关:其管理的客体和内容是综合性的、跨部 门、跨行业的,如工商、税务、统计、财政、人事、计划、审 计等。
专业性行政机关:其管理的客体和内容是专门性、部门性、 行业性的,如农业、林业、水电、电子、机械、石油。
3)依据其依照法律设置和存在时间的长短: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二、行政法主体示意图:
•参 与 行 政 法 律 关 系
• 行政管理关系
•行
政
•行政监督关系
法
律
•行政救济关系
关
系
•内 部 行 政 关 系
•行政法主体
•行政相对人
•行 政
机
•监督机关
•行
关
•救济机关
•+
政 主
体
•法
•行政机关 •内部人员
•定 •授 •权
•组
•织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三、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三、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v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 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的社会组织。
v 1、行政主体必须是承担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 活动的组织,不享有行政权的机关、单位、个人, 除非法律、法规明确授予其行政管理权外,不能作 为行政主体。
v
v (一)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v
v
例:《地方组织法》54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v 《地方组织法》 55条1、2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 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县 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
行为,并能独立承担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 ——享有行政职权, ——能以自己的名义(意志)行使国家行政职权,
——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
严格的说,行政主体主要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的称谓,在其他法律关 系中有其他称谓。但因为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是最重要的法律关系,且虽 称谓不同,但都是同一当事人。所以都统称行政主体。
其下属司(局)、处等”,即为国务院的组织结构。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v 三、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
v
v (三)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
v 例:《地方组织法》第59条1-10款:
v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
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
。 相对于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管理者)
双重性
•立法机关
•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 •行政相对人
•执行机关 •管理者
•被管理者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三、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比较的特征:
1、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度(命令-从属) 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责任明确) 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不间断的 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个人、组织打交道
好,便以此为由要求降低价格。居美家具公司不肯降价,认
为家具完全符合合同的约定,县工商局应履行合同,收货付
款。双方争执不下。县工商局即以居美家具公司从事非法经
营活动为由,吊销了居美家具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处罚款
7000元。居美家具公司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是要求县工商局履行合同,并偿付违约金;二是请求撤销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2020/12/11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v 第四章 行政主体概述
v 重点: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v
难点: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区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第一节 行政法主体的概念
一、行政法主体的含义 行政法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即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法律关系的参加人;在 行政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
•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各级人民政府
•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与 相 关 概 念 的 区 别
•1、与行政法主体
•行政主体是当然的行政法主体, 但后者范围更广
•2、与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主要由行政机关充当;行政 机关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行政主体
•3、与行政组织
•各级人民政府称行政机关;人民政府 的职能部门称行政机构;二者合称行 政组织;
•4、与行政公务人员;•个直人接,、通具常体是实公施务行员政行为的组织或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案 例
• 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将原有的办公楼修茸一新,并购
置一些办公家具,便于2001年6月与该县居美家具公司签订
了一份关于购买办公家具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居美家具公
司按照合同规定送货上门。县工商局认为该批家具质量不够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v 三、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
v
v (二)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及结构
v
例:《国务院组织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由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
长、秘书长组成。”
v
第8条和第11条规定:“国务院的基本工作部门为部、
委员会,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直属机构及
法人资格的4国家机关。
•3、是能够以自己 名义行使行政权, 并承担由此而产生 的法律责任的行政 单位。
•4、由国家设置, 是代表国家行使国 家职能的机关—— 与政党、社会组织 、团体相区别
•2、行使的是国家 行政职能,不同于 立法、司法机关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二、 行政机关的性质——双重性
相对于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执行机关;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第四节 我国现行行政机关体系
v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 v 一般地方行政机关 v 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 v 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掌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组织法》
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v 三、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
v (四)国家行政机关设立、变更、撤销的程 序
v
例:《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
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决定;在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行政主体范围示意图• 行政•机关设行立政的机内关设并机构不、是派在出任机何构案、件议中事都
v
协调机构,是不行具政有主行体政主。体行资政格机,关除只非有获以得自法律己、名
法规授权。义若针它•对行们行未政政获主得管体法理律相、对法人规行授使权行,政则它职们权
实施行政•例管时:理《,所税才导收是致征行的收法政管律主理责体法任。》由在第其7具设4条体立授案机予件关税承中务担,所; 若它们获20得0行0法元政律以机、下关法罚也规款授可的权能行,是政则处行它罚政们权管在;理法《相定治对授安权人管范,理 围其内自以己自承处元己担罚以也名。法下可义》罚能实第款是施9的1民行行条政事政授管主处予理罚公体所权安、导;派犯致出罪的所主法警体律告。责、任50由0
县工商局对其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县法院经审查驳回了居美家俱公司的第一项请求,受理了第
二项要求。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思考:法院为什么不受理居美家俱公 司的第一项请求?只要是行政机关作出 的行为都是行政行为吗?
•思考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第二节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v 一、行政组织
v 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体系。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 案例思考: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是 否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进行行政处 罚?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是否可以成为 被告?为什么?
•思考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 点评:治安科是区公安分局的内部机构,是具
体执行公务、实现区公安分局职能的机构,其自身不 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行政职权,也不能独立承担 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治安 科对外所作出的一切具体行政行为只能是以某区公安 分局的名义作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也应由某区公 安分局来承担。因此,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不能以自 己的名义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而张某也只能以区公 安分局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