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概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相应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以增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和公众的监督。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是一种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旨在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有效预警食品安全风险和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具体措施包括:•食品安全事件报告。
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食品中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或超标等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
在这种情况下,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需要立即向监管机构报告,以便采取措施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监测数据报告。
监测数据报告是指对食品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中的食品进行检测,及时公布监测结果,以便消费者对食品质量作出准确的判断和选择。
•食品伪劣产品公告。
食品伪劣产品公告是指要求监管部门向公众披露食品伪劣产品信息,以便消费者警惕这些伪劣的食品,防止被欺骗。
•其他报告和通报。
除上述报告之外,监管机构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他问题进行报告和通报,如紧急事件、季节性和流行性疫情等。
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是针对公众对食品安全信息的要求而制定的制度,目的是加强公众监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主要措施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可信程度公示。
监管机构应该根据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行为、管理水平和违规记录等方面,对食品企业的可信程度进行评估,并进行公示。
•监督抽检数据公示。
监督抽检数据公示是指监管机构定期对食品产品进行抽检,并把检测结果公布于网站或其他媒介,供消费者查询。
这样消费者就可以了解所购买的食品产品的质量,保证自身的健康安全。
•食品安全信息公告牌。
通过在超市、商场等消费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告牌,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状况,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
•其他食品安全信息公布。
除了上述信息之外,监管机构还需公布一些提醒食品企业和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的信息,如有毒有害食品的种类、使用禁用药物的食品等。
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20篇)

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20篇)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精选20篇)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篇1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工作是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
要充分认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
对未履行报告人职责,造成疫情扩散和危害进一步加大追究其责任。
二、报告的时限和要求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的责任报告单位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责任报告人是机构指定信息的信息报送员。
当发生学校食物中毒或患病学生异常增加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该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当地卫生疾控部门;一旦确定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填写相关报告卡。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食物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校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提供留样食物,以便检验。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1)、初次报告。
学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在第一时间(事发后2小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食品安全信息主动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主动报告制度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动报告范围1、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信息; 2、通过国家总局“食品药品监管热线”、“ 12315”或“省局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受理的涉及本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或问题的投诉举报信息; 3、市局交办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需要协助查处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需要协助查处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主动报告方式与内容(一)主动报告时间及方式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向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时限: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行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但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情况重大的,应当立即书面报告。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信息,按照职责和权限,由市局向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通报。
(二)主动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五、主动报告形式与要求(一)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体系。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设立并公布食品安全事故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
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电话,并于当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其部门网站上发布。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要求,及时将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向本级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应同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
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报告制度

阳泉市质监局稽查分局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报告制度根据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以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为目标,本着“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沟通、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做到主动应对、及时反应、有效处置、全面控制,切实抓好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
二、工作机构组长:赵俊如副组长:侯国强成员:苏惠鹏、王志龙、杨海平、黄敬德三、工作制度(一)风险信息监测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主动监测制度,做到“早发现”。
收集风险信息。
分局要指定人员对国内外主要媒体网络、官方网站食品安全信息、境外和总局通报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要通过下厂监管、专项检查、调查等,了解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尤其是行业潜规则。
对收集到的信息应当认真筛选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送。
对需要采取处置措施的要同时实施,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分局办公室负责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汇总和整理。
3.组织明查暗访分局可以根据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监管对象进行明查暗访,掌握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二)信息筛查和报送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要做到“早报告”。
1.核准信息分局要按照《意见》要求对工作中收集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从速核准,确定信息来源、主要内容、风险危害程度、危害对象、社会影响(包括境内外媒体、公众关注程度)等,根据分析筛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属于一般性食品安全信息的按照工作职能依法处理,重要风险信息须按照《意见》要求报送。
2.筛查标准(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一级风险信息——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的违法添加物、不明化学物质或其他物质、特殊食品处理工艺(包括行业潜规则);——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人员伤亡,但影响地域广泛(如波及或超出省级行政区域),受到境内外广泛关注,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影响产业发展安全,甚至危及经济社会发展安全或社会安定;——对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贸易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引发政治关注或外交事件的;——需要作出一级响应的重大动植物疫情;——需要总局或省级政府统一协调组织处置的。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背景介绍食品安全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过去的几年里,中国曾经发生过多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面对着民众的质疑,政府对于食品安全的管理机制进行了改革和完善。
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举措,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被引入,帮助消费者保证食品安全,为食品行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的定义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是指在食品生产/销售的整个流程中,企业应及时、准确地报告食品安全信息,对外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的制度。
在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的推行下,消费者能够获得关于食品的有效信息,促使食品公司进行更好的自我管理,同时确保消费者获得安全、健康的食品。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的特点1.信息透明度高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的推行可以增加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信息的渠道,使消费者更直观地了解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和安全信息。
同时也能够促使食品公司自我管理、规范生产和销售行为。
2.系统性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中,政府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组织都具有参与的权利和责任。
各方合作协作,形成统一协调的体系。
相互配合,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高效有序。
3.信息共享性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的推行依赖于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对于食品安全信息的采集、发布和传递,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可以互相补充,共同发挥协同效应,提供更全面、准确、实时的信息公布服务。
4.社会监督力度大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的实施,强化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加有效地推动食品行业的自我管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增强了行业的社会信用。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的意义1.保障消费者健康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制度实施后,消费者可以更好地了解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信息,更明确地知道自己购买和食用的是否是安全的食品,从而为自己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掌握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保证信息的准确、畅通和共享,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乡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一)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协调机制。
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部门、村、社区、企业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
各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应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监管工作情况为必报内容,每月上报一次;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监测评估信息,要及时上报;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报送外,要随即向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报告。
(三)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
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综合发布全镇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乡级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发布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发布单位在信息发布前应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信息发布单位对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报告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报告制度。
二、报告主体1. 食品生产、经营者;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3.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4. 食品行业协会;5. 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三、报告内容1.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信息;2. 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3.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检查情况;4.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5. 食品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情况;6. 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
四、报告程序1. 报告主体发现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后,应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采取必要措施;3.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将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4. 报告主体应按照要求,将报告内容及相关材料报送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5.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汇总报告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五、报告要求1. 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2. 报告应及时、迅速,不得延误;3. 报告主体应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4. 报告主体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六、法律责任1. 报告主体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2. 报告主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七、附则本报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四、报告程序(续)6.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对报告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分析,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
7. 对于涉及跨区域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地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
食品安全信息主动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主动报告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构建“平安校园”,切实做好对学生饮食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全面实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向师生公开食品安全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及家长的监督。
2、建立与完善学生食品安全信息网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登陆,查看食品安全动态,并及时处理网上反馈信息。
3、加强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师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正确的饮食卫生习惯,以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不定期组织检查,了解师生饮食卫生状况,并指导帮助食堂工作人员改进工作。
5、设立学生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箱,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师生投诉。
6、重点抓好春秋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
学校对外配送食品坚持索证制度,把好质量关,严禁出售腐败变质的食品,严防病从口入。
7、加强对师生食品安全的教育,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
8、坚持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值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食品安全信息主动报告制度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和掌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2、及时上报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数据和信息,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区、镇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4、学校食堂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程序和时限及时逐级上报,做到报告内容真实、及时、准确。
5、对可疑食物、过期食品等要妥善保管,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6、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和上报各类报表和总结。
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制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演练,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
食品安全信息主动报告制度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是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责任的基本要求,它的建立,明确了师生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和报告的义务,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保障,希望同学们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时,不要怕麻烦、图方便,要牢记“病从口入”这句古语,及时报告,将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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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报告制度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要求,健全和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尽其职,协调配合,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运行格局,全面提升我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如下:
一、成立、调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1、由中心主要领导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确定分管领导。
明确责任,分工。
主要领导亲自抓,负重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各工作片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工作片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上报发
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
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管理制度《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联络报告制度
1、为第一时间掌握全街道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
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要经过加工、整理、汇总,并简要评析分析本系统和本部门工作情况。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技术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四、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1、街道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2、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