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项目实施现场保密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涉密工程保密制度

建筑施工涉密工程保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国家的安全和建设项目的利益,确保涉密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施工资料不受泄露和损害,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施工涉密工程的保密管理工作,有效保护涉密信息的安全,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二、涉密工程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密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军事设施建设、情报机构办公楼、能源基地建设等。
涉密工程的确定标准由国家有关机构根据涉密程度和项目性质进行制定。
三、保密责任1.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保密工作负总责,需全面了解项目涉密信息的内容和范围,确保项目的保密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 施工单位的负责人需对项目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的保密工作得以有效实施。
3. 项目涉密信息的保密责任人负责具体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的存储、传输和销毁等工作。
四、保密措施1. 信息的分类管理:根据信息的保密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涉密信息,严格管理各类信息的查阅和传输。
2. 信息的存储管理:绝密和机密信息需存储在专用的保密仓库内,严格限制人员出入和查看权限,确保信息的安全。
3. 信息的传输管理:涉密信息的传输需采取加密通道或专用通讯设备,避免信息泄露和窃取。
4. 信息的销毁管理:对于涉密信息的废弃物品需进行安全销毁,包括碎纸机处理、磁盘破碎等方式,确保信息不被恢复。
五、安全风险防范1. 加强内部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2. 建立安全审查机制,对涉密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审查,杜绝潜在的泄密风险。
3. 加强对外来人员或访客的管控,限制其进入施工现场和涉密区域,加强出入管理。
4. 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制定,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信息的安全。
六、监督检查1. 项目的保密工作需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施工单位需定期自查自评,检查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及时整改并报告上级机关。
七、法律责任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1. 总则1) 为做好公司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及变更工作,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汇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 经管国家秘密事项人员,在项目下达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先拟定初始密级,及时按程序上报,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4)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国家秘密事项及载体形式,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施、工程、装备等。
2. 国家秘密项目定密范围1) 涉密项目的定密范围包括:涉密项目从立项到成果鉴定,其研究过程等各环节产生的小结、报告、工程图纸等阶段成果及可能成为涉密内容的一切载体。
2) 公司行政文件、材料定密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密级文件、材料及有关报表等。
3. 国家秘密项目的确定1) 公司定密工作责任部门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保密办公室、保密领导小组。
2) 涉密项目定密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汇编》;总体单位下达的《任务书》、《合同书》及协作单位的《协议书》标定的密级。
3) 涉密项目定密程序a) 工程项目密级确定分为两个阶段λ第一阶段工程项目申报和投标阶段。
本阶段项目承办人应根据项目主管单位或任务下达方的项目保密要求,拟定项目的密级,报公司保密办审批。
并根据拟定密级对项目相关的秘密载体进行管理。
λ第二阶段工程项目批复或立项阶段。
项目承办人应以项目主管单位或与任务下达方协商后的项目密级为依据,办理工程项目定密审批手续。
b) 项目承办人以项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为依据,填写《涉密项目密级审批表》、《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涉密项目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并附合同书,报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c) 涉及秘密事项部门应根据合同书,认真核对《涉密项目密级审批表》、《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涉密项目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内容,由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初审意见报保密办审核。
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密工程现场的管理,保障国家重要信息资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涉密工程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涉密工程现场应设立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委员会,负责涉密工程现场管理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委员会由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包括涉密工程项目负责人、涉密工程现场安全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涉密工程现场应设立专门的负责涉密工程现场管理的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和操作工作。
第七条涉密工程现场应设立安全保卫机构,负责涉密工程现场的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管理原则第八条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应遵循"专业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九条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应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第十条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应按照涉密等级分类管理,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和车辆,加强对涉密信息的传输和存储管理。
第四章管理职责第十一条涉密工程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制定涉密工程现场管理计划,组织实施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涉密工程现场安全部门主要负责人应负责制定涉密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三条涉密工程现场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协助涉密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涉密工程现场安全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管理工作。
第五章管理措施第十四条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应加强对涉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应建立涉密信息的传输和存储管理制度,加强对涉密信息的监控和防范。
第六章管理监督第十七条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涉密工程现场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十八条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应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补充规定)1. 总则1) 为了做好公司国家秘密事项的确定及变更工作,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汇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 经管国家秘密事项人员,在项目下达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先拟定初始密级,及时按程序上报,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4)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国家秘密事项及载体形式,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施、工程、装备等。
2. 国家秘密项目定密范围1) 涉密项目的定密范围包括:涉密项目从立项到成果鉴定,其研究过程等各环节产生的小结、报告、工程图纸等阶段成果及可能成为涉密内容的一切载体。
2) 公司行政文件、材料定密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密级文件、材料及有关报表等。
3. 国家秘密项目的确定1) 公司定密工作责任部门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保密办公室、保密领导小组。
2) 涉密项目定密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汇编》;总体单位下达的《任务书》、《合同书》及协作单位的《协议书》标定的密级。
3) 涉密项目定密程序a) 工程项目密级确定分为两个阶段λ第一阶段工程项目申报和投标阶段。
本阶段项目承办人应根据项目主管单位或任务下达方的项目保密要求,拟定项目的密级,报公司保密办审批。
并根据拟定密级对项目相关的秘密载体进行管理。
λ第二阶段工程项目批复或立项阶段。
项目承办人应以项目主管单位或与任务下达方协商后的项目密级为依据,办理工程项目定密审批手续。
b) 项目承办人以项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为依据,填写《涉密项目定密审批表》、《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涉密项目实施人员审批表》,并附合同书,报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c) 涉及秘密事项部门应根据合同书,认真核对《涉密项目密级审批表》、《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涉密项目实施人员审批表》的内容,由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初审意见报保密办审核。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保密管理方案实用制度

涉密项目实行现场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保证涉密项目的绝对安全,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保障企业长久稳固发展,促使涉密项目的顺利进展,特拟订本管理制度。
二、涉密项目关系到投资方和企业的权益和利益,依照特定的程序确立,在一准时间内只限必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三、涉密项目实行现场全部人员都有守旧项目奥密之义务。
四、现场保密管理制度推行既保证奥密又便利工作的目标。
五、对守旧、保护奥密及改良保密技术、举措等方面成绩明显的现场实行人员实行奖赏。
六、本制度由涉密项目现场办公室负责实行。
第二章保密范围一、项目投资的战略性和对社会的保密、安全性。
二、项目进展中重要决策的事项。
三、项目实行的图纸设计、技术参数等奥密事项。
四、项目的招标资料、合同、协议、意愿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等。
五、项目实行过程中全部改良的还没有公然的各种信息。
六、项目财务预决算及各种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七、项目实行人员的人事档案、薪酬待遇、劳务性收入及有关信息。
八、一般性决定、决策、通知、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九、其余奥密事项。
第三章保密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奥密”三级。
一、项目实行中,直接影响投资方和企业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二、项目的规划、图纸设计、技术参数、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等视为机密级。
三、项目档案资料、合同、协议、等为奥密级。
第四章现场保密举措一、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记,禁止没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二、项目实行现场人员务必加强保深情识,不应问的不问,不应说的不说,不应看的不看。
每日动工和竣工时,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防备摄像器械进入工地现场。
三、项目实行现场项目经理主抓保密工作,各小组负责人为本小组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四、奥密文件、资料和其余物件的制作、收发、传达、使用、复制、摘抄保留和销毁,由现场项目经理或拜托专人履行。
五、关于密级文件、资料或其余物件,采纳以下保密举措:1.不经现场项目经理签批,不得复制和摘抄。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保密管理制度-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涉密项目实施现场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确保涉密项目的绝对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促进涉密项目的顺利进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涉密项目关系到投资方和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的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三、涉密项目实施现场所有人员都有保守项目秘密之义务。
四、现场保密管理制度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五、对保守、保护秘密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现场实施人员实施奖励。
六、本制度由涉密项目现场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二章保密范围一、项目投资的战略性和对社会的保密、安全性。
二、项目进展中重大决策的事项。
三、项目实施的图纸设计、技术参数等秘密事项。
四、项目的招标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等。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改进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项目财务预决算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七、项目实施人员的人事档案、薪酬待遇、劳务性收入及相关信息。
八、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九、其他秘密事项。
第三章保密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一、项目实施中,直接影响投资方和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二、项目的规划、图纸设计、技术参数、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等视为机密级。
三、项目档案资料、合同、协议、等为秘密级。
第四章现场保密措施一、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二、项目实施现场人员务必增强保密意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每天开工和收工时,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摄像器材进入工地现场。
三、项目实施现场项目经理主抓保密工作,各小组负责人为本小组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四、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现场项目经理或委托专人执行。
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涉密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防止涉密信息泄露,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密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设备安装、材料采购、施工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涉密工程现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密原则:严格控制涉密信息,确保涉密工程的安全;2. 安全原则:确保施工现场人员、设备、材料等安全;3. 效率原则: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效率,确保工程进度;4. 责任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涉密工程现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以下职责:1. 制定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各项制度落实情况;3. 负责施工现场人员、设备、材料等的安全管理工作;4. 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协作,确保工程进度;5. 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密工作。
三、保密管理第六条涉密工程现场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涉密信息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技术资料、设计方案等;2. 严格审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3. 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管理,设置不同级别的保密等级;4. 严格保管涉密信息载体,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5.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四、安全管理第七条涉密工程现场应严格执行以下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遵守操作规程;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3.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网、安全带等;4.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用电、消防等安全规定;5.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五、人员管理第八条涉密工程现场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3. 经过保密培训,掌握保密知识和技能;4. 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1. 总则1) 为了做好公司国家秘密事项的确定及变更工作,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围的规定汇编》、《国家秘密期限的规定》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秘密”三级。
3) 经管国家秘密事项人员,在项目下达十个工作日必须先拟定初始密级,及时按程序上报,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4)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国家秘密事项及载体形式,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施、工程、装备等。
2. 国家秘密项目定密围1) 涉密项目的定密围包括:涉密项目从立项到成果鉴定,其研究过程等各环节产生的小结、报告、工程图纸等阶段成果及可能成为涉密容的一切载体。
2) 公司行政文件、材料定密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密级文件、材料及有关报表等。
3. 国家秘密项目的确定1) 公司定密工作责任部门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办公室、领导小组。
2) 涉密项目定密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围的规定汇编》;总体单位下达的《任务书》、《合同书》及协作单位的《协议书》标定的密级。
3) 涉密项目定密程序a) 工程项目密级确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工程项目申报和投标阶段。
本阶段项目承办人应根据项目主管单位或任务下达方的项目要求,拟定项目的密级,报公司办审批。
并根据拟定密级对项目相关的秘密载体进行管理。
第二阶段工程项目批复或立项阶段。
项目承办人应以项目主管单位或与任务下达方协商后的项目密级为依据,办理工程项目定密审批手续。
b) 项目承办人以项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密级和期限为依据,填写《涉密项目密级审批表》、《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涉密项目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并附合同书,报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c) 涉及秘密事项部门应根据合同书,认真核对《涉密项目密级审批表》、《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涉密项目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容,由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初审意见报办审核。
d) 办根据《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主管领导意见确定项目的密级和期限,由办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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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项目实施现场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确保涉密项目的绝对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促进涉密项目的顺利进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涉密项目关系到投资方和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的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三、涉密项目实施现场所有人员都有保守项目秘密之义务。
四、现场保密管理制度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五、对保守、保护秘密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现场实施人员实施奖励。
六、本制度由涉密项目现场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二章保密范围
一、项目投资的战略性和对社会的保密、安全性。
二、项目进展中重大决策的事项。
三、项目实施的图纸设计、技术参数等秘密事项。
四、项目的招标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等。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改进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项目财务预决算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七、项目实施人员的人事档案、薪酬待遇、劳务性收入及相关信息。
八、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九、其他秘密事项。
第三章保密密级
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一、项目实施中,直接影响投资方和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
二、项目的规划、图纸设计、技术参数、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等视为机密级。
三、项目档案资料、合同、协议、等为秘密级。
第四章现场保密措施
一、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二、项目实施现场人员务必增强保密意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每天开工和收工时,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摄像器材进入工地现场。
三、项目实施现场项目经理主抓保密工作,各小组负责人为本小组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四、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现场项目经理或委托专人执行。
五、对于密级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1.不经现场项目经理签批,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所有资料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六、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保密事项的要事先报请现场项目经
理签批。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保密内容的会议,要选择具备保密措施的场所,限定参会人员的范围,依据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确定会议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八、现场实施工作人员发现秘密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要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现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及时做出处理。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1.泄露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第四章相关规定内容的。
3.已泄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秘密的。
本制度仅限于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结束后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