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重要信息的安全和机密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保密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有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三条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由专门的机构或个人负责,对外保密事务由单位指定的专门保密机关负责。
第二章保密资格认定第四条申请保密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卓越的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素质;2.具有较高的职业操守和自律精神;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4.具有较强的信息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5.具有保密知识和技能,并能依法保守国家秘密。
第五条申请保密资格的人员应填写相关保密资格申请表,并提供个人履历、思想汇报、职业道德承诺书等资料,经单位保密机构审查和批准后,方可获得保密资格。
第三章保密义务第六条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严禁泄露单位工作内容和国家秘密。
第七条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加入本单位时应签订保密承诺书,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和离职后,对所了解到的与单位工作相关的秘密信息保密。
第八条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对涉密文件、资料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任何单位的涉密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外传。
第九条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发现他人有泄密行为应立即向保密机关报告,并积极采取必要措施阻止泄密行为的发生。
第四章保密管理措施第十条本单位的保密机关负责制定保密管理措施,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保密机关负责制定涉密文件、资料和设备的管理办法,明确各级保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保密机关应加强对保密文件、资料和设备的检查,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工作人员,本单位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定期开展保密审核工作,对涉密信息的保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及时修订本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标准

保密管理制度标准第一部分: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保密管理机构1、设立国家保密管理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保密管理工作。
2、设立各地区、各单位和各部门的保密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和本部门的保密管理工作。
3、保密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指导和检查本单位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管理保密文件和资料,审核和审查本单位的保密审批工作,保障保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部分:保密范围1、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的信息都属于保密范围。
2、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获取、使用和传输上述信息时,都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能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单位。
第四部分:保密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保障保密文件和资料的安全。
2、严格控制保密文件和资料的传输和复制,禁止擅自外传或外泄。
3、设立保密档案室,保障保密文件和资料的安全存放。
4、对于需要处理的涉密信息,实行“谁泄密、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保密审批1、严格审查和审核对外发布的信息,确保不违反国家秘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审查和审核单位内部的涉密信息的传输和使用,确保不泄密或外传。
3、建立健全保密审批机制,保证涉密项目的保密审批程序严密化和规范化。
第六部分:保密培训1、对于需要处理涉密信息的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他们具备保密意识和保密操作能力。
2、对于保密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和保密技能的培训,提高其保密管理水平。
第七部分:保密检查和考核1、定期对各单位和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于保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和约谈。
第八部分:对外协作1、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进行合作时,要严格履行涉密信息的保护义务,对于外来的涉密信息也要进行谨慎处理。
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重要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以及与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外部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安全保密责任,规范信息安全保密行为,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安全保密责任第四条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员工对本人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重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临时工、实习人员以及与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外部人员,在签订保密协议后,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安全保密措施第八条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组织体系,成立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九条加强信息安全保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制定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保密职责。
第十一条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制度,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定密、审批。
第十二条加强信息安全保密技术防护,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等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建立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制度,定期对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十四条加强信息存储、传输、处理、销毁等环节的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五条严格规范信息共享和交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传播涉密信息。
第十六条加强保密设施建设,确保保密场所、设备的安全。
第四章违反安全保密制度处理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泄露国家秘密和重要商业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单位应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保密人员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中的安全保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安全保密人员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保密风险,实行分级管理。
(二)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安全保密人员的专业背景、技能水平和保密意识,进行分类管理。
(三)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安全保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保密风险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分级管理第四条安全保密人员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保密人员、二级保密人员、三级保密人员和四级保密人员。
第五条一级保密人员:承担国家秘密核心要务,对国家秘密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主要包括:(一)涉及国家秘密核心要务的涉密岗位人员;(二)国家秘密核心要务的保密管理人员;(三)国家安全、国防科技、外交、军事等领域的涉密人员。
第六条二级保密人员:承担国家秘密重要要务,对国家秘密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主要包括:(一)涉及国家秘密重要要务的涉密岗位人员;(二)国家秘密重要要务的保密管理人员;(三)涉及国家安全、国防科技、外交、军事等领域的涉密人员。
第七条三级保密人员:承担国家秘密一般要务,对国家秘密安全负有责任。
主要包括:(一)涉及国家秘密一般要务的涉密岗位人员;(二)国家秘密一般要务的保密管理人员;(三)涉及国家安全、国防科技、外交、军事等领域的涉密人员。
第八条四级保密人员:承担国家秘密辅助性工作,对国家秘密安全负有次要责任。
主要包括:(一)辅助性涉密岗位人员;(二)保密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分类管理第九条安全保密人员分类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专业背景:根据安全保密人员所从事的专业领域,进行分类管理。
(二)技能水平:根据安全保密人员的保密技能水平,进行分类管理。
(三)保密意识:根据安全保密人员的保密意识,进行分类管理。
第四章动态管理第十条安全保密人员动态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评估:对安全保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保密风险进行定期评估。
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在职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依法管理,分类施策;3. 安全保密,责任到人;4. 严格保密,确保安全。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等级第四条本单位的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国家秘密;2. 企业秘密;3. 重要的技术信息;4. 重要的管理信息;5. 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五条保密信息分为以下等级:1. 国家秘密: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定的秘密等级划分;2. 企业秘密:分为一般秘密、重要秘密、核心秘密三个等级。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六条保密措施包括:1. 人员管理:对涉及保密工作的员工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和保密教育,签订保密协议;2. 物理防范:对保密资料和设备采取物理隔离措施,设置专门的保密室、保密柜等;3. 技术防范:使用加密技术、防火墙等技术手段,保护保密信息的安全;4. 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保密责任人,定期开展保密检查;5. 法律法规遵守: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
第四章保密责任第七条各级领导和员工应履行以下保密责任:1. 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确保保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2. 保密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保密工作落到实处;3. 员工责任: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保密信息。
第五章保密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第六章保密检查与考核第九条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将保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保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规定管理制度

保密规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机密、企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关于保密制度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职工和学生,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的机密包括国家秘密和企业机密,其中国家秘密包括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企业机密包括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策划秘密。
第四条本规定执行的基本原则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实行分类管理,谨慎使用和保护国家机密和企业机密。
第二章保密管理机构第五条本单位设立保密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第六条保密管理委员会由单位领导和保密有关的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保密相关的规章制度、决策保密工作的重大事项、审查和批准机密文件。
第七条本单位设立保密办公室,主要负责协助保密管理委员会执行保密工作。
第三章保密人员的管理第八条本单位负有国家秘密保密有关的工作人员须经过严格的保密培训和考核,方可进入有关保密场所秘密区域。
第九条有关工作人员进入密室前,需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和许可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登记签到。
第十条保密人员在进行国家秘密工作时,不得与其他人员谈论国家秘密内容,不得将国家秘密文件带出保密场所。
第四章保密文件的管理第十一条本单位对国家秘密文件进行严格的分类、编号、存储和传递,确保机密文件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国家秘密文件的印刷、复制和传输,禁止私自复制、传输和外借机密文件。
第十三条本单位设立保密档案室,对国家秘密文件进行专门存储和管理。
第五章保密责任第十四条本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国家秘密工作中都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守国家秘密。
第十五条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保密检查和监督第十六条本单位定期组织保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确保保密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本单位建立健全的保密监督机制,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追究。
保密管理制度 文库

保密管理制度文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机构涉密信息的管理,保护机构涉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机构内全部人员对机构涉密信息的管理活动,负责机构涉密信息的保护。
第三条机构涉密信息是指对国家安全、国家利益或者重要涉外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根据信息价值的特点,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和内部管理级。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机构涉密信息的保护,坚决抵制泄密行为。
第五条严格执行“谁泄密,谁负责”的原则,对泄密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机构的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保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第七条机构设立保密委员会,由机构领导成员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对涉密信息的保护工作进行全面协调和领导。
第八条保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向机构领导负责,实行机构领导负责制。
第九条保密委员会成员由机构领导成员、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涉密信息管理人员、法律顾问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机构领导成员是涉密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涉密信息保护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成员负监督责任。
第十一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机构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执行涉密信息保护工作的日常任务和协调工作。
第三章涉密信息的划分和保护第十二条涉密信息的划分由机构的保密委员会根据国家的涉密信息划分标准和机构具体情况进行。
第十三条机密级以上的涉密信息,应当通过数字化或者加工方式进行加密处理,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者。
第十四条机密级以上的涉密信息,应当采取专人保管措施,实行三级保护措施。
第十五条机密级以上的涉密信息的传输应当采用安全通信设备,并记录传输过程。
第十六条涉密信息的引用和传抄必须得到提供者的书面同意,并在警告标志上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涉密信息的存储必须采用防火、防水、防腐蚀等措施,存储地点应当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涉密信息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控制使用权限,对涉密信息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记录。
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的安全管理是指消防、财产、用电、施工现场及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二)机构与职责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机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调查事故的工作。
(三)安全措施1、公司的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应对办公区域内的安全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3、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4、各施工单位应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实施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
6、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司财产受到损害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部门领导应全面负责本部门配置资产的安全,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为第一责任人,如因不负责造成丢失或损坏,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承担损失部分资产价格。
7、上班时间外出者应把贵重物品存放好,并及时锁好抽屉,钥匙随身携带;每天下班及节假日最后离开办公室者应关窗锁门,并对水电设施进行断水断电。
8、安全机构或行政人事部将定期对下班各部门及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人为疏忽引起的安全隐患部门及无故脱岗者处罚50—____元的处罚。
9、财务部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巨额资金的存取应保证安全(并配备安防器材),由专车接送存取款,确保资金安全。
10、公司印章应存放保险柜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应分开存放。
11、司机杜绝酒后驾驶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保证行车安全;公司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关好门窗,不能把贵重物品放置着车上,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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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安全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的安全管理是指消防、财产、用电、施工现场及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二)机构与职责
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机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调查事故的工作。
(三)安全措施
1、公司的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应对办公区域内的安全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3、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4、各施工单位应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实施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
6、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司财产
受到损害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部门领
导应全面负责本部门配置资产的安全,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为第一责任人,如因不负责造成丢失或损坏,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承担损失部分资产价格。
7、上班时间外出者应把贵重物品存放好,并及时锁好抽屉,钥匙随身携带;每天下班及节假日最后离开办公室者应关窗锁门,并对水电设施进行断水断电。
8、安全机构或行政人事部将定期对下班各部门及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人为疏忽引起的安全隐患部门及无故脱岗者处罚50—200 元的处罚。
9、财务部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巨额资金的存取应保证安全(并配备安防器材),由专车接送存取款,确保资金安全。
10、公司印章应存放保险柜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应分开存放。
11、司机杜绝酒后驾驶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保证行车安全;公司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关好门窗,不能把贵重物品放置着车上,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用电安全措施
1、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
规操作,保障用电安全。
2、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由持有电工证的人员操作外,公司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3、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内私接电线,下班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不得在禁烟区域抽烟,对违反规定者处以100—300 元处罚。
(五)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以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2、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
3、施工现场布局要合理,物品摆放整齐。
4、施工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施工所设的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5、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证制度。
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六)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组织全公司的检查
每年不少于二次,工程管理部门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公司
各部门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
进行每天检查。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
报告,由公司统一安排整改。
十一、保密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增强公司员工的保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秘密范围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部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策划、管理诀窍、客户名单、战略诀窍、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二)密级分类公司秘密分类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类。
1、绝密是指与公司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
主要包括: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各种产品设计,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等。
2、机密是指与本公司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
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
3、秘密信息是指与本公司有利益关系,一旦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
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
主要包括: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
收入的各类信息。
4、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1、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员工。
2、机密级:部长级别以上管理员工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
作员工。
3、秘密级:部门主管级别以上管理员工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
的工作员工。
4、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
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5、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制定专人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
密措施。
6、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7、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相应
的保密措施。
(四)责任与处罚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当立即做出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给予50—500 元的处罚
1、泄漏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漏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出现下列情况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1、故意或过失泄漏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