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考核制度(正式)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及流程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式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包括招用的临时农民工)等。
二、总则1、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2、工伤事故的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④职工符合(1)、(2)情形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符合(3)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②醉酒导致伤亡;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3、工伤事故的分类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作为重伤处理:①经医生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②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③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④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⑤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⑥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两节或只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展的残废可能的;⑦肢部伤害: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和残废可能的;⑧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2024年工伤事故考核管理制度

2024年工伤事故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考核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考核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不足,促进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考核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有效。
第五条考核的方法主要包括定期巡检、随机抽查、员工报告及事件调查等。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员工和班组的工伤事故考核档案,作为评定优秀员工和班组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七条工伤事故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培训和教育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现场管理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完善情况。
(五)事故信息报告和隐患整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紧急救援和应急预案的准备和执行情况。
(七)工伤事故的发生、处理和事后处理情况。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八条为了保证考核的公正和科学,公司将制定一套明确的考核标准,并向全公司员工公示。
第九条考核标准将根据事故类型的严重程度划分为不同等级,分别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第十条对于发生的轻微事故,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的一般事故,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并对抓防护措施错误、事故原因分析不准确等问题进行纠正。
第十二条对于发生的重大事故,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开除、停职、罚款等。
第四章考核流程第十三条公司将制定工伤事故的考核计划,并通知相关部门和班组进行准备和配合。
第十四条定期巡检由公司的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按照计划在各班组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随机抽查由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抽查范围包括各种岗位和部门。
第十六条员工报告是工伤事故考核流程中的重要环节,员工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事件调查是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由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章考核奖惩第十八条对于评定为优秀的员工和班组,将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的奖励。
工伤事故考核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考核管理制度前言工伤事故对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和健康带来严重影响,因此为了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对工伤事故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和制定,是企业和职工的共同要求和责任。
一、考核标准与主体1. 考核标准1.1 事故发生率:反映工伤事故的发生频率,并计算出事故发生率,计算公式为:事故发生率=(工伤事故数/单位工作时间)X10000。
1.2 风险管控情况:包括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设备维保情况、人员培训等因素。
1.3 工伤资金贡献率:反映企业对员工的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工伤资金贡献率=工伤保险金/工资总额X100%。
2. 考核主体2.1 对企业:以企业为单位进行考核,并通过年度考核结果反映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企业应积极组织员工参与工伤事故的防范和管理工作,加强危险预警,完善防范措施等。
2.2 对个人: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考核,并通过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反映员工对工伤事故预防和减轻的做法和实际行动。
二、考核流程1. 考核目标制定1.1 定期调查工伤事故情况,明确工伤事故考核指标,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1.2 制定年度工伤事故考核目标,将考核标准、流程、计划和报告纳入考核范围,确保考核结果符合应有的考核标准。
2. 考核计划制定2.1 制定工伤事故考核工作计划,明确考核时间、考核方法和考核范围。
2.2 确定考核人员和考核方式,如现场检查、数据核查、问卷调查等。
3. 考核实施和监督3.1 根据制定的考核计划,对考核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和数据检查。
3.2 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评估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和风险管控情况,并进行优化和改进。
4. 考核报告4.1 制定考核报告,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和反馈。
4.2 报告中需要包含考核标准、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等内容,并根据考核结果来确定优化措施和改进方案。
三、考核结果和奖惩制度1. 考核结果1.1 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风险管控情况和工伤资金贡献率等考核指标,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分,确定优、良、中、差等级别。
工伤事故考核制度模版(三篇)

工伤事故考核制度模版一、背景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工伤事故考核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明确工伤事故的责任分工和考核方法,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以及临时工。
无论工种和岗位,员工都有责任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三、考核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公司的安全理念是安全第一,员工要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确保自己的安全。
2. 防范为主原则:员工要主动防范事故的发生,及时报告异常情况,采取措施处理。
3. 事故责任追究原则:对于因员工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工伤事故,将依法追究员工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四、考核内容1. 安全责任考核:包括员工个人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情况。
员工需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
2. 安全行为考核:员工的安全行为是否符合规章制度要求,是否严格执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是否积极主动参与安全日常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等。
3. 安全意识考核: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能够主动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是否能够合理利用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4. 安全技能考核:针对不同工种和岗位,员工需要通过相应的技能考核,确保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考核方法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具体时间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确定。
2. 考核指标:根据员工的工种和岗位进行考核指标的设定,针对不同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3. 考核方式:考核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定期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员工的安全责任、安全行为和安全意识等方面的考核;另一种是针对特定工种和岗位的技能考核,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4.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员工需要接受一定的安全培训,并进行复查。
安全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奖惩分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其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2. 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3. 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 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意见;5. 协调处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事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2. 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到位;5. 定期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本岗位操作规程;4. 应急处置措施。
第九条在职员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结合岗位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
第十条培训结束后,应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运行状况;2. 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3. 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4. 员工的安全生产操作行为。
工伤事故考核制度

工伤事故考核制度一、背景介绍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工伤事故考核制度,使企业能够更加有效地防范和掌控工伤事故的风险,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包含劳动合同员工、临时工等。
三、考核指标3.1 工伤事故发生率工伤事故发生率是衡量企业工伤情况的紧要指标之一、计算公式如下:工伤事故发生率 = (工伤人数 / 人数总计)× 1000‰其中,工伤人数是指报告和认定的全部工伤事故的受伤人数总和,人数总计是指企业现有员工的总人数。
3.2 工伤事故严重程度工伤事故严重程度是衡量工伤事故对员工健康造成的损害程度的指标。
计算公式如下:工伤事故严重程度 = (工伤人数总计 / 人数总计)× 100%其中,工伤人数总计是指报告和认定的全部工伤事故的受伤人数总和,人数总计是指企业现有员工的总人数。
3.3 工伤事故处理及赔偿情况工伤事故处理及赔偿情况是评价企业工伤事故管理的紧要指标之一、包含以下要素:•工伤事故上报及处理流程是否规范•工伤事故认定和赔偿是否及时和公正•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对员工的关怀和安顿程度四、考核流程4.1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止。
4.2 考核内容依据上述考核指标,组织相关部门依照以下步骤进行考核:1.收集报告和认定的工伤事故数据,包含工伤事故发生人数和严重程度。
2.统计人数总计和工伤事故处理及赔偿情况。
3.计算工伤事故发生率和工伤事故严重程度。
4.综合评估工伤事故处理及赔偿情况。
5.编制年度工伤事故考核报告,由企业职能部门负责审核。
4.3 考核结果依据考核报告,对各部门、班组和个人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用于工伤事故管理绩效考核、奖惩和激励体系的建立。
五、考核结果的影响5.1 嘉奖•考核结果优秀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将获得额外嘉奖,实在嘉奖内容由企业职能部门订立。
工伤事故考核制度

工伤事故考核制度
是指企业根据工伤事故的发生情况,对相关责任方进行考核评估的制度。
工伤事故考核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企业对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能力,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通过对工伤事故的考核评估,能够形成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为企业管理者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措施提供依据。
工伤事故考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考核指标: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包括工伤事故的发生次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以 quantifiers 监督和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2.考核方法:根据考核指标,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法,包括定期安排考核、突击检查等,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3.责任追究:对于发生工伤事故的责任方进行追究,包括企业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等,形成责任倒查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工伤事故的发生。
4.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伤事故的责任方进行奖惩措施,激励先进、警示后进,提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责任感。
工伤事故考核制度的落实需要全员参与,包括企业管理者、员工和工会等,通过共同努力,促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督和引导,确保工伤事故考核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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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统计管理制度(5篇)

工伤事故统计管理制度为及时准确地搞好事故统计,提供科学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现就职(民)工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审批事宜,做如下补充规定:1.各在建项目部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和有关部门,由职(民)工所在工地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做好原始记录,由项目经理向分公司安全处报告。
同时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调查组,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和经济损失,提出处理意见,构成重伤事故,应填报《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报总公司安全部。
2.总公司安全部在接到各单位报告的事故《电话报告》或《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后,要根据现场调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及时认真地进行审查,并签字盖章。
经过劳动部门审批意见进行最后分析结案,所有的资料由总公司存档。
3.劳动保险福利机构(工会),根据安全机构签署的审批意见,受理工伤鉴定或评定伤残事宜,否则,不予办理。
____项目部发生工伤事故(含重大未遂事故)隐瞒不报。
一经发现公司要追究责任,轻伤一起罚项目部____元,罚分公司主管领导____元;重伤一起罚项目部____元,罚分公司主管领导____元;重大未遂事故一起罚项目部____元,罚分公司主管领导____元;对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对情节和后果严重的,交当地检查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总公司对揭发隐瞒事故的职(民)工将根据情况给予奖励,并对揭发人给予保密。
6.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开始执行。
工伤事故统计管理制度(2)是企业内部建立的一套规定和流程,用于统计和管理工伤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以下是一个工伤事故统计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1. 定义和范围:明确什么情况被视为工伤事故,包括身体伤害、职业病、工作相关的紧急事件等。
2. 统计责任:明确哪个部门或人员负责统计和记录工伤事故,以及汇报和通知的流程。
3. 统计指标和方法:确定统计工伤事故的具体指标和统计方法,如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严重程度指数等。
4. 统计流程:规定工伤事故的报告、登记、调查和处理流程,包括事故报告的内容、时间要求以及责任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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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考核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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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8737-87 工伤事故考核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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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国家、矿井和绝大多数员工的正当利益,维护矿井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加强工伤管理工作,确保工伤员工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救治,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伤事故考核适用范围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二、工伤事故考核工作组织机构
1、工伤事故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郑有山张玉文
副组长:冯守军
成员:安监科、劳资科、财务科、工会、纪委
2、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科长担任,负责具体工伤管理工作。
三、工伤汇报及申报程序
1、工伤事故发生后,不论伤情轻重,不论用工性质,事故责任单位的带班领导、当班班组长、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登记。
汇报内容包括工伤时间、地点、伤者姓名、事故概况、受伤部位及伤情、带班领导及班组长姓名等,汇报内容必须真实,不得虚报、瞒报、迟报。
2、矿调度室接到工伤事故汇报后,按规定程序立即通知井下安全员赶赴现场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
3、安全员接到矿调度室工伤事故通知后,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事故,并作详细记录。
事故责任单位必须保持事故现场的真实性,反映真实情况。
不得伪造、破坏事故现场。
4、事故发生后,伤者必须在三日内,如实填写好申请工伤认定表,并经安全员、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及矿主管领导确认签字后,上报安监科备案存档。
四、工伤事故调查及处理
1、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领导组织人员必须在三日内到安监科,由安监科及相关人员组织追查分析处
理;追查事故必须本着“事故追查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追查必须真实准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干涉事故考核组的工作。
2、严厉打击假工伤现象,对故意制造工伤者、协助他人制造工伤或给予假工伤提供方便和条件的人员,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3、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必须按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积极组织整改。
凡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从重追究责任单位领导责任。
4、对事故单位用不正常的手段私自了结工伤的,公司概不负责,出现上访情况,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从重处理。
5、依法保护员工举报和控告工伤违纪行为,并对其举报和控告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核查属实后按矿规定对举报人奖励。
五、工伤事故处罚标准
1、死亡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非人身伤害重
特大事故,对责任单位党、政及分管干部、带班干部进行免职处分;对其他副职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事故直接责任者开除矿籍,对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罚款5万元。
对责任单位党政干部、带班领导、责任人各罚款3000元;对其他副职、队长、班长各罚款2400元;对小班当天出勤负有“安全联保”责任的相关人员各罚款500元;扣缴上述所有人员当月的安全保证金。
2、重伤事故:对因自我保安意识不强或违章作业受伤的本人及违章作业或互保意识不强导致他人受伤的责任人各罚款2000元;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分别罚款500-2000元;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正职领导各罚3000元;其他副职各罚款2400元,取消班子成员当月安全奖,并加罚个人当月工资的30%。
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带班区领导、队长(车间主任)、班长各罚款2000元,并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予以免职处分;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当班班长各罚款2000元,对小班当天出勤负有“安全联保”责任的相关人员各罚款200元;扣缴上述所有人员当月的安
全保证金;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工资总额各罚款2万元。
3、轻伤事故(以办理申请工伤认定为准):对因自我保安意识不强或违章作业受伤的本人及违章作业或互保意识不强导致他人受伤的责任人各罚款1000元;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罚款800元;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正职领导各罚800元;单位其他副职各罚款500元,取消班子成员当月安全奖;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带班区领导罚款800元、对队长(车间主任)、班长各罚款800元;对小班当天出勤负有“安全联保”责任的相关人员各罚款100元;扣缴上述所有人员当月的安全保证金;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工资总额各罚款1万元。
4、受伤登记开据工伤小票:对因自我保安意识不强或违章作业受伤的本人及违章作业或互保意识不强导致他人受伤的责任人各罚款300元;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正职领导、带班领导各罚200元;其他副职各罚款100元;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
队长(车间主任)、班长各罚款100元,对小班当天出勤负有“安全联保”责任的相关人员各罚款50元;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工资总额各罚款500元。
5、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汇报、申报、分析及调查工作,凡对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指使他人提供假证、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对当事人罚款100-1000元;对责任单位党、政、带班领导各罚款10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六、其他规定
1、要求受伤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工伤申报时间旅行申报手续,以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劳动争议和经济损失。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规定审批工伤假,劳资科要建立工伤人员管理台帐,动态掌握工伤人员基本情况,每月与安监科核对工伤人员。
3、工伤人员每天必须到矿安全培训站报到学习
(行走不便、住院治疗的工伤人员除外),无故不报到者、连续五天不参加者,停发当月工资(特殊情况向培训站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4、劳资科、安监科、工会、纪委等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医院检查了解工伤人员伤情及住院情况,一次发现本人不在,扣除当月住院补助;二次不在,停发工伤工资;三次不在,停止一切工伤待遇,后果自负。
5、对长时间不报到者,经通知或急事找不到本人,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工伤本人自负。
6、经工伤鉴定委员会鉴定复工的工伤人员必须到矿培训站进行岗前安全行为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能通过考核的工伤复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工资停发。
7、工伤复工人员复工后,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到地面单位工作,待安全生产意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时,方可重新安排工作或回原工作岗位,不愿意回单位上班的,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向公司汇报,从而向
集团公司各矿井通报,防止又进入集团公司其他矿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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