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防非瘟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疾病,对养猪业造成严重影响。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非洲猪瘟的传播,保障我国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预防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生和扩散。
2. 确保疫情发现后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3. 降低非洲猪瘟对生猪产业的危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防非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等工作。
2. 设立防非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信息收集、报告等。
3. 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1)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疫情监测、报告、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
(2)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疫情调查、实验室检测、消毒等工作。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疫情排查、运输车辆消毒等工作。
(4)商务部门:负责生猪市场调控、屠宰企业监管等工作。
四、疫情监测与报告1.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运输等环节的监测,及时发现疑似疫情。
2. 发现疑似疫情后,立即向防非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
3. 防非瘟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五、疫情处置1. 确诊疫情后,立即封锁疫区,对疫区内生猪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
2. 对疫区周边地区进行疫情排查,发现疫情及时处置。
3. 对疫区周边地区进行消毒,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4. 加强对疫区周边地区的监测,防止疫情扩散。
六、宣传教育与培训1. 广泛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养殖户、屠宰企业、运输企业等人员的防疫意识。
2. 定期组织防疫培训,提高防疫人员的业务水平。
七、应急物资储备1. 储备足够的消毒剂、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
2. 建立防疫物资调配机制,确保应急需求。
八、预案实施与评估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
2. 定期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预案。
九、附则1. 本预案由防非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猪瘟防控应急预案

猪瘟防控应急预案
1. 简介
本文档旨在为猪瘟(又称非洲猪瘟)的防控提供应急预案。
猪
瘟是一种高度接触传染性的疾病,对养猪业产生了严重影响。
为了
遏制猪瘟的传播并尽可能减少损失,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2. 预案内容
2.1 预防措施
- 加强生猪场的卫生管理,包括定期清洗消毒、饲养环境的健
康维护等。
- 从合法渠道购入健康猪只,避免引进感染猪只。
- 定期进行疫苗接种,提高猪只的免疫力。
- 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入场检疫制度,发现疫情立即进行隔离处理。
2.2 疫情监测和报告
- 建立健全的疫情监测体系,确保及时发现疫情流行。
- 对可疑疫情进行及时报告,以便采取紧急措施遏制疫情扩散。
- 各级相关部门要及时汇总疫情报告,保持信息畅通。
2.3 疫情处置
- 对疫情暴发地区实行封锁措施,限制交通和人员流动。
- 对发现病死猪只进行快速消毒和安全处理。
- 进行病情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以确定疫情的传播途径和范围。
- 对受影响的养殖场进行隔离和治理,以避免疫情扩散。
2.4 应急救援
-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兽医人员、消防人员等。
-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药品,以进行救援和治疗。
- 进行应急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应对能力和反应速度。
3. 应急预案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主要负责人:XXX(姓名)
- 联系方式:XXX(电话)
以上是猪瘟防控的应急预案,希望能够有效减少疫情的传播和
损失。
任何时候如果发生疫情,请及时执行该预案并与负责人联系。
非瘟反应应急预案

一、背景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简称ASF)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病毒性疾病,对养猪业具有极大的危害。
为保障我国养猪业的健康发展,预防和控制非洲猪瘟疫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防控策略、协调各部门工作、监督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各相关部门职责:(1)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疫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2)卫生部门:负责疫情监测、报告、疫情信息发布、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疫情监测、报告、运输车辆消毒、封锁管理等工作。
(4)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调运、查处违规行为等工作。
(5)兽医部门:负责疫情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疫苗接种、疫病防控等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1.疫情监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猪场、市场、屠宰场等场所的疫情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
2.疫情报告:发现疑似病例后,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并同步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3.疫情信息发布: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向公众发布疫情信息,提高公众防控意识。
四、疫情处理1.疫情调查:农业农村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专家开展疫情调查,查明疫情来源、传播途径、流行病学特征等。
2.疫情封锁:对疫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实施封锁,禁止猪及其产品调出。
3.消毒处理: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进行彻底消毒,切断传播途径。
4.无害化处理:对疫情中死亡的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五、防控措施1.加强猪场生物安全: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措施,加强猪场消毒、防疫等工作。
2.强化免疫接种:推广非洲猪瘟疫苗,提高猪群免疫力。
3.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对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调运、违规销售等行为。
4.加强国际合作:积极与国际组织、周边国家开展信息交流与合作,共同防控非洲猪瘟疫情。
六、应急响应1.一级响应:当疫情发生时,立即启动一级响应,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
非洲猪瘟的应急预案

非洲猪瘟的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疫情,切实维护养猪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猪肉产品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疫情报告与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生猪、野猪异常死亡等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根据非洲猪瘟诊断规范(附件1)判断,符合可疑病例标准的,应判定为可疑疫情,并及时采样组织开展检测。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判定为疑似疫情;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测为阳性的,应判定为确诊疫情。
相关单位在开展疫情报告、调查以及样品采集、送检、检测等工作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备查。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诊后,应将疫情信息按快报要求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病料样品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背景信息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备份。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程序将有关信息报农业农村部。
在生猪运输过程中发现的非洲猪瘟疫情,对没有合法或有效检疫证明等违法违规运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处理;对有合法检疫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的,疫情处置、扑杀补助费用分别由疫情发生地、输出地所在地方按规定承担。
疫情由发生地负责报告、处置,计入输出地。
各地海关、交通、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发现可疑病例的,要及时通报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检测、诊断、信息上报等工作,按职责分工,与海关、交通、林业和草原部门共同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农业农村部根据确诊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认定并公布疫情。
必要时,可授权相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并公布疫情。
二、疫情响应(一)疫情响应分级根据疫情流行特点、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非洲猪瘟疫情响应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一、引言非洲猪瘟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的动物疾病,对全球养猪业和食品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疫情,保障我国生猪产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制定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二、疫情防控措施1、隔离治疗:一旦发现非洲猪瘟疫情,立即对发病猪场进行全面隔离,防止疫情扩散。
同时,对发病猪场内的所有猪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2、消毒处理:对发病猪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采用烧碱、醛类、过氧乙酸等消毒剂,杀灭病原体,防止疫情蔓延。
3、禁止食用:停止疫情发生地附近的猪肉及制品销售,同时对已售出的猪肉及其制品进行追踪处理,防止疫情传播。
4、加强宣传教育: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的防控知识,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科学养殖水平。
三、启动应急预案1、疫情报告:一旦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养殖户应立即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确保疫情及时发现和处置。
2、启动应急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启动应急机制,调动各类资源,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协助扑灭疫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指导养殖户采取有效措施,协助扑灭疫情。
同时,组织专业人员对疫情进行调查和评估,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4、配合调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专家组开展疫情调查,分析疫情传播途径和风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四、总结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疫情,保障我国生猪产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养殖户的防范意识和科学养殖水平。
在应对非洲猪瘟疫情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疫情防控能力。
非洲应急预案

一、背景非洲猪瘟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的猪病,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对养猪业造成严重威胁。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非洲猪瘟疫情,保障我国养猪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架构1. 成立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2. 设立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负责具体实施非洲猪瘟防控措施。
3. 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防控工作。
三、预防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洲猪瘟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
2. 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3. 严格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严禁从疫区调入生猪及其产品。
4. 加强疫情监测,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
5. 加强边境防疫检查,防止疫情传入。
6. 强化生物安全措施,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
四、应急响应1. 疫情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病例,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2. 疫情调查: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定疫情性质。
3. 疫情处置:根据疫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封锁疫区:对疫区实行封锁,禁止生猪及其产品调出。
(2)扑杀病猪:对确诊为非洲猪瘟的猪只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
(3)消毒灭源:对疫区进行彻底消毒,消除病毒传播途径。
(4)流行病学调查:对疫点、疫区周边地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明疫情来源。
4. 疫情解除: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评估,由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提出解除封锁申请,经上级畜牧兽医部门批准后,解除封锁。
五、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各级财政加大投入,确保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2. 人员保障:加强非洲猪瘟防控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素质。
3. 物资保障:储备充足的防疫物资,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4. 技术保障: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技术研究,提高防控水平。
六、总结本应急预案旨在提高我国非洲猪瘟防控能力,保障养猪业稳定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案落实到位,为我国养猪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方案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方案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方案
非洲猪瘟是一种高度传染性和致死性的猪病,能够对整个猪群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可能引发的影响,下面提供一份应急处置方案:
1. 疫情监测:对于疑似非洲猪瘟病例,及时采集病原学检测标本,并且对可能传播病原的环境(如猪舍、通风设备、猪饲料等)进行检测。
2. 人员隔离:对于有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人员,应该立即隔离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相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准确判断疫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
3. 临时禁止猪的交易和转运:对于发现或怀疑非洲猪瘟疫情的区域,应该立即停止该地区的猪交易和转运,以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同时应采取密切监测措施,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并隔离处理。
4. 加强卫生消毒:对于有疫情风险的地区,应该采取加强卫生消毒措施来确保环境的清洁卫生,能够有效地降低病原体的传播。
5. 按照规定处理死亡猪:对于已死亡或宰杀的猪,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避免病原体的进一步传播和扩散。
6. 加强宣传和教育:针对非洲猪瘟的疫情,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疫情防控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措施,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
总之,在应对非洲猪瘟疫情时,需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来保障猪畜业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需要加强对非洲猪瘟的病情了解和研究,提升对此类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疫情的影响和危害。
猪场非瘟应急预案
一、前言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简称ASF)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疾病,对猪场造成严重损失。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非洲猪瘟疫情,保障猪场生物安全,确保生猪生产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猪场非瘟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场的非瘟防控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几个小组:(1)疫情监测小组:负责监测猪场内外的非瘟疫情动态,及时上报疫情信息。
(2)消毒防疫小组:负责猪场内的消毒、防疫工作。
(3)扑杀处理小组:负责疫情发生时的扑杀、无害化处理工作。
(4)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5)宣传培训小组:负责开展非瘟防控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1. 建立疫情监测网络,对猪场内的生猪进行定期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2. 加强与周边猪场的信息交流,及时掌握周边猪场非瘟疫情动态。
3. 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同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四、应急处置措施1. 疫情确认:接到疑似病例报告后,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查,确认疫情。
2. 疫点封锁:封锁疫点,限制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切断传播途径。
3. 扑杀处理:对疫点内的生猪进行扑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4. 消毒防疫:对疫点及周边区域进行全面消毒,防止疫情扩散。
5. 调查溯源:对疫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查找漏洞,防止类似疫情再次发生。
6. 舆情管控: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稳定人心。
五、恢复生产1. 疫情解除后,对猪场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无安全隐患。
2. 逐步恢复生猪养殖,加强生物安全措施,防止疫情反弹。
3. 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生猪免疫力,降低发病风险。
六、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非瘟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控意识。
2. 加强对养殖户的培训,提高其非瘟防控能力。
3. 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非瘟防控知识,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七、总结与评估1. 应急指挥部定期对非瘟防控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完善应急预案。
规模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
规模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规模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2020年6月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预案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猪场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保护猪场的生产和经济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选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规模猪场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1.3 工作原则本预案的工作原则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格管控、科学防治”。
第二章组织管理2.1 应急领导机构猪场应当设立应急领导机构,明确应急领导人员和职责。
2.2 工作职责2.2.1 加强领导应急领导人员应当加强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领导,落实防控措施。
2.2.2 信息报告应急领导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动物防疫部门报告疫情信息。
2.2.3 培训与演练应急领导人员应当组织开展防控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疫情报告3.1 疫情报告3.1.1 疫情报告责任单位猪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
3.1.2 疫情报告内容疫情报告应当包括疫情发生时间、地点、数量、种类等信息。
第四章疫情监测4.1 早期发现4.1.1 精神状态猪只出现异常精神状态,如食欲不振、精神萎靡等,应当及时报告。
4.1.2 采食情况猪只的采食情况异常,如饮食减少或拒食,应当及时报告。
4.1.3 体温变化猪只体温异常,如发热等,应当及时报告。
4.1.4 体表变化猪只的皮肤、毛发出现异常变化,如瘙痒、掉毛等,应当及时报告。
4.1.5 经产母猪表现经产母猪出现流产、死胎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4.2 精准检测4.2.1 疑似发病猪采样对疑似发病猪进行采样,送检确诊。
4.2.2 废弃物处理对可能被污染的废弃物进行处理,防止病毒传播。
4.2.3 早快速精准检测采取早期快速精准检测手段,及时发现病毒感染。
4.2.4 疫情报告对检测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动物防疫部门。
4.2.5 人员管控对接触过疑似或确诊病例的人员进行管控,防止病毒传播。
4.3 检测技术支持猪场应当加强与检测机构的合作,提高疫情检测技术水平。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
资源调配
人力调配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合理组织和调配各类专业人员,包括兽医、防疫员、消 毒员等,确保应急工作有序进行。
物资调配
及时协调物资和设备,保障应急防疫所需的饲料、兽药、器械等物资的供应 ,同时做好库存管理。
部门协作与沟通
加强属地管理
各级政府应协调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明确各自职责,确保疫情应对 工作的顺利进行。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试 行)〉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 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02
疫情风险评估
风险识别
非洲猪瘟疫情的潜在威胁
非洲猪瘟是一种高度传染的病毒性疾病,对生猪产业和人类健康可能构成严重威胁。
考虑特定地区和养猪行业的生产 特点、防疫水平等因素,分析非 洲猪瘟疫情爆发的可能性。
疫情扩散风险
预测非洲猪瘟病毒可能扩散的范围 和速度,评估对周边地区和整个生 猪产业的影响。
风险评估
综合分析风险因素
将上述风险因素综合起来,全 面评估非洲猪瘟疫情传入和传
播的风险等级。
制定风险应对策略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 的风险应对策略,包括疫情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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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与灭源
对疫点、疑似疫点、受威 胁区域等进行全面消毒, 以消灭病原体,阻断疫情 传播。源自预防措施监测与预警
建立有效的监测系统,及 时掌握疫情动态,对异常 情况进行分析和预警。
免疫接种
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为 生猪进行免疫接种,提高 其抗病能力,降低感染和 传播的风险。
饲养管理
加强饲养管理,合理配制 饲料,增强生猪的体质和 抗病能力,减少受感染的 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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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疫情,保障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预案如下。
一、应急指挥系统
(一)区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全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治工作,决策有关疫情的重大事项。
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1、区指挥部职责
指挥协调全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等工作;拟定非洲猪瘟疫情有关政策;审定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判疫情,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研究并进行重大工作布署;组织实施、指挥扑灭本区发生的疫情;监督管理全区疫情防控工作。
2、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收集疫情和分析预测发展态势;及时调配疫情处理和损失补助的资金和物资;组织协调并监督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各部门、街道的防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提出启动、停止(解除)相应等级的疫情控制应急措施建议。
3、部门职责
(1)区委宣传部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负责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新闻宣传工作。
(2)区公安分局
协助做好疫点封锁、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和生猪产品来源调查等工作,做好疫点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3)交警五大队、六大队
负责做好各生猪产品运输检查工作,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协助做好疫点的封锁工作和病害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的运输等工作。
(4)区教育局
负责在校学生防控非洲猪瘟疫情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对全区中小学食堂的生猪产品进行来源检查,防止疫点生猪产品进入校园,加强学校食堂的餐厨垃圾管理。
(5)区民政局
制订并实施疫点救灾救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指导疫点、灾区重建和生产自救,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6)区财政局
负责筹集、划拨紧急防疫储备金,并做好应急工作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7)区环保局
负责监督、指导染疫生猪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配合区动防指做好疫情的控制工作。
提供无害化处理地点,并参加无害化处理过程。
(8)区物价局
负责物价监控,依法管理生猪产品价格,制止价格垄断,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哄台物价违法行为。
(9)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关闭疫点生猪产品交易市场,加大对违法经营生猪产品的打击力度。
加强对生猪产品监管,做好生猪产品加工、销售、管理监督工作,参加疫情应急处理过程工作。
(10)区城管局
负责取缔生猪产品场外交易;协助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的预防、控制。
加强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环节监管,防止餐厨剩余物用于饲喂生猪。
参加染疫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将需要销毁的生猪产品,运输到环保局指定的掩埋地点,实施掩埋。
(11)区商务局
加强辖区市场生猪产品的供应和储备管理,适时组织市场调控,防止因猪肉市场的波动对市场生猪产品供应产生冲击,维护市场稳定。
①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疫情的调查,监测和上报工作。
②提出划定疫点和受威胁区建议,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③监督指导对疫点内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和周围环境的消毒等工作。
④指导辖区内生猪产品储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追踪、检疫和监督管理。
⑤对消毒药品、消毒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运输工具等紧急物资储备方案提出建议。
⑥对无害化处理,消毒和运输等所需要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评估。
⑦参与组织对疫点、及其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12)区旅游局
负责做好A级景区饲养动物免疫工作的督促,配合做好动物疫情监测工作。
(13) 区卫计局
负责做好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人间疫情监测工作,加强辖区医院食堂的餐厨垃圾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信息交流与合作,并及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全面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有关防疫事项,参加本辖区内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过程,负责无害化处理场地的卫生消杀工作。
二、疫情的确认与预案启动
(一)疫情确认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疫情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
2、在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区指挥部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初步认定属于非洲猪瘟疫情或疫点产品的,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南京市指挥部,并同时报告区政府。
3、有关疫情由上级部门最终确认。
(二)预案启动
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的疫情或确定来自疫点的生猪产品出现时,即启动本预案相应应急措施。
三、应急反应
非洲猪瘟疫情确认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由区指挥部立即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划定疫点、受威胁区。
(一)分析疫情
对生猪的来源及其可能扩散的情况立即进行追踪调查,追回已售出的动物及其产品,对生猪产品进行封存、消毒、销毁、无害化处理。
(二)划定范围
将疫点生猪产品所在的经营场所定为疫点,将疫点周边5公里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三)疫情处理
疫情确定后,对疫点进行封锁。
区动防指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疫情处理队伍,实施对疫点进行封锁和消毒,对受威胁区的生猪产品进行排查。
1、疫点内采取的措施
(1)对生猪产品进行收缴、封存、无害化处理。
(2)对疫点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消灭病源。
(3)在疫点周围设置警示标志,暂时关闭生猪交易市场。
2、对受威胁区生猪产品交易市场进行排查,对进入受威胁区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消毒。
(四)处理记录
区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完整详细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五)非疫点采取的措施
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区指挥部办公室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应急物资。
在疫情发生时应及时启动区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向参与处理疫情的各部门提供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眼罩、口罩、防护服等)及其他物品等。
(二)人员保障
1、全区组建非洲猪瘟疫情防疫应急预备队。
区城管局组织20名人员,负责对疫点实施消毒、无害化处理;区卫计局组织10名医护人员,负责对疫点人员实施医护和消毒工作;区环保局组织5名人员,负责联系和指导实施无害化处理;区公安分局组织10名公安干警、交警大队组织6名交警,负责对疫点进行封锁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猪产品转运过程中的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各街道分别组建15人的应急预备队,负责做好疫情应急防控相关工
作。
2、区属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服从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以确保及时控制疫情。
(三)资金保障
对于经营户无害化处理生猪产品所受到的损失,由区财政按照市政府有关政策的规定,给予适当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