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概况
人力资源行业财务分析

人力资源行业财务分析摘要:本文以人力资源行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该行业的财务分析,旨在全面了解人力资源企业的财务状况,为投资者、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相关利益相关方提供决策参考。
文章将从行业概况、财务指标、财务风险和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分析,帮助读者全面了解人力资源行业的财务状况和前景。
一、行业概况人力资源行业是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力供给和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人力资源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目前,该行业涵盖了人力资源咨询、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多个领域。
行业竞争激烈,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市场潜力。
二、财务指标财务指标是衡量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的重要工具。
在人力资源行业中,常用的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等。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分析,可以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营业收入是衡量企业销售业绩的指标之一。
在人力资源行业中,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咨询服务费、培训费以及劳务派遣费等。
通过对营业收入的分析,可以了解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市场竞争力。
净利润是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
在人力资源行业中,净利润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如成本控制、人力资源配置以及市场需求等。
通过对净利润的分析,可以评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率。
资产负债率是衡量企业财务杠杆程度的指标。
在人力资源行业中,资产负债率主要反映了企业债务的规模和偿债能力。
通过对资产负债率的分析,可以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财务风险。
现金流是衡量企业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指标。
在人力资源行业中,现金流主要包括经营活动现金流、投资活动现金流和筹资活动现金流。
通过对现金流的分析,可以评估企业的现金流动性和经营能力。
三、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
在人力资源行业中,常见的财务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竞争风险等。
通过对这些风险的分析,可以评估企业面临的风险程度以及应对策略。
市场风险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的风险。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现状及分析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现状及分析作者:商华来源:《人力资源管理》2012年第02期摘要:作为中国的一大朝阳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业正进入飞速发展的时代。
本文运用SWOT分析方法,系统分析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自身的优势和劣势,确定该行业发展的外部机遇和威胁,分析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环境,提出对策建议,对促进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持续、有效、快速、健康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咨询人力资源服务,指的是一个经济主体向其他经济主体提供的,旨在帮助该主体更加合理有效地获取、开发、配置和利用人力资源,从而提高其社会财富创造能力和效率的运动形态的交易品。
从这一概念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人力资源服务”的功能是“帮助其他经济主体更加合理有效地获取、开发、配置和利用人力资源,从而提高其社会财富创造能力和效率”。
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简单地说,就是指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众多经济单位的集合或系统,同时它又是国民经济按照经济活动的功能与性质划分的一个部分。
目前,国内发展比较成型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主要有:教育培训、人力资源中介、人事代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分化、衍生和综合的新业务。
随着社会分工体系的深化和市场需求的发展,人力资源服务的内容必将不断丰富和完善,将会有更多新的业务形式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中出现。
一、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业务现状分析目前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七大模块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教育、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第三方人力资源管理业务的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培训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软件、人才测评技术。
1.公共职业介绍服务和职业教育。
我国的职业介绍机构可以分为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两大类。
主要有中、外资机构主办的猎头公司和一些挂靠的职业介绍机构。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职业介绍工作比较薄弱,影响力还不够大,就业信息缺乏;二是职业介绍机构较少提供职业指导、推荐就业和推荐培训等服务;三是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人为分割,造成资源浪费。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概况总结-发展概况、主要特征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概况总结-发展概况、主要特征(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概况1、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历程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历程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起步探索阶段(1978 年至1991年);规范成形阶段(1992年至2000年);改革创新阶段(2001年至2006 年)和统筹发展阶段(2007 年至今)。
(1)人力资源服务起步探索阶段(1978年至1991年)这一时期是行业的萌芽期,主要特征是打破了国家原来统包统配的人力资源配置制度,企业开始自主用人,人力资源配置领域的服务开始发端,人力资源服务业正式起步。
期间,国家出台一系列文件,规范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如1982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劳动服务公司若干问题的意见》、1989年1月劳动部颁发《关于劳动服务公司发展和建设中若干问题的意见》、1990年1月劳动部颁发《职业介绍暂行规定》等。
(2)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成形阶段(1992年至2000年)这一时期是行业的形成期,主要特征是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得以正式确立,国家出台了各种规范性法规,国内围绕就业、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各类服务机构涌现,外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入,服务业态不断丰富。
其中,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1993年劳动部提出建立竞争公平、运行有序、调控有力、服务完善的现代劳动力市场,1996年人事部提出“把适应计划经济的人事管理体制调整到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上来,把传统人事管理调整到整体性的人才资源开发上来”的发展方针。
除此以外,劳动保障部和人事部分别于1995年和1996年出台了《职业介绍规定》和《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对规范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
(3)人力资源服务业改革创新阶段(2001年至2006年)这一时期的背景是因国企改革和政府转变职能,劳动部门和人事部门都进行了所属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开始从“办市场”向“管市场、为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转变,加快了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体系的建设。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概况总结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概况总结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概况总结(一)行业管理体制及法规政策1、境内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人社部以及商务部。
行业自律性组织包括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中国就业促进会以及各地市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等。
人社部是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等。
商务部负责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等。
中国人才交流协会是经民政部批准登记的,隶属于人社部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由从事人才交流服务业务有关的机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
主要职能包括: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加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与会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业务联系;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共同发展;联系其他行业组织,促进人才市场同其他要素市场的相互贯通等。
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的直管社团法人,在民政部登记注册。
现有会员近160家,作为联系政府和会员单位的自律性服务组织,协会充分发挥协调、引领作用,促进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中国就业促进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人社部,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是以促进就业为宗旨的全国性社团组织。
中国就业促进会在国务院确定的人社部的职责范围之内,受其委托承担促进就业的各项服务工作。
2、境内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情况汇报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小翔,今天我将为大家汇报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发展情况。
首先,我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汇报:行业概况、发展趋势和政策支持。
一、行业概况1.1 行业定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是指以人力资源供给为核心,提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运作等一系列服务的产业。
它既是服务型产业,也是垂直范畴最广、涉及领域最多的多元化产业。
1.2 行业规模2019年,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实现总收入1.7万亿元,同比增长14%;从业人员规模达到1100万人,同比增长8%。
1.3 服务内容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主要包括劳务派遣、人事外包、猎头服务、培训咨询、薪酬福利、人力资源综合服务等多个领域。
二、发展趋势2.1 技术创新驱动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加大了对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和创新。
智能化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人力资源大数据分析平台等工具的应用不断提高了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2.2 多元化发展国内人力资源市场的日益成熟和专业化,使得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开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不仅有综合型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还有专业化的猎头公司、培训机构等细分领域的企业。
2.3 人力资源服务国际化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正逐渐走出国门,向国际市场扩展。
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和外籍人才加入到中国的人力资源市场中,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
三、政策支持3.1 国家政策扶持国家对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扶持,例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的出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
此外,还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发展。
3.2 市场监管力度加大随着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监管力度也逐渐加大。
国家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管,从从业资格、服务合规性、信息安全等方面进行规范,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与健康发展。
3.3 人才培养与引进为了满足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国家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工作。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现状及分析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现状及分析摘要:我国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是我国的新兴产业,是我国很有发展前景的一个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它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
那么本文就对我国现阶段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现存状况和解决办法进行简单的介绍。
并且对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优点和确定进行详细的分析,进而确定该行业现在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关键词: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咨询我们知道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就是那些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单位的总称,而且它还是一个经济功能的划分。
我国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很快,主要有教育培训机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还有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机构等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对这个行业的要求越来越多,所以会有更多形式出现在这个行业中。
1、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现状分析(1)公共职业介绍服务和职业教育。
这个机构可以分为营利和非营利两种。
这一行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是缺少影响力,而且信息较少。
二是对就业的指导能力不强。
三是将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分割开来,是资源浪费。
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很快,但是却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2)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目前我国这个行业的发展还很无序,还是初级发展阶段。
主要问题是,第一,从业主体偏差大,现在我国主要注重对个人和政府的咨询工作,却没有对企业的咨询工作起到足够的重视。
所以要逐步转变中心,转到企业上来。
第二,需求的主体存在问题。
应该重视对那些新兴企业的需求,不要住局限在那些需求层次低的企业。
第三,服务质量差,现在我国咨询行业只是刚刚开始,所以质量存在问题,需要提高质量,进行更专业化的管理。
(3)人力资源外包和人才派遣。
人力资源的外包一种全新的形式,这几年发展势头很猛,但是在我国这个形式却没有很大的发展,只是刚刚起步,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已经对其产生很大的兴趣,所以在我国它的发展前景还是很不错的。
而人才派遣是一种全新的就业方式,它对解决就业问题有很好的作用。
(4)人力资源管理培训服务。
现在我国的人力培训,项目很多,而且内容很全面。
人力资源行业市场分析人才需求人力资源服务与市场规模

人力资源行业市场分析人才需求人力资源服务与市场规模(正文开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人力资源行业在近年来得到了蓬勃发展,涉及企业、政府、个人等多方面,它的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广阔。
本文将对人力资源行业进行市场分析,探讨人才需求与人力资源服务,以及市场规模等相关问题。
一、市场背景人力资源行业是指通过招聘、管理和培训等方式,管理和利用企业的人力资源,提高人力资本价值的行业。
在我国,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和人口结构变化,人力资源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市场需求也越来越旺盛。
据统计,人力资源行业市场规模逐年扩大,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规模达到了4174亿元。
二、人才需求在人力资源行业市场中,一直存在较为稳定的人才需求。
面对市场化竞争的严峻形势,企业为了获取最佳人才,不断提升招聘广度和深度。
近年来,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更加注重高素质、多元化,在近期热门的人才岗位中,往往需要具备一定的教育背景、职业技能和潜能等能力。
在人力资源行业中,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企事业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产生了新的变化。
企事业单位渴望拥有更多高端、领域专业的IT人才,而制造业、服务业多需要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同时,在人力资源行业中,制定适合企业的人才招聘策略以及提升人才晋升通道上,也需要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三、人力资源服务作为市场需求的关键支撑,人力资源服务在近年来也得到了大力的发展。
人力资源服务主要包括招聘、人事代理、培训、福利待遇、绩效评估、薪酬待遇以及人事纠纷处理等。
现代化人力资源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绩效管理、人才晋升、组织流程优化等需求逐渐增强。
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
从传统的人才招聘、培训,到如今的人事代理、绩效管理、薪资福利等,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广泛。
同时,在探索新的服务领域的过程中,人力资源服务也在逐渐向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发展。
四、市场规模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的规模逐渐扩大,据统计,我国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规模在2017年达到了4174亿元,而在2019年,市场规模进一步上升至4850亿元。
中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中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一、概述“人力资源服务”英文名为“HumanResourceService”,人力资源服务是指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服务,从而促进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与优化配置的服务行业。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大致经历了四个主要发展期:萌芽期、高速发展期、纵深发展期和规范发展期。
20世纪80-90年代:萌芽期。
此时,我国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发生重大转变,由原来的国家统包统配逐步向企业开放式用工变化,催生了围绕人力资源配置展开的系列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发展由此初见端倪。
同期,国家出台了针对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中方雇员的管理规定,外资企业需借助第三方指定机构对中方员工进行人事管理,这也推动了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初步发展。
20世纪90年代-21世纪初:高速发展期。
我国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营商环境得以优化,民营企业收获发展红利、外资企业纷纷来华开展业务,使得越来越多的劳动力涌入民营及外资企业,由此产生的劳动力招聘、培训及管理等企业需求进一步带动了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
21世纪初-2011年:纵深发展期。
大型跨国企业在华业务持续拓展及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背景下,人力资源服务的内容及边界不断得到拓展,各细分领域涌现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企业。
2012-至今:规范发展期。
自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订后,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得以基本确立并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发展现状1、就业情况就业是民生之本,是考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就业与经济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影响,二者能否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将决定区域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
自2018年中国就业人数逐年减少,2020年中国就业人数为7.51亿人,较2019年减少了0.24亿人,同比减少3.11%,虽然2020年中国就业总人数在减少,但城镇就业人数却保持平稳增长,2020年中国城镇就业人数为4.63亿人,较2019年增加了0.20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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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概况(一)行业管理体制及法规政策1、境内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人社部以及商务部。
行业自律性组织包括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中国就业促进会以及各地市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等。
人社部是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等。
商务部负责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等。
中国人才交流协会是经民政部批准登记的,隶属于人社部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由从事人才交流服务业务有关的机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
主要职能包括: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加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与会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业务联系;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共同发展;联系其他行业组织,促进人才市场同其他要素市场的相互贯通等。
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的直管社团法人,在民政部登记注册。
现有会员近160家,作为联系政府和会员单位的自律性服务组织,协会充分发挥协调、引领作用,促进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中国就业促进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人社部,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是以促进就业为宗旨的全国性社团组织。
中国就业促进会在国务院确定的人社部的职责范围之内,受其委托承担促进就业的各项服务工作。
2、境内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2)《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于2001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适用于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中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专营或兼营的组织,对其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用人单位招聘和个人应聘以及与之相关活动进行管理。
(3)《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于2003年11月1日开始施行。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适用于外国开展人才中介服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中国开展人才中介服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合资成立的人才中介机构,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投资设立的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对机构的设立与登记、经营范围与管理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4)《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适用于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中介机构,对求职与就业、招用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援助、职业中介服务以及就业与失业管理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劳务派遣以及非全日制用工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对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以及就业援助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协调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协调仲裁法》于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协调仲裁法》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作出相关规定,适用于下列的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8)《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开始施行。
《社会保险法》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经办以及社会保险监管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9)《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于2013年7月1日开始施行。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10)《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于2014年3月1日开始施行。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适用于劳务派遣单位以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企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对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以及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3、境内产业政策我国政府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高度重视,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相关产业相关政策如下:(1)《“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2017 年1 月26 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国发〔2017〕10 号)。
《规划》指出,到2020 年,要实现: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创业环境显著改善,带动就业能力持续增强;人力资源结构不断优化,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2016年9月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人社部发〔2016〕82号),《纲要》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完备,各项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保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 年7 月6 日,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人社部发[2016]63号),提出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4)《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 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改革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鼓励发展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放宽人才服务业准入限制;积极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职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年3月1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经新华社全文发布,提出统筹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等任务。
(6)《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2014 年12 月25日,人社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4号),首次对发展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到2020年从业人员达到50万人、产业规模超过2万亿元,建立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培育形成20家左右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措施,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上市、完善政府购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策以及扩大对外开放与交流等。
(7)《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时机的指导意见》2014 年9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时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提出“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大力开发能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需求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供求对接,引导各类企业通过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和使用水平,提升劳动者素质和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型、专业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发展任务。
(8)《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的意见》2013 年3 月6 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18号),提出有效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资源,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提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水平,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健康发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等目标。
(9)《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 年12 月1 日,国务院发布《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62 号),把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之一,提出“十二五” 时期,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服务逐步壮大、高端服务业务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开发配置和服务就业的能力明显提升,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 年3 月27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首次将“就业和创业指导、网络招聘、培训、人员派遣、高级人才访聘、人员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人力资源市场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列入鼓励类发展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