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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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16•【字号】赣府厅字〔2022〕43号•【施行日期】202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16日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消费中心城市为统领,完善提升城乡商贸流通体系,丰富优化商品和服务供给,更好适应居民消费升级提质需求,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3年努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取得显著成效,商贸流通体系更加完善,消费市场能级不断跃升,商品和服务品质明显提升,数字商贸和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全国性和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到202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5万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提前一年实现全省“十四五”规划目标;网络零售额超25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餐饮业规模超18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超1.6万家,年均净增1700家以上。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29•【字号】赣府发〔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统筹推进标准化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支点,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着力构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标准体系,持续推动“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助力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赋能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标准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标准服务全域发展更加高效,标准的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明显增强,基本建成支撑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准体系。

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自身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支点中发挥更大作用。

——标准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在优化顶层设计、引领高质量发展、创新工作机制、标准体系重构、科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建立地方立法和政策制定引用先进标准的工作机制,标准供给成为制度供给的重要来源。

开展“江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赣府厅字〔2022〕49号•【施行日期】2022.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5月27日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加快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以政府数字化转型驱动治理方式变革,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和总体要求(一)发展现状。

基础条件不断夯实。

当前,全省政务云资源体系已基本建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

构建了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数据库投入使用。

统一电子印章、公共支付、短信服务等应用支撑平台建成使用。

“赣服通”已成为江西一张靓丽名片,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广泛应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问题有待破解。

政务外网使用效率不高,部门专网仍然大量存在,政务系统未全面上云,政务云不能满足系统云化需要;部分高频政务数据未共享或共享质量不高,部门业务协同水平整体偏低,一些公共数据尚未归集共享;一体化应用支撑体系尚未建成,5G(第五代移动通信)、AI(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运用水平有待提升;通过数据共享创新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手段的举措不够,数据要素流通市场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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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观看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工程院《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要求,促进我省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是制造业企业从主要提供产品向同时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企业从生产加工向材料供应、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管理服务、营销推广等环节延伸。

既是制造业企业应对资源环境约束的有效途径,更是产业链高端转型的主动作为。

发展服务型制造,重塑制造业价值链,是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动选择,是有效改善供给体系、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有效方式。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业调结构、转方式的主要抓手,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落实“中国制造2025”重要路径。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深刻把握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感谢你的观看主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振兴实体经济,不断培育壮大新动能,强化服务型制造示范引领,构建低碳环保绿色工业体系,全面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确保江西工业平稳运行、提质增效、快速崛起。

(二)基本原则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制造业中投入和产出的比重。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增强公共服务供给,为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创造良好环境。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通过科技、制度等创新,激发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活力和潜力。

拓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创新服务方面的应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资源整合、运营协同,以服务提升带动制造能力和制造水平提升。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22.05.24•【字号】赣工强省小组字〔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江西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5月24日关于江西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部署,引导全省上下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带动形成大干项目浓厚氛围,助力工业强省战略实施,保持制造业占比总体稳定,切实稳住、进好、调优全省国民经济,特就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聚焦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中医药及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新兴产业的重大项目,择优确定支持对象,按照项目已完成设备购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补,单个项目不低于200万元。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二、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聚焦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纺织、钢铁、食品、家具、船舶等重点传统产业,对符合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服务化方向的重大项目,择优确定支持对象,按照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补,单个项目不低于200万元。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三、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企业实施的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择优确定支持对象,按照项目数字化改造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19•【字号】赣府厅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科技计划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进一步加强以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线上线下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型消费发展,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着力补齐新型消费短板、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加快新型消费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一)培育壮大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探索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社区、家政、旅游、体育等领域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深化虚拟现实(VR)技术应用,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普及应用。

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依托教育省域网和赣教云体系,完善中小学线上教育资源体系,推广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

积极推进建立电子处方流转、线上疫苗接种预约服务、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实施线上医保支付等新模式。

提升完善“一部手机游江西”项目建设和推广应用江西健身步道微信小程序和公众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

深入推进“互联网+”,促进产业上线上云,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培育垂直电商供应链平台,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8•【字号】赣工强省小组办字〔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2月28日关于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提升装备制造业对各产业的支撑能力,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发展目标依托各地现有产业对生产设备的需求或现有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及各种发展契机,推动各地大力引进培育装备制造项目,形成各具特色的装备制造产业。

到2026年,全省装备制造产业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支撑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全省装备制造业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8000亿元,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5%左右。

二、特色领域用需求引产业、用资源谋产业、用应用场景换产业,根据现有产业不同特点,分别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发展,争取形成具有现有产业特征的特色装备制造产业。

(一)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型。

电子信息、新能源、建材、食品、纺织、医药和家具等产业链着重向上游生产设备延伸,争取就近形成生产设备供给能力。

如在电子信息产业链,针对半导体照明子链,引进培育外延炉、切割机、封装机等生产企业,形成具有半导体照明特征的装备制造产业;针对印刷线路板子链,引进培育钻孔机、曝光机、点胶机等生产企业,形成具有印刷线路板特征的装备制造产业。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赣工信建材字〔2021〕305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促进江西建材工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现将《江西省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12月31日江西省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2-2024年)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是推动建材工业调结构、转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促进江西建材工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结合江西省建材工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传统产业升级的部署和要求,加快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我省建材工业的推广应用,提高行业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规模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水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推动建材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企业主体。

充分调动建材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企业智能制造转型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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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工程院《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要求,促进我省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是制造业企业从主要提供产品向同时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企业从生产加工向材料供应、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管理服务、营销推广等环节延伸。

既是制造业企业应对资源环境约束的有效途径,更是产业链高端转型的主动作为。

发展服务型制造,重塑制造业价值链,是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动选择,是有效改善供给体系、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有效方式。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业调结构、转方式的主要抓手,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落实“中国制造2025”重要路径。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深刻把握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振兴实体经济,不断培育壮大新动能,强化服务型制造示范引领,构建低碳环保绿色工业体系,全面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确保江西工业平稳运行、提质增效、快速崛起。

(二)基本原则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制造业中投入和产出的比重。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增强公共服务供给,为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创造良好环境。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通过科技、制度等创新,激发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活力和潜力。

拓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创新服务方面的应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资源整合、运营协同,以服务提升带动制造能力和制造水平提升。

突出特色,重点突破。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立足江西实际,向特色优势要竞争力。

优选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信息增值服务、定制化服务和融资租赁服务等领域,率先发展服务型制造模式。

示范引领,整体推进。

针对价值链延伸和提升的关键环节,在重点领域围绕企业、项目、平台,多层次开展试点示范和宣传推广。

以点带面,全面发力,着力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制定标准、培育人才,形成合力,引领全面协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任务要求,以服务型制造示范激发创新驱动力,不断提升我省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融合水平,逐步实现与工业强省战略进程相适应的服务型制造发展格局。

——创新引领贯通发展。

着力提升工业设计水平,建设一批设计服务能力强,服务模式新的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基地、示范城市。

基本形成贯穿产业链的工业设计产业体系。

——示范成效显著提升。

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行业影响大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和平台。

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比例明显提升。

——支撑体系加速构建。

服务型制造政策体系基本完善,产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建成。

企业对服务型制造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不断提升。

到2020年,力争培育5个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遴选50个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

其中,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5%左右。

力争建成2个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50个省级工业设计中心、3个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基地。

四、主要任务按照《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要求,重点推进下面“十项任务”。

(一)加快制造业创新设计发展发掘工业创新设计在制造业的先导作用,引导制造业企业在产品、系统、工艺流程、服务等领域不断增强设计理念和能力,创新定制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网络协同设计、云设计等服务模式,形成贯穿产业链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

鼓励制造业企业积极组建工业设计中心;加快培育“第三方设计企业”和社会创客;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成立面向制造业的工业设计专门机构;适时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设计公司。

营造江西良好的工业设计环境,支持面向省内制造业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共享研发资源,促进成果转化。

定期举办以工业设计为主题的发展论坛和工业设计大赛。

围绕我省新制造、新服务、绿色、智慧、分享五大新经济领域,探索发展众包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设计模式,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设计能力。

建设一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及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创建一批工业设计基地、工业设计特色产业园区、工业设计专业化创客小镇、工业设计示范城市,不断完善工业设计产业在全省的集群配套布局。

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实施好江西创新驱动相关工程和重点创新产业升级工程,打造一批为节能环保、有色冶炼、中医药制造、新型建材、石化、航空航天、LED、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服务的创新平台和载体。

(二)推广定制化服务鼓励制造业企业建立与客户在线沟通信息体系,增强柔性制造能力,开展定制化服务。

大力支持日用消费品、服装、家居等行业企业设立个性化定制平台、客户体验中心或在线设计中心,通过大数据采集分析用户个性化需求,开展对消费需求具有动态感知能力的个性化定制化服务。

推动装备和汽车等制造业企业建立面向社会的专业设计平台,开放共享重点产品数据库,提升产品的模块化设计、柔性化制造、定制化服务能力。

支持社会中介组织、产业园区和互联网企业等第三方企业通过采集服务信息,健全数据共享和协同制造机制,为制造业企业开展定制化服务提供信息支持。

(三)优化供应链管理强化企业生产物流管理能力,鼓励制造业企业拓展信息通信技术在供应链管理领域的应用,采用供应链管理(SCM)等先进管理理念和组织方式,强化制造业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促进供应链中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协同整合,建立健全制造业物流数据采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提高物流活动数据化程度。

鼓励建立以核心企业为龙头、配套企业为基础、战略合作为驱动的供应链联盟,支持高端装备、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家用电器等行业面向上游,纺织、轻工、钢铁、有色冶炼、石化、建材、医药等行业面向下游,开展供应与库存管理服务。

积极推广互联网集中采购,上下游企业全流程仓储管理,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提升计划、调度、运作、监控能力。

针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生产物流活动,鼓励企业加强系统设计,应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建设面向客户订单的供应链管理模式。

培育、壮大一批第三方和第四方物流企业,支持重点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进园区行动,打造智慧物流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四)推动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实施网络化协同制造工程,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面向制造业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低成本、高可靠的信息化软件系统,加大应用推广力度,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增强信息化方案设计、系统开发和综合集成能力,充分利用现有的CAAP计算机辅助工艺设计、PDM产品数据管理技术、CPC协同产品商务技术,实现研发设计、生产组织、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等子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制造。

支持制造业企业、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跨界联合,突破资源约束和空间约束,实现企业间协同和社会制造资源广泛共享与集成。

大力推进关键设备、信息基础设施等分项工程,搭建立足江西、面向全国的云制造生态圈,加快制订面向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协同制造技术标准及产业链上下游间的服务规范。

(五)支持服务外包发展引导制造业企业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和商业模式创新,在信息技术、研发设计、能源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广泛采用服务外包。

支持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

关注国内外市场动态和政策信息,积极承接离岸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

充分发挥省服务外包企业协会作用,推动制造业企业抱团发展,承接高端服务外包业务。

组织企业“走出去”,参加国外重点展会,帮助企业对接国外客商,进一步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创品牌扩规模。

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集成服务水平高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

(六)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引导制造业企业从产品需求分析到淘汰报废或回收再处置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PLM)。

鼓励企业集成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供应链管理系统(SCM)等,获取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的数据信息。

重点支持工程机械、新型电子、数控机床、航空航天制造、医疗健康、通信设备等领域企业建立运行监测中心、不间断应答中心等服务体系,通过设备跟踪系统和网络服务平台进行远程监测、故障诊断、远程维修、趋势预测等在线支持服务;鼓励专用设备和消费品发展直接面向用户、按流量或时间计费的租赁服务模式;发展面向制造全过程的认证认可计量检测等服务,推动认证认可计量检测服务融入产品设计环节;完善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医疗器械以及部分机电化工类(发动机、蓄电池、轮胎等)产品的售后维修体系和旧件回收体系。

重点培育汽车发动机再制造生产企业,探索制定汽车、工程机械等再制造标准体系。

(七)总集成总承包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结构重构,集中整合资源优势,开展设施建设、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专业维修等领域的总集成总承包。

支持领军制造业企业及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发挥专业优势,增强市场调研、产品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系统控制、成套装备、运营维护等业务的系统解决能力。

推进取得资质的企业在新型电子、有色冶炼、航空航天制造、节能环保、光伏、矿山机械、先进电气装备等重点领域,提供工程总承包、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多种服务。

围绕“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深化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努力打造国际级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商,带动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智能装备整体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充分利用保险服务功能,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

(八)合同能源管理引导节能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由设备制造商向综合节能服务提供商转变,加大节能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创新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加强项目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综合节能服务水平。

重点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在钢铁、有色冶炼、建材、石化、化工、电力等行业,开展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鼓励高效电机、节能锅炉(窑炉)、LED、低温螺杆膨胀发电机组等高效节能产品的制造企业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创新融资模式,提升项目风险防控能力,提高综合节能服务水平。

加快国家级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提升全省能源计量服务能力。

(九)创新信息增值服务鼓励企业开展基于工业大数据的产品和信息服务创新,为用户提供协同管理、资源管理、数据挖掘等信息服务;发展工业电子商务、线上线下等新模式,建立在线采购、产品销售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拓展产品增值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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