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流程
棚户区改造拆迁流程

棚户区改造拆迁流程
棚户区改造拆迁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几步:
1. 规划立项:由政府或开发商根据城市规划,确定改造地区范围、用途,制定改造计划,提交立项申请。
2. 调查评估:对改造地区进行人口、房屋、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调查评估,了解改造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3. 征收拆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改造地区内的房屋、设施进行征收拆迁。
政府或开发商与居民进行协商,确定征收拆迁的方式和补偿方案,并正式签署协议。
4. 验房评估:在拆迁完成后,对拆迁房屋及设施进行验房并评估房屋价值,以确定补偿标准。
5. 补偿安置:按照协议所规定的补偿标准,向拆迁居民进行补偿,并提供安置方案。
6. 建设改造:进行土地整合、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建设等工作,完成棚户区改造。
7. 公示验收:完成棚户区改造后,对改造区域进行验收,并公示改造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8. 竣工交付:改造区域的房屋和基础设施经过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使用,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
2024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方案(二)

2024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方案(二)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桌面上,我泡了杯热茶,打开电脑,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棚户区改造,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涉及到无数家庭的命运,我深知责任重大。
一、项目背景想起那些破旧的棚户区,阴暗潮湿,电线乱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
改造这些区域,不仅是为了提升城市形象,更是为了让那些生活在那里的居民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据最新统计,2024年计划改造的棚户区涉及5000户家庭,任务相当艰巨。
二、安置原则1.公平公正:确保每个家庭都能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福利,安置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确保生活质量:改造后的安置房要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完善的配套设施。
3.灵活安置: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提供多种安置方式,如货币补偿、实物安置等。
三、安置方案1.货币补偿:对于愿意放弃原有住房,选择货币补偿的居民,我们将根据市场评估价给予合理的补偿。
(1)交通便利:位于城市主干道附近,出行方便。
(2)配套设施完善:包括幼儿园、小学、购物中心等。
(3)绿化率高:确保居民生活在优美的环境中。
3.租赁安置:对于暂时无法购买安置房的居民,提供租赁住房,租金低于市场价。
四、安置流程1.宣传动员: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改造政策,让居民了解改造的意义和安置方案。
2.摸底调查:对棚户区居民进行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愿。
3.制定安置计划: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制定详细的安置计划。
4.实施安置:按照安置计划,有序推进安置工作。
5.跟踪服务:在安置过程中,提供跟踪服务,确保居民顺利过渡到新生活。
五、保障措施1.政策保障:制定相关政策,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2.资金保障:确保改造项目的资金需求,确保工程进度。
3.监督保障:设立监督小组,对改造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居民利益。
六、后期工作1.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2.社区管理: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棚户区改造流程

棚户区改造流程
棚户区改造是指对城市中的棚户区进行改造、升级和更新,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
下面是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流程。
首先,对于棚户区改造的流程,首要的是规划阶段。
规划阶段应该包括对棚户区的现状进行全面的调查和研究,了解棚户区的面积、人口数量和居住条件等相关信息,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制定合理的改造目标和计划。
其次,在规划阶段完成后,需要进行资金筹集。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所以在改造前,需要搞清楚改造所需的资金来源和资金投入计划,找到合适的资金渠道,确保改造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三,进入实施阶段。
实施阶段包括拆迁、建设和安置等具体操作。
拆迁是棚户区改造的重要环节,需要对棚户区中的旧房进行拆除,腾出空地用于新的建设。
在建设阶段,需要根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新的房屋建设和相应的基础设施修建,如道路、给排水等。
最后,需要对原棚户区的居民进行合理的安置,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过渡到新的居住环境中,不影响生活。
最后,需要进行验收和评估。
改造完棚户区后,应该对改造后的居住环境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同时,还需要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了解改造工作的成效,为今后的改造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总而言之,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所需的流程
分为规划、资金筹集、实施和验收评估。
通过科学合理地进行改造,可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的居住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棚改流程【范本模板】

棚户区改造工作流程一、确定拆迁、安置范围和对象1.各镇街区确定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范围。
2.检查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范围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编制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
二、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4.镇街区组织对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以村为单位研究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5.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不少于30天,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示情况修改完善方案后公布实施。
6。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批。
7.对确定拆迁的房屋实施征收,其中:(1)对国有土地房屋,依法征收;(2)对集体土地房屋,按程序报批。
三、房屋及附属物评估8。
选定房屋评估机构,依法开展评估,确定评估补偿金额。
9.镇街区组织村委会与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确定补偿安置方式.10。
镇街区根据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书进行分类汇总,并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报市棚改办审核、汇总。
四、组织棚改居民搬迁11.根据各镇街区申请、棚改办审核情况,市平台公司(市华安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公司)分类拨付资金:(1)对选择实物安置的棚改居民,按政策拨付奖励资金;余款按建设进度分批拨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2)对于选择选购商品房安置的棚改居民,按政策拨付奖励资金,余款分批拨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3)对于选择单一货币安置的棚改居民,棚改资金按棚改办审核意见,分批拨付至棚改居民。
12。
镇街区、村委会组织棚改村民腾空房屋。
13。
镇街区棚改指挥部或工作组对腾空房屋进行验收,发放合格证,并对腾空房屋进行拆除。
14。
棚改办组织国土、规划、财政、住建等部门对各棚户区拆迁安置片区核定拆迁安置土地基本情况,包括拆迁土地四至、面积、土地性质等。
五、补偿与安置(一)实物补偿安置15.国土资源局对棚户区安置楼建设用地出具勘测定界图;规划局根据勘测定界图、安置楼建设要求等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

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第一阶段:立项和规划1.系统调研:城市政府部门对相关区域进行调研,了解棚户区改造的需求和潜力。
2.宏观规划:政府部门根据调查研究的结果,制定棚户区改造的宏观规划,包括改造区域范围、总体规划方案等。
3.立项申请:政府部门向上级机构提交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立项申请,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和需求分析等内容。
4.立项审批:上级机构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批,评估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第二阶段:设计和筹资1.方案设计:政府部门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棚户区改造方案的设计,包括居民迁建、建筑设计、社区设施规划等。
2.设计审查:政府相关部门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包括设计的合理性、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
4.筹资申请:政府提交相关材料向上级机构申请资金拨付,包括项目的预算、用途、计划等。
5.资金审批:上级机构对资金申请进行审批,评估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合理性。
第三阶段:施工和监管1.招标和投标:政府部门进行工程的招标和投标活动,选择合适的建筑企业进行施工。
2.合同签订: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工程的实施条件、工期和质量要求等。
3.施工管理: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四阶段:验收和交付1.工程竣工:施工完成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工程的验收,评估工程的质量和符合度。
2.功能验收:政府部门对已完成的住房和相关社区设施进行功能验收,确保达到规划要求和居民需求。
3.交付使用:政府部门对改造区域进行交付,安排居民入住,并提供相应的社会服务设施。
第五阶段:监测和评估1.项目监测:政府部门对已完成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难题。
2.效果评估:政府部门对改造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住房条件改善、环境提升等方面。
3.环境保护:政府部门对改造区域进行环境保护,确保项目实施后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一个典型审批流程,实际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项目而有所不同。
审批流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推动城市住房条件的改善和社会发展的提升。
棚户区改造流程

棚户区改造流程一、前期准备一项目选址,项目选址必须符合棚户区特征,对改造的单位住户进行前期入户摸底调查并取得有关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项目规划,确定改造区的面积划出红线地图及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集中新建为初步设计,配建为实施方案)及审批等环节。
包括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拆迁红线图、国土局有关部门出具用地意见。
三项目立项,由市发改委办理。
二、房屋拆迁(一)被拆迁人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二)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在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最少公示7天;(三)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四)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五)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六)组织拆除。
三、政府供地(由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四、建设阶段项目竣工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到市棚改办规划处核发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并该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
五、验收阶段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六、分配、管理流程(一)私房按拆迁户签订协议时的先后顺序,将选定的房屋分配至拆迁户。
入住后的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
(二)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户(1)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居民小组评议、公示,合格的报区政府;(2)区政府委托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汇总报市政府。
(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审核、公示,合格的,报市政府批准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序号。
(4)中签户选房。
(5)中签户到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
棚户区改造要经过哪些拆迁程序

棚户区改造要经过哪些拆迁程序在我国很多城市是存在棚户区的,⽽棚户区的居住环境⼀般是⽐较差的,都⼀些⽼旧的房⼦,有些是窝棚,对棚户区进⾏改造是⼀项重⼤的民⽣⼯程,那么棚户区改造要经过什么拆迁程序?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棚户区改造要经过哪些拆迁程序⼀、相关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1、符合公共利益要求和“四规划⼀计划”。
依据《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棚户区改造中涉及房屋征收的,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同时各项建设活动已经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利⽤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市、县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简称“四规划⼀计划”。
2、论证补偿⽅案。
在上述条件符合后,房屋征收部门要拟定征收补偿⽅案,报市、县级⼈民政府,由市、县级⼈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论证并公布。
拆迁户要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 30 ⽇,且市、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意见进⾏的修改情况,在棚户区改造中,如果多数拆迁户认为征收⽅案不合理的,可以要求组织听证会,充分发表意见。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市、县⼈民政府还要对社会稳定风险作出预期评估,如果涉及的拆迁户较多,风险评估报告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要作出征收决定。
4、准备补偿费⽤。
条例确⽴了“先补偿、后拆迁”原则,因此,在征收补偿决定作出之前,征收经费应当⾜额到位,设⽴专⽤账户,专款专⽤。
拆迁户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集体⼟地之上的棚户区改造,还涉及征地⼿续,要根据⼟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履⾏法定程序。
⼆、作出征收决定在上述要件齐备之后,市、县级⼈民政府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
拆迁户要注意的是,公告⾥必须要载明拆迁户的维权渠道,如果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及时通过⾏政复议和⾏政诉讼的⽅式维权,要注意期限,⼀般情况下,⾏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60天,⾏政诉讼的期限是6个⽉。
三、签订补偿协议在征收决定作出后,拆迁户和拆迁⽅要在征收补偿⽅案约定的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拆迁户要注意,补偿数额的确定可以通过房屋评估来完成,当然,评估机构的选定也要遵循⼀定的法律程序。
棚户区改造流程是怎么样的

棚户区改造流程是怎么样的在现实⽣活中,棚户区因为环境差、⼈⼝密集、出⾏不便等原因⼀直都是征收重建的重要地段。
那么,在进⾏棚户区改造时,流程是怎么样的?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由店铺⼩编为⼤家进⾏相应的解答,以供⼤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棚户区改造流程是怎么样的改造项⽬第⼀步: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当地市、县级⼈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需要对本⾏政区域内棚户区的房屋实际情况进⾏调查,编制该地区的改造计划,并将改造计划上报到重要项⽬建筑指挥部办公室,由该办公室召集其他相关部门⼀起对改造计划的可⾏性以及公益性进⾏审查。
改造项⽬第⼆步:征询意见、办理⼿续改造计划经确认后,当地的市县级⼈民政府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改造项⽬范围内的房屋所有⼈和公房承租⼈进⾏征询意见的⼯作。
若⼤部分房屋所有⼈和公房承租⼈都同意改造的,则政府就可以确定相应的拟征收范围了。
在确定要改造之后,当地各部门会简化审批⼿续,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的推进。
改造项⽬第三步:暂停办理,调查登记暂停期的规定是跟《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相同的,当地市县⼈民政府在确定征收范围后会发布暂停公告,要求在⼀年内禁⽌抢建、扩建、新建房屋等⾏为。
同时,房屋征收部门还有组织对要征收的房屋进⾏实地调查,包括权属、⽤途、建筑⾯积,并予以公告。
改造项⽬第四步:征询⽅案,预签协议棚户区改造中也有安置补偿⽅案的要求,经批准后的安置补偿⽅案需要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征求被征收⼈的意见。
如果被征收⼈对该安置补偿⽅案不满意的,可以以书⾯的形式提交意见书。
多数被征收⼈都有意见的,征收⽅还需要举⾏听证会,并就听证会和公民意见修改⽅案。
⽅案通过后,征收⽅就会组织被证书⽅签订附⽣效条件的预征收协议。
改造项⽬第五步:决定征收或补偿在市、县级⼈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之后,预征收协议就跟正式协议⼀样⽣效了。
签订了协议的,征收⽅会按照协议进⾏补偿;未签订协议的,则由相关部门重新作出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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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准备工作(1)核实拟拆迁的土地性质,确定适用拆迁的程序。
主要区分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和城市内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以及农村房屋拆迁。
(2)核实拆迁人、拆迁单位的主体资格与资质,核实拆迁工作人员的上岗证并核实拆迁人与拆迁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
此时应该注意:① 拆迁主管行政机关不得作为拆迁人,也不得接受委托实施拆迁。
② 不得采用恐吓、威胁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非法手段实施拆迁。
③提示委托人须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拆迁,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
④提示建设项目若在拆迁期限内发生转让,应经拆迁主管行政机关同意,并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
⑤提示委托人,拆迁方案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地的实际情况。
(3)核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征收征用批准文件,是否合法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是否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且公示。
(5)调查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拆迁的四至范围、房屋类型、面积、户数、人口、老弱病残特殊对象。
(6)在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有无法律不予允许的事情。
包括(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赁房屋。
(四)分户。
等行为。
(7)参与制定并核实拆迁计划与拆迁方案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可行性。
二、参与评估(1)评估机构的确定。
通过三种方式,一般采取被拆迁人投票的方式,也可以由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或者抽签方式确定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应当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依法核准的相应房地产评估资质。
(2)审查拆迁估价委托书①核实估价机构及估价人员的资质、综合实力、社会信誉。
②对估价机构确定程序的合法性进行核实。
③核实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与拆迁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或者是否是拆迁当事人。
④对估价报告的形式与内容进行核实。
⑤对估价机构公示初步估价结果和送达分户估价报告的程序性、合法性进行核实。
⑥对评估报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处理。
三、评估的详细操作(1)何谓房屋拆迁评估房屋拆迁评估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专业评估人员,遵循房屋拆迁估价原则,选择适宜的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该房屋客观合理价格(价值)进行估算和判断的活动。
(2)房屋拆迁评估的标准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确定了房屋拆迁评估的标准,是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Ⅰ 房屋的区位是指房屋的地理位置,与城市区域发展地位、交通的便捷、重要场所的距离、周边环境等有关。
区位是决定房屋价格的主要因素,实质上是土地价值因素。
但房屋拆迁补偿考虑区位因素并非是对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实际补偿。
Ⅱ 房屋的用途是指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标明的用途。
没有所有权证书或证书上未标明用途时,应界定其实际用途。
实际用途的界定以是否依法征得规划、城建部门同意,是否取得合法手续为依据。
如原设计为住宅,改为营业用途不但要看是否有营业执照,还要有规划部门批准手续。
Ⅲ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以所有权证书上标明为准。
没有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以有资质的面积测绘单位测绘结果为准。
除上述三个因素外,房屋的成新、权属、结构形式、楼层、朝向等因素均应在评估时一并考虑,采用一定的系数进行换算。
(3)房屋拆迁评估行为的法律性质Ⅰ 合法性:房屋拆迁评估必须符合《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估价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才是合法的。
Ⅱ 程序性:房屋拆迁评估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完成。
Ⅲ 补充性:房屋拆迁评估不是拆迁过程中必须的程序。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不经过评估程序,直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Ⅳ 专业性:从事房屋拆迁评估的机构必须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从事房屋拆迁估价的人员必须具有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
Ⅴ中立性:评估公司作为拆迁活动中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出现,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客观、公正的估价,其评估结论可以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但有证据证明评估主体不适格、程序不合法、有串通行为、结论明显背离事实的情况,该评估结论可以被撤销或不予采信。
Ⅵ非强制性:房屋的估价一般不等同于房屋补偿价,在确定房屋拆迁补偿价时,《评估报告》不具有强制适用性。
实践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可以依据评估报告确定的估价值协商房屋拆迁补偿价。
同时《评估报告》在裁决中仅为证据,没有拘束力。
(4)房屋拆迁评估范围按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无法恢复使用设备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其他资产评估公司确定。
拆迁估价的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5)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产生Ⅰ承担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必须取得建设部拆迁主管机关依法核准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估价业务。
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Ⅱ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均可以从事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业务,但处于暂定期内的三级估价机构除外。
市、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Ⅲ 评估机构按以下程序产生:⑴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共同选定并委托一家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
⑵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共同选定委托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随机抽取或抽签确定。
为保护拆迁人利益,应由拆迁管理部门邀请居委会、街道派人监督抽签程序,由被拆迁人代表抽签确定评估机构。
⑶公示入选的评估机构。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与拆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拆迁当事人的,应当回避。
⑷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由拆迁人委托。
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Ⅳ评估机构产生程序的弊端⑴评估机构出自拆迁的“资源库”,不排除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意见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的影响。
⑵拆迁估价委托合同由拆迁人与评估机构签订,并由拆迁人支付费用。
事实上,拆迁人和评估机构建立起一定的利益联系,可能影响评估的公正性。
(6)房屋拆迁评估工作流程Ⅰ评估人员在开展工作之前,应向拆迁当事人出示资格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
没有评估资格或不是通过法定程序选定的评估机构人员不能参加评估工作。
Ⅱ向被拆迁人索取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拆迁当事人有义务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
必要时估价人员需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房地产管理部门给与协助查阅。
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
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没有设立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
Ⅲ现场勘察。
评估人员需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
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因被拆迁人的原因不能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拍摄影像资料或者被拆迁人不同意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的,应当由除拆迁人和估价机构以外的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并在估价报告中作出相应说明。
Ⅳ资料的综合和分析,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
其中两个数据非常重要,一是拆迁估价时点,拆迁估价时点取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二是当地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数据。
按《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
Ⅴ制作评估报告,提出价格评估意见,注册评估师签字盖章。
(7)房屋拆迁评估方法目前我国房地产评估常用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重置法四种。
Ⅰ市场比较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时点近期有过拆迁交易的类似房屋进行比较,对这些补偿价格做合理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方法。
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在同一供求范围内有着较多的类似交易的情况,如住宅等。
市场比较法是一种主要的评估方法。
但有两种情况影响该方法的适用:⑴类似交易较少的经营性房屋,有时很难找到参照物进行比较。
笔者曾代理一大型饭店、歌厅拆迁,评估时该区域竟然没有一例交易案例可比较;⑵很难获取交易的真实信息,因为拆迁行为本身更多体现在双方协商上,被拆迁人的社会关系、谈判能力、心理素质等等因素决定交易价格。
Ⅱ成本法,是估算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重新构建成本,扣除折旧。
成本法适宜评估既无收益又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屋价值。
这种方法主要考虑建造成本,对于一些临建房屋适用。
Ⅲ假设开发法,是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相应的费用。
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有:①土地取得费用,包括征地费、拆迁费、出让金等;②前期工程费用,包括场地平整费、项目设计费等;③建筑安装工程费用;④期间费用,指开发经营者在商(pin)品房开发期间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⑤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费(市政配套费);⑥税金;⑦利润。
适用该方法时主要扣除第④、⑥、⑦项。
Ⅳ重置法,是按照被拆迁房屋在同区域、用途、面积等因素考虑重新购买安置的计算方法。
该评估价保证被拆迁人能够买到一个合适的房屋。
如果从合理性考虑,该方法应是最适用的。
但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很多地区并没有确立这样的补偿原则,造成无法适用该评估。
(8)评估价格应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按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理解该条规定,不难看出既然是市场价就应该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而非只是房屋本身的价值。
因此可以做出这样的理解:房屋拆迁行为就是拆迁人通过市场价格将被拆迁的房屋购买,然后进行拆除的行为。
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应为房屋本身的价值与附着的土地价值之和。
(9)被拆迁人对评估机构不配合,应但承担的后果。
被拆迁人应该配合评估机构实施评估,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实地查勘,否则,评估机构很难评估。
如果被拆迁人不配合,将承担限制举证的后果。
裁决机关依据评估报告做出裁决后,被拆迁人提起行政诉讼后再举证来否定原评估报告,人民法院对其举证将会不予采纳。
(10)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时如何处理。
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是最常见的,通常认为该结果不能反映自己房产的真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