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是指在中国农村实行的一种民主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农村居民对村级事务的参与度和监督能力。
该制度要求村委会在农村居民大会的监督下,对村级事务进行公开、公正、透明的管理。
具体而言,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村务公开:村委会应当将村级财务收支、土地承包、人事任免等村级事务的决策过程和结果向农村居民进行公开,确保农村居民对村级事务有所了解和参与。
2. 村务公示:村委会应当将村级财务状况、土地承包情况、公益事业开支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使农村居民能够了解村级事务的具体情况和进展。
3. 村务公约:村委会应当与农村居民签订村务公约,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建立村级事务的约束机制,使农村居民有权力和途径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通过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农村居民的参与度和主动性,增强农村居民对村级事务的监督能力,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第 1 页共 1 页。
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范文

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和宗旨:本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加强村民的自治意识和主体地位,推动村级事务的公开、透明和参与,实现村民利益的最大化。
2. 范围和内容:(1)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包括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的组织和运行机制,以及村级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决策和管理的公开透明程序。
(2)村民大会是村级事务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全体村民参与讨论并作出决策。
(3)村民代表会议是村级事务的中间决策机构,由村民选举产生代表,定期召开,负责审议和决策重要事项。
(4)村民议事会是村民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的基层组织,定期召开,向村民传达权力机构的决策信息,并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
(5)村级经济、文化、环境等决策和管理事项的程序包括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公示决策结果、公开财务信息等。
3. 组织机构和职责:(1)村民大会由村民自愿参与,表决事项的通过;负责选举村委会主任等职位;审议和批准村级重大事项;监督村委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村民代表会议由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负责审议和决策村级事务中级别的问题;承担监督村委会和村级干部的职责;传达村民大会和村民议事会的决策信息。
(3)村民议事会由村民自愿参与,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提供村级事务的决策信息;负责组织村民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的相应活动。
4. 信息公开和参与机制:(1)村级决策和管理信息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开,包括会议记录、决策结果、财务信息等。
(2)村民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的具体方式包括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公开征求意见和公示、参与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会议表决等。
(3)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村级“三务公开”在线平台,方便村民查阅村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信息,并提供互动交流的渠道。
5. 监督和评估机制:(1)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应当互为监督和制约的机制,相互衔接,实现权力的合理平衡。
规范村级各项管理制度

规范村级各项管理制度一、村级组织管理1. 村级民主管理委员会职责:(1)制定并执行村级经济发展规划,推动村级经济建设;(2)负责组织村级事务的管理和协调;(3)组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服务;(4)组织村级事务评议和监督。
2. 村民大会制度:(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民对村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村级领导班子和村民大会执行情况;(2)村民代表的产生和选举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 选民登记和选举管理:(1)建立村民选民登记制度,确保选民名单的真实、准确;(2)选举村民代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平。
二、村级财务管理1. 村民自治财务管理:(1)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经济收支;(2)制定村级年度财务预算,实行财务专人管理,保证财务公开透明。
2. 村级公共财务管理:(1)建立村级公共财务制度,确保公共资金使用合法、规范;(2)财务收支应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村级农村环境卫生管理1. 村级环境整治:(1)建立村级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加强村庄环境卫生管理,维护村庄整洁美观;(2)加强对农村污染源的治理,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
2.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1)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2)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与推广,培养农民的环保意识。
以上仅为村级各项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为了更好地规范村级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村级特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管理制度,确保村级自治组织的良好运行和村级事务的有序进行。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和村民自治组织能够共同努力,共同促进村级事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为打造美丽乡村、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村民主管理制度

村民主管理制度一、村民自治的历史渊源村民自治起源于中国古代社会。
在古代中国,农村常常兴起一些自发的民主自治组织,如水利会、坡耕会、劳动互助组织等。
这些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水利、耕种、防灾等农民生产和生活方面的民主自治。
尤其是自清末以来,中国农村逐渐发展出一种道德经济制度,即村规民约的自治组织体系。
二、村民自治的法律基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保障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发展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保障农民按劳分配和增加农民收入,逐步提高农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使农民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参与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法》也规定:“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结成的,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是农民参加农村经济建设、提高经济文化生活水平的重要经济组织。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成立的村民自治组织,是农民自愿结成的、实行自治、独立自主的群众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的成立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且不受任何组织、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三、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内容(一)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会议是村民自己组织的一种民主讨论和决策的会议制度。
村民会议应是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场所。
决定村级事务的重大问题,应当由全体村民民主讨论和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代表会,研究和制定村规民约、村级经济计划等村级事务。
(二)村民代表会制度村民代表会是村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全体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组成的政治组织。
村民代表会对村委会工作进行监督、修订村规民约、制定村民经济发展规划等,对村委会进行选举、对村委会工作质量进行评价等。
(三)村民公民激励机制村民自治的最基本原则是自愿和自主。
因此,应当建立健全村民激励机制,发挥农民自主积极性。
村民自治的前提条件是村民要有话语权,要有意愿参与,要有合适的机制来组织他们表达意愿。
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村级党务、村务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制度
一、党务公开开内容包括:组织设置、、人员分工、总支年度目目标任务固定公开;党费费收缴、组织活动情况及及总支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况半年公开一次;党员发发展、先进评比、后备干干部人选及民主评议党员员情况随时公开。
二、、由村党总支提出出的党务公开内容在征求求党员意见,并经村党总总支讨论决定后实行党务务公开。
三、村村务公开内容包括:村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项,村财务收支,集体资资产经营管理,水电等费费用收缴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征地补偿费费用分配使用、宅基地使使用审批、种粮直接补贴贴等政策落实,最低生活活保障和优抚及救灾救济济款物发放,计划生育政政策落实,新型农村合作作医疗,干部年度工作目目标执行及报酬,公共设设施建设投资和承包,村村民普遍关心的和涉及村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
四、由村委会提提出的村务公开方案在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并并经村三委会讨论决定后后实行村务公开。
五、、村经联社提出财财务公开方案,镇农经管管理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资料,以上在村民主理财财、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后后,经村三委会讨论决定定实行财务公开。
六、、财务按月公开,,党务、村务及其他重要要事项按
要求适时公开。
七、公开事项项一律在公开栏上公开,,并通过会议等形式进行行多方位公开,同时通过过公报的方式定期向村民民公开。
八、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开内容在接受监督听取意意见后整理归档。
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村级民主管理制度一、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和特点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是指村级组织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它是农村基层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广泛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确保村务实事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进行的管理制度安排。
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具有普遍性:在我国,农村是农民的重要居住地和生产地,每个村庄都是一个基层自治组织,都应依法设立村民委员会,开展村民自治。
2. 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具有开放性:这是指村民通过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直接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并且有权利监督村级组织的活动。
3. 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具有连续性:在任期内,村民委员会成员要进行经常性报告,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积极整改。
4. 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具有民主性: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体现了村民的主体地位,村民能够通过选举和监督来参与村务管理。
二、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 建立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建立和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是我国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对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2. 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的措施为了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我国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健全村民自治的机制,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村庄自治的法律制度,为农民自治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2)深化基层民主,强化村民自治的组织力量,促进村民的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推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
(3)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管理的制度框架,确保村级组织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法定程序,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4)加强村民自治的法律保障和监督机制,对制度和规章制定、实施、执行及结果进行监督,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5)加强村民自治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识和自治意识,引导村民以法律的方式参与村务管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十项制度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十项制度一、村务公开制度为做好村务公开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要规范:一是财务公开。
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
二是村民自治事务公开。
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民主决策事项要及时公开。
三是协助上级办理的政务公开。
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
四是村民意见征询与反馈情况公开。
另外,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继续坚持公开。
二、公开形式要规范:要设立固定的公开栏。
还可通过广播、电视、“明白卡”、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间要规范: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每季度首月上、中旬为村务公开时间。
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
四、公开程序要规范:基本程序:1、村委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3、提交村两委(支委、村委)联席会议讨论审查;4、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委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5、听取群众对公开的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并在10日内作出解释或答复;五、公开管理要规范:有专人负责村务公开工作,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负责公开阵地的保护,尤其是固定公开栏要防止橱窗被打破、纸张被撕毁、笔迹被涂抹等;二是负责听取村民对村务公开的反映、意见和要求,并反馈给村委会,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三是负责村民的查询,对村民查询应件件有着落。
六、村民群众对村务公开的满意率要达到85%以上:每年年终由村两委组织党员、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员、村民小组长对本村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测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满意率低于85%的,要及时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改正。
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是指农村地区基层组织的民主管理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
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村居民的参与度,促进农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实现人民群众对本村事务的管理与决策的合理化。
本文将以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要确保决策过程透明。
村委会应当向村民公开相关决策信息,以保证村民能够了解决策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增强村民对决策的监督和参与能力。
2.平等参与原则: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要尊重村民的平等权利,保障村民参与村务管理和决策的权益。
村委会应当设立村民代表大会,通过选举的方式选举代表,代表人数应当适当且公正,确保村民个人意愿得到有效表达。
3.协商共治原则: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要强调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协调和合作,推动利益的最大化。
村委会应当积极组织各方参与决策和实施过程,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多元化的利益平衡机制。
4.法治保障原则: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要依法行事。
村委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推动制度化的决策和管理。
同时,村民也应当积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纪守法。
二、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与实施步骤1.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是村级民主管理制度中的核心机构。
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选举产生,代表大会按照一定的周期召开,参会的代表应当代表村民的意愿表决提案、选举、任免等村务事项。
2.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村委会选举产生,对村民代表大会的决策进行实施和监督。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其他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和副主任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决策程序:村委会在决策时应当经过与村民的广泛协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集体智慧。
决策应当遵循程序化、科学化和透明化原则,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监督机制: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应当设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机制主要是指村民代表大会对村委会的监督;外部监督机制主要是指上级政府、党的组织和村民的监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村财务、村务公开制度
一、完善民主管理机构。
(一)村委会及村民小组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小组成员由八人组成,由村民代表会议和各组股东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二)配备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要参与村民委员会年初制定财务收支预算,负责管理村民委员会的帐目工作,村财务人员任免报区办事处主管部门审批,小组财务人员任免报村委会审批。
严格执行市、区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村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要从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村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公开的内容有:现金的收支、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征地补偿使用、承包租凭收入、基建工程式开支、公益事业的支出、财务收支预算制度承包项目招标、计划生育指标的安排、宅基地的审批、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和工资报酬、功绩过失情况、农民负担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在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时,要做到形式橱窗化、地点公众化、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题化。
财务公开的办法是:
1、会计员每月按区农林水办公室制定的公开内容进行公布,每季公开承包租赁款收缴情况。
2、每季度定“民主理财日”,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查上月的收支情况和有关帐目,并把结果张榜公布。
村民委员会接受区审计办或审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
审计完毕后,要把审计结果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村民主理财工作制度
为落实村民委员会的民主理财、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健全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有效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和干部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村民委员会必须设置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八名,由村各组股东代表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八名,实施对村务和财务管理的监督。
2、每个季度审查收支情况和有关帐目及开支。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学习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区、村举办的业务培训,认真做好对村务、财务的监督工作。
4、民主理财人员的职责。
(1)有权参与制定财务预算计划。
决定分配方案和发展经济项目等重大事项,并监督执行情况。
(2)参与集体投资基建项目的立项、论证、投标及工程验收工作。
(3)参与和监督土地转让、宅基地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4)有权根据村民反映意见,对有关人员进行取证核实,弄清真相,向群众作出解释或提交上级处理。
(5)监督集体资金流向,盘点现金存款和审议财务收支数据,并对一切不真实、不符合制度的开支拒绝入帐。
(6)监督集体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的结算及经济合同签证、兑现工作,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7)认真做好民主理财日的财务收支审查,监督财务人员定期公布帐目,接受村民监督。
5、民主理财人员本着对村民负责,执行制度,尽忠职守,对完善村务、财务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由村民委员会给予奖励和表彰;对连续三期无故缺席民主理财日工作的,报村民委员会批准后作除名处理。
6、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
村委会干部廉政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法规,为了加强村民委员会干部廉政建设,规范干部工作行为,发扬优良作风,保持廉洁、勤政为民,结合我村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依法依章为民办事;不得从小团体及个人利益出发,有令则行,有禁即止;不准玩忽职守,推诿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有意刁难群众。
2、廉洁奉公、勤政爱民。
不准用公款向上级和下属派送“红包”和收受此类“红包”,不准贪污和私分公款公物;不准索贿、受贿、行贿;不准用公款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接受有碍公务公正的宴请或借故大吃大喝,挥霍集体钱财。
3、发扬民主作风,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家长制和一言堂;不准以任何方式侵占国家、集体和私人的财物;不准干扰各项工程招标和强行指定工程承包者;不准违反规定及程序批复和占用宅基地或其他用地。
4、不准参与或支持包庇走私贩私、骗税和贩黄卖黄、贩吸毒品等活动;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活动;不准参与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不准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旅游。
5、办事要襟怀坦荡,不准造假,不伪造和销毁证据;不准隐瞒真相,歪曲事实,推卸和逃避责任,不准知情不报;不准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准背后搞小动作影响团结,不准对发表批评意见者、检举揭发者进行打击报复。
6、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生日、乔迁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
7、对违反上述制度的要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8、村委会党员、干部接受党支部和区党委的领导和监督。
村民议事制度
一、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村工作的需要,本村重大事情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以行使监督和管理集体经济的职能;
1、召开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或罢免村民委员会的组成成员。
2、审查修改本村发展规划和经济发展指标及村民福利的有关事项。
3、审议通过集体经济项目投资和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财务开支。
4、审议通过村的各项制度,监督干部工作,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5、讨论完成国家任务的各项措施。
6、选举产生理财小组机构。
7、讨论决定重大人事安排。
二、村民代表会议每半年开一次,由村委会主持召开,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成员提议,可随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会议有关事项的决定,必须有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才有效。
三、建立村民代表联系村民制度,经常向村民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和会议精神,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敢于反映村民呼声,代表村民意愿决定村中事务。
四、建立村民代表学习制度,开展评选优秀村民代表活动。
五、村民代表会议在每年年未进行一次对村委会班子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向村民公布,并报区考核认定。
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委会干部廉政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法规,为了加强村民委员会干部廉政建设,规范干部工作行为,发扬优良作风,保持廉洁、勤政为民,结合我村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依法依章为民办事;不得从小团体及个人利益出发,有令则行,有禁即止;不准玩忽职守,推诿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有意刁难群众。
2、廉洁奉公、勤政爱民。
不准用公款向上级和下属派送“红包”和收受此类“红包”,不准贪污和私分公款公物;不准索贿、受贿、行贿;不准用公款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接受有碍公务公正的宴请或借故大吃大喝,挥霍集体钱财。
3、发扬民主作风,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家长制和一言堂;不准以任何方式侵占国家、集体和私人的财物;不准干扰各项工程招标和强行指定工程承包
者;不准违反规定及程序批复和占用宅基地或其他用地。
4、不准参与或支持包庇走私贩私、骗税和贩黄卖黄、贩吸毒品等活动;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活动;不准参与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不准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旅游。
5、办事要襟怀坦荡,不准造假,不伪造和销毁证据;不准隐瞒真相,歪曲事实,推卸和逃避责任,不准知情不报;不准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准背后搞小动作影响团结,不准对发表批评意见者、检举揭发者进行打击报复。
6、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生日、乔迁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
7、对违反上述制度的要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8、村委会党员、干部接受党支部和区党委的领导和监督。
乡“村财乡管”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原则,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村财乡管”总原则。
坚持“五个不变,一个不准”即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村集体资金使用权不变,村作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村民主理财监督机制不变,村干部合理的工资报酬不变,乡政府不准利用管理之便平调村集体资金,挪作他用。
二、“村财乡管”的管理方式。
坚持以村作为独立核算主体,在村级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情况下,实行由乡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代理村级财务核算的管理方式。
其主要内容是“一建立、二取消、三监督、四统一”。
三、村级收入管理。
村集体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
村级所有资金都必须全部纳入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在当地信用社设置的“村账专户”统一管理。
四、村级财产属于全体村民所有。
乡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平调、截留、挪用和占用村级财产。
五、帐户设置。
取消各村在金融机构设置的帐户,由乡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在当地信用社开设“基本帐户”和“村账专户”。
“基本帐户”用于核算财政拨入的各项资金。
“村账专户”用于核算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收入和支出,以村为单位分户记帐。
六、支出管理。
村级资金支出主要包括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等管理费用、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一事一议”所筹集的资金只能用于本村范围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村级道路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以及按规定允许的开支,不得用于招待等不属于村集体公益事业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