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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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操作技能,完善操作工分级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全体操作工(含维修班)。其中钣金、焊接、枪手、维修工四个岗位可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其它岗位至高级工即封顶。

3 职责

3.1生产车间负责向生产技术部提报拟评定人员名单。

3.2高级工由生产技术部、生产车间共同评定。

3.3技师、高级技师由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评定。

3.4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每年12月评定,原则上不允许越级评定,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提出改善改进项目,实施后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预见工作问题,避免重大质量事故的)由车间提出申请,可特别安排。

4.评定办法

4.1高级工的评定

4.1.1 高级工评定年限要求:原则上要求具有公司初级工资格一年以上或虽未经初级工评定(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前入职),但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或取得国家技术等级初级、中级、高级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的。

4.1.2岗位技能要求:具有基础的和必要的知识、技能;能够运用现有的程序和方法解决问题;能够圆满完成本岗位工作,了解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相关产品知识,熟知本岗位检测标准,按要求执行品检制度;能够理解本岗位工艺的改进和提高;能够发现工艺流程中的一般性问题。

4.1.3每年12月初,车间对报名参加高级工评定的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将满足以上要求人员提报到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会同生产车间对操作工进行评定。

4.1.4高级工的评定内容为:本岗应会(实际操作)、应知(理论考试)。

4.1.4.1 应会(实际操作)

(1)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生产准备,包括更换模具、设定设备参数、正确穿戴

劳保防护用品等。

(2)操作过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操作指导书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3)本岗操作所加工零件必须经过检测或检查,确认合格转入下序后,方为完成。(4)质量、安全为否决项,加工零件不合格或违反安全生产要求,将取消该操作工的考试资格。

4.1.4.2 应知(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的内容包括:本车间产品加工工艺流程和相关产品知识;设备操作规程;检测标准和质量、安全生产等相关知识。

4.1.5 应知、应会均采用百分制,80分以上及格,评定前由生产车间及生产技术部,根据不同的岗位编制相应的考试内容。

4.1.6 被评定员工以往工作所取得的业绩和一贯表现,可作为加分项,所占权重为10%。

4. 2技师、高级技师的评定

4.2.1取得公司高级工资格满一年以上,或持有国家技术等级高级工、技师资格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本专业从事三年工作以上的人员可申报技师评定。取得公司技师资格满一年以上或持有国家技术等级技师、高级技师资格从事本专业三年以上的人员,可申报高级技师的评定。

4.2.2 岗位技能要求

4.2.2.1 技师

精通本岗位及本专业知识和技能,对相关岗位的知识有相当的了解,对相关岗位具有基本的操作技能;能够发现本岗位工艺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能够预见工作中的问题并能及时解决,能够对现有的方法程序进行优化,并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理解并熟知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相关产品知识,熟知本岗位检测标准,并能对检测标准提出合理化建议,按要求执行品检制度;可以独立、成功、熟练地完成工作任务,并能有效指导他人工作。

4.2.2.2 高级技师

精通本岗及本车间多个岗位全面的知识和技能,对本车间相关领域的知识也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对本车间工艺流程有全面、深刻的理解,能够发现较深层次的问题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对于本车间专业领域内复杂的、重大的问题,能够通过改革现有的工艺、加工方法来解决;可以对本岗位和精通的其它各岗位进行指导并培训;对质量及过程控制理解全面,在保证本岗位产品质量的同时,能够带动他人共同提升产品质量。

4.2.2.3申报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

4.2.3技师、高级技师的评定内容:本岗及相关岗位的实际操作、理论考试、答辩。

4.2.3.1实际操作

(1)技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岗及相邻上序、下序的生产准备,包括更换模具、设定设备参数、正确穿戴劳保防护用品等,高级技师要求能够更换和调整本车间所有模具,对各设备调试及参数的设定均能熟练操作。

(2)操作过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操作指导书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评定技师的操作工熟练程度及岗位技能应达到本岗位精通、相邻岗熟练的程度,评定高级技师的操作工要求熟练程度及岗位技能达到本车间各岗位均精通的程度。

(3)所加工零件的外观、尺寸等质量特性应高于检验标准的要求。

(4)质量、安全为否决项,加工零件不合格或违反安全生产要求,将取消该操作工的考试资格。

4.2.3.2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的内容包括:产品工艺流程和相关产品知识;设备操作规程;检测标准和质量、安全生产等相关知识及本专业领域内的相关知识。

4.2.3.3 答辩

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及人力资源部成立评审小组,并针对技师及高级技师的岗位技能、应知、应会提出问题,根据被评定人员回答问题的情况予以打分,采用百分制,80分以上及格。

4.2.3.4应知、应会均采用百分制,80分以上及格,评定前由生产车间、人力资源部

及生产技术部,根据不同的岗位编制相应的考试内容。

4.2.3.5被评定员工以往工作所取得的业绩和一贯表现,可作为加分项,所占权重为10%。

5.技术等级工人津贴

5.1 操作工通过各技术等级考试后,经相关部门评审通过,获得公司相应技术等级资

格证书,表明该操作工具有相应的操作技能和知识,具有该技术等级资格。

5.2 待遇

5.2.1技术等级津贴实行动态管理,生产车间及生产技术部根据操作工的日常表现、

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决定每月技术等级津贴的发放,获得技术等级资格的员工

一贯表现优秀可按月发放技术等级津贴,否则车间可暂停或减发其技术等级津贴。

5.2.2实行技术等级补贴的操作工,调到非技术工种岗位后,从调动的下月起不再执

行技术等级补贴,调离技术工种岗位不满一年,重新回到原工种岗位工作者,经领导

审批后,可执行原技术等级补贴;满一年以上者,应重新考核其技术等级并确定其技

术等级津贴标准。

5.2.3 初级工、高级工

取得初级工资格的操作工,工资待遇不做调整,仅表明该员工具有本岗独立操作

能力。

对于高级工封顶的岗位,每月随工资发放50元的技术等级津贴,对于钣金、焊接、枪手、维修工,评定高级工后仅表明该员工一年后,具有评定技师的资格。

5.2.4 技师、高级技师补贴标准

取得技师资格的,每月随工资发放200元等级津贴,高级技师300元。

5.2.5 复评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有效期三年,符合条件换证。每年复评一次。

5.3考核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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