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及风险管理档案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医疗技术是医院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核心手段,其水平和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有效、规范应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类与准入(一)医疗技术分类根据技术的难易程度、风险程度和对医疗机构的要求,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1、一类医疗技术:是指经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2、二类医疗技术:是指需要加以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3、三类医疗技术:是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者高风险、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医疗技术准入1、医院成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技术的准入评估和管理工作。
2、对于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科室应提交申请报告,包括技术的基本情况、安全性、有效性、可行性等方面的论证材料。
3、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估,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估通过后方可准入开展。
二、医疗技术人员资质管理(一)资质要求1、从事医疗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开展工作。
2、对于特殊医疗技术,如介入治疗、器官移植等,医务人员还需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培训与考核1、医院制定医疗技术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医疗技术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等。
3、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开展相应的医疗技术。
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一)术前评估与告知1、在实施医疗技术前,医务人员应充分评估患者的病情、身体状况和治疗风险,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2、向患者或其家属详细告知医疗技术的目的、方法、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取得患者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技术操作规范1、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医疗技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对于复杂的医疗技术,应成立治疗小组,制定详细的治疗方案和应急预案。
医疗技术管理档案

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档案目录管理在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中,目录管理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医疗技术目录被分为三类,分别是一类、二类和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这些目录的管理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一类医疗技术目录一类医疗技术目录包括医学影像、临床各系统诊疗、神经系统、肌肉骨骼系统、体表系统、麻醉和神经系统手术等。
这些技术在临床应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例如,腰椎穿刺术和脑脊液置换术是神经系统的常用技术;关节穿刺术、关节腔灌注治疗和持续关节腔冲洗是肌肉骨骼系统的技术;拔甲治疗是体表系统的技术;局部浸润麻醉是麻醉技术的一种;颅骨和脑手术是神经系统手术的一部分。
二、二类医疗技术目录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包括介入治疗、心脏介入治疗、心脏起搏器植入术、神经内镜、内窥镜、激光治疗、超声刀、微波治疗、介入性肿瘤治疗、介入性神经治疗和介入性血管治疗等。
这些技术需要专业的医疗人员进行操作。
三、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包括器官移植、基因治疗、干细胞治疗、细胞免疫治疗、核医学、放射治疗和心脏手术等。
这些技术需要高度专业的医疗人员和设备进行操作。
手术分级手术分级是指根据手术的难度和风险程度将手术分为不同等级,以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
手术分级一般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手术是指常规手术,如阑尾切除术、胆囊切除术等。
二级手术是指较复杂的手术,如心脏手术、肝脏切除术等。
三级手术是指高风险的手术,如脑部手术、心肺复苏等。
医师授权医师授权是指医疗机构授权医师进行某些特定的医疗技术操作。
医师授权需要医师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
骨科手术分级授权表是医师授权的一种形式。
该表列出了不同等级的骨科手术和相应的授权医师等级。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该表进行医师授权管理。
淘汰和废止医疗技术目录清单医疗技术目录是根据医学科学和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和完善的。
为了保证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定期淘汰和废止一些不再适用的医疗技术。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和维护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以支持医疗技术的质量和安全管理。
该制度包括对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存储、使用和传输的规定,旨在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首先是档案管理的组织与责任。
医院应组织并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指定专人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建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存储,以及对档案的使用和传输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次是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医院应制定档案收集的规程和流程,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及时、完整和准确的收集。
医疗技术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码标准进行整理,以方便查询和管理。
第三是档案的归档与存储。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建立完善的档案存储设施,如文件柜、档案架等,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医疗技术档案应按照一定的期限进行归档,并确定归档后的档案管理责任人,对归档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四是档案的使用与传输。
医院应制定和实施档案的使用规定和流程,明确档案的使用权限和责任,并建立档案的使用审批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的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如加密传输、封装传输等,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第五是档案的保密与销毁。
医院应建立医疗技术档案的保密制度,明确档案的保密等级和保密事项,加强对档案的保密意识和培训。
医疗技术档案的销毁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提高医疗技术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通过规范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可以减少档案丢失、篡改和泄露的风险,提高医疗技术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同时,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也有助于促进医疗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推动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总之,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技术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于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医疗技术档案工作建设,科学地管理档案,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的体现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提升的连续性、真实性。
2.适用范围
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3.定义
医疗技术档案是医务人员自申请开展某项医疗技术起,所有与开展该技术相关的审批、授权、再授权、中止及考核等相关内容的文件材料。
4.内容
4.1.1医务科与人事科联合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个人医疗技术考评档案,并存有医务人员个人的资质文件(经审核的医师执业证书、文凭、学位、教育和培训资料复印件)。
4.1.2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档案中,应记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年限、医疗技术数量、医疗技术效果、医疗技术质量与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科室及医院对医务人员月度、季度、年度培训及考核结果等。
4.1.3医院结合医师的相关医疗技术技能、数量、效果、质量与安全指标、开展的年限,对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
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进行授权与再授权,纳入个人医疗技术档案。
4.1.4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纳入医疗技术档案:自新技术、新项目开展之日起,项目负责人至少每3个月将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开展情况(诊疗病例数、适应症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和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质控评价意见进行一次整理,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备案,归入医疗技术档案。
4.1.5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档案应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由医务科与人事科共同负责管理与使用,相关文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保存。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和避免医疗技术风险,加强高风险医疗技术的管理,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风险是指实施医疗技术之前、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病人死亡、伤残以及躯体组织、生理功能和心理健康受损等不安全事件的危险因素。
二、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组织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和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分级管理医疗技术风险。
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风险上报统计、组织专家讨论、反馈、整改意见等具体工作。
三、造成医疗技术风险的可能因素:(一)医疗技术设计:技术操作规范不成熟,技术操作流程不够科学或者过于复杂者。
(二)医务人员能力因素:应用新技术的经验、能力不足。
(三)设备因素: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不能正常运转等。
(四)管理因素: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知情同意书不规范等。
四、风险管理和预警工作流程(一)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操作规范为依据,查找实施医疗技术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二)任何人发现医疗技术风险时,应在第一时间提醒实施医疗技术的医务人员或科主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少风险,必要时中止实施医疗技术,避免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三)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应对发现的医疗技术风险进行评估,查找原因,妥善化解,做好科室内部警示与培训。
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单》,上报各分管部门。
(四)对于需要医院解决的问题,如设备设施的维修与更换、科室之间的配合、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等,科室应向职能科室提交情况说明。
各职能科室应根据职责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五)医务科组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对科室上报的医疗技术风险进行系统评估,指导科室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和防范风险。
五、医疗技术风险的预防落实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等相关规定,医务科定期对上报的医疗技术风险进行汇总和分析,对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科室,督促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疗技术管理持续改进。
医疗技术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技术及其相关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技术管理档案是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风险管理的依据,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原则第四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失、损坏或篡改;2. 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3. 保密性:对涉及患者隐私、医疗技术秘密的档案,应严格保密;4. 规范性: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职责如下:1. 院长负责领导全院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工作;2. 医疗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3. 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4. 医务人员负责提交医疗技术档案,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章档案管理内容第六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1. 医疗技术准入申请及审批材料;2. 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流程、标准;3. 医疗技术培训、考核、评价资料;4.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记录;5. 医疗技术相关风险防范措施;6. 医疗技术不良反应报告及处理记录;7. 医疗技术安全、质量、效果评价资料;8. 医疗技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第五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流程如下:1. 医疗技术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 科室负责人根据制度要求,组织科室医务人员收集、整理医疗技术档案;3. 医疗技术管理部门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审核、整理、归档;4. 医疗技术管理部门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更新;5. 医疗技术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档案查阅、利用服务。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1.目的:为增强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促使医务人员从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及医疗缺陷中吸取教训,起到警钟长鸣与教育职工的作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就医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全院各科室3.定义:医疗技术风险是指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或出现的可能发生医疗失误或过失,导致患者躯体组织、生理功能和心理健康受损以及伤残、死亡等不良安全事件的危害因素。
无论后果是否发生以及患者是否投诉,医疗技术风险均属于预警监控范围。
4.内容:4.1 指导原则4.1.1 院长是全院医疗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分管副院长承担主管业务的风险管理责任,各科室主任属于科室的医疗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
4.1.2 医院各科室员工均有权,也有义务提出全院、科室和岗位工作中的各种医疗风险隐患,规避、控制、上报风险,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医疗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4.1.3 医务科全面负责医疗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医疗纠纷鉴定委员会按季度对医疗安全事件进行分析,指导临床科室通过 RCA、PDCA 等管理工具进行医疗风险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由此开展日常风险管理工作,定期向分管院领导报告。
4.2 医疗风险识别医疗风险识别是发现、认可并记录医疗风险的过程。
识别的目的就是确定可能对患方或医方造成伤害的事件或情况。
一旦医疗风险得以识别,还应对其影响范围、潜在后果进行识别。
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4.2.1 法律风险4.2.1.1 无家属陪同或为三无人员等特殊人群;4.2.1.2 病人为工伤、车祸伤、刑事案件受伤患者;4.2.1.3 病人有自杀自残倾向;4.2.1.4 病人或其家属对治疗期望值过高;4.2.1.5 病人或其家属难以沟通或情绪暴躁,扰乱诊疗秩序的;4.2.1.6 病人治疗费用高,但家庭经济支付能力较弱;4.2.1.7 其他存在法律风险情形。
4.2.2 管理风险4.2.2.1 诊疗衔接管理制度不完善。
如病人并发症无应对措施或相应专家会诊,职能不清;专家停诊未通知门诊挂号室对外公示等。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范围医疗技术档案包括:新技术、新项目档案;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包括: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及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二、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资料范围:1. 医疗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文件。
2. 新技术、新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新开展技术可行性评估报告)、批准文件、过程监督资料;总结以及纳入常态管理材料;3. 限制性医疗技术备案资料;限制性医疗技术备案确认书;限制性医疗技术质量追踪、监管评估材料;限制性医疗技术人员资格授权材料;限制性医疗技术总结评估报告等三、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情况,证书、文章、批文有原件,档案不得随便修改。
四、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五、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
保存安全,防虫、防潮、防遗失。
六、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及操作规程的保存期限按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保存评审周期内的资料。
七、查阅或外借科室档案必须经管理人员或科主任同意才准许。
八、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安全。
九、过期作废的档案必须收回,防止误用。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取消第三类、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相关规定,实施医疗技术的动态管理和评估,实现全程监控,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安全。
一、新技术、新项目评估各科室对于新技术、新项目,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疗效的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其更加完善。
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当年内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分析,开展次年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分析。
定期总结病历,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它医院进行比较。
根据开展情况写出总结评估分析报告,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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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2一、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分级2(一)一级预警项目2(二)二级预警项目6(三)三级预警项目7二、医疗技术风险预警信息来源7三、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处置程序8(一)立案8(二)处理程序8(三)处罚8四、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9(一)医疗技术损害一般处置原则9(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流程9(三)医疗技术损害相关处置11(四)奖惩12临床医疗人员紧急替代制度13一、门急诊人员紧急替代制度13(一)门诊工作人员替代制度13(二)急诊工作人员替代制度13二、病房人员紧急替代制度13三、术中人员紧急替代制度14四、突发事件人员紧急替代制度14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医疗技术风险是指医疗技术实施过程中存在或出现的可能发生医疗失误或过失导致病人死亡、伤残以及躯体组织、生理功能和心理健康受损等不安全事件的危险因素,不论不良后果是否发生以及患者是否投诉,均属医疗技术风险。
为了及早发现医疗技术风险隐患,通过风险预警监控机制,减少医疗技术损害事件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分级医疗技术安全预警工作要遵守“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常规为准绳,以深挖细找医疗质量和安全各环节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达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警示责任人,从而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
医院领导、职能管理部门、各科室、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预警工作。
根据工作和医疗活动中因失误造成的医疗缺陷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分为三级。
(一)一级预警项目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和常规,但尚未给患者或医院造成损害或招致患者投诉等不良后果的情形。
1、违反工作法律(1)、上班或值班期间擅自离岗、脱岗,班前班中饮酒以致影响正常工作;(2)、为患者进行诊疗服务过程中,不遵守职业礼仪,与旁人聊天、嬉戏或打手机;(3)、违反职业道德和医疗保护原则,不负责任地透露或散布患者的相关信息;(4)、对医院相关规定及其他科室、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做出不负责任随意的解释,造成患方误解或引发不满情绪;(5)、医务人员在日常诊疗中违反医疗保险有关规定;(6)违反医德规,以医谋私,收受红包。
2、违反诊疗规(1)违反首诊负责制有关规定;(2)危重患者来诊后,未在规定时间实施抢救工作;(3)门诊、急诊医师对连续3次来院就诊但仍未能确诊的患者未安排相关科室会诊或请上级医师复诊;(4)门诊、急诊医师或住院会诊时,未在规定时限到达,或未诊查患者只看病历进行“书面会诊”或“会诊”;(5)门急诊医师不见病人即开具“住院通知单”;(6)病房医师不查看病人情况即开具医嘱;(7)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不认真,记录、签名、审签不规,不及时;(8)住院患者病情恶化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指导;(9)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科间或院外会诊;(10)对需要立即执行的医嘱,医师未通知护理人员从而导致执行延迟;(11)对危重患者未进行床头交接班,或未按规定书写交班记录;(12)临床医师发现传染病患者未按要求进行报告,出现迟报、漏报;(13)麻醉医师对手术患者术前未查房,或术后未在规定时限随访;(14)手术科室对重大手术未按手术分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15)手术医师在手术后未及时诊查患者,患者手术后规定时限无上级医师查房;(16)错发,漏发药品,但未造成不良后果,尚未引起患者投诉;(17)因医方对择期手术准备不足,延误手术进行;(18)供应或使用过期失效的灭菌器械或不合格材料,尚未造成不良后果;(19)护理环节未正确执行医嘱;(20)错采标本,错贴标签,错用抗凝剂等导致不能正常检验;(21)违反处方管理规定,药物适应证、禁忌证、剂量、用法、配伍等方面出现错误,尚未造成不良后果;(22)发生严重工伤、重大事故、传染病暴发流行等事件时,未及时上报;(23)患者转科过程中,转出科室未提前联系妥当或转入科室借故拒绝或拖延转入。
3、医疗保障缺陷(1)抢救药品器材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供应、补充、更换不及时,账物不符;(2)设备、器材出现故障,维修不及时影响正常使用;(3)医技科室对仪器设备疏于维护,违规操作,导致结果失真;(4)医技科室疏于查对,弄错标本、项目或检查部位;(5)遗失检查化验标本;(6)特殊标本、病理标本保存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7)检查检验结果出现可疑、矛盾或意外阳性结果时,未进行复核、主动报告或未通知临床科室及时复查;(8)药剂科未能及时发现处方中用药不当、用法错误、配伍禁忌、违规超量等风险;(9)调配中药处方时,对需要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处理的药物未单包注明;(10)调配中草药不使用计量器具;(11)营养餐有异物或质量、卫生达不到规定要求;(12)划价收费错误,导致患方投诉;(13)计算机网络疏于维修和管理,导致运行障碍,影响正常工作。
4、诊疗记录缺陷(1)门急诊医师未及时、规书写门急诊病历;(2)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未记录药物过敏史及输血史;(3)未在规定时限完成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及规定应当记录的其他资料;(4)对转科患者,未书写转科记录;(5)对意外死亡病例,未及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6)大中型手术未按手术分级管理规定进行术前讨论并完成讨论记录;(7)未认真履行知情同意手续,未及时、规、严谨地签署知情同意文书;(8)诊疗资料记录不真实、不完善、不及时、不规,造成安全隐患;(9)出具各种虚假诊断证明,或超越专业权限出具医学证明;(10)各种诊疗记录和资料书写不规、字迹潦草、签名不规、越权或未进行审核;(11)以刮、涂、擦等违规方式修改病历资料;(12)诊疗科室、病案室保管不善,造成病历丢失、损坏或违规复制。
(二)二级预警项目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和常规,引起患者投诉或给医院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等不良后果的情形。
1、因发生一级风险预警引起患方投诉;2、一年累计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一级风险预警;3、由于责任者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经协商、调解或法院判决),金额低于5000元。
(三)三级预警项目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和常规,出现医疗事件酿成医疗纠纷、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或发生严重违反医德医风事件,从而给医院带来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的情形。
1、一年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二级风险预警;2、由于责任者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经协商、调解或法院判决),金额高于5000元;3、出现医疗事件酿成医疗纠纷,虽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责任者过失严重,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了医院声誉;4、发生严重违反医德医风事件,被上级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
二、医疗技术风险预警信息来源(一)各级各类查房:临床医师三级查房、护理查房、临床药师查房、院长查房等;(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如医务科、投诉管理办公室、感控科、护理部等日常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分析、反馈;(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工作中的反映和积累;(四)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监督检查结果或通报;(五)患方反映、投诉、举报;(六)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等方面的信息等。
三、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处置程序(一)立案1、自查立案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办公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剂科及其他有关部门日常工作中检查发现预警项目容,均有权利义务立案处理。
2、投诉立案投诉管理办公室、门诊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管理部门接到投诉,经核实确系风险预警容时,应在48小时立案,紧急情况应尽快立案。
(二)处理程序1、属于自查立案的,应当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
24小时填写《医院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处置登记表》,与医疗不良事件同时上报。
2、属于投诉立案的,应在受理投诉后24小时通知被投诉科室并限期整改。
3、被二、三级医疗技术风险预警警示的当事科室或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最迟在48小时必须主动作出说明或检讨,根据情节、后果、态度和整改结果,当月作出处理。
4、经依法鉴定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损害的医疗事件,按照处理医疗事故的相关规定以及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三)处罚1、根据警示等级、情节轻重与后果,参照态度和一贯表现,确定处罚额度。
2、对于受到风险警示的部门和个人,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于及时发现风险、努力补救、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一定的奖励。
3、做出处罚决定时,要区别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合理地确定责任者在综合原因中应负的责任比重。
4、做出处罚决定时,由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评析,对评析出的医疗纠纷进行责任追究。
四、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一)医疗技术损害一般处置原则立即消除致害因素。
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首先发现者应当立即设法终止致害因素,当致害因素的识别和判定有困难时,应当立即汇报请示上级医护人员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
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密切注意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千方百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降低技术损害后果,保护患者生命健康。
尽快报告有关领导。
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都必须立即如实报告。
首先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情节严重者应当同时报告医务科(或者总值班)、主管院领导,重大技术损害必须同时报告院长,任何人不得瞒报或迟报。
(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流程当发生医疗技术损害时,应密切关注患者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对患者所受到的损害程度进行初步判断,并根据损害程度进行相应流程的处置。
1、患者损害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首先,应立即暂停原医疗技术操作,当事科室要酌情组织科会诊,妥善处理(由科主任或三级医师或现场高年资医师主持)并根据当时具体情况采取适宜应急补救措施。
随后,应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同时做好患者的保护性医疗措施,防止再次或继续发生医疗技术损害。
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专家会诊讨论,研究进一步的补救处理对策和是否继续进行原医疗技术操作,同时向医务科汇报进展情况,医务科根据进展情况选派技术专家参与补救对策及时处理患者,治疗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其他并发症。
治疗时须严密观察患者病情,防止发生其他意外情况。
及时按规定整理材料,保留标本并报医院相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2、患者损害较重,有生命危险的情况首先,应立即以抢救患者生命为主。
在抢救患者生命的同时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及医院相关领导。
科室负责人或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发地点组织相关技术专家抢救患者生命,讨论并采取补救处理对策同时报告医院相关领导;必要时由医务科邀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指导(医务科或医院相关领导主持)。
随后,待患者生命危险解除后,进一步会诊讨论、研究详细补救处理对策。
补救对策应防止患者发生进一步损害,尽量减少损害和避免发生其他损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