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_REDUC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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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标准首先,钢铁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应当建立在科学的环保技术之上,采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降低能耗排放。

同时,加强污染物的减排监测与治理,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其次,钢铁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应当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推动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新型经济模式的发展。

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制造,采用清洁能源,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逐步实现钢铁行业的“绿色转型”。

再次,钢铁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应当强化政府监管,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维护大气、水资源和土壤的生态环境,保障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总体来说,加强钢铁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有助于提升行业形象,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能够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因此,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钢铁行业向着清洁生产的方向不断迈进。

钢铁行业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

然而,受到传统工艺和设备的限制,钢铁生产仍然存在着严重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

为了推动钢铁行业向着清洁生产的方向持续发展,需要不断加强相关标准和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清洁生产标准应当涵盖生产全过程,包括矿石原料的提取、炼铁、炼钢、连铸、热轧等各个环节。

在原料选择方面,应当优先考虑绿色低碳的资源,并采取先进的选矿、炼铁和炼钢技术,降低能耗,减少废弃物排放。

在生产工艺中,鼓励引进清洁高效的熔炼技术和先进的净化设备,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减少能源强度和排放量。

在产品制造阶段,更应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实现铁矿石的循环利用,减少废渣排放。

同时,应当加大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监测和控制,确保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I
1 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钢铁行业炼钢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 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污染物排放控 制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以转炉、 电炉为主要冶炼设备的炼钢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 核、 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也适用于 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不适用于评价高合金钢等特殊钢种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456 GB 21256 GB 28664 GB 32050 GB 50632 GB/T 24001 GB/T 23331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2
4 评价指标体系 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要求内容见表 1~表 2。
3
表 1 转炉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要求表
一级指标 指标项 权重值 序号 1 2 3 指标项 转炉公称容量,t 炉衬寿命,炉 转炉煤气净化装置 分权重值 0.20 0.08 0.20 二级指标 Ⅰ级基准值 (1.0) 200 t 以上转炉配置率≥60% ≥15000 采用干法除尘技术 Ⅱ级基准值 (0.8) 150 t 以上转炉配置率≥60% ≥13000 采用改进型湿法除尘技术 配备转炉一次烟气、二次烟气除 尘设施;铁水预处理、炉外精炼 装置、上料系统设有除尘设施 Ⅲ级基准值 (0.6) 100t 以上转炉配置率 100% ≥10000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炼焦)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炼焦)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钢铁行业(炼焦)清洁生产指标要求一、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1 采样本标准所涉及的各项指标均采用炼焦行业和环境保护专业最常用的指标,易于理解和执行。

本标准的各项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执行。

废气和废水污染物产生指标均指末端处理之前的指标。

所有指标均按采 样次数的实测数据进行平均。

2 统计与计算企业的原材料、新鲜水及能源使用量、产品产量、工序能耗、焦炉煤气利用率、吨焦耗热量等均以法定月报表或者年报表为准。

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①温度系数MA M A M K 2)()(焦机均-+-=式中:K 均——均匀系数;M ——焦炉燃烧室数(除去检修炉和缓冲炉);A 机——机侧测温火道的温度超过平均温度±20℃(边炉±30℃)的个数; A 焦——焦侧测温火道的温度超过平均温度±20℃(边炉±30℃)的个数;NA A N K 2)(2'‘焦机+-=式中:K 安——安定系数;N ——每昼夜直行温度测定的次数;'A——机侧平均温度与加热制度所规定的温度标准偏差超过±7℃的次数;机‘A——焦侧平均温度与加热制度所规定的温度标准偏差超过±7℃的次数。

焦②推焦系数执计总K K K ⨯=m a m K 1-=计 na n K 2-=执 式中:K 总——总推焦系数;K 计——计划推焦均匀系数; K 执——执行推焦均匀系数;m ——本班计划规定的推焦炉数;a 1——本班计划结焦时间与规定结焦时间相差±5min 以上的炉数; a 2——本班计划推焦时间与规定推焦时间相差±5min 以上的炉数; n ——本班实际出炉数 ③冒烟率%100%⨯=运行的炉门个数冒烟的炉门个数)炉门冒烟率(装煤孔、上升管冒烟率含义同上。

④吨焦耗干精煤量、吨焦耗新鲜水量、吨焦耗电量、吨焦耗蒸汽量)年(本季)焦炭产量(耗干精煤量年(本季)生产焦炭消焦)吨焦耗干精煤量(t t t t )(/=)年(本季)焦炭产量(耗新鲜水量年(本季)生产焦炭消焦)吨焦耗新鲜水量(t m t m )(/33=)年(本季)焦炭产量()电总量(年(本季)生产焦炭耗焦)吨焦耗电量(t h kw t h kw ⋅=⋅/)年(本季)焦炭产量()耗的蒸汽总量(年(本季)生产焦炭消焦)吨焦耗蒸汽量(t t t t =/⑤焦化工序能耗TRE Q I -+-=工序耗能式中:T ——焦炭产量,t ;I ——原料煤折热量,kg (标煤); Q ——焦化产品折热量,kg (标煤); E ——加工能耗折热量,kg (标煤); R ——余热回收折热量,kg (标煤)。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HJ_T 318-2006)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HJ_T 318-2006)

污染物排放量
( ) kg / t

污染物年排放量 (kg) 钢材年产量 (t)



- G

×
100%
式 中 : b ——— 板 材 成 材 率 ,% ;
G———原料重量,t;
W———各种原因造成的金属损失量,t。
55 生产水复用率


Vr Vr + Vi
× 100%
式中: R ———生产水复用率,% ;
管理 手 册、程 序 文 件 及 —储 运 系 统 污 染 控 制 程序
作业文件齐备
制度;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污 染 事 故 的 应 急
程序;
—环 境 管 理 记 录 和
台账
6 相关方环境管理
—原 材 料 供 应 方 的
管理;
—原 材 料 供 应 方 的 管
—协 作 方、服 务 方 的 理程序
管理程序

HJ / T 318 2006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 (中厚板轧钢)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行业 (中厚板轧钢)企业的清洁生产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行业 (中厚板轧钢)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
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当下列标准被修订时,其最新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的环境管理程序;
进行 了 审 核,并 全 部 实 —开 工 及 停 工 检 修 时 —新、改、扩 建 项 目
施了无、低费方案。按 的环境管理程序; 管理及验收程序;
照 GB/ T 24001 建 立 并 运 —新、 改、 扩 建 项 目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清洁生产标准(炼钢)

清洁生产标准(炼钢)

1. 每个生产工序要有 1. 每个生产工序要有
操作规程,对重点岗位 操作规程,对重点岗位
要有作业指导书;易造 要有作业指导书;生产
成污染的设备和废物 工序能分级考核
5. 生产过程环境管理
按照《钢铁企业清洁生产 审核指南》的要求进行了 审核;按照 GB/T24001 建 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 体系,环境管理手册、程 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
4.2 指标要求
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指标要求见表 1 和表 2。
表 1 钢铁行业炼钢企业转炉炼钢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清洁生产指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1.炉衬寿命(炉)
≥15000
≥13000
≥10000
2.溅渣护炉 3.余能回收装置
4.自动化控制
采用溅渣护炉工艺技术
配置有煤气与蒸汽回收装置,配置率达 100%
配备有齐全的除尘装置 除尘设备同步运行率达 100%
1.钢铁料消耗(kg/t) 2.废钢预处理 3.生产取水量(m3/t)
≤1060
≤1080
≤1086
对带有涂层及含氯物质的废钢原料进行预处理,以减少二恶英物质的产生
≤2.0
≤2.5
≤3.0
4.水重复利用率(%) 5.氧气消耗(m3/t)
6.工序能耗(kgce/t) 7.煤气和蒸汽回收量 (kgce/t) 三、产品指标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目次
HJ/T 428-2008
前言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规范性技术要求............................................................. 3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6 6 标准的实施................................................................. 8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87163c64-7165-11ec-b783-7cb59b590d7d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促进钢铁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钢铁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指标体系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分为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先进清洁生产企业”和代表国内总体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两个层次。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该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起草。

该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1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该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包括烧结、炼焦、炼铁、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组成的长流程生产企业,以及电炉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组成的短流程生产企业。

2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测性,将该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要求两部分。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

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选择,资源环境保护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对企业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清洁生产的情况进行定性评估。

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为普适性、概括性的指标,二级指标为反映钢铁企业清洁生产各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内容具体、易于评价考核的指标。

考虑到长流程生产企业和短流程生产企业在生产工艺和工艺流程上的差异,该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这两类企业的实际生产特点,在二级指标的内容、评价基准值和权重值的设置上存在一定差异,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高 炉 炉 顶 煤 气 余 压 回 收 透 平 发 电 装 置 (Top Gas Pressure Recovery Turbine 简称 TRT)是利用高炉炉顶煤气中的压力能经透平膨胀做功来驱动发电
3
HJ/T xx-2004
机发电 可回收高炉鼓风机所需能量的 30%左右 实际上回收了原来在减压阀 门中泄失的能量 3.7 焦比
炉外精炼比是指经过炉外精炼 二次冶金 工艺处理的合格钢产量占合格钢 总产量的百分比 3.21 电炉钢冶炼电耗
电炉钢冶炼电耗是指每炼一吨电炉钢在实际冶炼过程中所消耗的电量 4 要求 4.1 指标分级
本标准共给出了钢铁行业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的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 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级: 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级: 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4.2 各级指标的具体数值见表 1 和表 2
2.0
4.0
5. SO2 排放量 kg/t 钢
1.0
a. 烧结机头
2.0
2.5
6. SO2 kg/t 产品
0.7
产 7. 烟尘 kg/t 产品
2.0
生 b. 高炉出铁场
指 8. 烟尘 kg/t 铁
2.0
标 c. 炼钢
1.5
3.0
3.0
4.0
2.5
3.0
9. 转炉废水量 m3/t 钢
17
20
25
10. 连铸废水量 m3/t 钢
合格钢材生产量占钢材总检验量的百分比 是反映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技术操 作和管理工作质量的指标 3.19 钢材质量等级品率
钢材质量等级品率是反映我国钢铁行业产品质量水平及变化情况的指标 它 是钢材优等品产量 一等品产量 合格品产量分别乘以其各自加权系数 1.5 1.0 0.5 再相加求和后 与报告期总产量的百分比 3.20 炉外精炼比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铁合金)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铁合金)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470-2009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铁合金)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Ferroalloy industry2009-04-10发布 2009-08-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HJ470—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1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铁合金)》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铁合金)(HJ 470—2009)以上标准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2009年4月10日iHJ470—2009 iiHJ470—2009目次前言 (iv)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规范性技术要求 (2)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8)6 标准的实施 (10)iiiHJ470—2009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钢铁行业铁合金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钢铁行业铁合金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共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修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中国铁合金工业协会、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4月1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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