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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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
规程
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依据:《药品管理法》、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的全过程。

4、责任者:门店在册上岗人员。

5、内容:
5.1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包含: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类品种、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

销售人员在销售该类药品时,处方药要严格按照处方药销售制度规定条款销售。

5.2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销售含麻黄碱30mg以上(不包括30mg)的药品,必须凭执业医生开具的处方方可销售。

5.3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登记。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惠康药房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合理经营、安全的使用、保障人民健康,对特殊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殊管理的管理规定。

二、范围: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

三、责任:企业在岗人员。

四、内容
1、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处方药凭处方销售;销售非处方药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麻黄碱的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2、核实购销方资质并建立档案。

3、核实购买付款的单位,金额与销售票据证明的单位金额一致。

4、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

5、发现异常情况报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

五、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
1、企业必须在处方柜内设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柜,并有明显标识。

2、将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不含30㎎)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

3、销售非处方药含麻黄碱类复方的: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设置专柜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至少保存5年。

4、发现异常情况报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

5、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零售药店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
目的:为保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按规定销售,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的全过程。

内容:
1.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定义:国家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除胰岛素外)、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品种实施特殊监管措施。

本规程所指的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仅指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2.销售
2.1含麻黄碱的复方制剂的销售:
2.1. 1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 (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未能留存处方的应留存处方复印件或处方拍照留存。

2.1.2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

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2.1.3应设置专柜或专区陈列,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门店当班的营业员负责管理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2.1.4在销售中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机关报告。

09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09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潜江市老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GSP管理文件为有效遏制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流失非法渠道和滥用,保障公众合理用药。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的要求建立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

三、责任人门店负责人、执业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1。

术语和定义:1.1。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是指国家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品种实施特殊监管措施的药品。

1.2.蛋白同化制剂是指所有的合成雄性激素类固醇都有与睾酮相似的化学结构。

这类药物除具有增加肌肉块头和力量,并在主动或被动减轻体重时保持肌肉体积的作用外,还具有雄性激素的作用.1.3。

肽类激素是指由氨基酸通过肽键联接而成,最小的肽类激素可由三个氨基酸组成,如促甲状腺激素释放激素。

多数肽类激素可由十几个,几十个或乃至上百及几百个氨基酸组成.1.4。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指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等复方制剂。

规定所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药品。

1.5。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指含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品种目录所列的麻黄碱(麻黄素)、伪麻黄碱(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碱(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碱(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甲基麻黄素)及其盐类,或者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碱类物质的药品复方制剂。

2.制度内容:2。

1。

验收员负责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验收,核实“药品配送单”,做到票、货相符。

2.2.验收员应依据药品说明书中标注的成分及时分辨出该类药品,依照《药品验收操作规程》对该类药品进行实物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通知营业员上柜。

2。

3.验收进口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时,还应审核《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在上述各类复印件上加盖公司质量管理专用章。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企业内经营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管理,有效遏制国家专管药品的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60 号)、《药品流通管理办法》(局令第 26 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50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2】2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购销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3]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购销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4]1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办药通[2016]4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经营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管理。

4、责任:购进、销售、仓储和质量管理环节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术语和定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复方甘草口服溶液等。

)所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

5.2、采购该类药品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批发企业购进,即从可以将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给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企业购进。

5.3、经营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时,应当按照药品GSP的要求建立供货企业档案,核实并留存供货方加盖单位原印章的资质证明复印件、采购人员(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等;5.4指定专人负责采购(销售)、出(入)库验收、签订购销合同等。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药品的种类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

为了保障广大患者的健康,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篇文章将介绍这些药品的管理制度。

一、特殊管理的药品特殊管理的药品是指对患者使用、监测和管理需要配合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士的药品,由于其副作用或滥用潜在性等原因,需要进行特殊管理。

常见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液制品、疫苗和生物制品等。

为了保障患者使用这些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在中国,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负责。

药监局会对特殊管理药品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管和管理,包括生产、质量、流通、使用等环节。

在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过程中,患者需要先到医院就诊,医生会开具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然后患者持该处方到指定的药店购买,同时需要出示医生签字的《特殊管理药品处方备案表》。

药店会在向患者提供药品之前,核查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配送的药品符合规定。

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是指因其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必须由国家政府进行监管的药品。

这些药品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因素,如果管理不当会对患者的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与特殊管理药品相似,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在生产、质量、流通和使用等环节都需要接受国家政府的严密监管。

在中国,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也由药监局负责。

药监局会制定相关标准和监管制度,确保这些药品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等过程中遵守规定。

患者在使用这些药品时,也需要获得医生的专业建议和指导,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购买和使用。

药店在销售这些药品时需要对患者进行身份核查,确保购买者符合规定。

结语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而设立的。

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患者需要遵守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医生和药店也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服务。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正式版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正式版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正式版一、引言特殊管理的药品是指具有一定风险、需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精神药品、麻醉类药品、毒性药品等。

这些药品的管理要求需要与普通药品有所区别,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

本制度旨在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确保其安全有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管理责任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监督检查等。

2.特殊管理药品生产企业需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

3.药品流通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药品经营资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溯源可追溯。

4.医疗机构使用特殊管理药品时,应按照药品的特殊属性和使用要求,科学合理使用,并制定相应的临床使用准则。

三、生产管理1.特殊管理药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药品生产资质,并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2.生产过程中应遵守药品生产管理规范,确保药品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3.针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应加强药品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确保药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4.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实行严格的进货验收制度,确保进货药品符合质量标准和规定。

四、流通管理1.药品流通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药品经营资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药品流通管理制度。

3.药品流通企业应加强药品质量控制,确保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4.特殊管理药品在流通过程中应加强冷链运输和储存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五、使用管理1.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的特殊属性和使用要求,严格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和配给。

2.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应按照临床使用准则和规范,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医疗机构应建立用药管理制度,加强药品使用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用药中的问题和风险。

4.医疗机构应对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过程进行记录和追溯,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国家设立的专门管理和监督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法规。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基础,也是国家药品监管工作的核心。

一、药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1 国家对药品的特殊管理要求我指定的主题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这说明国家对药品管理的重要性,不仅仅是一种普通的管理要求,而是专门为药品制定的、具有特殊性的管理制度。

这是因为药品涉及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需要更加严格和细致的管理和监管。

1.2 药品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

国家的专门管理要求,不仅要求药品的生产过程严格符合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的流通环节也要符合GSP(Good Supply Practice)要求,而药品的使用和管理也需要符合严格的规定和标准。

1.3 药品管理制度对人民健康的保障作用药品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可以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只有通过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全面管理,才能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这对于防止假药、劣药的流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管2.1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国家对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具体实施和监管。

这些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管理都有详细的规定。

2.2 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作为专门负责药品管理的机构,拥有对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管权力。

他们要依法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管理进行全面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进行处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3 药品监管的执法和检查药品监管部门会定期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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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加强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销售管理,规范此类药品的销售,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范围:适用于门店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标准化操作。

3、职责:驻店药师、营业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操作规程: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包括:胰岛素、含麻黄碱的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

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要设置专柜、由专人负责并专帐管理,不得开架销售。

对购买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消费者必须出示身份证明方可购买,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电子化监管系统,驻店药师按指纹确认销售,严防此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将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销售时除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还必须凭处方销售。

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时要及时填写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对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企业负责人,并向当地食药监和公安机关报告。

销售含兴奋剂的药品时,还要提示消费者不可长期和过量服用。

5、记录
5. 51在计算机系统中生成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销售的专门记录。

记录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并按日备份。

记录按规定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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