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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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行为,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和保值增值能力,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应该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合效”的原则,实行科学、严格、高效的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活动。

国有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第四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应当立足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强化资产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

第五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应当依法合规,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部门规章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管理流程,保证资产管理活动的规范和有效。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积极推行先进的资产管理技术和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资产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第八条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应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提高。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资产管理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第二章资产管理的组织和领导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业的资产管理岗位,明确资产管理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资产管理工作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的一致性。

第十六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信息系统,提高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3篇)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3篇)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国有资产所有人依法履行对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保护和管理职责,对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审计监督以及国有资产评估、处置、监督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过程。

第三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目的是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和流转,提高国有资产的配置效率,实现国有资本的最大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总体安排、部门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依法与经营者分工合作,建立科学、高效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第五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守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勤政为民、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相结合、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综合施策的原则,根据企业的类型、性质和经营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第七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指依法履行职责,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保护、增值和流转管理工作的机构。

第八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组织体系,明确机构设置职责及人员配备,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组织设置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总体安排、经营者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具体管理的体制;(二)建立健全与企业发展和业务特点相适应的管理岗位和岗位职责;(三)依法履行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监测、处置等职责,并建立专门的评估、监督、监测、处置部门;(四)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系统,提高管理效能。

第十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二)具备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熟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严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国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是指国有企业对其所拥有的各类资产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体系。

这套制度体系包括了资产的采购、配置、使用、保管、报废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和管理要求,旨在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有效性。

国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资产编制管理:对企业所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做好资产台账的建立和更新。

2. 资产采购管理:规定资产采购的流程、权限和标准,确保资产采购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3. 资产领用和归还管理:规定资产领用和归还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资产领用和使用符合规定,并及时归还未使用的资产。

4. 资产使用和保管管理:规定资产的使用方式、使用期限和使用责任,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5. 资产维修和保养管理:制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计划,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6. 资产报废管理:规定资产报废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对老化、损坏或无效的资产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并做好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7. 资产盘点和验收管理:定期对企业资产进行盘点和验收,核对资产的数量、质量和价值,发现并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8. 资产监管和审计管理:建立资产监管和审计制度,加强对资产的监督和审计,防止资产的损失、浪费和失职行为。

国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还可以加强对企业资产的监管,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维护国企的利益和形象。

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资产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国有企业资产的有效管理和保值增值,制定一套严格规范的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降低资产管理成本;•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

2.2 原则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合规性原则: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资产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安全性原则:确保资产的安全,防止盗窃、损坏和灾害风险;•有效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透明性原则:确保资产管理的信息透明,便于监督和审计;•风险控制原则:通过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降低资产管理风险;•价值最大化原则:根据资产的特性和市场需求,实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3. 组织与职责3.1 资产管理部门国有企业应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产管理工作。

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制定公司资产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资产的登记、验收和清查;•编制资产管理计划和报告;•监督和检查资产的使用情况;•负责资产处置和报废。

3.2 资产管理员国有企业应指定专门的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的具体管理和日常监督。

资产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登记和管理资产档案信息;•统计和核对资产数量和质量;•制定资产使用和保管规定;•监管资产的流转和变动;•提供资产使用信息和报告。

4. 资产管理流程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涉及一系列流程,包括资产采购、领用、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4.1 资产采购资产采购是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的起点,其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需求确认:根据业务需求,确认所需资产的种类和数量;•供应商选择:依据采购政策,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和比较,最终确定采购供应商;•签订合同: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采购款项和交付日期等细节;•验收和入库:对采购的资产进行验收,并按照规定的步骤入库。

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

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

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有效利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所有市属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属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强化资产管理意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市属国有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市属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产的收购、使用、处置等全过程,有效防范风险,保护国有资产安全。

第六条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的企业及责任人员进行清查处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市属国有企业应当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保管、盘点、登记、评估、处置等工作,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设立资产管理人员,具有相关职业资格和经验,熟悉资产管理业务,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第九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与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市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处理资产管理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和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会议记录。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市属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盘点、登记备案、评估核实、使用监督、处置程序等。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确保资产数量、价值、使用状况等真实可靠,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四条市属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备案制度,对新增、变动、损失、报废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二、管理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一切具有生产经营功能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固定资产。

三、管理原则1.规范性原则:固定资产管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2.科学性原则:固定资产管理应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遵循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

3.公平性原则:固定资产管理应公平公正,遵循市场原则和竞争规则。

4.效益性原则:固定资产管理应追求效益最大化,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价值。

四、资产购置与验收1.资产购置应按照企业的发展需要和经济效益进行,必须经过预算审批程序。

2.在资产购置前,应进行严格的供应商比选、评估和谈判,确保获得最佳的购置条件。

3.资产验收应由专门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标准要明确,确保购置的资产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规范。

五、资产入账1.所有已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入账,确保资产的准确登记。

2.资产入账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准确记录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

六、资产折旧1.固定资产应按照企业的折旧政策进行计提折旧,并严格执行国家折旧标准。

2.资产的折旧计算应科学合理,采用合适的折旧方法,并进行准确的折旧核算。

七、资产保养与维修1.资产保养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资产,确保其正常运行。

2.资产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及时报修并进行维修记录和报账。

八、资产盘点与清查1.固定资产要定期进行盘点和清查,确保资产的数量和状态的准确性。

2.资产盘点应有专门的小组进行,盘点结果要进行核实和登记,记录每一项资产的详细情况和变动情况。

九、资产处置与报废1.对于已报废或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资产处置应进行合理的价格评估和处置方式选择,确保资产的最大化利用和降低损失。

十、监督与检查1.固定资产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监督各级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和制度进行资产管理。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9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篇一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1、房屋及建筑物20 10%2、机器设备10 10%3、运输工具10 10%4、计算机设备5 10%5、办公家具及设备5 10%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

国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有企业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行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有序和有效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登记、评估、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便于实时掌握企业资产的信息,完善资产管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资产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重要资产的保护和保险,确保资产的安全和价值,在资产管理过程中要注意风险控制。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资产登记与入库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对自身的所有资产进行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和资料,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对新购置的资产进行登记,并及时入库,建立资产清单,标明资产的名称、型号、价值、采购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制定资产入库的管理办法,明确资产入库的程序和责任人,确保资产入库过程的合规和规范。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按照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划分不同的类别,设定相应的管理标准。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登记和入库流程,确保资产管理的规范和有序。

第三章资产评估与监控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核实资产的价值和净值,确保资产评估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对资产进行监控,及时掌握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价值变动,做好资产监控。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资产管理监控系统,确保资产评估和监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资产评估委员会或专门的评估机构,负责资产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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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资产管理程序,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和省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以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或对限额以上的资产进行处置或对资产损失进行财务核销。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以及各全资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行为。

第二章资产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资产管理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和配套的资金管理办法、应收票据管理办法、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二)负责各类资产的价值管理,建立公司资产台账;
(三)负责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各种有价证
券)、应收票据的管理,参与各类应收款项管理与债权清理;
(四)负责组织或协助公司办公室、XX部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存货的盘点与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五)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工作;
(六)负责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资产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审查;
(八)其他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为固定资产实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公司本部固定资产的台账,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子公司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
(三)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四)根据财务部的通知,负责组织本部门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等具体保管使用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申报工作,对分公司、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申请进行审查;
(六)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实物管理工作。

第七条XX部为存货实物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
职责:
(一)拟订存货管理办法;
(二)负责组织本部存货实物台账,指导、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子公司建立存货实物台账;
(三)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存货盘点工作;
(四)根据财务部的通知,负责组织本部门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等实物具体保管单位开展存货的账实相符盘点核对工作;
(五)其他与存货相关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XX部为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权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技术成果、、单独购入的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无形资产台账;
(三)对外部单位侵犯前述无形资产的行为,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负责科研设备等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科研设备资产台账,并入公司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五)协助公司办公室和/或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的科研设备资产盘点与账实相符盘点核对工作;
(六)其他与无形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XX部为长期投资权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
管理职责:
(一)拟订投资管理办法;
(二)负责建立公司长期投资台账;
(三)负责长期投资的可研论证、股权管理等;
(四)负责长期投资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审查与申报;
(五)负责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六)其他与长期投资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条审计部为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单位,负责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对资产实物(权利)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资产实物(权利)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对违规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
(三)其他与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的管理,包括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存货的管理。

第十二条货币资产管理,应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和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严格现金保管制度,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条子公司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超过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权限的,应当由公司相应的决策机构按照“三重一大”确定的权限决策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应收票据的管理,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应收票据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应收票据的收、付、承兑和贴现管理,确保票据安全。

第十四条应收款项等债权的管理,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执行,应当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建立应收款项管理台账,落实清欠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人人,防范和降低呆坏账风险。

第十五条存货的管理,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存货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对存货的计价、采购、验收保管、定额管理和领用管理。

存货库存必须合理、适度,存货具体保管单位应当和存货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定期稽核和盘点,保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的管理。

第十七条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公司办公室归口管理全公司的固定资产,具体管理公司本部的固定资产;分公司、子公司(的相关职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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