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3 号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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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指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指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指南为进一步提升挂牌公司股票限售、解除限售业务办理规范性,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挂牌公司股票限售、解除限售应当符合《公司法》、《收购办法》、《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并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出申请。

申请股票限售、解除限售时,应考虑股东是否符合多重限售或解除限售条件:如股东符合多重限售条件的,应分别计算限售股数,以最大值为本次限售股数;如股东符合多重解除限售条件的,应分别计算解除限售股数,以最小值为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被质押/冻结股票如需办理限售或解除限售的,还应遵守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

二、挂牌公司应当在股东所持股票达到限售或解除限售条件后,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交下列申请文件:1.挂牌公司向中国结算申领的挂牌公司全体股东名册;2.加盖挂牌公司公章的申请及申请表,包括《X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限售申请表》(附件1)/《X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附件2);3.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挂牌公司股东所持股票达到限售条件的,应及时通知挂牌公司办理限售登记。

在办理限售登记期间,股东应严格遵守限售规定,不得违规进行股份转让。

三、主办券商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检查申请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是否准确。

审核无误后,主办券商通过全国股转公司日常业务系统(以下简称“日常业务系统”)填报股票限售/解除限售明细信息,并将挂牌公司申请材料作为附件,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备案。

四、全国股转公司对限售、解除限售申请进行备案确认后,向中国结算发送明细数据。

五、主办券商提交申请后,应当密切关注业务办理进度,在业务流转至中国结算时,督促挂牌公司及时按照《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发行人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股票限售或解除限售登记。

创业板解禁规则

创业板解禁规则

创业板解禁规则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创业板市场为众多创新型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

然而,创业板股票的解禁问题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创业板解禁的含义、规则、流程、市场影响以及投资者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创业板解禁的含义与背景创业板解禁,是指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原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

经过一定期限后,这些股份可以依法解除禁售限制,并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创业板解禁背景是由于创业板公司多为创新型企业,风险较高,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监管部门设定了一定的限售期。

二、创业板解禁的规则与流程1.解禁规则: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管理办法》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有股东所持股份的解禁期限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持有的股份,解禁期限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解禁流程:创业板解禁流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申报、审核和减持。

首先,上市公司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解禁申请;其次,证券交易所对申请进行审核;最后,审核通过后,股东可在解禁期内依法减持。

三、创业板解禁对市场的影响1.短期影响:创业板解禁初期,大量股份涌入市场,可能导致股价波动,投资者信心受到影响。

但长期来看,市场会逐步消化解禁压力,股价回归合理价值。

2.长期影响:创业板解禁有助于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同时,股东减持所得资金有望反哺企业,推动公司发展,从而提升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投资者应对创业板解禁的策略1.了解解禁背景,关注上市公司基本面。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解禁的背景和规则,关注公司的基本面,从长期价值投资的角度出发,筛选优质标的。

2.分散投资,降低单一股票风险。

投资者可在创业板中分散投资,降低单一股票的风险。

3.关注市场动态,做好风险管理。

在创业板解禁期间,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合理配置资产,做好风险管理。

总之,创业板解禁是资本市场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第四章 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 37 -
第一节 总体要求 ........................................................................................................... - 37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39 第三节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管理.................................................................................... - 44 -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 87 第九章 社会责任 ................................................................................................ - 90 第十章 释义 ........................................................................................................ - 92 第十一章 附则 .................................................................................................... - 93 -

限售股解禁操作方法

限售股解禁操作方法

限售股解禁操作方法限售股解禁是指原本由于投资者协议或法律规定而限制流通的股份,在一定期限后可以自由买卖。

这个期限通常是公司上市后的一定时间,例如IPO后的6个月到12个月之间。

限售股解禁对于投资者和市场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事件,因为解禁的限售股可能会对股价和市场流动性产生影响。

以下是限售股解禁的一般操作方法:1.研究企业情况:在限售股解禁前,投资者应该研究并了解企业的基本面情况,包括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竞争优势等。

这可以帮助投资者评估股价在限售股解禁后可能的变动趋势。

2.关注解禁信息:投资者应该密切关注公司发布的解禁计划和解禁股份的数量。

这些信息通常可以在公司的官方网站、媒体公告中找到。

解禁的数量越大,可能对市场产生的影响就越大。

3.技术分析:在解禁前后,投资者可以通过技术分析来判断股价的可能走势。

例如,通过观察股价走势、成交量、支撑位和阻力位等指标,来判断解禁后股价的可能变动方向。

4.风险控制:限售股解禁意味着更多的股份可以卖出,可能导致股价下跌。

投资者应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制定合适的风险控制策略。

例如,可以设置止损位,及时止损以降低损失。

5.市场情绪分析:解禁前后,市场情绪往往会发生变化。

投资者可以通过观察市场的情绪变化,例如市场的买卖意愿、投资者的情绪指数等,来判断股价的可能变动趋势。

6.投资策略调整:根据研究和分析的结果,投资者可以调整投资策略。

例如,如果预计解禁会导致股价下跌,投资者可以选择在解禁前先获利了结或减仓;如果预计解禁不会对股价产生明显影响,投资者可以继续持有或适当增仓。

7.及时跟踪市场动态:在解禁后,投资者应该密切关注市场的动态变化,特别是解禁股份的交易情况和股价的波动。

这可以帮助投资者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把握市场机会。

总的来说,限售股解禁是一个重要的事件,投资者应该综合利用基本面分析、技术分析、市场情绪分析等方法,制定合适的投资策略。

同时,风险控制也是非常重要的,投资者应该设定合理的止损位,及时止损以降低风险。

关于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参与融资融券交易

关于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参与融资融券交易

关于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解读(一)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可以分为普通个人投资者、上市公司董监高、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个人投资者三种类型,以下逐一进行说明。

1、普通个人投资者注: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15号)2、《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3、没有特殊规定的交易类型在表中不再列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注1)注:1、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对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转让行为存在限制性要求的在任或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证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订)第47条3、《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15号)4、《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订)第142条5、《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6、没有特殊规定的交易类型在表中不再列示。

3、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注:1、《证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订)第47条2、《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15号)3、《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股东中,其所持上市公司为证券公司的,不得向该证券公司融资、融券。

5、没有特殊规定的交易类型在表中不再列示。

(二)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可以分为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下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和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两种类型,逐一进行说明。

1、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下股份的机构投资者注: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15号)2、没有特殊规定的交易类型在表中不再列示。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一、背景介绍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限售股份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限售股份是指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部分股东因当初的投资合作或者其他原因,在一定的时间内不能对其所持有的股份进行转让的情况。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限售股份即将解禁。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公司治理、市场稳定、股东权益等多方面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引导上市公司进行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制定一系列的指导意见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两个方面,即解除限售股份的必要性和解除限售股份的指导意见,来探讨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的问题。

二、解除限售股份的必要性1. 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限售股份的存在,对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优化存在一定的阻碍。

限售股份通常由创始股东、核心管理层以及战略投资者持有,而这些股东的限售行为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中存在过多的股权集中情况。

解除限售股份有助于增加流通股份的比例,提高市场流动性,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2. 促进市场稳定限售股份的解禁往往会导致股票和整个资本市场的不稳定。

在限售股份解禁之前,市场往往会出现预期性的波动。

解除限售股份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安排,以平稳市场情绪,确保股价稳定。

这样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提高投资者信心。

3. 保护股东权益限售股份的存在可能会导致股份转让市场的不稳定,对股东权益造成一定的伤害。

解除限售股份有助于增加股份流通性,提高股东的选择权和转让权益,保护股东的权益。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质量,增强公司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三、解除限售股份转让指导意见1. 制定科学合理的解禁时间表上市公司解除限售股份需要有一个合理的时间安排。

应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解禁时间表。

在股东间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分阶段解除限售股份,以减少解禁对市场的冲击。

2. 定期披露解禁计划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定期披露的方式,及时告知市场有关解除限售股份的计划。

股份限售及解限售业务指南

股份限售及解限售业务指南

股份限售及解限售业务指南一、释义①限售:指对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限制其股份交易的业务;(股东自愿限售的,请参照2014年7月股转发布的《关于向股转系统协助出具自愿限售登记函有关事项的公告》及指南。

)②解限:解除上述①股份的限制转让业务;③股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④中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⑤BPM系统:中登北京分公司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⑥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⑦董监高: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需要明确几个问题1、限售与解限办理的大致流程挂牌公司写限售/解限申请书→主办券商审核后提交股转→股转审核确认后,出具《股份限售/解限的确认函》→挂牌企业收到股转的确认函后,通过网络在中国登记结算的BPM 系统办理股份限售或解除限售登记。

(新挂牌的公司,还没有申请UKEY的,需要现场办理。

)2、什么时候需要办理股份限售业务如果你的公司出现下面的情况,请务必及时办理相关股份的限售,未能及时办理的属违规行为。

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新增股份。

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③有新任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

④其他情况,如自愿限售。

(此处需要说明的是,新挂牌企业的限售股份,是在初始登记时即办理完毕;因挂牌公司发行股票、权益分派中的转增或送红股导致股份增加,其中需要办理限售的股份,是在新增股份登记时即办理完毕的,不用单独办理限售登记。

)3、什么时候需要办理股份解除限售业务答复:股份办理解限售,是相对限售而言的。

主要分为①已挂牌企业每年年初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的解限售。

②新挂牌企业,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为人等限售的股份按规定办理批次解限。

③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限制转让的股份,限售期满6个月,需要办理解除限售业务。

创业板解禁规则

创业板解禁规则

创业板解禁规则摘要:1.创业板解禁规则简介2.创业板解禁的分类3.创业板解禁对市场的影响4.投资者如何应对创业板解禁正文:创业板解禁规则是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旨在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解禁是指在一段时间内,受限售股股东不得转让的股份解除限制,可以自由交易。

本文将对创业板解禁规则进行详细解读。

一、创业板解禁规则简介创业板解禁规则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解禁时间,受限售股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每6个月可以减持25%;二是解禁比例,首发原股东限售股、追加承诺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等不同类型的股份解禁比例有所不同。

二、创业板解禁的分类创业板解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首发原股东限售股:首发原股东限售股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批解禁,每批解禁比例为25%。

2.追加承诺限售股:追加承诺限售股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解禁,解禁比例为100%。

3.股权激励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的解禁时间和比例根据激励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为36个月或48个月后解禁。

4.其他类型的限售股:其他类型的限售股解禁时间和比例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创业板解禁对市场的影响创业板解禁对市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增加市场供应:解禁后,大量受限售股可以自由交易,增加了市场的股票供应,可能导致股价承压。

2.改变市场结构:解禁后,原股东的持股比例降低,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结构,进而影响公司治理。

3.影响投资者信心:解禁可能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发生变化,从而影响股价走势。

四、投资者如何应对创业板解禁面对创业板解禁,投资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应对:1.关注解禁公告:投资者应关注上市公司发布的解禁公告,了解解禁时间和解禁比例,以便提前做好投资决策。

2.分析解禁影响:投资者应分析解禁对公司基本面、市场供应和投资者信心的影响,以判断股价走势。

3.控制投资风险: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配置资产,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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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3号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申请办理除股权激励获得股份以外的其他有限售条件股份(以下简称“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业务,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业务办理指南。

一、申请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应当满足的条件
1.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限售期届满;
2.申请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股东承诺。

股东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向其他股东赠与股份,该部分赠与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不适用上述第1项及第2项要求。

二、申请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流程
1.上市公司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并下载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清单;
2.上市公司董事会按照本指南的规定向本所提交申请材料,本所审查无异议后,将业务表单传递至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
3.上市公司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4.本所收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申请材料审查无异议的回复后,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申请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市公司股东可在满足解除限售相关条件时,委托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拟申请解除限售日五个交易日前向本所申请办理对其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有关手续。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清单;
2.上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见附件1)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如适用);
4. 上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5.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 相关股东持股情况说明及托管情况;
2.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份总数、各股东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

3. 相关股东作出的全部承诺(含股东在发行上市文件中
作出的承诺、在公司收购及权益变动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及其他追加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4. 相关股东是否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是否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

四、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日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日不得晚于限售股份日解除限售日前一交易日,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限售股份概况;
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各股东可以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时间;
3.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4. 相关股东是否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全部承诺,是否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是否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
5. 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的结论性意见(如适用);
6. 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五、其他事项
1.解除股份限售手续应当由相关股东委托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申请办理,本所不接受股东直接申请。

上市公司董事会不得无故拒绝股东的申请解除限售委托。

2.两名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拟申请在同一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集中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
售手续。

3.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的,适用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

附件1:
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内容和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申请事宜。

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年月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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