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公司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煤矿钢丝绳管理规定MicrosoftWord文档

**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钢丝绳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矿井主提升钢丝绳管理规定 (2)主要用途钢丝绳型号 (6)钢丝绳锈蚀判断标准 (6)小绞车钢丝绳使用管理规定 (7)常用6×19S-1570钢丝绳参数 (9)常用调度绞车及回柱绞车参数 (9)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的检查方法 (10)钢丝绳绳端固定连接方式 (10)起重用钢丝绳扣插接方法 (11)钢丝绳钩头插接方法 (11)钢丝绳卡的使用方法 (14)钢丝绳直径测量方法 (16)游标卡尺的使用与读数方法 (16)矿井主提升钢丝绳管理规定矿井主提升钢丝绳是连接提升容器和提升机传递动力的重要部件,为加强对主提升钢丝绳的管理,确保提升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Φ18mm以上的主提升钢丝绳。
二、钢丝绳的悬挂与检验:(一)新绳到货后,设备验收小组对新绳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质量证明书、钢丝绳规格型号与使用要求是否一致,并对其外观进行检查。
(二)新绳检查合格后,运转车间截取试样进行检验。
(三)钢丝绳经检验合格,机电科技术组依据检验报告提供的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并结合钢丝绳负荷验算钢丝绳安全系数,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四)验算结果须经机电副总审核,报机电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钢丝绳的检验:1.新绳悬挂前,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必须进行检验。
2.副井提升机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主井提升机钢丝绳不受此限。
3.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截取绳样时,对副井提升绳应从楔形连接装置上部截取,斜井提升绳应在容端将危险段切除后截取,绳样长度做单丝试验时应不小于1.5m,整绳试验时应不小于2m,为保证校验准确性,应注意不使试样受机械损伤。
4.使用中的钢丝绳经检验合格,机电科技术员依据检验报告提供的合格钢丝破断力总和,并结合钢丝绳负荷验算钢丝绳安全系数,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安全技术规范(2篇)

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安全技术规范一.设计选型、到货验收及保管㈠.•设计选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
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具备可靠性高、运行费用低、维修方便等特点。
选购的设备必须有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防爆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㈡设计选型后必须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审查通过后,组织实施。
㈢设备到货后,有关部门按设备装箱单和技术文件要求查验设备、附机、随机配件及技术资料,验收发现缺件、破损、严重锈蚀、资料不全等问题,由采购部门负责解决。
技术资料至少应具备以下九种:1.使用说明书2.产品出厂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3.基础图4.设备总装图5.制动装置结构图、系统图6.易损零部件图7.电气原理图、安装接线图8.主要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9.主要部件的探伤报告。
㈣查验合格的设备应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
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设备严禁拆套、拆件使用。
二.设备安装及验收设备安装验收依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编制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大纲。
㈠安装措施及技术要求1.•设备安装前必须对矿建项目依据设计进行严格验收,以保证安装质量。
2.•工程计划开工前,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明确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事项,作为安装技术准则。
内容包括以下几类:⑴施工组织设计:应具备施工准备和科学组织施工的文件或书面材料。
⑵安装主要依据:由设计部门和厂家提供的设备装配图、安装图、基础图、平面布置图、原理图、关系图及方框图等图纸。
⑶设备安装:安装程序、装配工艺要求,调试方法和注意事项作为安装指南。
⑷质量标准:设计规范、设备安装验收规范、安全规程,作为安装的基本准则。
⑸设备评定的主要依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性能调试、测试的试验报告。
㈡安装验收的图纸及资料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2.•设备清单:包括已到设备、到货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3.装配图和随机备件图4.设计施工图5.提升、制动、电气系统图6.调试、测试报告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8.安装竣工图、竣工报告9.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10.施工预算及决算㈢设备安装中的重点验收项目及内容1.驱动轮制动闸盘或闸轮无开焊、裂纹和变形。
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公司机电技术文本及图纸编(绘)制规定》的通知(平

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公司机电技术文本及图纸编(绘)制规定》的通知(平平煤股份〔2009〕154号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公司机电技术文本及图纸编(绘)制规定》的通知各原煤生产单位:为加大机电技术治理,进一步规范机电技术文本、图纸编(绘)制工作,经公司研究,制订了《平煤股份公司机电技术文本及图纸编(绘)制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此为电子公文)平煤股份公司机电技术文本及图纸编(绘)制规定第一章机电设备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第一条采纳运算机编辑、打印机打印,统一采纳A4纸纵向装订。
第二条设有封面,封面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施工日期、打算工期、施工单位(章)、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措施编制人(签字)以及措施编制时刻。
样本见附件1。
第三条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内容应放在首页。
参与审批的单位和人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审批必须认真负责,有针对性。
第四条安全技术措施的要紧内容:(一)工程简述:包括任务来源、缘故、目的、工程起止时刻、涉及范畴和施工方案等。
(二)施工组织:包括劳动组织、人员构成和分工,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验收负责人等。
(三)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前的预备工作、施工工序步骤、质量标准及工艺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
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准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工程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组织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并进行签字,签名页附在安全技术措施之后。
第六条施工工程交叉、上下作业时,必须分项制定安全措施。
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条理清晰,文字准确简练、语句通顺、逻辑性强。
第八条检修终止后,检修单位要认真总结检修体会教训,并将总结、检修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一并妥善储存。
第二章设备停产检修打算编制第九条采纳运算机编辑、打印机打印,B4纸横向装订,文字部分每页可分两栏,图表部分可按照需要分栏或不分栏。
第十条设有封面,封面应有机电设备检修打算字样,有矿长(经理)、生产副矿长(副经理)、机电副矿长(副经理)、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机电科长签名,有检修日期、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煤矿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管理,确保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安全经济运行,杜绝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矿所有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机电科是矿井皮带运输的综合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机电战线皮带运输设备的计划、选型、出入库、建帐、调配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机电战线皮带运输管理负有业务保安职责,同时对开掘皮带运输现场管理有监督检查责任。
第四条开拓科是开掘工作面皮带运输现场管理的业务保安部门。
第五条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各使用单位要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直接安全责任”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其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滚筒驱动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必须按大型固定设备的相关规定,比照主井提升系统进行管理。
第七条滚筒驱动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安装、移装、改造验收工作执行有关平煤股份公司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规定。
第八条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张挂各种规章制度和图纸,做到各种记录整齐、规范、填写认真。
第九条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的技术档案资料必须齐全,设备档案包括:设计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历次事故记录、设备大修技术改造记录,设备履历薄和技术特征卡片、安装图纸、配件图册、电控原理图等。
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还必须有调试安装验收记录、接头硫化记录、硫化接头拉力测试、油质检验报告、事故报告等。
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必须做到一台一档。
第十条使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的单位必须建立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带式运输机型号、长度、使用地点等。
第十一条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涉及安全保护、驱动装置、制动装置、调速装置、输送带运行参数等技术改造项目必须经公司机电处论证审批。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设计及实际运行状况进行运送能力核算,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能力运行。
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安全技术规范文

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安全技术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安全运行,确保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安全技术规范。
第二条本安全技术规范适用于以钢丝绳为牵引带的带式输送机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检修。
第三条带式输送机的基本结构主要包括输送带和传动设备,输送带由多层橡胶帆布或钢丝绳构成,传动设备包括驱动装置、牵引装置等。
第四条带式输送机的安全性能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定。
第五条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安全维护、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带式输送机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措施,并将其落实到位。
第七条带式输送机的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带式输送机的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设备,禁止擅自改变操作方式,禁止未经许可操作设备。
第十条禁止在带式输送机上放置杂物,禁止采取异于规定的方法清理输送带上的杂物。
第十一条对于发现的故障、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排除,不能带病工作。
第十二条定期检修带式输送机的各个部件,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安全操作第十三条使用者在使用带式输送机前,应进行设备的可靠性检查,并确保所有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禁止超载使用带式输送机,严禁在输送带上破碎物料、可燃物料以及易腐蚀物料等。
第十五条禁止将手或其他物体伸入带式输送机内部,以免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在带式输送机运行时,禁止在输送带上站立、行走或者横越。
第十七条使用带式输送机时,应注意保持设备周围的清洁和整洁,清除漏落的物料。
第十八条在带式输送机运行过程中,应常常关注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排查。
第十九条带式输送机发生故障或停机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检修工作。
第四章安全维护第二十条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禁止屏蔽或关闭安全保护装置。
附平煤股份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公司煤矿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原煤生产单位,有关业务处室:《平煤股份公司煤矿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规定》已经公司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平煤股份公司2017年3月日平煤股份公司煤矿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规范技术文本、图纸编(绘)制,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杜绝技术管理责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二条建立完善机电运输系统技术管理体系。
(一)各单位应建立以机电负责人、机电技术负责人领导的机电运输技术管理体系。
(二)各单位机电科(区)必须设有分管技术工作的副科(区)长,并建立健全技术、供电、电缆、小型电器、防爆、设备、配件、油脂、输送带、钢丝绳等专业化管理小组和人员。
(三)机电运输队应配备2名以上的技术人员。
采、掘、通等使用有机电设备的基层队必须有分管机电的技术人员(专职兼职均可)。
第三条建立机电运输技术管理例会制度。
各单位应由机电技术负责人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矿井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工作会议,通报机电技术管理工作落实、考核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规划布置下一步技术管理工作,研究探索新思路,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第四条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安全活动制度、事故分析追查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干部上岗查岗制度、电气管理制度、电气试验制度、停送电制度、电缆管理制度、小型电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阻燃胶带管理制度、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度、设备包机制度、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及入井安装验收制度、油脂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制度、轨道运输管理制度,平巷人车、斜巷人车、架空乘人装置、无极绳绞车乘人管理制度,机电设备设计安装验收管理制度、图纸资料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装订成册,随着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第五条建立完善主变压器、35kv以上开关、矿井立井提升机、主扇风机、主空压机、主排水泵、锅炉、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1.6m及以上绞车、架空乘人装置等大型机电设备的纸质技术档案,做到一台一档。
煤矿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公司)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安全保护、安全防护设施,规范主提升带式输送机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行为,确保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安全运行,加强主提升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及安全保护设施必须取得“MA”标志,投入使用的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必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第二节一般管理第三条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胶带;主提升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四条井下主提升带式输送机井筒内必须照明齐全,光线充足。
第五条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温度保护、烟雾保护、防跑偏装置、超温自动洒水装置,必须装设胶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应安装断带抓捕装置。
第六条主提升带式输送机运行时,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第七条主提升带式输送机防护网(罩)等辅助安全设施按机电设备保护装置管理,在运转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或违规使用。
第八条与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前后相互搭接的主提升带式输送机之间必须有开停联锁装置,其控制必须灵敏可靠。
第九条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停机前,除设备故障或紧急停机外,必须把胶带上的物料拉空,避免带载启动,严禁在短时间内频繁启动。
第十条主提升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采用可靠的砼基础进行固定;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必须有可靠的张紧装置。
第十一条安装有主提升带式输送机的井筒中,行人跨越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处必须装设安全可靠的行人过桥。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操作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必须严格按《主提升带式输送机操作规程》要求执行。
第三节保护装置及沿线照明管理第十三条主提升带式输送机井筒照明设置:主提升带式输送机井筒内每隔30米装设一盏照明灯,机头、机尾、转载点、配电点处可加密照明灯数量,保证有充足照明。
煤矿钢丝绳管理制度

煤矿钢丝绳管理制度为规范煤矿钢丝绳的日常管理,保证钢丝绳的安全使用,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新钢丝绳的使用与管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钢丝绳到货后,应当进行性能检验。
合格后应当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者锈蚀。
(二)每根钢丝绳的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MA 标志及验收检验报告等原始资料应当保存完整。
(三)存放时间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钢丝绳悬挂前,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小于《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时,该钢丝绳不得使用。
(五)主要提升装置必须有检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
二、在用钢丝绳的检验、检查与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使用后每6个月进行1次性能检验;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12个月检验1次。
(二)升降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悬挂使用12个月内必须进行第一次性能检验,以后每6个月检验1次。
(三)缠绕式提升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可以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
试验结果,以公称直径为准进行计算和判定。
出现下列情况的钢丝绳,必须停止使用: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小于《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八条规定时。
(四)在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在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小于下列规定值时,应当及时更换:1.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
2.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
3.专为升降物料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
(五)摩擦式提升钢丝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专用于斜井提升物料且直径不大于18mm的钢丝绳,不受《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条(一)、(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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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2009〕104号
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公司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原煤生产单位,机关有关部门:
〘平煤股份公司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公司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此为电子公文)
平煤股份公司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
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管理,确保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安全经济运行,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二条各使用有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单位机电战线的各级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其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技术管理工作和现场管理工作。
第三条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为大型乘人装置,必须按大型固定设备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检测检验内容和周期比照副井提升系统进行。
第四条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设备安装、移设、改造验收工作执行〘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公司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平煤股份〔2009〕103号)。
第五条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各种规章制度必须健全。
按照〘河南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张挂各种规章制度和图纸。
各种记录整齐、规范、填写认真。
第六条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技术档案资料必须齐全,
做到一台一档,设备档案包括:设计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安装验收记录、试验记录、设备历次事故记录、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关键部件探伤记录、分析报告和处理及改进意见,油质检验分析报告、设备大修、技术改造记录及改进意见,设备履历薄和技术特征卡片、安装图纸、配件图册等。
第七条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改造要经过方案论证。
重大环节改造由原煤生产单位提出改造申请,并经公司审查批准。
设备、电气不涉及安全保护、制动或运行工况的改造必须经原煤生产单位区科、、队主管人员论证,报原煤生产单位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及时修改相关图纸,做好改动前后运行情况的观察记录。
严禁私自改动设备结构,电气接线。
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原煤生产单位机电部门应根据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设计及实际运行状况进行运送能力核算,制定运煤、运人、检修的工况参数,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能力运行。
否则,追究违章指挥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主要关键环节的机电设备、配件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备件,关键部位的元器件如阀组、继电器、保护组件等、必须选用满足设备安全性能且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有良好信誉的厂家产品。
物资供应部门应按使用单位要求采购,决不允许采用伪劣、假冒、廉价或“三无”厂家的产品,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操作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属于特殊工种的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并经相关资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具备上岗资格。
设备、电控改造或更新时要重新对司机、维护人员进行培训,不经考试合格不准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切实加强科、队二级技术管理队伍的建设,配备技术能力强、满足现场管理数量要求的机电技术人员,做好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使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单位的机电战线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系统配置和保护设置的合理性,保护装置、制动系统实现故障安全型,组织科研攻关、认真解决系统装置存在的缺陷。
第三章运行与检修
第十三条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下列保护装置:(一)过速保护;
(二)过电流和欠电压保护;
(三)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保护;
(四)输送带局部过载保护;
(五)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
(六)交流断相保护、主电机断磁保护交流电机除外、;
(七)主回路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
(八)过压保护;
(九)与主回路、控制回路闭锁的快速手动泄压装置、切断主回路电源及控制电源的急停装置;
(十)盘式制动闸闸间隙保护;
(十一)机头、机尾上下人处各两道过乘保护;
(十二)煤位保护;
(十三)外露的转动部位应加防护罩或防护栏,煤仓、溜煤眼上装铁蓖及防护栏。
第十四条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应装设下列保护装置:
(一)倒转保护;
(二)负力运行的电气制动;
(三)对有可能反转的运输机加装逆止装置或逆向抓捕装置;
(四)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可由搭乘人员或其它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
(五)运人运物互相闭锁,与转载机或满仓信号、给煤机互相闭锁,主电机、变压器、整流柜与风机闭锁。
第十五条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司机要持证上岗,着装整齐,实行现场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和巡回检查记录。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车房,停车期间方可打扫设备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第十六条司机接班后要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紧固、润滑良好,传动、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电控供电系统及操作装置是否处于可靠的状态,各种保护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各种指
示仪表显示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信号、电话是否通畅、清晰,照明是否满足操作要求。
发现隐患或不正常状态应及时处理并向队值班干部汇报,排除故障后方可开车。
第十七条坚持大型设备一人开车一人监护的原则。
正常状态设备运转由操作司机一人承担,监控司机监督操作司机操作程序是否正常。
特殊情况或事故状态下监控司机应协助操作司机操作紧急停车或操作手动泄压阀,实现紧急制动。
第十八条原煤生产单位区(科)、队必须制定详细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检修循环周期表,充实检修内容,明确检修执行标准。
矿、科、队相关领导要定期查阅各种记录,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记录上签字。
第十九条必须保证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每天检修时间不少于2小时。
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检修时间要求的必须报请本单位机电负责人批准。
检修项目必须落实到人,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各种试验,测试整定和校验工作,确保质量并作好记录以备责任追究处理。
第二十条严把检修质量关,不得停留于设备器件的外观检查,要认真进行分解调整和性能调试,对安全保护、安全制动部件要制定强制性检修更换计划。
对检修工作不严、不细、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必须追究责任。
关键部位的检修必须逐级汇报,相关单位领导必须亲自到现场指挥检修工作。
第二十一条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应做如下检查试验:
(一)每天由维修工检查试验一次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保护、过乘保护、闸间隙保护、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及输送带接头情况;
(二)每班由看守机头人员检查试验一次煤位保护;
(三)每天在集中运人前皮带上煤拉空后将皮带速度降在0.5—0.6m/s时,由司机进行一次紧急制动或手动紧急泄压制动试验,试验结果符合要求方可运送人员;
(四)其它保护装置按规定周期检查试验。
第二十二条加强液压制动系统的管理,制动油必须选用符合规定的油品,一般二个月进行一次油质化验,一年更换一次制动油,对不合格的制动油必须更换或处理。
阀组、过滤器应一月检查清洗一次,严禁不合格的阀组、滤芯重复使用。
制动闸接触面积一季度测调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制动力矩测试,当发生紧急制动或制动不可靠情况时及时对制动系统进行全面测调。
盘式制动器的液压管路不得采用橡胶软管,应采用铜管路,且管径必须满足回油速度要求。
第二十三条严格制定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乘人规定,并张挂在各乘人地点,安检部门应在各乘人地点设置专人把守,从管理上、措施上防止形成人煤混运的条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五条有关规定。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平煤股份公司。
主题词:生产技术机电运输管理通知
平煤股份公司综合部2009年6月3日印发
校对人:徐其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