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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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内容)法律条文法大大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内容)法律条文法大大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内容)法律条文法大大1: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水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活动,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条水电建设工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管理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第四条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责任、质量计划、质量控制、质量监督、质量评估等内容。

第三章质量管理责任第五条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主要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1. 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2. 领导、组织和指导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3. 对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采取相应纠正措施;4.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档案,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章质量控制措施第六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以下质量控制措施:1. 严格执行相关设计文件,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2. 采用符合标准的材料和设备,保证工程质量;3. 每个工序前进行严格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确保操作规范;4.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进行。

第五章质量监督与检查第七条监理单位对水电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质量目标的达成。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编制质量监督与检查报告,记录质量问题的发现和处理情况,并及时向相关责任人报告。

第六章工程验收与评估第九条水电建设工程竣工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第十条对已验收的工程,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结果反馈到质量管理体系中进行改进和优化。

附件:1.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矩阵2. 监理单位质量监督与检查报告范本注释:1. 质量方针:指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总体目标和方向。

2. 质量目标:指具体的质量要求和指标。

3. 质量责任:指各个岗位和部门在质量管理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管理

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管理

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管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在水利水电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管理也显得尤为重要。

下文将从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性、管理方法及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尤为重要。

水利水电工程对于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工程的质量就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发展水平。

而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就可以有效地控制和保证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确保整个工程的高质量建设。

其次,管理方法和措施是实施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

一方面,要注重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政策以及规范标准,指导企业进行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

同时,加强工程监理,增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确保各个工序的执行满足相关行业标准。

另一方面,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分析与处理,对难以避免的问题进行快速的解决,减少质量问题对工程建设带来的影响。

最后,在施工质量管理中,还需要注重人员配备与培养,增强企业员工的质量管理能力。

企业在人员招聘时,应注重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技
能水平,并加强培训,提升全员的质量管理和保证能力。

通过制定完善的奖惩制度,激励企业员工积极参与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形成共建共治的工作氛围。

综上所述,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管理要重视,方法和措施要实施,人员配备与培养要加强。

只有从这三方面综合进行管理,才能够最终实现水利水电工程的高质量建设。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一、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一)建立质量管理组织结构1. 首先,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推行和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

质量管理部门应该具备专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以确保工程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2. 其次,质量管理部门需设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的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小组下设检验组、监督组等具体职能部门,以实施全面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制定质量管理手册1. 质量管理手册是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的依据和规范。

在制定质量管理手册时,需要考虑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和要求,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和系统性。

2. 质量管理手册的内容应包括质量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程序流程、质量控制要点、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等方面的内容,以全面规范和指导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质量管理流程1. 质量管理流程是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规范要求。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质量管理流程,并将其纳入质量管理手册中。

2. 质量管理流程的建立应该注重流程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要求都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和监督。

二、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一)质量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该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培训会议等形式,向全体员工普及和推广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增强全员参与和贯彻执行的意识和能力。

2. 质量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应该注重实效性和持续性,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及时更新和完善质量管理知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程质量管理需求。

(二)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该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督查机制,确保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实施。

督查机制应该包括定期巡查、抽查、督导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 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应该注重过程的控制和绩效的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持续改进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三、总结与展望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

水电质量管理制度

水电质量管理制度

水电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电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保障水电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提高整体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电项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标准,保障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水电项目质量管理应坚持以用户为中心,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管理优化为手段,不断提升水电项目的质量水平。

第五条本制度应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六条水电项目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方针、组织结构、职责分工、程序文件、内部审核、持续改进等。

第七条水电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断完善和提升。

第八条水电项目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建立质量管理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水电项目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条水电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设施的安全、可靠和有效运行。

第十一条水电项目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和评估机制,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第三章质量管理工作第十二条水电项目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流程,在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第十三条水电项目应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第十四条水电项目应定期进行质量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避免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水电项目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质量记录真实完整,留存备查。

第十六条水电项目应加强对关键设备和材料的质量管理,确保设备和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七条水电项目应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人员安全。

第四章质量管理措施第十八条水电项目应加强对工程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水电项目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的质量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测。

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水电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完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树立水电工程信誉,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二、质量目标1.质量目标是指水电工程整体实现现代化、安全化、标准化,确保工程质量,降低事故率。

2.提高水电工程的经济效益,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工程整体竞争力,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质量管理机构1.质量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委员会是水电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机构,成员包括工程质量领导小组、工程质量监督组、工程质量评审组、工程质量改进组等。

2.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是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与水电工程项目组协调质量管理事务,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

四、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制度框架(1)水电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水电工程质量检测规定(3)质量管理责任制度(4)质量管理人员管理制度2.质量管理活动(1)水电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在水电工程项目启动前,要作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工程范围、编制工程方案、规划预算等。

(2)水电工程设计管理对水电工程项目设计进行监督、审核,确保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3)水电工程施工管理在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4)水电工程质量检测质量检测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对水电工程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5)水电工程质量评审对水电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审,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6)水电工程质量改进对水电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提高工程质量。

五、质量管理体系1.质量管理体系是指水电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流程、程序、记录等的集合,为了实现质量目标,提高质量管理效率。

2.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管理规定、质量记录、质量培训、质量内审等。

3.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ISO9001等国际质量管理标准。

六、质量管理监督1.质量管理监督机构质量管理监督机构是对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的机构,包括国家相关部门、第三方质量监督机构等。

水电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水电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水电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水电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并对水电水利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

第三条水电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重、科学施工、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水电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完善行业标准制定和监督体系,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第六条各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确保水电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水利主管部门所有。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八条水电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质量为重。

保障工程的质量,加强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三)科学施工。

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条件,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

(四)预防为主。

在施工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及时处理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第九条水电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十条水电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十一条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第三章质量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第十二条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具有专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熟悉水电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要求,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进一步促进水利水电事业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先预防,后治理"的原则,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第四条所有参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各级水利水电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并定期评估和改进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目标管理、工序管理、质量控制、验收管理等各项内容。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目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障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面的质量要求。

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各项工序管理,确保施工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控制应采取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管理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质量管理责任第十一条项目经理是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指定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工作,并对设计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和控制。

第四章质量管理措施第十五条水利水电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六条工程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七条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检查应由专门的检验人员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已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不得拖延处理。

第五章质量管理评估第十九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估应定期进行,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单位。

水电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水电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电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水电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电施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电施工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

第三条水电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质量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水电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职责,落实质量责任。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建立健全水电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机构:成立水电施工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水电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二)岗位职责:明确各级人员职责,落实质量责任。

(三)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水电施工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检验标准等。

(四)质量培训: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培训,提高施工人员质量意识。

(五)质量检查: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质量保证措施第六条设计阶段:(一)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二)设计单位应组织设计评审,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设计单位应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设计问题。

第七条施工阶段:(一)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二)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明确施工工艺、施工工序和质量标准。

(三)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四)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培训,提高施工人员技能水平。

(五)施工单位应加强材料管理,确保材料质量。

第八条监理阶段:(一)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监理,确保监理质量。

(二)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质量保证体系,明确监理内容、监理方法和监理标准。

(三)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四)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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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实施“质量兴企”战略,保证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或项目)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公司直管项目部、各子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项目管理机构。

各子公司包括股份公司所属从事建筑工程建设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工程项目”,包括公司或子公司承建的各类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和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统称承包项目);包括公司或子公司投资控股的建设项目,含BOT、BT等项目(统称投资项目);包括国内和国际的上述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项目部,是指代表企业进行承包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现场组织机构,包括指挥部、项目经理部、联营体项目部、BOT、BT项目的总承包部等。

项目管理机构是指投资项目法人(又称业主或建设单位)委派在现场专门从事该项目的管理组织,包括直管项目的项目法人自身、现场项目部、受委托的专业项目管理单位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第五条股份公司质量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公司总部对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实施“宏观管理、重点控制”的原则,总体把握、宏观指导,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实施重点指导和管控,对直属项目进行直接管理。

第六条股份公司工程科技部是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公司质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建立健全公司总部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总部质量体系贯标认证工作,并使之持续有效运行。

(三)指导、监督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四)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公司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股份公司总部的岗位责任制。

(五)按照“宏观管理、重点控制”的原则对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组织开展公司质量活动。

(六)组织或指导公司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质量问题引起的重大工程事项。

(七)在总部人才培训规划指导下,开展质量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组织开展公司质量管理“创优争先”工作,组织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和行业与国家优质工程创优工作。

(九)引进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理念,组织开展公司重大质量技术课题的研究,推进质量管理信息化与标准化工作。

第七条股份公司各事业部是所从事行业和领域质量管理工作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子公司作为法人企业,全面负责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企业法人代表是本单位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

企业主管质量的行政领导协助总经理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对本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各子公司要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全员质量管理的岗位责任制。

在总部、下属单位和项目部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质量管理人员,保障质量工作的资源配置。

第十条承包项目的工程质量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部是项目工程质量责任的主体,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对企业负责。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

项目法人成立的项目管理机构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法人负责。

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方按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管理第十二条股份公司依据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公司总部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持续改进保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第十三条股份公司各事业部应针对所从事行业和领域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各子公司要按照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与股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有机的母子体系。

第十五条各子公司要确立本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把质量目标层层分解,实现质量管理工作的目标管理。

第十六条各子公司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十七条各子公司不得违法使用劳务,要加强从业人员的质量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各子公司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分包工程和劳务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

要把分包协作队伍的质量管理作为质量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严禁“以包代管”。

第十九条各子公司要树立“过程精品”、“过程管理”的新型质量管理理念并运用到项目管理之中,形成诚信支撑全员、全员覆盖过程、过程提升基础管理的局面。

第二十条各子公司要通过技术进步,通过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要树立“质量效益”的理念,在质量管理中出效益。

第二十一条各子公司要运用动态控制原理进行质量管理,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促进项目的质量改进。

第二十二条各子公司应了解用户对质量的意见,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确定改进目标,提出相应措施并检查落实。

第二十三条股份公司开展企业优质工程评比活动,并从中优选推荐省部级和国家级优质工程。

鼓励和支持子公司有计划的开展争创优质工程活动。

第四章承包项目质量管理第二十四条承包项目质量管理应按下列程序实施:(一)进行质量策划,确定质量目标;(二)编制质量计划;(三)实施质量计划;(四)总结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提出持续改进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应进行质量策划,制定项目质量目标,规定实施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和资源。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和合同规定以及企业要求编制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计划应报企业批准后实施。

质量计划应确定下列内容:(一)质量目标和要求;(二)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三)所需的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四)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接收准则;(五)必要的记录;(六)所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合同要求,依据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二十七条项目经理部应当建立现场质量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制定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

第二十八条项目经理部职权范围内的分包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

采购的质量控制应包括确定采购程序、确定采购要求、选择合格供应单位以及采购合同的控制和进货检验。

第三十条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质量可追溯制度,严格工序管理,认真执行“三检制”,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加强质量检验工作,做到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第三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应在质量控制的过程中,跟踪收集实际数据并进行整理。

应将项目的实际数据与质量标准的规定和质量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偏差。

根据分析的结果,采取措施,纠正偏差,对不合格进行处置,并对不合格的处置效果和影响进行检查。

第三十二条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对项目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分析,提出目前质量状况、顾客满意程度、产品要求的符合性以及质量改进措施。

第三十三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经理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和企业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按照规定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第三十四条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做好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证竣工文件真实、完整。

第五章投资项目质量管理第三十五条项目管理机构应主动接受各级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项目法人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健全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三十七条项目法人应进行质量策划,制定项目质量目标,规定实施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和资源。

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等级和运行要求以及项目法人要求,组织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报送项目法人批准。

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明确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职能;(二)明确各层次质量管理职能之间的配合和接口;(三)确定实现质量目标的过程顺序,质量检测的环节、频率以及标准;(四)确定和提供实现质量目标必需的资源;(五)制定记录和报告数据的标准格式等。

第三十八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一)编制质量管理活动计划;(二)编制人员培训教育计划;(三)制定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质量条款;(四)编制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考核计划;(五)编制质量检查、检验计划;(六)配合政府质量监督计划。

第三十九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现场质量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

第四十条项目管理机构应依法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实行合同管理,在所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质量目标、责任。

第四十一条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应对委托采购的重要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文件、采购实施过程以及产品供货或服务质量成果等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

第四十二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制定项目质量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应根据分阶段编制的验收工作大纲和验收管理办法对项目验收进行质量控制。

第四十三条项目管理机构应监督和检查监理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工程质量控制,并进行监理管理。

第四十四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对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主要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并验证实施效果,督促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十五条项目管理机构应组织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纠正并制定改进措施。

第四十六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项目管理机构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第四十七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重大咨询或设计工作成果的质量评审制度,重大技术、经济决策做到先评估后决策。

第四十八条项目管理机构应设必要的质量检查、监督手段,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控制和判断。

第四十九条工程完工后,项目管理机构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和签证,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五十条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项目)对相关单位的质量管理参照本办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国际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应符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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