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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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8.05.29•【字号】苏环管[2008]104号•【施行日期】2008.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8〕104号)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管委会:你委报批的《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泰州市环保局、泰兴市环保局预审意见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自2003年12月我厅以苏环管〔2003〕238号文批复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区域环评后,你委进一步加强了开发区环境管理,注重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主要工作包括:一是认真执行开发区产业定位;二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目前已实现全区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区内建有危废处置场所;三是入区企业较好地执行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均达100%;四是完善了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开发区及区内企业均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环境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环保工作;五是开发区拆迁居民安置状况良好,已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点均已拆迁完毕;六是加快开发区绿化建设,目前开发区绿化覆盖率为30.5%,针对开发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了一定的修复和补偿;七是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了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对开发区内企业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八是环境质量下降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现状基本符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

但在开发过程中,也存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水不能稳定达标、园区个别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企业废水偷排、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等问题,曾被省环委会列为“全省十个挂牌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之一,要求管委会针对出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治。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6.01.16•【字号】苏环管[2006]8号•【施行日期】2006.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6〕8号)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你委报送的《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及扬州市环保局、仪征市环保局预审意见(扬环函〔2005〕65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及扬州市、仪征市环保局预审意见,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该开发区报批省级开发区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原则同意扬州市、仪征市环保局预审意见,在开发区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明确园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园区建设须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按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园区建设,推进园区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实践。

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选择清洁原辅材料和先进工艺、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提倡与推行节水措施,积极探索中水回用途径。

进区企业必须采用国内甚至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各企业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应不低于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按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将园区建成生态型园区。

2、优化区内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规划以近中期为主,进区工业项目应为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石油化工深加工项目;利用仪征良好的进出口条件,进口原料,建设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化工新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为仪征化纤、扬子石化等周边企业配套服务产品。

埃克森美孚(太仓)石油有限公司

埃克森美孚(太仓)石油有限公司
雨污、清污分流 规范化设置
备注
建筑面积
现在实际使用仅仅为 25万吨,可以满足扩
建后的需求 市政自来水管网 排入港区污水处理厂
来自市政电网 来自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
公司 绿化率达到 15%
依托现有
废水处理站
30t/h
4
废水达标排放
依托现有 根据《建设项目环保
设施竣工验收监测
埃克森美孚(太仓)石油有限公司太仓润滑油调配厂新增 56.8 万吨生产能力改扩建项目(一期 28.4 万吨)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扩建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见表 1-1。
3
埃克森美孚(太仓)石油有限公司太仓润滑油调配厂新增 56.8 万吨生产能力改扩建项目(一期 28.4 万吨)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表 1-1 拟建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概况
序 设施 号 类别
车间或生产线名称
C41 罐区 C12 罐区 C21 罐区 调配车间 交换站 装车台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 1959 号
埃克森美孚(太仓)石油有限公司 太仓润滑油调配厂新增 56.8 万吨生产能力改
扩建项目(一期 28.4 万吨)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埃克森美孚(太仓)石油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三年四月
埃克森美孚(太仓)石油有限公司太仓润滑油调配厂新增 56.8 万吨生产能力改扩建项目(一期 28.4 万吨)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埃克森美孚(太仓)石油有限公司太仓润滑油调配厂新增 56.8 万吨生产能力改扩建项目(一期 28.4 万吨)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平。因此,在生产比调配釜最大体积小的小批量调配产品时,ABB 系统(全自动调 配系统)是最有效的,也就成为小批量多品种产品的理想选择。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3.04.30•【字号】苏环管[2003]90号•【施行日期】2003.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3]90号)滨海县人民政府:你府报送的《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下简称《报告书》)及省海洋与渔业局的审核意见(苏海环[2003]3号)、盐城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盐环发〔2003〕7号)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本批复的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同意在拟定地址建设与海洋产业相关度大的、精细化工、医药化工为主的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园区最终规模为10平方公里。

二、由南京大学环科所编制的《报告书》提出的区域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对策措施及对化工园区环境保护规划总体可行,结合本批复的要求,可作为调整、完善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三、鉴于园区紧邻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环境敏感,因此在化工园区规划和建设中必须着重落实以下要求。

(一)对化工园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化工园区的开发建设要服从于盐城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规划,并与盐城市生态旅游规划等专项规划相协调。

在开发建设化工园区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特别是要保护好丹顶鹤栖息的生态环境、中山河河口海洋生态环境、中山河(闸上)和盐场取水口水质、滨准农场场部和滨淮镇镇区大气环境,以及与化工园区毗邻的响水盐场等地区。

要按循环经济的思想和清洁生产的原则,指导化工园区的开发建设,以ISO14000标准体系进行环境管理,将化工园区建成生态型的工业园区。

(二)关于化工园区区内外的总平面规划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化工园区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审查意见-苏环计[96]50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审查意见-苏环计[96]50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审查意见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审查意见(苏环计[96]50号)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你委《关于请求审批〈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规划〉的申请》(中宜环科委字(1996)第67号)及《宜兴环保科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收悉。

经研究,审查意见如下:一、修改补充后的环评报告书和环保规划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评价结论可信,据此提出的环保规划方案、对策措施可行,可作为开发区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园区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集中水源地团氿和西氿的水质;应尽快论证尾水回用方案,尽可能实现尾水零排放,以保证集中水源地水质。

在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工业园应要求区内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三、园区内现有企业应加强燃烧废气及工艺废气的治理。

对不符合园区环保规划要求的企业,应限期关停。

四、工业园应按环保规划的要求,加强绿化建设,重视区内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也应注意保护园区南部南岳寺风景区。

五、实施园区环保规划必须统筹兼顾,坚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污染物集中控制原则,坚持以高新技术为主,推行清洁生产;工业园应尽快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加强园区环保工作。

宜兴市环保局加强对园区环保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一日——结束——。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丹阳经济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报告书的审批意见-苏环计[96]67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丹阳经济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报告书的审批意见-苏环计[96]67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丹阳经济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丹阳经济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报告书的审批意见(苏环计[96]67号)丹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你委《关于要求对<丹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进行评审的报告》(丹开委发(1996)36号)及补充完善后的《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收悉,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一、补充完善后的环评报告书及环保规划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对现状的评价详实准确,结论可信,据此提出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可以作为开发区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开发区必须严格限制水污染项目进区。

丹阳市政府应加强对新九曲河沿岸荆林、访仙等乡镇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的管理,保护开发区及丹阳市区的饮用水源地。

三、原则同意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设置在新九曲河口下游100M处的方案。

开发区应加快污水处理厂的论证、设计和建设工作。

在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开发区污水应通过排放管网直接排入苏南运河,不能排入新九曲河。

四、开发区应按环保规划及开发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尽快实施集中供热、供气,加强对区内现有大气污染源的治理严格控制气污染项目的发展,并注意提高区内植被覆盖率。

五、开发区应结合丹阳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将环保规划列出的各项措施分年度纳入开发区发展计划,建立健全区内环境管理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

请镇江市环保局、丹阳市环保局加强对开发区环保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结束——。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协鑫电厂—阳鸿码头段岸线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协鑫电厂—阳鸿码头段岸线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协鑫电厂—阳鸿码头段岸线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03.04•【字号】苏环审﹝2015﹞31号•【施行日期】2015.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协鑫电厂—阳鸿码头段岸线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审﹝2015﹞31号太仓渤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苏州港太仓港区协鑫电厂—阳鸿码头段岸线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及太仓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及太仓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对项目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

因此,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原则同意太仓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

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全面落实预审意见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要求:(一)制定施工环境保护手册,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管理,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以减缓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并将生态保护等要求列入工程招标内容中。

(二)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设立警示标志,工程施工禁止进入临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禁止设置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

进一步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避开水生物繁殖洄游期,加强对中华鲟幼鱼、江豚等水生珍稀动物保护,尽量减少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

按规定要求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苏州港太仓港区四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 环境影响评价司

苏州港太仓港区四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 环境影响评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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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港太仓港区四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苏州港太仓港区位于长江下游南支河段上段白茆沙水道南岸,与崇明岛隔江 相望。港区水路距吴淞口约 40 公里,陆路距上海市中心约 50km,距苏州市区约 75km。地理坐标为 121°11′E,31°40′N。
苏州港太仓港区四期工程位于苏州港太仓港区浪港口至七丫口岸段,已建三 期工程 13#、14#泊位下游。苏州港太仓港区四期工程具体位置见图 1。
辅助工程 港池 码头前沿水深-15.5米,回旋水域-14.5米,疏浚挖泥量89万m³,全部外抛至太仓 疏浚 海事局指定的抛泥区。
堆场 集装箱堆场总面积 692876 m² 配套工程
道路 港区道路总面积175150 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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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港太仓港区四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组成
工程 名称
工程内容
生产、生 港区建筑物有码头辅助用房(1#变电所、取水泵房、工具库及水手间)、中心
苏州港太仓港区四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太仓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
苏州港太仓港区四项目概况 .................................................................................................................................. 1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 7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 14 四、公众参与 ........................................................................................................................................ 44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59 六、联系方式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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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批复
【文 件 号】苏环管[2008]58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颁布时间】20080319
【实施时间】20080319
【时 效 性】有效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管〔2008〕58号)
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报批的《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苏州市环保局、太仓市环保局预审意见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紧靠长江,位置敏感,且浏家港街道办事处(原茜泾镇区)及新港花苑被石化区包围,污染事故及扰民纠纷的隐患很大,规划极不合理,因此我厅不同意位于茜泾镇南侧的四区规划为石化区,该区域的开发建设须另行规划并开展环评,且不得再规划建设化工、石化等大气污染严重、事故风险大的项目。

另外,根据省政府对太仓港的发展定位,石化区一、二、三区须以港口物流为主导产业,适当发展基本无污染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中的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业,严格限制发展其它类型的生产型化工企业,区内现有的其它类型生产型化工企业须制定计划逐步萎缩,退出石化区。

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在认真落实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基本具有环境可
行性,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石化区规划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原则同意苏州市环保局和太仓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

你委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进一步完善石化区总体规划,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明确石化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石化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石化区开发建设须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按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园区的开发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将石化区建成生态型工业园区。

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选择清洁原辅材料和先进工艺、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提倡与推行节水措施,积极探索中水回用途径,并加快区内中水回用管网的建设。

2、优化区内产业结构,严格入区项目准入门槛
调整规划后的石化区引进项目须严格对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要求,以港口物流为主导产业,适当发展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禁止引进其它类型的化工项目、含有喷涂、表面处理的项目以及电路板、水泥、印染、印花、造纸项目,区内现有非日用化学品制造类的生产型化工企业须制定计划逐步萎缩,退出石化区。

入区项目还须采用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并配套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及污染治理措施均须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和国外先进水平,杜绝高污染、高风险和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入区,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3、合理规划园区布局,完善园区规划
合理调整区内工业用地布局,区内邻近浏家港街道办事处及新港花苑的工业用地只允许布设基本无污染的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业或仓储物流业。

加强对园区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区内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均须在环评阶段充分征求
附近居民意见。

加强对入区企业的环境管理,重点解决各类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污染问题。

园区周边居住区须按规划要求严格控制,不得再行扩大,并逐步改变其使用功能,浏家港街道办事处及新港花苑的功能须逐步转变为为园区配套的服务、行政办公功能,并不得再新建任何居民小区。

园区内现有的散布居民点须按计划尽快搬迁,并妥善安置。

入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目标的拆迁必须与项目建设同步,杜绝发生扰民纠纷。

区内环保电厂公寓及香江假日酒店须按照周边企业卫生防护的要求及时进行搬迁。

4、加快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区内实施集中供热,以太仓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为供热热源,不另建热电厂,加快区内供热管网建设,确保对入区企业实施集中供热。

入区企业不得自建锅炉,确因生产所需加热炉等设施须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低硫燃料油(含硫率不得高于0.3%)等清洁能源。

入区企业生产废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

加热炉燃料废气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应标准,生产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建设完善园区给排水系统,落实“中水”回用工程,清下水、污水处理厂尾水须尽可能用作绿化、地面冲洗、道路喷洒等,有效减少园区的用排水量。

园区各企业所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与浏家港街道办事处、新港花苑的生活污水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统一排放,进区企业不得设置污水外排口。

园区内不设置固体废物处置场所,但须在区内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危险废物统一交太仓柯林危废处置中心处置,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

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
针对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各企业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须严格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严禁超标接管,避免对污水处理厂工艺产生冲击负荷。

加快区内外污水管网的建设进度,确保服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接入。

加快规划水厂取水口位置的论证工作,确定其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范围后,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水源地保护。

加强进出园区码头及杨林塘船只的管理,建设码头、船舶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的收集设施,从源头减轻对长江及杨林塘的污染。

加强园区生态环境建设,具体落实报告书中关于绿化隔离带、沿河沿路绿化带、生态防护林带、公共绿地等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和污染监测指示功能的绿化系统。

按苏环控〔2007〕15号文要求开展园区植树、绿化工作。

新港花苑、浏家港街道办事处功能转变为园区配套服务区之前必须与区内企业之间保持500m宽的的空间防护距离,杨林塘两侧各须设置不小于100米的绿化隔离带,纬31路两侧须设置不小于30米的绿化隔离带。

6、落实事故风险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制度,在园区基础设施和企业生产项目运营管理中须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和应急预案。

入区企业的各危险化学品库区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周边须设置物料泄漏应急截流沟,防止泄漏物料进入环境,园区及企业须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确保园区环境安全。

污水处理厂及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均须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污水池,严禁污水超标排放。

7、加强园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进一步加强园区的环境监督管理,由太仓市环保局在园区设立派出机构,严格执行环境目标责任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对园区内外环境实施跟踪监控,尤其要加强排污口有机毒物的监控,适时开展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
,以便及时调整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及相关的环保对策措施,实现园区内外的可持续发展。

8、园区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太仓市总量指标内,其中水污染物总量指标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指标计划内,其他污染物排放总量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另行核批。

9、定期上报园区建设进度
按照报告书及本批复内容,每半年上报一次园区建设进度,包括引进项目情况、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以及区域环境的综合整治情况等,上述内容请发送至省环保厅开发处邮箱wyj@。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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