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风队管理制度汇编
通风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通风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通风队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通风队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通风队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通风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通风队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通风队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通风队负责人应当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通风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九条通风队技术人员应当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现场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条通风队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措施等内容。
第十一条通风队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通风队应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制定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作业。
第十三条通风队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应急救援第十四条通风队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通风队应当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快速有效开展。
第十六条通风队应当及时报告事故,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事故评估和善后工作。
煤矿通风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通风队的日常管理,提高通风队的工作效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通风队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队长、副队长、技术员、通风工、维修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和通风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煤矿通风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技术员一名,通风工若干名,维修工若干名。
第五条队长负责通风队的全面工作,包括组织制定通风计划、监督通风设施运行、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等。
第六条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通风队的日常管理,包括人员调度、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等。
第七条技术员负责通风系统的设计、改造和技术指导,确保通风系统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八条通风工负责通风设施的日常操作、维护和检修,确保通风设施正常运行。
第九条维修工负责通风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更换,确保设备完好。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条通风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第十一条通风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通风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通风工每天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通风设备运行期间,通风工应密切观察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通风工应定期对通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通风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通风工应按照规定进行通风设备的检修,确保通风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技术员应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通风队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八条通风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
第十九条通风队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二十条通风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通风队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通风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5篇)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做到稳定可靠、简单合理。
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必须报区域矿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时必须在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掘进其它巷道,新采区投产移交前,必须在采区上(下)山做到位后方可进行回采。
三、所有采区严禁将一条上(下)山作两种用途(其中一段作进风,另一段作回风)。
四、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构筑,除临时为开拓掘进巷道服务的通风设施外都要按永久设施施工、管理。
凡是永久风门必须上联锁装置。
对损坏设施或者敞开风门不关者要严肃追查处理。
五、消灭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避免角联通风。
串联通风措施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六、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做到合理的集中生产。
要提高矿井的生产能力,必须首先提高矿井的通风能力。
严禁任何采区超通风能力的组织生产。
七、矿井各用风地点的确需风量计算,严格按照《规程》第110条配风细则进行。
八、所有进回风巷道的有效通风断定面要保证风速不超限,尽量减小通风阻力。
巷道失修率控制在规程标准之内。
九、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和通风阻力测定工作。
上报的通风数据要准确、真实。
及时绘制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网路图,按规定上报煤业公司通风部。
十、矿井要建立矿井通风系统定期检查制度,其中回风系统至少每十天由通风部门巡回检查一遍,发现隐患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组织处理。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通风技术管理,保证矿井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井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及其他采矿企业的通风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高度重视矿井通风技术的稳定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应按照科学、规范、创新的原则,加强矿井通风工程建设和设备管理,提高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水平。
煤矿通风科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通风科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通风科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通风科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包括通风设备的安装、维护、使用等工作。
第三条煤矿通风科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通风科要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通风方案,并根据煤矿的运行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条煤矿通风科要加强设备的维修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通风设备的故障和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煤矿通风科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熟悉煤矿通风科工作流程和安全管理要求;2. 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技能;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包括:1.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2. 参与通风设备的安装、维修、调试等工作;3. 组织安全培训,并开展安全演练;4. 安排和监督通风工作的进行;5.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6. 及时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和隐患。
第九条煤矿通风科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工作,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条煤矿通风科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包括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煤矿通风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二条安全培训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包括文化培训、技能培训、现场演练等。
第十三条安全培训要做到及时、有效、全面,培训前要进行预测、排查隐患,培训后要及时总结,查找问题,以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第十四条煤矿通风科还应建立员工安全教育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和安全意识。
通风队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通风队管理制度范本一、通风队的组成与责任1. 通风队由一名队长和若干名队员组成,队长负责统筹协调队伍的工作。
2. 通风队的主要责任是负责对工作区域进行通风处理,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与舒适。
3. 通风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熟悉通风设备的操作与维护,了解安全操作规程。
二、通风设备的维护与保养1. 通风队应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2. 发现通风设备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理。
3. 通风设备的保养应按照规定进行,保持设备的清洁与正常运转。
三、通风操作规程1. 通风队在进行通风操作前,应先了解工作区域的特定情况,包括气流情况、有害气体浓度等。
2. 通风操作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通风效果达到要求。
3. 通风操作过程中,队员应保持警觉,随时注意周围的安全状况。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队长并采取措施。
四、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1. 通风队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 如发生通风设备故障或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并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3. 通风队应将事故情况如实记录下来,以备后续处理和总结经验教训之用。
五、奖惩措施1. 对于表现出色的通风队员,可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2. 对于违反通风操作规程、未按时报告或隐瞒事故情况的队员,应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以上为通风队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的制度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风队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与舒适至关重要,应受到重视和严格执行。
通风队管理制度范本(二)通风队管理制度一、概述通风队是公司内部的一支专业性强、责任重大的队伍,负责对公司各个场所进行定期通风和空气质量监测,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的良好。
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通风队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操作流程等内容,以确保通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机构通风队由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下设队长、副队长和队员等职务。
通风队各项管理制度范本(2篇)

通风队各项管理制度范本一、出勤管理制度1. 出勤时间1.1 通风队员应按照班次规定的时间出勤,不得迟到早退。
1.2 通风队员因故无法按时出勤时,应提前向主管人员请假,并在请假同时提出替班人员。
2. 签到制度2.1 通风队员应于出勤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
2.2 在签到时,通风队员应提供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工号、身份证号码等,并确认自己的身份信息是否准确。
3. 缺勤处理3.1 通风队员在没有提前请假且未按时出勤的情况下,视为旷工。
3.2 通风队员的旷工情况将由主管人员进行记录,积累到一定次数将作为考核的依据。
二、装备管理制度1. 装备领用及归还1.1 通风队员在需要使用装备时,需提前向主管人员申请,并在使用结束后及时归还。
1.2 在归还时,通风队员应对装备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损坏或丢失的情况,需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2. 装备保养2.1 通风队员在使用装备前应进行检查,确保装备完好。
2.2 使用完装备后,通风队员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对装备进行清洁和保养。
2.3 如发现装备有损坏或需要维修的情况,通风队员应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并配合进行修复或更换。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防护措施1.1 通风队员在工作场所应按照规定佩戴防护帽、防护眼镜、耳塞等安全防护装备。
1.2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通风队员应佩戴安全带,并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作业。
2. 安全交底2.1 通风队员在入职时,应接受安全交底,并熟悉相关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
2.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通风队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
四、工作质量管理制度1. 工作标准1.1 通风队员在进行通风工作时,应按照相关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工作质量符合要求。
2. 工作记录2.1 通风队员在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
2.2 工作记录应详尽准确,并保留备查。
五、纪律管理制度1. 纪律要求1.1 通风队员应严格遵守队内纪律,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工作。
通风队管理制度(经典版)

通风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通风队的管理,提高通风作业效率和安全水平,特制定本《通风队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通风队,包括矿山通风队、工地通风队等。
1.3通风队的任务是确保公司作业场所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1.4公司应设立通风队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通风队管理政策。
第二章通风队的组织和人员管理2.1通风队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包括队长、副队长、技术人员、维护人员等,明确各职责和权限。
2.2通风队人员应进行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3通风队应建立人员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称、培训记录等,确保人员档案的及时更新。
2.4通风队应定期组织队内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分享经验、解决问题,提升整体技术水平。
第三章通风设备的管理3.1通风队应建立通风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基本信息、技术参数、安装位置等详细资料。
3.2通风设备的选型和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确保设备质量可靠。
3.3通风队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确保设备按照规定周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4通风队应建立设备维护记录,详细记录每次维护的时间、内容、人员等信息。
3.5通风队应建立紧急维修机制,对设备故障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置,以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第四章通风作业的管理4.1通风队在进行通风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通风方案,包括作业流程、技术要点、安全措施等。
4.2通风队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队员熟悉通风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4.3通风队应遵循通风作业的标准化操作程序,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案。
4.4通风队应建立作业记录,详细记录通风作业的过程、结果、发现问题等情况。
4.5通风队在通风作业结束后应组织作业总结会议,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安全管理5.1通风队应制定安全管理手册,明确队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操作规程。
5.2通风队应每年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队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煤矿通风队“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煤矿通风队“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煤矿通风队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煤矿上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明确一通三防的内容,切实做好自己负责范围内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一通三防即:通风管理、防突防爆、综合防尘、防自然发火)。
二、矿长是本矿一通三防的主要责任者。
煤矿技术负责人、通风负责人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直接管理者,必须为矿长负责。
三、通风、瓦斯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记录、报表、台帐,瓦斯检查员必须要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四、矿井通风系统必须部署合理,设备配套、局部通风机器安设位置要合理,风筒不允许有破损漏风情况存在。
五、结束后的采煤面和废巷要按《规程》规定进行及时封闭,并在密闭墙上作好牌板,实行挂牌管理,随时对密闭进行监测,严密注意各种变化情况,及时查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严防自然发火。
六、凡是将下井使用的机电设备,机电矿长是负责人,必须在入井前组织对其进行失爆检查,严禁失爆设备入井使用,井下在用设备失爆率为零。
七、井下主要回风巷,各掘进头,采煤面以及各转载点,都必须设置专门的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管理,保证管理畅通,及时洒水降尘,防止粉尘飞扬和堆积。
八、矿技术负责人或测理人员随时掌握正在生产的采掘工作面情况,及时填图,准确反应采掘工作和老窑老巷的几何关系,做好预测、预报,严防误进采空区、老巷。
九、石门掘穿有煤层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前,必须按照《规程》规定拟定专门的揭煤措施,报经矿领导,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审批后,认真按措施贯彻执行揭煤工作,严防瓦斯与煤层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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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集煤矿通风队管理制度汇编2011年1月1日发布2011 年1月1日实施河南龙宇能源车集煤矿通风队车集煤矿通风队管理制度汇编编号:201101版本:A/0编制:刘佳慧批准:刘斌2011年1月1日发布2011 年1月1日实施河南龙宇能源车集煤矿通风队1目的为了有效利用材料,减少材料的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车集煤矿通风队材料使用过程的管理。
3职责成立班组材料管理小组:组长:刘斌成员:各副队长、技术员、核算员、材料员、库房保管员、各班组长个人各司其职,搞好材料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4.1材料计划费用的分解:4.1.1每月月初召开材料计划分解会议,对内部核算机构成员参加。
4.1.2材料分解的依据为矿下发的每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依据各班组承担的任务,分解材料费用,分解原则为以工计费。
4.1.3材料分解会结束,班长签字认可,核算员要公布分解结果,班组长向所属人员宣传本月生产,材料费用计划情况。
4.1.4月终工作发生变化,有增补费用的,根据班组领取材料金额及矿给予我队实际增补材料数给予增补,再有在其他因素的由班组核算员提出材料计划变更申报分管队长同意,经主管队长批准。
不无理由的增补材料费用。
4.2现场材料管理:4.2.1地面材料管理应该摆放整齐,账面明细严格按照领料单发放。
4.2.2井下材料应码放整齐,工作地点做到工干料净,全部材料均要求挂牌管理,说明要明细4.3材料费用的考核431月末根据计划材料费用进行考核。
4.3.2计划外工作量用以队长批准为准增补费用。
4.3.3计划内工作未完成,按所需材料费用从月初材料费用计划扣减。
4.4材料结果的兑现:4.4.1队按材料费用节超的50%,奖罚相关班组,班长为班组人员的200%。
4.4.2班组材料奖罚,由核算员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标题:车集煤矿通风队工资分配办法为切实加强区队劳动工资管理,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依据公司工资改革方案核矿内经营实施细则。
结合我队实际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车集煤矿通风队工资分配过程的管理。
3职责组长:王长安、刘斌成员:李先见、宋毛进、刘海运、刘佳慧各分管队长做好分管范围内考核。
刘佳慧做好统计工作。
4工作程序4.1分配原则4.1.1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向苦、脏、累、险、责任大、技术性强的岗位倾斜,使各工种职工的收入比例尽可能的趋向于合理。
4.1.2实行易岗易薪,每人以当天岗位计算本人工资。
4.1.3全队按班组切块,班组间有偿用工,班组内部多劳多得,计分分配。
4.2分配办法4.2.1固定工资各种有薪假期按矿规定支付工资。
待岗培训人员每天支付生活费10元,不参与效益工资分配。
安全结构工资等专用固定工资,按单项实施办法考核。
各种罚款无法折算分的,按固定形式出现。
422效益工资(1)队结算工资扣除各项固定工资后,全部作为效益工资分配(2)效益工资分配以标准分的形式进行,全队统一分值。
(3)班组标准分=班组核定人数X本岗位系数X 200,个人标准分按班组打分进行分配。
(4)未按班组打分人员,按每月26班出勤为标准折算标准分,每人按实际出勤折算。
(5)全队各工种实行全员切块,按岗位系数分配标准分。
地面、通风设施、局部通风、放炮瓦检按1.05 : 1.25 : 1.30 : 1.4 :比例二次分配,通风设施班按出勤26个班折算核定定员人数。
(6)高级工补贴35分,中级工补贴17分。
4.3规定4.3.1本班组完成规定任务方可全额得到分配的标准分,否则按市场原则支付相关班组劳务费用。
4.3.2各种奖罚由班组承担部分,以每人100元为限,责任人由队研究决定,其余部分由队承担。
4.3.3凡因个人违章违纪处以罚款一律由本人承担。
4.3.4组之间有偿服务,队里安排班组额外工作完成,由值班队长签署意见,经主管队长批准后由核算员做工资时兑现。
4.3.5班组长实行补贴,井下班长每月补贴标准分100分副班长80分,地面组长补贴60分,大班长和井下调度补贴150分,队内跟班队长补贴200 分,由队统一支付。
班组长及中高级工实际出勤26个班以上得全部补贴,22~25班得80%补贴,15-21班得50%补贴,15班以下的不得补贴436队内职工实行查处“三违”补贴,补贴按其罚款数额50%执行,但每月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00分,超过部分可转入下月。
437队干、核算员按矿规定计算工资。
材料员出勤26班按核算员标准计算工资,多出勤或出勤不足按此标准折算。
4.4说明4.4.1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以上级为准,如与队内以前规定相抵触以本规定为准,各工种应制定打分细则报队审批后执行。
4.4.2遇到特殊情况本规定未涉及的由队研究决定。
4.4.3根据情况变化经队研究通过,可变更和完善本规定。
1目的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结构工资分配,引导全队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矿双基文件要求并结合通风队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车集煤矿通风队安全结构工资分配过程的管理。
3职责组长:刘斌成员:王长安、刘海运、李先见、宋毛进、刘佳慧由刘斌负责对安全积分打分,统计、公布进行监督。
各分管队长做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积分的打分及公开工作。
刘佳慧做好安全积分统计工作。
4工作程序4.1得分标准:4.1.1按岗位系数分配标准分。
地面、通风设施局部通风、放炮瓦检参数测定按1.0 : 1.15 : 1.3系数分配,所有班组按26班折算核定定员人数。
4.1.2班长津贴:所有组长安全积分为所管理班组平均得分及班奖励平均得分之和的2.0倍,大班长为所管理班组平均得分及班组奖励平均之和的2.2倍给付,副班组长按班组长0.8倍执行。
班组长出勤23班含23班班取消安全积分,出勤不足26含26班按安全积分的一半执行,超过26班每班加安全积分10分。
4.1.3材料员、核算员安全结构工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4.2考核标准:4.2.1队内“违章违纪”按扣标准分2倍标准扣安全积分.4.2.2工作作出贡献按奖励标准分奖励安全积分。
4.2.3出现矿一般“三违”一人次扣班内每人20分,累计扣安全积分。
424出现矿严重“三违” 一人次扣班组内每人40分,累计扣班组安全积分。
425出现矿考核,一般隐患扣班组100分,出现矿考核严重隐患扣班组200分。
426轻微伤或三级非伤亡事故及以上事故班组安全积分为零。
427轻伤事故或二级非伤亡事故及以上事故,责任者及同班组人员,班组长以上人员安全积分为零。
428班组长负连带责任,按班组所发生的违章违纪、不规范、隐患每人每次人均的2倍执行。
429当月不够扣罚的扣完为止。
4.2.10当班全月无重复隐患每人奖励30分;当班全月基本技能培训效果好每人奖励30分。
全月当班无三违每人奖励50分;当班全月无事故每人奖励100分,地面班组按80%执行。
4.2.11积极处理隐患避免了事故受到矿表彰的奖励200分;对井下重大隐患“三违”积极举报每次奖励40分;上级检查中背诵熟练的每次奖励40分。
4.2.12此安全积分由各班组长每日根据出勤打分,每日上墙公示。
1目的为加强通风队的管理,促进通风队安全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车集煤矿通风队安全管理工作过程的管理。
3职责组长:刘斌成员:王长安、刘怀艳、李先见、宋毛进、各班组长由王勇主抓全面工作。
各分管队长及班组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刘斌做组织协调及思想教育工作。
4工作程序管理细则(执行标准分)4.1全队职工应遵守本队和上级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通风队的形象和荣誉。
4.2全队职工请假必须实行书面请假制度,一天由班组长批准,二天由分管队长批准,三天由主管队长批准,三天以上到劳资科办理请假手续。
4.3请假一律事先写请假条,原则上不准电请、代请、事后补假,遇到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队部请假时,要以其他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4全体人员应按照队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否则旷工一天罚20分,迟到、早退每次罚3分,时间以队规定为准,点名结束后即为迟到。
4.5班中不得喝酒,违者每次罚标准分20分,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罚标准分50分。
严格杜绝酒后入井,因饮酒影响或精神不振影响出勤者按旷工处理。
4.6井下人员点名不下井者,一经发现,停工三天,罚标准分20分, 地面人员点名后,离岗向值班队长请假,班中脱岗者者,罚标准分10分,脱岗半班者罚20分,影响工作另按影响生产处理。
地面人员请假超过半班者视为休班。
4.7不服从工作分配,工作分配完毕后提出休班的(无特殊情况的)按旷工论处,另加罚标准分20分。
工作中不服从上级领导的每次罚标准分20 分,情节严重的停工检查,消除影响后方可上班。
4.8区队管理人员包括调度员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对职工一视同仁,对违纪人员不得包庇,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同违纪者相同的处分。
4.9全队人员反映问题要逐级反映,不得越级上访,不经过队里批准私自到矿领导处上访者一律停工,罚标准分20分,做出检查,消除影响方可上班。
4.10酒后闹事,给队里带来不良影响,在办公室、会议室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停工检查并罚标准分20—50分,情节严重的交保卫科处理。
4.11因人为因素影响生产的,每次罚责任人标准分30分并承担矿罚款,队干承担部分,矿处罚的不超过200元由值班队长和分管队长承担,超过200元的队长:书记:值班队长:分管队长:跟班队长按1:1: 2:2: 1承担。
4.12全队人员要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不作有损通风队形象的事,不说有损通风队形象和团队建设的话,否则,一经发现,队里将根据情况给予10—20分处罚,造成后果的由队研究处理。
4.13在查三违、排除隐患等安全工作做出重大贡献或工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表扬,给通风队带来荣誉的,队里将给予10—20分奖励。
职工按制度对三违、隐患提出处罚意见4.14作业人员丢失、损坏工具、仪器的照价赔偿,并视情况加罚10-20 分。
4.15矿考核一般“三违”每次扣标准分150分,严重“三违”每次扣标准分300分,并停工检查。
违反准军事化管理或不规范行为每次扣90分,并在班前会做检查。
矿一般隐患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严重隐患的责任人每次扣20分。
4.16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让别人代替汇报,自己改写报表、点名册、计分表者,一律扣20分(代汇报者同样处罚)。
4.17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人被矿考核的扣100分,轻伤及以上事故由矿追查处理。
4.18凡班前会贯彻的施工措施、文件,必须认真学习并签字,不签字的每次一律扣标准分5分。
班前会不认真听,提问时不能正确回答的每次扣5分。
4.19班长必须在第二天前将前一天的工分公布,否则一次扣班长5分,班长计分必须公平合理,不得弄虚作假,计人情分,否则,每次罚班长10分。
4.20会议室、仪器房、库房、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10分并罚当班人员每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