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税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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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税收政策鼓励环保行为的税收优惠政策

绿色税收政策鼓励环保行为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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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参与:通过开展环保活动、组织志愿者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绿色税收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环保的良好氛围。
扩大政策覆盖面
建立政策效果评估机制
持续完善政策体系
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包括政策制定、执行、监督和评估等环节
定期评估和调整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对政策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鼓励企业投资环保设备:对购环保设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抵免,鼓励企业加大对环保设备的投入。
绿色税收政策实施效果
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鼓励企业开展环保行为
绿色税收政策鼓励企业采用清洁能源和低碳技术
绿色税收政策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绿色税收政策实施后,企业开展环保行为的积极性提高
绿色税收政策对环保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引导社会资本流向:绿色税收政策可以引导社会资本流向环保产业,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绿色税收政策内容
鼓励环保行为的税收优惠政策
减免环保企业的营业税
减免环保企业的所得税
减免环保企业的增值税
减免环保企业的消费税
环保企业的税收减免措施
减免环保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减免环保企业的营业税
减免环保企业的其他相关税费
减免环保企业的增值税
环保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
环保技术的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开展环保研发:对开展环保技术研发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强环保技术的研发。
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对使用清洁能源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加大对清洁能源的使用。
鼓励企业采用环保技术:对采用环保技术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降低企业的成本,促进环保技术的应用。

构建我国绿色税收体系_0

构建我国绿色税收体系_0

构建我国绿色税收体系提要如何在有限的资源与发展经济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在21世纪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我国现行的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措施还很不系统、不健全,有待于完善。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绿色税收体系,不仅是我国应对国际竞争的需要,也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

一、构建我国绿色税收体系迫切性绿色税收又称环境税收,指对投资于环境污染或环境保护的纳税人给予减免;对污染行业及污染物的使用给予课税。

绿色税收体系是指为环境保护而特定征收的各种税以及为环境保护而采取的各种税收措施的总和。

(一)我国绿色税收缺位,影响了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资源环境时应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影响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发展。

一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我国环境日益恶化,资源浪费严重。

我国环境恶化、生态环境整体功能下降:森林质量不高,草地退化,土地沙化速度加快,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仍在恶化;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有害外来物种入侵,生物多样性锐减,遗传资源丧失,生物资源破坏形势不容乐观;生态安全受到威胁。

突出表现在:(1)我国森林覆盖率虽然逐年增加,但同期有林地单位面积蓄积量却在下降;生态功能较好的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不足30%。

我国90%的草地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沙化土地发展年速度由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2100平方公里发展至九十年代末的3436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大。

(2)目前淮河水资源利用率为60%,辽河65%,黄河62%,海河高达90%,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30%~40%的水资源利用警界线。

我国的黄河、淮河、海河三大流域目前都已处于“不堪重负”状态。

(3)我国化肥的平均施用量是发达国家安全施肥上限的两倍。

全国畜禽养殖污染物的产生量是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两倍多,农业资源污染成为我国的污染大户。

另外,大气污染严重,全国多数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达不到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标准;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庞大;城市噪音污染日趋严重,影响居民的工作和生活。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研究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研究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研究绿色税收体系是指通过税收政策和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环境友好的行为,促进绿色发展。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对于推动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需要现有税收政策。

当前我国税收政策在环境税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环境税的税基较窄,税种单一,征收标准不合理等。

要完善绿色税收体系,就需要对现有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和。

例如,可以采取差别税率的方式,给予环保产品和技术更低的税率,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和使用环保产品。

同时,可以增加环境保护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环保产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其次,要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需要加强对环境税收的管理和监督。

目前,我国的环境税收实施和管理比较薄弱,征收和监管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征收方面,应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征收和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税收的征管机制。

在监管方面,要加大对环境税收的监督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查,对不法企业和个人进行惩罚。

同时,还要健全环境税收的信息公开机制,提高社会对环境税收的知晓度,促进公众监督环境税收的执行情况。

第三,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还需要加强对环境税收政策的研究和评估。

目前我国在环境税收政策的评估方面相对不足,没有形成科学的评估制度。

要实现绿色税收政策目标的落地,就需要加强对环境税收政策的研究和评估。

通过科学评估,可以确定环境税收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及时调整和完善环境税收政策。

同时,还可以通过评估研究,分析环境税收政策对企业和个人行为的影响,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推动绿色税收政策的实施和落地。

最后,要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经验借鉴。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各国都在探索绿色税收的经验和做法。

我国应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绿色税收政策,吸取其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形成适用于我国的绿色税收体系。

同时,要加强国际合作,在国际层面上推动绿色税收的发展和实施,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

可持续发展中中国绿色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可持续发展中中国绿色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可持续发展中中国绿色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引言随着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中国也加大了在环保领域的力度,以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枯竭等问题。

在可持续发展的路径上,绿色税收制度被认为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工具,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来引导企业和个人减少对环境的损害,同时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

本文将探讨中国绿色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1. 绿色税收制度的背景绿色税收制度作为一种经济手段,旨在通过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征税,引导企业和个人改善生产和消费行为,推动可持续发展。

该制度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应用,包括德国、荷兰等发达国家。

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中国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绿色税收制度,以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

2. 绿色税收制度的建立2.1 税收目标的设定建立绿色税收制度的第一步是设定明确的税收目标。

这些目标应该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相一致,包括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改善环境质量等。

通过设定具体的税收目标,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明确的指导,同时促进政府各部门协同合作。

2.2 税收政策的制定制定绿色税收政策是绿色税收制度建立的关键环节。

政府可以通过降低绿色产业的税收负担,提高高污染行业的税收负担等方式来引导企业和个人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此外,政府还可以采取差别化税收政策,对绿色技术和设备给予税收优惠,以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

2.3 税收征管的改进为了确保绿色税收制度的有效实施,税收征管体制也需要进行改进。

政府应加强对绿色税收的征管和监督,加强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以确保绿色税收制度的公平和效果。

3. 绿色税收制度的完善3.1 完善税收政策与法律法规当前,中国绿色税收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

要进一步推进绿色税收制度的发展,需要对现有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和优化。

政府可以根据绿色税收的实施情况,适时修订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3.2 加强配套政策的制定绿色税收制度应该与其他相关政策相协调,形成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

可持续发展绿色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可持续发展绿色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可持续发展绿色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推动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的共识和重大挑战。

一个经济发展可持续的重要方面之一是建立和完善绿色税收制度。

绿色税收制度是通过对环境污染、自然资源过度使用和能源消耗征税的方式,来影响和激励企业和个人采取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行为。

首先,建立和完善绿色税收制度可以起到引导作用。

通过对污染物排放、能源使用和资源消耗征税,可以引导企业和个人采取更为环保、节能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征收高污染物的税金,减少能源消耗的税收,以及对自然资源的有效监管,使得绿色经济模式更具竞争力,推动了企业和个人转型为更加环境友好的方式。

其次,绿色税收制度可以起到导向作用。

通过对绿色产品和服务给予减税、免税或特殊补贴的方式,鼓励相关产业的发展。

这有助于促进绿色技术和绿色产业的创新,提高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通过政策导向,可以激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投资和参与到环保领域,推动环保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

再次,绿色税收制度还可以提供财政支持。

通过征收环境税、碳排放税等,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为环保领域的投资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撑。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补贴绿色技术、改善环境基础设施、开展环境保护法规的执行等方面。

同时,进行环境税制,减少对传统能源的补贴和优惠,进一步节约财政支出,鼓励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方式。

另外,绿色税收制度还可以起到调节作用。

通过对高耗能和高污染行业采取差别化税收政策,可以减少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推动其改善生产工艺和清洁技术的应用。

同时,对个人消费征收高碳排放产品或高污染产品的税金,可以引导消费者选择环保产品,提高消费者对环保的认知和意识。

然而,建立和完善绿色税收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税收征收和执行的困难。

由于绿色税收征收标准的确立和监管难度较大,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和监测手段,确保绿色税收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其次是绿色税收政策的社会接受度。

由于征收绿色税收可能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负担,引发一定的社会抵触情绪,因此在政策实施时需要充分考虑社会的可接受程度,并采取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

建立绿色税收评价体系

建立绿色税收评价体系

建立绿色税收评价体系近年来,世界各国都越来越重视绿色发展,致力于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推动可持续发展。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够调节经济发展,还可以发挥环境保护的作用。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绿色税收评价体系,对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绿色税收的定义和意义绿色税收是指对环境友好、鼓励绿色发展的税收政策和制度。

与传统的环境税相比,绿色税收更加注重对环境友好产业和行为的奖励与激励。

绿色税收的实施可以通过提高排污费用、减免环保税收等方式,鼓励企业降低污染排放、节约资源,从而促进绿色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建立绿色税收评价体系的意义在于,可以客观评估各项绿色税收政策的效果,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可以对企业及个人的环保意识进行引导和操作,推动绿色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绿色税收评价体系的构建1. 绿色税收政策指标体系:将绿色税收政策的效果作为评价的核心指标之一,包括减排效果、节能效果、资源利用效率等。

这些指标需要科学合理的设置,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性,以便从全面、多角度评估绿色税收政策的效果。

2. 企业环保行为评价体系:评估企业的环保行为,包括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环境监测等方面的表现。

可以通过制定环境绩效评价标准,并与绿色税收相结合,对企业的环保行为进行奖惩,激励企业进一步提升环保水平。

3. 环保意识调查指标体系:评估个人和公众对绿色税收政策的认知和接受度,以及环保行为的表现。

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社会媒体等方式进行,以此推动公众参与绿色发展,形成社会共识和合力。

4. 数据支撑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专门的数据库,收集和整理绿色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为绿色税收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发布评价结果,加强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的交流合作,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

三、建立绿色税收评价体系的挑战和应对策略建立绿色税收评价体系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需要解决数据收集和统计的问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我国绿⾊税收体系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2019-06-05摘要: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与⽣态破坏状况⽇益严重,绿⾊税收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最重要的财政政策⼯具,其重要性⽇渐凸现。

本⽂从我国现⾏的绿⾊税股体系出发,在对观⾏绿⾊税股体系所存在的问题进⾏分析的基础上,就如何进⼀步完善我国的绿⾊税收体系提出了⼀系列对策建议,提出需要在完善我国现⾏税制结构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的基础上,开征专项环境税。

关键词:环境保护 绿⾊税收体系 专项环境税环境税⼜称⽣态税,是对所有能够体现保护⽣态环境和⾃然资源为⽬的的各种税收的总称,所以⼜被称为绿⾊税收。

它既包括以环境保护为主要⽬的⽽专门征收的税收(狭义的环境税),也包括其他并⾮以环境保护为主要⽬的,但客观上起到环境保护作⽤的税收。

⼀、现阶段我国绿⾊税收体系存在问题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飞阶段环境问题往往被⼈们忽略,导致我国⽬前的绿⾊税收体系很不完善,不仅没有单独开征的环境税,现有的起到绿⾊税收作⽤的税费体系也只是由过去的环境税费政策拼凑⽽成,主要包括资源税、消费税、城镇⼟地使⽤税和耕地占⽤税等,在实⾏过程中这套绿⾊税收体系存在着种种问题。

(⼀)资源税我国现⾏资源税是⼀种级差资源税,资源的价格体未能考虑资源的外部性和可持续性,未能实现资源的社会成本定价和可持续成本定价。

⽽且我国现⾏资源税征税范围太窄、收⼊规模过⼩,调节功能乏⼒。

从总量上看,我国地⼤物博,⾃然资源种类齐全,可开采和利⽤的⾃然资源范围⼗分⼴泛。

但现⾏资源税仅有⽯油、天然⽓、煤炭、其他⾦属矿原矿、⿊⾊⾦属矿原矿、有⾊⾦属矿原矿和盐等7种产品,可以说仅限于不可再⽣的矿产品和盐类,⽽对可再⽣资源(如⽔资源、森林资源等)⼤部分都没有征税,不能充分发挥资源税对保护⾃然资源、保护⽣态环境的作⽤。

同时现⾏资源税单位税额过低,且⼀经确定数年不变,不能反映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化和矿⼭企业的盈利状况,容易造成对资源的盲⽬开采和过度开发,加重环境负担。

我国绿色税收体系构建

我国绿色税收体系构建

我国绿色税收体系构建探析摘要:本文介绍了绿色税收的含义,分析了绿色税收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如何构建与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相信本文对实践是有指导意义的。

关键词:绿色税收;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绿色税收也称环境税收,是以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推进绿色生产和消费为目的,建立开征以保护环境的生态税收的“绿色”税制,从而保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狭义的绿色税收即实现保护环境目的而专门征收的税收和对环境保护起作用的税收。

广义的绿色税则包括收费1.我国目前绿色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1.1对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的税收支持不足我国税制主要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来鼓励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发展,但税收优惠形式单一,仅限于减免税,加速折旧等在国际上比较通用的方式我国还不够重视,造成税收优惠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不强,影响其导向作用。

如日本的其他相关法规还规定,废塑料制品类再处理设备在使用年度内,除了普遍退税外,还按取得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对废纸脱墨处理装置、处理玻璃碎片用的夹杂物除去装置、铝再生制造设备、空瓶洗净处理装置等,除实行特别退税外,还可获得3年的固定资产税退回;对各类不同的环保设施,在其原有的折旧率基础上,再增加14%一20%不等的特别折旧率,以调动企业对环保投资的积极性。

我国的税收优惠应从直接优惠转向更多的间接优惠。

1.2税收优惠形式单一,缺少灵活性、系统性目前我绿色税收方面的优惠在形式上过于单一,多以减税和免税为主,国际上通用的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方式很少使用,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不够,影响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的效果;分散在某些税种中的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措施过于零星、分散,缺乏系统性与前瞻性,有些税收优惠措施在扶持与保护一些产业或部门利益的同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却起到了负面作用,如增值税中为支持农业发展,规定对农膜、农药甚至是剧毒农药适用低税率,部分产品还享受免税待遇。

1.3未形成绿色税收制度现行税制没有就环境污染行为和导致环境污染的产品征收特定的污染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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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税收体系
一、我国现行税制中相关绿色税收的现状及存有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以排污收费制度作为控制污染的主要手段,没有专门的、系统的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税收制度,仅仅在一些税种中有一定
的环境保护的性质和功能,具体存有以下税种:
1.资源税。

我国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其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矿产资
源和盐等,其征收目的主要是调节在中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企业因
资源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因而没有充分考虑到节约资源和减
少污染的功能。

同时,因为征收范围较窄,很多重要的自然资源,如
森林、海洋、淡水资源等未列入征税范围,不利于对自然资源的全面
保护。

2.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均
与土地使用相关,分别于1988年和1987年开始征收,其目的是促动
合理使用城镇土地和农用耕地资源,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恰当调节
土地级差收入。

这两个税种的税收收入额较低,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7年全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为91.57亿元,全国耕地占用税收入为89.9亿元,两者之和仅占全国税收收入的不到1%。

较低的征收力度使得这两个税种对于促动土地的节约和合理利用的作用并不明显。

3.消费税。

我国于1994年开征消费税,其目的在于抑制超前消费,
调整消费结构,贯彻国家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增加财政收入。

其中,对汽油和柴油及机动车如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等五类产品征收
消费税,与环境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在一定水准上起到了减少消费、
降低污染、保护环境的作用。

但是,因为人们收入水平的提升和需求
结构的变化,此类征税对于控制消费的作用并不是很明显。

4.增值税。

增值税对于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利用废弃物实行生产的企业和产品采取低税率或者免税的政策。

因为增值税具有中型税收的特点,所以在绿色税收中的作用较弱。

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于1991年开始征收,其目的在于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投资方向,调节投资结构。

对于国家重点发展且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如农林、水利、能源等领域实行零税率,对于国家鼓励发展但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损害的项目实行5%的轻税率,而对于国家限制发展的规模小、效率低、污染重的项目实行30%的高税率。

该税种对环境保护具有一定的事前预防作用。

但是,因为该税种是与国家的产业政策联系在一起并受其制约的,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经济利益和目标的限制,致使部分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但有可能带来较高经济利益的项目享受较轻的税率。

当前,对于2000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投资额已经暂停征收该税。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对于调节消费和投资方向,减少污染和保护环境具有一定的促动作用,但相关税收制度具有税种分散、征收范围过于狭窄、调节作用较弱和系统性较差的缺陷,难以适合我国生产方式和经济发展思路的转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系统化。

二、构建绿色税收体系的设想
1.改革排污收费,开征环境保护税
排污收费一直是我国控制污染的主要手段,对于控制污染和环境保护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制度暴露很多弊端。

实行税费改革,完善税法,统一税制,征收环境保护税是我国改革和规范税制,以经济手段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的必然选择。

根据国内和国内环境保护现状,借鉴国外环境保护税的实践,结合我国当前环境保护税收方面的成绩和存有的问题,我国环境保护税具体能够包括以下几个税种:(1)空气污染税。

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空气排放烟尘、
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的单位征税、以其排放量和排放气体的浓度为依据,实行从量课征的累进税制。

(2)水污染税。

对排放废水的企事业单位及生活废水的城市居民征税,确定一定的标准,根据纳税人的废水排放量和浓度实行折算,实
行有差别的累进税制度。

(3)固体废物税。

对包装饮料的包装物、废纸、纸制品、旧轮胎等废物按其体积和类型实行定额征收。

(4)噪音
污染税。

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噪音的生产经营者征收,以造成的噪
音超过人或动物的承受水平的分贝值作为征税的依据。

(5)能源税。

在征收对象上有煤炭、汽油、柴油、天然气、液化气等,应根据不同
种类设计不同的征收方法和标准,对使用量超过既定标准定额的,实
行累进税率。

对以上构建的五种税,在征收的过程中,实行追究责任制,根据使用、消耗、排放量的大小,坚持“谁使用、谁污染,谁负税”的原则,实
行专款专用,同时将环境保护税收入作为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项资金。

2.完善资源税
在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中,资源税的运行主要遵循“资源—产品—环
境废物”单向流动的线形经济运行模式。

而循环经济中,它的运行模
式遵循的是“资源—产品—再生资源”。

与以前相比,其显著特点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在这种经济发展中,因为对资源利用
的节制和效率预期应与对经济数量的增长预期相和谐,自不过然会使
资源在开采和使用取得强势地位。

我国现行开征资源税的目的主要是
为了调节资源的级差收入,并没有把资源的环境成本和社会价值内在化,这样既不利于资源按社会成本定价,更不能使之按可持续成本定价。

鉴于此,我国资源税的改革能够注重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将所有不可再生资源及部分急需保护
的可再生资源纳入征收范围。

另外,将其他与资源相关的税种,
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合为土地税;对与资源相关的收费,如矿产资源管理费、林业补偿费、育林基金等实行“费改税”,使其
成为资源税的一部分。

(2)调整税额设计。

在实行税额设计时,既要
考虑调节级差收入,又要考虑到资源的开采和保护,提升单位税额,
对于不可再生、稀缺性及开采污染严重的资源实行高税额;改变现行
单一的从量计税方法,对不同性质的资源,实行不同的计税方法;将
计税依据由销售和使用环节调整到生产和开采环节,以限制无序开采。

(3)资源税应逐步体现可持续的利用价值,通过资源税的限制征收保
证后代人能够保留大量的资源基础,造福子孙后代。

(4)资源税要体
现因为资源开采产生的外部性成本,对资源过量使用的单位应负担解
决由此受到影响人员的生活和福利补助。

比如因为开发土地、征地拆
迁造成农民失地、失业,就要由相关单位安排工作就业、落实基本生
活保障问题。

这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社会效率最大化和发
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3.制定和规范环保税收优惠制度,完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当前,我国实行的税制中考虑环保因素而采取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措施
的形式过于单一,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严重影响了税收优惠和减免
的实施效果。

所以,需要继续对高科技的环保产品的研究、开发和使
用给予税收减免。

在继续对“三废”综合利用和向环保产业投资给予
税收优惠的基础上,将优惠范围扩大到环保机器制造,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和生态工程等领域,并对环保产业新产品、新技术的试制、研制以及消化吸收外来环保技术给予税收优惠;制定再生资源业的税
收政策,促动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对利用废渣恢复的土地给予优惠;对改良土壤、提升肥力、增加地力等有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
活动给予减免农业税等。

在当前具体的政策上,考虑到因为环保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其收
益率较低,所以,需要完善我国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促动环保产
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1)消费税。

可根据产品造成污染的水准实行课税,对高污染、高消耗的产品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对低消耗、无污染
产品征收较低的消费税。

(2)所得税。

对属于环保产业的企业实行税
收优惠,允许清洁能源企业,环境治理企业和环保示范工程加速折旧。

(3)关税。

对于进口世界先进环境治理设备和技术的产品减征进口关税;对于具有严重污染性和高消耗的产品设备进口及大量能源消耗的
产品出口征收高关税。

(4)直接优惠与间接优惠并举。

我国当前的税
收优惠政策主要以税收减免等直接优惠方式为主,过于简单,尤其不
能适合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所以,我们还应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
多采取加速折旧、投资抵免、亏损结转、费用扣除、提取风险基金等
间接优惠的方式,以利于企业资金迅速用于科技投入和设备更新,加
快技术更新改造,加快高科技产业化进程。

(5)建立激励科技发明机制。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仅规定对省级以上、国务院部委、国际组织颁
发的科技发明奖金及政策津贴减免个人所得税,而对省级以下政府颁
发的奖金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个政策显然有失公平,也会影响中小
企业科技人员创造发明的积极性。

建议把现行规定扩大到县、市以上
各级政府颁发的科技发明奖及政府津贴;同时,对科技人员的创造发明、成果转让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参照科技服务企业“四技”服务业务年净收益实行限额免税的政策,给予恰当减免税照顾。

激励
更多的科技人员投身创造发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绿色税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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