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之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
哲学中的矛盾与对立统一法则

哲学中的矛盾与对立统一法则矛盾与对立统一法则是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原理,它对人们认识和理解现实世界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哲学思考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矛盾和对立的问题,矛盾与对立统一法则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矛盾问题,实现对立的统一。
一、矛盾的本质与分类矛盾是事物之间的对立面相互作用的表现,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内在原因。
在矛盾中,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
主要矛盾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次要矛盾则在主要矛盾的基础上起到推动作用。
二、对立的辩证关系对立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的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的矛盾面,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对立是事物发展的基础,反映着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
事物的对立性质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因此我们要抓住对立的变化和发展规律,才能更好地认识事物。
三、对立统一法则的内涵对立统一法则表明矛盾和对立的存在是普遍的,而且矛盾和对立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
矛盾和对立在事物发展中相互转化,通过斗争实现了统一。
对立统一法则告诉我们,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矛盾的存在和斗争是不可避免的,解决矛盾和对立是实现事物进步和发展的关键。
四、运用对立统一法则的思维方式1. 辩证思维辩证思维是对立统一法则在思维中的具体体现。
它要求我们不片面地看待问题,而是要看到问题的全貌。
通过辩证思维,我们可以超越狭隘的个人观点,看到事物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2. 统一思维统一思维是对立统一法则在行动中的具体表现。
它要求我们在解决矛盾和对立问题时,要从整体的角度出发,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统一思维帮助我们充分发挥各种因素的作用,实现对立的统一。
五、对立统一法则的应用实例1. 自然界的矛盾与对立统一自然界中存在着各种矛盾和对立,如日夜、阴阳、寒暑等。
这些矛盾和对立通过相互作用和斗争实现了生态平衡和进化。
2. 社会领域的矛盾与对立统一社会中存在着各种社会矛盾和对立,如贫富、劳资、个人与集体等。
这些矛盾和对立通过社会制度的调整和改革实现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矛盾论》重点整理

毛泽东《矛盾论》写作时间:《矛盾论》是毛泽东另一篇重要的哲学代表作,是1937年8月继《实践论》(1937年7月)之后写的。
曾在延安抗日军事政治大学作过公开演讲,发表时作者作了部分的补充、删节和修改。
写作背景:主要为克服存在于中国共产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
著作内容:这篇著作是毛泽东辩证法思想的集中体现,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各个方面,是对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提出的:“对立面统一的学说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一思想的进一步“说明和发挥”。
全文包括结论共7个部分,集中阐述了下面5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深刻地发挥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
毛泽东指出,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贯穿整个人类认识过程的两种根本对立的宇宙观。
形而上学的基本特征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
就是把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形态及其种类都视作彼此孤立和永远不变化的。
事物“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
而这种增减和变更的原因不在事物的内部,而在事物的外部,即由于外力推动的结果。
唯物辩证法则主张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和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对于事物的运动发展,毛泽东强调要考察事物的外部矛盾和内部矛盾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不同作用。
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
他指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据此,毛泽东批驳了形而上学的外因论,并反复强调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内在源泉,是否承认这一点,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所在。
第二,详尽阐明了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及其辩证关系的原理。
《矛盾论》把矛盾的普遍性的含义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二是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即时时有矛盾,事事有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
矛盾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矛盾即对立统一。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内容: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方法论: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外因是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它能够加速或延缓甚至暂时改变事物发展的进程。
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分析问题和指导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我国实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哲学基础。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1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内容: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方法论:承认矛盾普遍性要求我们敢于承认矛盾,分析矛盾,揭露矛盾,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内容: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方法论:分析矛盾特殊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即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3.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矛盾和发展的关系原理

矛盾和发展的关系原理
矛盾和发展的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命题。
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
根本动力,而发展是矛盾进程的结果。
矛盾是事物内部的对立和斗争,是事物存在的基础。
事物内部的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和进步的动力。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不断地产生、发展和解决。
矛盾的存在推动了事物的发展,而事物的发展又深化了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矛盾的发展是一个辩证的过程,通过矛盾的斗
争和妥协解决,事物才能发展和进步。
在矛盾发展的过程中,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二是矛盾
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是指在一定的发展阶段或一定的发展条件下,存在一个主
要矛盾和若干个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是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它决定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
趋势。
次要矛盾是主要矛盾中所包含的、相对次要的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是
互相作用的、相互制约的。
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是指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具体事物存在的特殊矛盾和
普遍矛盾。
特殊矛盾是特定事物内部的矛盾,仅适用于特定的领域或特定的对象。
普遍矛
盾是适用于各种事物和各个领域的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是具体的和普遍的
两个层次的关系。
矛盾与发展的关系原理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矛盾不断
发展和解决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要求。
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来说,矛盾和发展的关系是事物发
展的内在规律,把握矛盾和发展的关系,能够指导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70年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演变的哲学原理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经历了几次转变。
从新中国成立到土地改革完成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大众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国民党残余势力之间的矛盾;从土地改革完成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前,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1956年党的八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做出了正确论断,即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然而到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却作出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为主要矛盾”的错误判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继承了党的八大的思想,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表述规范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我国迈入新时代之际,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做出新的重大论断,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本文主要针对这三次主要矛盾的演变从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观四个维度进行阐释。
从唯物论的维度: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本原的,意识是派生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正确的意识能促进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会阻碍事物的发展。
这就要求我们做事情、看问题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使主观符合客观,做到主观与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重视意识的作用,树立正确的意识,克服错误的意识。
我们党自创建以来,在近百年的历程里,不论弱小还是强大,不论顺境还是逆境,都一贯坚持实事求是的观点,一切从实际出发,敢于直面问题与矛盾,敢于修正错误,敢于刮骨疗毒,不断自我革新与进步,时刻准备着攻坚克难。
1956年党的八大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是基于当时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国内的社会阶级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基本解决,几千年来的阶级剥削制度历史已经基本结束,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基本建立的情况下提出来的。
矛盾论的主要内容

矛盾论的主要内容本文是关于读书笔记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矛盾论的主要内容(一)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从宇宙观的高度,发挥了列宁关于两种发展观的思想,不仅指出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是形而上学的基本特征,而且指出形而上学是简单地从事物外部去找发展的原因,否认唯物辩证法所主张的事物内部矛盾引起发展的学说。
书中还阐明了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指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②全面论述了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的原理,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指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该书从5个方面系统地论述了矛盾特殊性的理论,明确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二者相互区别、相互联结又相互转化。
并提出了“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的论断。
③论证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原理,认为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是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客观依据,规定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定义,说明了找出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方法论意义,并论述了矛盾对立双方相互转化的根据和条件。
④具体地阐明了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
认为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对立的互相排斥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
⑤分析了矛盾斗争的两种基本形式即对抗性的矛盾和非对抗性的矛盾,并指出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系统地阐述对立统一规律的哲学专着,其论述紧密结合中国革命的实践,因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为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哲学基础,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矛盾论的主要内容(二)在《矛盾论》中,毛泽东深刻阐明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指出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宇宙观。
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原理

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原理
“矛盾发展不平衡性”实际上是指物质发展和精神发展存在着不
平衡的现象。
即物质发展取得了快速的进步,而精神发展却没有得到
相应的发展,从而出现了矛盾的发展不平衡性。
以经济发展为例,由于技术发展和科技进步,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条件被大大改善,带来了物质上的发展。
但是,由于技术发展而
带来的并非完全是好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危害,如环境污染、资
源浪费等问题。
因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当注重把握和调整物质
发展和精神发展之间的平衡,避免出现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现象。
第二个例子是教育发展。
随着教育的普及,每个人都能享受到教
育的机会,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水平。
但是,在快速普及的同时,教育的质量往往因受到经济困难的限制而受到影响,导致矛盾发
展不平衡性的现象日益明显。
要解决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现象,首先,应当特别关注经济发展
与精神文明发展之间的联系和关系,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发展的重视,投入更多的资源,以保证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
其次,应当从源头上加强政府对高等教育、科研及文化创新的投入,
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以有效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
“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根源在于物质发展和精神发展之间发展
断裂,因此只有通过合理调整,才能维持物质发展与精神发展之间的
均衡,避免出现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现象。
考研政治复习:马原十大原理

考研政治复习:马原十大原理1、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1)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是过程的集合体,发展是前进性的运动,发展是一切事物和现象的根本法则。
(2)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一切事物都处在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中,凡是在历史上产生的都要在历史上灭亡,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永恒地存在。
历史上的任何东西,从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看,都有其存在的根据和理由,但随着条件的改变,又会丧失其存在的根本和理由,从而转化为其他事物。
一个事物的结束,意味着另一个事物的开始,如此生生灭灭,循环不已,构成了整个物质世界永恒发展的过程。
2、大综合:对立统一规律或矛盾学说或矛盾规律原理。
(1)矛盾即对立统一,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的各要素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2)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或两种基本性质。
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
(3)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4)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矛盾是事物的普遍本质,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
3、矛盾发展不平衡性原理。
(1)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是不平衡的。
由于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构成事物的多种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2)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
因此,在坚持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二者辩证统一的前提下,去解决主要矛盾、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
4、整体和部分关系的原理。
(1)部分依赖于整体,整体由部分构成。
(2)脱离了整体的部分就失去了原有的性质和功能。
(3)整体是各部分有机之和。
(4)整体的作用就在于把各个组成部分互相联结起来,发挥各部分的功能。
(5)整体和部分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5、大综合:否定之否定规律原理。
(1)辩证法的否定观认为: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自身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否定是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否定是“扬弃”,就是既克服又保留,克服旧事物中的消极因素,保留它的积极因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备考:哲学之矛盾发展的不平
衡性原理
事物存在的矛盾以及矛盾发展是不平衡的,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之分,这称之为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
1.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含义、关系和意义: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多种矛盾所构成的体系中对事物发展起着领导、决定作用的矛盾,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非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和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相互区别、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这一辩证关系原理在认识和实践上,坚持分清主次,学会抓中心、抓重点、抓关键并兼顾其他。
这一原理是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系列“两手抓”的重要理论依据。
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含义、关系和意义: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矛盾双方中起主导作用的方面,矛盾的非主要方面是指处于从属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
”两者是对立统一关系,相互区别、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这一辩证关系原理在认识和实践上,坚持分清主次,分清本质和现象、主流和支流。
这一原理是分析一对矛盾(不是多种矛盾关系)如改革中的成绩与失误,科学发展的正面作用和负面影响,伟人的功与过等的理论依据。
3.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的意义: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观点和方法,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
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是贯彻和体现了这一观点和方法。
了解更多公告,请登录吉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
网址里将定期发布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吉林省教师招聘、吉林省医院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