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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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学风班评比办法

优良学风班评比办法
第五章 评比要求和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评比要求 (一)各系在开展评比活动过程中,要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对评比指标 体系的二级指标内容制定评比细则,进行更具体的量化。要掌握好标准, 初评结果要进行公示,使评比工作客观公正,真正树立好榜样。 (二)各班推荐材料要实事求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经查实后 取消其评比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奖励 对院级“优良学风标兵班”和“优良学风班”将由学院颁发奖状,并 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8 分) 出勤率不低于 95%。低于 95%的少一人扣 0.5 分。
积极参与读百部经典名篇、“挑战杯”、“职业规划
五、课 各类活动的开 大赛”、“校园学术节”等校园文化活动。自觉开展
外活动 展和参与(15 和参与各种素质拓展活动,全班同学素质拓展分不低
和社会 分) 于 9 分,每四周至少 1 次班团活动。素质拓展分低于
***学院优良学风班评比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增强班集体凝聚力,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学院“优良学风班”评比办 法。 第二条 本评比办法旨在培养和树立各班集体积极的竞争意识,激励 各班集体在优良学风班的建设上不断进步,引导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 勇于创新,形成班级的共同理想和目标,共同努力,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实践
9 分的 1 人扣 1 分,班团活动少 1 次扣 1 分。
(20 分)
积极接受和参加校内校外的公益劳动,能按时,按质,
公益劳动
(5 分) 按量完成规定的公益劳动任务,未完成公益劳动时间
规定的 1 人扣 1 分。
六、创优争先
获校级先进班集体加 4 分、市级先进班集体加 6 分、
省级以上先进班集体加 10 分;学生获市级奖励加 1 分

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及考核标准

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及考核标准

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及考核标准2、定量考核标准总分低于85分的班级不得参评1集体教育活动10分经常组织全班同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每月组织一次时事政策教育活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干部会。

每少参加或每少组织一次集体活动,扣1分;组织集体活动次数少于总数80以及无活动记录、活动效果差的班级不得参评优良学风班。

2学习纪律10分能自觉遵守和维护学校的学习纪律,能认真严谨地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做到五无三按时。

如出现违纪情况,得分方法如下迟到、早退一人次扣05分,旷课一人次扣1分,出现抄袭作业1人次扣1分。

早操、晨读,秩序好、效率高,出勤率低于90的班不得参评;无故集体缺操或十人以上无故旷操,扣该班3分;在任何学习环节出现作弊现象,一票否决不得参评优良学风班。

该项得分低于6分的班级不得参评优良学风班。

3学习成绩基础分50分按照班级的不及格率、平均学绩数低于65分的比率、高数英语高于70分的比率以及英语四、六级达线率和计算机二级通过率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①班级学习不及格率不及格人次班级人数×课程门数考核基数为0,基础分15分。

不及格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分。

不及格率高于15的班级不得参评优良学风班。

②班级平均学绩数或平均成绩低于65分的比率,考核基数为0,基础分15分。

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分。

班级平均学绩数或平均成绩低于65分的比率为0的班级,该项得分为20分。

班级平均学绩数或平均成绩低于65分的比率高于15的班级不得参评优良学风班。

③一年级高等数学含经济数学70分以上比率纳入考核,以全校70分以上平均比率为基数,此项基础分为10分。

每高一个百分点加0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一年级公共外语70分以上比率纳入考核,以全校70分以上平均比率为基数,此项基础分为10分。

每高一个百分点加0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④班级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从第三学期开始纳入考核,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以全校超过423分的平均通过率作为基数进行考核,此项基础分为10分。

关于评选优秀学风班级的评定细则

关于评选优秀学风班级的评定细则

关于评选优秀学风班级的评定细则学风建设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全院开展建设、评选优良学风班级具有重要的意义。

学院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优秀学风班级的活动,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评选优秀学风班级要以学生为主体,以班级为单位,充分调动每一位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校形成人人为建设优良学风作贡献,班级学先进、找差距、争创优良学风班的局面。

第二条优秀学风班级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密切配合党、团组织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道德教育;形成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二)学习目的:1.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主动性、自觉性高;2.全班能认真开展热爱专业、树立正确学习目的的有效活动;3.积极参加各种学习竞赛、各类科技活动。

(该项按参赛结果可加分)(三)学习态度:(该项由任课教师、系党政联席会综合评定)1.课堂学习认真;课堂秩序好;2.作业能按时完成,保证质量;3.能尊敬老师,教学相长;4.有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的班风。

(四)学习纪律:1.上课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2.无考试作弊者;3.全班本学年无退学(自愿退学除外)和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五)学习成绩:(毕业班不参评、一年级统计上学期末成绩、二、三年级统计上年度成绩)1.及格率高于95%;(补考前成绩)2. 英语考试通过率高。

包括四六级通过率50%、英语AB级通过率75%;3.综合成绩排名在全系(院)前五名之内。

(六)学风建设成绩突出:1.班级学习氛围浓厚,积极进取,年度或阶段目标明确。

2. 班级在学风建设方面要有自己的特色,并发挥良好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第三条优秀学风班级评选实行申请评审制。

符合条件的班级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由系(院)组织评选,系(院)在公示3-5天无异议后交学生处。

第四条申请参加优秀学风班级评选的班级,要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优秀学风班级评审登记表》;2、一年来在创建“优秀学风班级”活动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和班级工作总结;3、任课教师对班级学风的评价意见(须包括学习态度、学习纪律诸方面等);4、系部党、政对班级的评价意见。

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例

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例

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例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风和校风,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优良学风班评选基本条件1、班级整体思想状况良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规校纪,考试无舞弊行为,无人受党、团、行政、法律处分,无政治错误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2、班级集体荣誉感强,凝聚力强,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特色团日活动和班团主题教育活动;班、(党)团干部团结协作,在创建优良学风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课堂教学秩序良好,无人因学习成绩不好而发生学籍异动。

4、注重学习方法,学习效率高。

学年不及格人数低于10%。

5、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全国统一考试二年级通过率达到30%以上;三年级通过率达到60%以上。

英语专业国家专业四级通过率二年级达65%,三年级达85%以上。

6、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申请入党的学生比例一年级达到70%;高年级达到80%以上。

发展党员二年级达7.5%,三年级达15%。

7、健康状况良好,95%以上的同学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第三条优良学风班评选破格条件:符合第二条前四款,但无法达到第二条后三款中任一条款的,在参评学年度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优良学风班。

1、非英语专业本科班国家英语考试四级通过率二年级达到60%,三年级达到80%,或国家六级考试通过率三年级达到30%以上的班级;英语专业国家专业四级通过率二年级达到85%,三年级达到95%的班级。

2、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中获省市级奖次人数达到班级人数20%及以上的班级,或获校级奖项人数达班级人数35%以上的班级。

3、在国内外正式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人数达班级人数2—5%以上的班级。

4、计算机二级考试通过率达到80%的班级。

第四条优良学风班每学年评选一次,申报评审时间为每年10月份,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生处提交申请和总结报告。

第五条优良学风班评选的申报材料应内容真实,对申报材料不全、失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及考核标准

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及考核标准

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及考核标准1日期:20 年月日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及考核标准2、定量考核标准(总分低于85分的班级不得参评)(1)集体教育活动(10分):经常组织全班同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每月组织一次时事政策教育活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干部会。

每少参加或每少组织一次集体活动,扣1分;组织集体活动次数少于总数80%以及无活动记录、活动效果差的班级不得参评优良学风班。

(2)学习纪律(10分):能自觉遵守和维护学校的学习纪律,能认真严谨地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做到“五无三按时”。

如出现违纪情况,得分方法如下:迟到、早退一人次扣0.5分,旷课一人次扣1分,出现抄袭作业1人次扣1分。

早操、晨读,秩序好、效率高,出勤率低于90%的班不得参评;无故集体缺操或十人以上无故旷操,扣该班3分;在任何学习环节出现作弊现象,一票否决不得参评优良学风班。

该项得分低于6分的班级不得参评优良学风班。

(3)学习成绩(基础分:50分)按照班级的不及格率、平均学绩数低于65分的比率、高数英语高于70分的比率以及英语四、六级达线率和计算机二级通过率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①班级学习不及格率(不及格人次/班级人数×课程门数)考核基数为0,基础分15分。

不及格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分。

不及格率高于15%的班级不得参评优良学风班。

②班级平均学绩数(或平均成绩)低于65分的比率,考核基数为0,基础分15分。

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分。

班级平均学绩数(或平均成绩)低于65分的比率为0的班级,该项得分为20分。

班级平均学绩数(或平均成绩)低于65分的比率高于15%的班级不得参3评优良学风班。

③一年级高等数学(含经济数学)70分以上比率纳入考核,以全校70分以上平均比率为基数,此项基础分为10分。

每高一个百分点加0.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一年级公共外语70分以上比率纳入考核,以全校70分以上平均比率为基数,此项基础分为10分。

优良学风班评比办法细则

优良学风班评比办法细则

优良学风班评比办法细则(12-4-12)班级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建设。

良好的学风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风建设工作要求,强化学生班级建设,促进优良学风班的创建,培养学生的集体观念,共同创造一个朝气蓬勃、团结奋进、勤奋学习的班集体,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全学院形成人人为优良学风作贡献、班班为争取成为优良学风班而努力的生动局面,学院决定在全院各班开展以学风建设为中心,以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严明学习纪律、强化班级管理、争取优良学习成绩为主要内容的优良学风班建设评比活动。

为使该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一学习分:平均P累计;不及格一门扣0.5分;二其他分:(各班提供)1思想基础分:(班长提供)(1)预备党员每人次加2分,参加党课初级班和高级班每人次加1分;(2)通报批评每人次扣0.5分,警告处分每人次扣1分,严重警告每人次扣2分,记过每人次扣3分;记过以上每人次扣4分。

2卫生分:(卫生部提供)(1)平时成绩平均分为基础分;(2)期末评比每个优秀宿舍加3分;(3)每得一个D级宿舍减1分。

(混合宿舍以3人或以上所在班级计算)3考勤分:(纪检部提供)(1)早操、上课、晚自习以及运动会等大型活动考勤,按分数排名4 附加分:(班长或学习委员提供)(1)班级有学生在校报等刊物发表文章每篇2分(需要提供原报刊或复印件)(2)班级有学生参加有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或者义务劳动每次1分(提供证明材料)(3)班级举办集体文体活动每次2分(需要提供策划、照片、总结)(4)参加数学建模、数学竞赛、英语竞赛、物理创新技能大赛、挑战杯大赛等全省学术科技文体活动每次每人加2分,全国加3分。

获省级奖每次每人加2分,全国奖加3分。

累计加分。

(需要证明)附1:总分=学习分*60%+其他分*40%;班级学习其他总分=学习*0.6+其他*0.4结果排名学习P累计排名思想基础排名卫生排名考勤排名附加分排名其他汇总排名附2: 优良学风班共5个,09级1个,10级和11级各2个附3:各班需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书”“附加分”。

中国矿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

中国矿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一:中国矿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优良学风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风建设,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环境,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优良学风班评选采取“申请创建-每月评比-集中表彰”的形式开展。

每月评选“优良学风流动红旗”,根据“优良学风流动红旗”的评选结果和其他评选条件,对表现突出的班级授予“中国矿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

第三条凡属本校全日制本科班级,均可申请优良学风班的创建评选。

第二章优良流动红旗评选第四条优良学风流动红旗评选数量根据实际申报班级数量确定,以班级学风综合测评得分作为评选依据。

第五条学风综合测评得分由课堂表现测评得分、自习表现测评得分、宿舍情况测评得分三个方面得分构成。

一、课堂表现测评(总分100分)第六条课堂情况测评包括出勤情况、课堂纪律、课堂气氛等三个方面。

第七条以上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如下:(一)出勤情况(总分40分)1.班级每一名学生每节课迟到一次扣5分;2.班级每一名学生每节课早退一次扣5分;3.班级每一名学生每节课无故旷课一次扣10分。

总分40分扣完为止。

出勤情况得分=出勤总分(40分)-扣分(二)课堂纪律(总分30分)根据学生课堂纪律表现,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30分、20分、10分、0分。

1.优:能够很好地遵守课堂纪律,没有学生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2.良:能够较好地遵守课堂纪律,有三名以内学生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3.中:课堂纪律遵守情况一般,有四至五名学生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4.差:课堂纪律遵守情况差,有六名以上学生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

(三)课堂气氛(总分30分)根据学生听课精神风貌、课堂气氛活跃程度,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30分、20分、10分、0分。

1.优:学生听课精神风貌好,课堂气氛活跃,学生踊跃发言,与教师互动好;2.良:学生听课精神风貌较好,课堂气氛较为活跃,有学生积极发言,与教师互动良好;3.中:学生听课精神风貌一般,课堂气氛较一般,有个别学生发言,与教师互动一般;4.差:学生听课精神风貌差,课堂气氛差,无学生发言,与教师互动差。

优良学风班评选办

优良学风班评选办

“优良学风班”评选标准
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班级学风严谨,学生学习 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学习气氛浓厚,能较好地 完成各项学习任务:(80%) 一、全班学生学期考试成绩均分(不包含体育成 绩); 二、全班学生学期考试成绩优秀率; 三、全班学生国家英语四级通过率(此项标准可按年 级,本、专科分类考核); 四、学期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个人平均成绩; 五、全班学生学期课程不及格率。
பைடு நூலகம்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罗佳 2012.11.14
“优良学风班”评选标准
班级学风建设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占20%) 一、 班集体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级例会,并有班级会议记录,班集体积极 配合学院做好日常管理。(30分) 二、班级内班干部以身作则,善于管理,班级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有目 标、有计划、有总结并整理为书面材料;(30分) 三、团支部能积极配合团委做好各项支部建设。(30分) 四、班级学生早操、上课及集体活动出勤率高,不低于95%,无故旷课、 迟到及早退现象少(以抽查结果为主要依据);(30分) 五、班级内有健全的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学生个人卫生习惯良好,自觉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无违章用电、用火、浪费水等现象;(30分) 六、班级根据学院要求大一、大二年级定期召开主题班会,每月不少于 一次,并有书面总结。(30分)
“优良学风班”表彰奖励办法
“优良学风班”每学期评选一次,名额不超 过同一年级学生班级总数的25%。 “优良学风班”评选时间在下一学期初。 被评选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将由学校 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奖金,奖金额 度为每班500元,用于班级建设。 “优良学风班”的评选结果将作为参评 “先进班集体”的必要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所在班 级本学期“优良学风班”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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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中国矿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优良学风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风建设,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环境,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优良学风班评选采取“申请创建-每月评比-集中表彰”的形式开展。

每月评选“优良学风流动红旗”,根据“优良学风流动红旗”的评选结果和其他评选条件,对表现突出的班级授予“中国矿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

第三条凡属本校全日制本科班级,均可申请优良学风班的创建评选。

第二章优良流动红旗评选
第四条优良学风流动红旗评选数量根据实际申报班级数量确定,以班级学风综合测评得分作为评选依据。

第五条学风综合测评得分由课堂表现测评得分、自习表现测评得分、宿舍情况测评得分三个方面得分构成。

一、课堂表现测评(总分100分)
第六条课堂情况测评包括出勤情况、课堂纪律、课堂气氛等三个方面。

第七条以上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出勤情况(总分40分)
1.班级每一名学生每节课迟到一次扣5分;
2.班级每一名学生每节课早退一次扣5分;
3.班级每一名学生每节课无故旷课一次扣10分。

总分40分扣完为止。

出勤情况得分=出勤总分(40分)-扣分
(二)课堂纪律(总分30分)
根据学生课堂纪律表现,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30分、20分、10分、0分。

1.优:能够很好地遵守课堂纪律,没有学生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
2.良:能够较好地遵守课堂纪律,有三名以内学生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
3.中:课堂纪律遵守情况一般,有四至五名学生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
4.差:课堂纪律遵守情况差,有六名以上学生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

(三)课堂气氛(总分30分)
根据学生听课精神风貌、课堂气氛活跃程度,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30分、20分、10分、0分。

1.优:学生听课精神风貌好,课堂气氛活跃,学生踊跃发言,与教师互动好;
2.良:学生听课精神风貌较好,课堂气氛较为活跃,有学生积极发言,与教师互动良好;
3.中:学生听课精神风貌一般,课堂气氛较一般,有个别学生发言,与教师互动一般;
4.差:学生听课精神风貌差,课堂气氛差,无学生发言,与教师互动差。

第八条课堂表现测评得分=∑每名评分人每次对考评班级课堂表现的评分/评分人次
二、自习表现测评(基分70分,总分100分)
第九条学生在公教楼、图书馆从事与学习无关行为或影响他人学习行为的,所在班级一次扣5分,基分70分扣完为止。

第十条鼓励班级自发组织集体自习。

班级组织集体自习的,根据自习情况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在基分基础上加30分、20分、10分、0分。

未组织集体自习的,不加分。

1.优:集体自习组织情况好,无学生无故缺席,学生自习精神风貌好;
2.良:集体自习组织情况良好,有三名以内学生无故缺席,学生自习精神风貌良好;
3.中:集体自习组织情况一般,有四至五名学生无故缺席,学生自习精神风貌一般;
4.差:集体自习组织情况差,有六名以上学生无故缺席,学生自习精神风貌差。

第十一条自习表现得分=自习表现基分(70分)-扣分+集体自习情况得分
三、宿舍情况测评(总分100分)
第十二条宿舍情况测评得分由晚自习期间宿舍情况得分、卫生情
况得分、晚熄灯情况得分、宿舍违纪情况得分等四个方面构成。

第十三条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晚自习期间宿舍情况(40分)
晚自习期间每一名学生在宿舍从事与学习无关行为的,所在班级一次扣5分,总分40分扣完为止。

自习情况得分=自习总分(40分)-扣分
(二)卫生情况(30分)
1.宿舍干净整洁、无垃圾堆放;
2.卫生间干净整洁、无异味;
3.阳台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
4.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根据宿舍卫生情况,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30分、20分、10分、0分。

(三)晚熄灯情况(30分)
一间小宿舍十一点三十分未熄灯,所在班级一次扣5分;混合宿舍的,各宿舍成员所在班级各扣3分。

总分30分扣完为止。

晚熄灯情况得分=晚熄灯总分(30分)-扣分
(四)宿舍违纪情况
对违反《中国矿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宿舍管理相关规定的班级,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第十四条宿舍情况测评得分=晚自习期间宿舍情况得分+卫生情况得分+晚熄灯情况得分
第十五条学风综合测评得分=课堂表现测评得分×0.5+自习情况测得分×0.2+宿舍情况测评得分×0.3
第三章优良学风班评选
第十六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班级可以申请优良学风班:
一、班级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的稳定;遵守法规校纪,全班无人受到党、团或纪律处分,考试无作弊行为;
二、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每个创建评选周期内,至少获得过一次“优良学风流动红旗”;
三、班级整体学习状况良好,每个创建周期内必修课学习成绩优良率达到60%(含)以上,全班考试(考查)成绩不及格人数一年级不超过5人,不及格门次不超过8门次;其他年级不及格人数不超过3人,不及格门次不超过5门次;
四、大二、大三年级的班级英语四、六级通过率要高于全校同年级学生的通过率;
五、对每个创建周期内开设通识课程(如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工程力学、大学计算机基础等)的班级,班级同学平均成绩要高于全校开设同一门课程的平均成绩。

第十七条存在以下任意一项情况者,不得申报或取消其参评资格:
一、不配合检查、评审,影响评选工作正常开展的;
二、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
三、评选后如发现获奖班级在参评当期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
第十八条取消评奖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补报。

第四章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优良学风班评审委员会总体负责优良学风班级的评选工作。

一、优良学风流动红旗
第二十条优良学风流动红旗每月评选一次。

第二十一条申报班级须在每学期初填写《优良学风班创建申请登记表》、《优良学风班申请基本信息汇总表》,交至优良学风班评审委员会。

优良学风班评审委员会负责每月组织对申报班级考核、评选。

第二十二条申报班级的课堂表现情况由优良学风班评审委员会委员、任课教师、辅导员负责测评,测评人员于每月25日前完成听课,填写《优良学风班评审听课登记表》交至优良学风班评审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申请班级的自习表现、宿舍情况由优良学风班评审委员会委员以定期普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负责测评,测评人于每月25日前完成自习表现、宿舍情况的考核工作,填写《优良学风班自习考核登记表》、《优良学风班宿舍考核登记表》并签字后报优良学风班评审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优良学风班评审委员会于下月初完成上月评选工作,并公示评选结果。

二、优良学风班
第二十五条优良学风班每学期评选一次。

第二十六条申报班级须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填写《优良学风班申报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交至优良学风班评审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评审委员会于开学后第三周内完成上学期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并公示评选结果。

第五章应用
第二十八条学校对获得“优良学风流动红旗”、“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发放班级学风建设资金,用于学习资料购买、学习条件改善、学习活动开展,资金使用情况需向评审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九条创建评选优良学风班的结果将作为每学年各类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推荐、十佳辅导员、模范班主任评选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在每学年度的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中,上学年获评优良学风班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发展素质分加3分,班委会其他成员加2分,其他同学加1分。

第三十一条每个创建评选周期结束后,将对评选出的优良学风班在学校各类平台展示班级风采,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由优良学风班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
二〇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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