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公理集合论初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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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集合论初步

第二讲 集合论初步

ì ï x Q =ï íq q = ï y ï î
(0,1)开区间的实数集:
and
ü ï x, y Î I, y ¹ 0ï ý ï ï þ
R = {0.x1 x2 xk x1 , x2 , , xk , Î {0,1, 2,3, 4,5, 6, 7,8,9}}
E
3.1. 集合间的关系
包含:A,B 是集合。如果
AÇ B Ì B 。
A
B
由于 A, B 是任意两个集合,所以不妨取(如文氏 图所示)
AÇ B = Æ ,
这样就有
Æ = AÇ B Ì A
同理有
Æ = AÇ B Ì B
(2) Æ1 是空集, Æ2 是集合(空集是集合的一种) 。根据(1) ,
Æ1 Ì Æ2 ;
同理
Æ2 Ì Æ1 。
这样根据集合相等的定义就有
A = {2, 4, 6,8,10} ,
又如
B = {a,e,i,o,u}
表明集合 B 中有 5 个元素:
a, e, i, o, u 。
根据以上集合的表示,我们有
2Î A , 3Ï A;
以及
eÎB , bÏ B
条件限定法:
集合
A = {2, 4, 6,8,10}
可以表示为
A = { x x Î I, 2 £ x £ 10} or
A- B
<图 1-1-C>
AÌE
A 的补集就定义为 E 中不属于 A 的元素。 补集:A 是元素取自于 E 的集合,
A
A
A = { x Î E x Ï A}
为 A 的补集。 图 1-2 给出了集合并、交、差和补运算的文氏图。 <图 1-2-D>

公理化集合论

公理化集合论

公理化集合论集合论是数学的基础,也是计算机科学的核心内容。

它探讨了一类特殊的数学结构集合,以及相关的结构和概念,如函数,类型和关系。

公理化集合论是一门研究使用公理(或语言)来表示集合,结构和关系的数学领域。

公理化集合论是建立在符号逻辑的基础上的,它的基本思想是使用公理来表达数学概念,而不使用严格的数学语言。

公理化集合论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说明书”,它们用数学的方法来研究数学的概念。

也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科学思想,以及19世纪末初的符号逻辑和哥德尔群(Gdelgroup)的发展。

公理化集合论是20世纪最早发展起来的数学领域之一,其发展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集合论、符号逻辑、数量论、数论和不可计算性理论。

公理化集合论主要根据Zermelo-Fraenkel公理(ZF公理)来研究集合,它由Ernst Zermelo和Abraham Fraenkel共同提出,也被称为“基本集合论”。

它的基本思想是,所有的集合可以由公理表示,并可以使用一些公理定义集合的运算,如并集、交集、差集和封闭性。

此外,公理化集合论还研究了一些其他的集合概念,如结构、函数和类型的定义。

公理化集合论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集合论,可以帮助我们构建数学模型,以解决一些复杂的数学问题,也可以帮助我们更轻松地应用其它数学领域的知识。

此外,公理化集合论还可以应用于计算机科学,比如程序和算法的设计、系统编程和计算机系统的设计。

公理化集合论的研究产生了许多有用的结果,如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和编程模型,公理化数学模型,数据库结构和分布式计算,以及计算机图形学和信息可视化。

这些结果给计算机科学和程序开发带来了实质性的改进,也使公理化集合论成为一个重要的应用领域。

可以说,公理化集合论一直在不断发展,至今仍是一个活跃的研究领域。

它已经孕育出许多新的结构和理论,其研究结果也在不断改善现有的程序语言和编程模型,以及新程序语言的设计。

这些结果使得计算机程序员更加容易开发和维护计算机系统,帮助计算机获得更强大的功能。

公理集合论

公理集合论

公理集合论公理集合论把一些符号组成的表达式称为集合,是一种纯粹形式化的理论,彻底摆脱了集合直观语义的束缚。

公理集合论建立在若干公理组成的公理系统之上。

最著名的集合论公理系统是由德国逻辑学家Zermelo和Frankel等人提出的ZFC公理系统。

它包含10组公理,一部分公理规定集合应当具有的几个简明性质,另外一部分公理定义了可称为集合的表达式。

本讲我们先了解公理集合论的渊源,然后重点学习ZFC公理系统。

1.康托的朴素集合论和罗素悖论在思考和表达时,我们会把一些对象视为一个整体,并称之为某某类(class)或者某某集合(set)。

例如,所有的实数构成一个类,实数类又可划分为有理数和无理数等两个类。

这些概念的出现显然是我们对于思考对象进行分类的自然结果,并非人为定义的。

因此,古代数学中就出现了这个概念(古希腊?)。

18世纪的数学家欧拉和19世纪的数学家布尔都分别用这个概念论证亚里士多德逻辑学中的推理模式的正确性。

而对于集合的研究始于19世纪德国数学家康托(Cantor)。

当戴德金用有理数的分割来定义实数时,康托把实数集合作为研究对象。

他证明了实数集合的无穷大比自然数集合的无穷大更大。

这个有趣的发现促使他研究更多更大的无穷集合,发现了一个又一个新颖的关于无穷集合的性质。

这些结果发表在1874年的一篇论文中,开创了集合论这门新的数学分支。

康托在这篇文章中对集合的定义如下(翻译为英文):A set is a gathering together into a whole of definite, distinct objects of our perception or of our thought – which are called elements of the set.显然,这是关于集合的直觉概念,并不是严格的定义(formal definition),我们称之为集合概念的朴素定义(naïve definition)。

公理集合论

公理集合论

公理集合论公理集合论,又称“集合论”或“元集合论”,是数学中一门深奥而重要的学科。

它是通过抽象和公理来描述任意物体之间的关系、特性或功能。

公理集合论往往被称为“四大数学创新之一”,在数学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也被认为是当代数学的基石。

公理集合论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那时候开始用数学方法来表达现实世界的概念。

17世纪的巴洛克时期,一些欧洲数学家将一般的集合的讨论扩展到几乎所有的对象,并提出了许多抽象的公理,他们将这些抽象的公理称为“数学构造”。

19世纪初,英国数学家威尔森和德国数学家高斯提出了“超越性原则”,他们声称任何数学概念都可以用数学构造来描述。

20世纪初,俄国数学家莫尔斯提出了含有十一个基本公理的“公理集合论”,他们发现了任何实数等价的新集合解释——“众数集合论”,这标志着公理集合论正式诞生了。

公理集合论的基本概念是“集合”,它是由一组元素构成的,可以作为数学构造的基础。

它包含了四个重要的概念:子集、并集、交集和补集。

子集是指另一个集合中包含的元素;并集是指集合A和集合B中所有的元素;交集是指集合A和集合B中共同包含的元素;补集是指不在另一个集合中的元素。

公理集合论的基本元素是“集合”,它是一类特殊的对象。

它是由一组元素构成的,元素可以是任何类型的,包括数字、字符、对象、函数等。

每个元素必须是唯一的,不能有重复的元素。

集合的元素可以是任意的,但是一定要有一些规则,只有在遵守这些规则的情况下,才能确定集合中的元素。

公理集合论的基础是一些抽象的“公理”,它们是用来描述和表达集合之间的关系的一组规则。

它们是一组不可矛盾的公理,用来描述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构建新的集合。

它们可以用来定义集合,建立新的集合,表达集合之间的关系,以及解释集合的性质、功能和关系。

公理集合论的应用非常广泛,它不仅是数学的基石,而且在计算机科学、经济学、物理学、生物学等领域也有着重要的应用。

它的基本思想经常被用于解决各种复杂的问题,因此它也是现代科学的重要工具。

公理集合论pdf

公理集合论pdf

公理集合论公理集合论是一种基于公理化思想建立的数学理论体系,是现代数学的基础之一。

公理是指一系列基本假设,通过这些基本假设可以推导出一系列的定理和结论。

在公理集合论中,集合是最基本的概念,而公理则是集合论中最基本的假设。

公理集合论包括三个主要部分:集合论基础、无穷集合公理和选择公理。

集合是公理集合论中最基本的概念,在集合论基础中包含了我们关于集合的一些基本假设,称为ZFC公理系统(Zermelo-Fraenkel集合论)。

这些假设包括空集公理、属于公理、并集公理、无穷公理、分离公理和替换公理。

空集公理规定必须存在一个空集合,即没有任何元素的集合。

属于公理规定如果x是y的一个元素,则x属于集合y。

并集公理规定对任何集合S,存在一个集合U,使得x∈U当且仅当存在一个集合y∈S满足x∈y。

无穷公理规定存在一个无限集合,即对于任何集合x,存在一个集合y,使得x∈y且对任意的自然数n,n+1属于y。

分离公理规定对于任何一个集合S和任何一个属性P(x),总有一个子集T⊆S使得T包含了S中所有满足P(x)的元素。

替换公理规定如果f(x)是一个函数,则对于任何集合S,总存在一个集合T使得对于S中任意一个元素x,都存在一个元素y属于T,使得f(x)=y。

除了这些集合论基础,无穷集合公理和选择公理也是公理集合论中的重要内容。

无穷集合公理规定存在一个无限的集族,即存在一个集合A,对于任意自然数n,都存在一个元素an∈A。

选择公理是另外一个公理,它赋予了数学上的“选择”的操作,即对于任意非空的集合族,都可以从中选择出一个元素。

选择公理在许多数学研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理集合论作为现代数学的基础之一,其应用广泛,包括数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哲学等领域。

在数学研究中,人们可以利用公理集合论建立不同的数学分支,如拓扑学、代数学、解析学等。

在物理学中,公理集合论也用于建立量子场论、相对论等理论。

在计算机科学中,公理集合论被广泛应用于算法设计、数据挖掘、计算机网络等领域。

集合论公理

集合论公理

集合论公理集合论公理是集合论的基础,它提供了一些基本的规则和原理,用于定义集合、确定集合之间的关系和进行逻辑推理。

集合论公理帮助我们在数学中描述和研究对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并建立了数学系统的基石。

本文将介绍一些集合论公理的重要原则,并探讨它们的重要性和应用。

1. 外延公理外延公理是集合论的基本公理之一,它表明两个集合相等当且仅当它们含有相同的元素。

换句话说,集合的唯一性由其元素所决定。

外延公理的数学表示如下:对于任意的集合A和B,如果A和B含有相同的元素,则A等于B,即A=B。

外延公理使我们能够明确和精确地描述集合的内容,并确保我们可以比较和区分不同的集合。

它为我们提供了集合的明确定义和操作的基础,也为后续的集合论推理奠定了基础。

2. 空集公理空集公理是集合论的另一个重要公理,它确立了存在一个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

这个不含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记作∅。

空集公理的数学表示如下:存在一个集合∅,对于任意的集合A,如果对于所有的元素x,x不属于A,则A等于∅,即A=∅。

空集公理确保了集合论的一致性,即存在一个特定的集合,它不包含任何元素。

空集的存在使得我们可以定义集合的无穷性,并在推理中引入类似于自然数零的概念。

3. 替代公理替代公理是集合论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它允许我们通过某个集合中的元素来构建另一个集合。

替代公理的数学表示如下:对于任意的集合A和B,如果存在一个二元关系R,使得对于A中的每个元素x,存在唯一的元素y,使得(x,y)属于R,则存在一个集合B,该集合包含了所有与集合A中的元素相关联的元素y,即对于任意的y,y属于B当且仅当存在x属于A,使得(x,y)属于R。

替代公理为我们提供了从一个集合到另一个集合的映射机制。

它允许我们在不同的集合之间建立关系,并根据这种关系构建新的集合。

例如,通过替代公理,我们可以定义由A中所有元素平方得到的集合B。

4. 幂集公理幂集公理是集合论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它确定了给定集合的所有可能子集的存在。

公理集合论介绍

公理集合论介绍

公理集合论介绍
公理集合论是数学基础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构成了推理和证明的
基础。

下面是一份公理集合论的PDF文档,其中包括了基本概念和原则。

一、概述
公理集合论是数学的基础理论之一,用于定义和推导数学对象和概念。

公理集合论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公理、定理和推论。

二、公理
公理是公理集合论的基础,是不可证明的,只能被接受或拒绝。

公理
通常是一些基本的陈述,例如:“一个集合是它自己的子集。


三、概念
公理集合论的概念包括集合、子集、交集、并集、差集、补集、等价
关系和序关系等。

这些概念的定义和性质构成了公理集合论的基础。

四、原则
公理集合论的原则包括证明方法、定理证明的合法性和矛盾性原则。

这些原则保证了公理集合论的精确性和严谨性。

五、定理
公理集合论的定理是由公理和概念推导出的结论。

例如:“两个集合的
交集是一个集合。


六、推论
公理集合论的推论是基于公理和定理推出的结论。

总之,公理集合论是数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为推导、证明和推论提供了基础。

希望本文档可以为您学习公理集合论提供帮助。

集合论公理体系介绍

集合论公理体系介绍

集合论是数学的一个基础领域,研究的是集合以及集合之间的关系和操作。

集合是数学中最基本而重要的概念之一,在数学推理中扮演着核心角色。

在集合论中,有一套公理体系被广泛接受和采用,这些公理形成了集合论的基础,并确保了逻辑的一致性和推理的有效性。

首先,我们来介绍集合论的基础公理,即ZF公理系统。

该公理系统由四个部分组成:外延公理、空集公理、配对公理和并集公理。

外延公理规定了集合的相等性,即两个集合具有相同的元素。

它表述为:“如果两个集合拥有相同的元素,则这两个集合是相等的。

”这个公理确保了集合的唯一性,没有重复元素存在。

空集公理规定了一个唯一的集合,即空集。

它表述为:“存在一个集合不包含任何元素。

”空集作为集合论的基础,是其他集合的起点。

配对公理规定了如何构造一个包含两个元素的集合。

它表述为:“对于任意两个元素a和b,存在一个集合包含a和b。

”这个公理提供了构造集合的一种方式。

并集公理规定了如何合并多个集合形成一个新的集合。

它表述为:“对于任意一个集合A,存在一个集合B,B中的元素是A中所有元素的集合。

”这个公理确保了集合的可重复形成性质。

除了这些基础公理外,还有一些推导公理,如交集公理和差集公理,以及公理化选择公理等。

这些公理在ZF公理系统中,共同构成了集合论的基本框架。

集合论公理体系的存在是为了防止数学中的悖论,例如罗素悖论。

罗素悖论可以简单地描述为:假设存在一个集合X,其中的元素是所有不包含自己的集合。

那么,问X是否包含自己?如果X包含自己,那么根据定义,X不能包含自己;如果X不包含自己,那么又与定义相矛盾。

这个悖论揭示了集合论的自指问题,即集合是否能包含自己这个问题的复杂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集合论中的公理体系进行了严密的构造和推导,以确保数学推理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ZF公理体系作为最常见的公理体系,被广泛接受和采用,并为集合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在ZF公理体系的基础上,数学家们可以进一步发展和研究各种不同的集合论分支,如可拓扑性、可测性、选择公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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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氏积 对于集合 a 及 b , 它们的卡氏积 a#b 是以下集合:
{<u,v>|uJa[vJb}.
□ 自然数
自然数: 以 0 表示 I 以 1 表示 {0} 以 2 表示 {0,1} 以 3 表示{0,1,2} l


外延公理
公理
] xy(] z(zJx?zJy)>x=y)
□ □
幂集公理
公理
] x^ y(] z(zJy?zNx)).
□ 含义
对于给定的 x , 满足 ] z(zJy?zNx)
的 y 称为 x 的幂集, 记为 3(x) , 也记为 2x .
一个集合的幂集, 是该集合的所有子集构成的集合. □

无穷公理
公理
^ x(IJx[(] y(yJx>y+Jx))), 其中 y+ 表示集合 yP{y} .
yOQx. □
QI
不存在集合,它是空集的交集.
证明: 若存在这样的集合 . 则 ] z(zJ.?] y(yJI>zJy)).
所以对任意的 z , ] y(yJI>zJy)>zJ..
但是 ] y(yJI>zJy) 是永真的, 所以 zJQI.
因而QI 包含任意一个集合, 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不存在集合 . .
空集 I 表示空集:
\ ^ x(xJI).
□ 二元组 <a,b>表示二元组,是指以下集合:
{{a},{a,b}}.
□ 交集 aQb 表示交集:
aQb={x|xJa[xJb}.
□ 差集 a-b 表示差集:
a-b={x|xJa[xJ/ b}.
□ 包含于 N 表示包含关系:
aNb 当且仅当 ] x(xJa>xJb).
□ 三元素集合 假设 x,y,z 是集合, 则存在集合 {x,y,z} :
{x,y,z}={x,y}P{z,z}. □ □ □
并集公理
公理 ] x^ u] y(yJu?(^ z(zJx[yJz))). □
含义
对于集合 x , 记满足 ] y(yJu?(^ z(zJx[yJz))).
的 u 为Px. 一个集合的并集, 是由这个集合的元素的元素组成的.
□ 含义
满足 IJx[(] y(yJx>y+Jx))
的集合称为归纳集 无穷公理保证一类特殊集合是存在的
□ □
替换公理 正规公理
公理
] x(x=/ I>^ y(yJx[yQx=I)).
□ 含义
集合与它的元素的公共元素 I 无限序列 x={x} xJx


选择公理
公理
] x(x=/ I>^ y(91[92)).
dom(a)={u|^ v(<u,v>Ja)}.

值域 ran(a) 表示一个函数 a 的值域:
ran(a)={v|^ u(<u,v>Ja)}.

象 若 a 是一个函数, bJdom(a) , 则 a(b) 表示满足以下条件 的集合:
<b,a(b)>Ja.
函数 a 也写为:
a: dom(a) > ran(a) b s a(b)
公理集合论初步
集合论 集合与属于
朴素集合论 具有给定性质的对象的全体定义为集合. “属于关系”是集合与 元素之间的关系.
□ 公理集合论
给定集合论语言L={J} 及该语言的一个模型〈V,J〉 .
集合论语言的模型的元素称为该模型中的集合, 语言中二元关系 符号的解释称为属于关系, 用 J 表示.
同时
aOb 当且仅当 ] x(xJb>xJa).
□ 函数 func(a) 表示a 是一个函数:
91[92.
其中
9
1
是公式
] x(xJa>^ uv(x=<u,v>)).
9
2
是公式
] uvw(<u,v>Ja[<u,w>Ja>v=w).
公式 92 表示第二坐标具有唯一性.

定义域 dom(a) 表示函数 a 的定义域:
偶对公理
公理
] xy^ u] z(zJu?z=xZz=y).
□ 含义 对于集合 x,y , 记满足
] z(zJu?z=xZz=y) 的 u 为{x,y}.
□ 有限集合的存在性 此公理与下面的并集公理可以保证存在任意多元素的有限集合:
单元素集合 假设 x 是集合, 则存在集合 {x} :
{x}={x,x}理的相容性
有限性质 假设 Uf 是以下集合
3(I)P3(3(I))P3(3(3(I)))Pl
它是由一些有限集合构成的, 将 J 解释为一般意义下的元素属于 集合, 则可得集合论语言的一个模型:
〈Uf, J 〉.
这一类集合满足除无穷公理之外的所有公理, 有以下性质: 这样的有限个有限集合的并集还是有限的. 这样的有限集合的子集还是有限的. 这样的有限集合的幂集还是有限的. 这样的有限集合在任意函数之下的象还是有限的.
其中
9
1

func(y)[dom(y)=3(x)-{I}[ran(y)Nx,
定义一个函数使得有给定的定义域及值域.
9
2

] z(zNx[\ z=I>y(z)Jz),
指定了取值特点.

含义
选择公理保证存在选择函数: 假设 a 是一个非空集合, 则存在一个选择函数
f: 2a-{I} > a, x s f(x).
□ □ □
子集公理
公理 假设 9 是集合论语言的公式, 仅出现自由变元 x1,l,xn,x,z , 不出现变元 y ,则
] x1lxn] x^ y] z(zJy?zJx[9).
□ 含义 对于给定的 x1,l,xn,x , 这样定义的集合 y 记为
y={zJx|9}.
集合 y 是 x 的子集, 所以该公理称为子集公理. 子集公理是一个公理模式.
在此模型里不存在全集.
□ □
公理的独立性
全集
非良基集合论
所以这些公理: 是相容的 不能推出存在无限集合 不能推出无穷公理
□ 无穷公理 ZFC 的相容性是不可证的.
□ 非空集合 对于集合论模型
〈{I},J〉.
空集公理、外延公理、并集公理、子集公理、替换公理、正规公 理、选择公理都成立, 同时以下语句成立:
] x(x=I).
所以上述公理不能推出存在非空集合.
□ 含义 两个集合若有相同的元素, 则这两个集合是相等的.
□ □
空集公理
公理
^ x] y\ (yJx).
也写为 ^ x] y(yJ/ x). 记满足 ] y(yJ/ x) 的 x 为 I , 称为空集.

含义 上述公理保证空集是存在的. 集合论的任意模型中都包含空集.

空集是唯一的 若 Id 是另一个空集. 从 ] y(yJ/ I) , 可知 ] z(zJI>zJId). 从 ] y(yJ/ Id) 可知 ] z(zJId>zJI). 所以 ] z(zJId?zJI), 因而 I=Id. □ □
□ □
ZFC 集合论有 10 条公理:
外延公理 空集公理 偶对公理 并集公理 子集公理 幂集公理 无穷公理 替换公理 正规公理 选择公理
一般意义下的集合论的模型满足这些公理的中的一部分公理.

公理集合论是理论研究的基础理论

基本概念 在集合论语言之下, 在该语言的一个模型里, 有一些可定义的元素、 谓词、函数.

P 是一元函数 例 例 PI=I P{I}=I PA=P{A}? 函数的并 函数集合的并 交集
定义集合 x 的交集为满足以下条件的集合 v : ] z(zJv?] y(yJx>zJy)).
对于集合 x , 记上述 v 为 Qx . 而
A0QA1QA2Ql 被严格地写为 Q{A0,A1,A2,l} . 一个集合的交集, 是这个集合的元素作为一组集合在朴素集合论意义 下的交集. 由定义可知, 若Qx 存在, 则对任意的 yJx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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