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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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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在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中,行政执法是极为重要的方面。

从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案件来看,几乎所有的行政纠纷都是因为行政执法活动而产生的。

所谓行政执法,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其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以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执政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基本途径,行政执法是依法执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是行政法律、法规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是实现行政管理、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前提。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只有实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才能实现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行政机关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和防止滥用;保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及依法行政的贯彻执行,行政执法整体状况明显改观: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

行政执法活动扩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影响,提高了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培养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赢得了民心,树立了政府的威信,初步展示了现代公务人员的新的文明形象。

但是,与社会预期相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行政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从而影响和制约了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因此,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及其根源,并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前行政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把国家的行政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即法律的规范性、民主性、科学性来约束行政行为的随意性、集权性、主观性,建立依法行政的执法体制。

浅析行政执法风险及其规避

浅析行政执法风险及其规避

浅析行政执法风险及其规避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执法相对人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监督机制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对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力度的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已成为了人们所谈论的“高危行业",行政执法风险与行政执法行为似乎成为的孪生兄弟。

行政执法风险是指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造成危害,带来负面影响,而被纪检、司法等部门追究责任的一种社会现象。

行政执法从本质上讲就是提供一种社会公共服务,而行政执法的作用是保护合法的行为,但在保护合法行为的同时就会对非法利益进行打击和惩处,在保护和打击之间取舍,就会出现冲突,必然就会造成矛盾的存在,也就是说执法风险的存在。

行政执法风险有着存在的必然性,然而,如何规避行政执法风险,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维护社会方方面面的和谐稳定,已成为当前行政机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行政执法风险表现情况及原因我国入世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行政管理机关监管事务领域的拓宽、监管责任的加重,执法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备,以及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对行政过错追究力度的不断加大,行政执法风险越来越大。

(一)基层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现状导致产生行政执法风险.基层行政管理机关是行政部门执法的前沿阵地,基层行政执法干部的业务素质,执法形象与整个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是息息相关的,而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效,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大多数情况下是注重实体法,轻视程序法,由此导致行政执法风险增大。

程序法是行政执法的操作规程,是行政执法必须履行的程序。

往往一些基层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认识上偏重于实体,认为只要是达到行政执法目的,可以不必要严格的去遵循程序法。

而《中国人民共和国行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执法程序有着严格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行政风险剖析 及预防措施

行政风险剖析 及预防措施

行政风险剖析及预防措施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供经济社会发展有力的保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行政风险分析根据系统职能,结合我局的工作实况,存在行政风险的重要环节,执法不力、违规审批成为了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的主要内容,其中存在的具体风险如下:(1)行政许可风险行政许可风险是否约定进行审批;对于农村宅基地,按其是否符合按照法律规定,审批过程中,所造成的行政风险主要表现在是否符合审批上。

(2)行政处罚风险行政处罚是查处各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查处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发现的案件,配合组织联办案件查处工作。

但工作中,由于有些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浅薄,办事不力,出现渎职现象,其中所存在的风险隐患表现在:案件的立案与销案、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的采取、上级批转、本级受理、监督检查以及其他部门移交案件的处理上。

二、行政风险的预防措施上述种种问题的存在,是导致工作人员出现失职渎职现象的直接原因,为有效遏制此类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履责意识,要采取多种预防对策,增强预防实效。

具体预防措施如下:1、强化集体责任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执法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必须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有不同的工作岗位,岗位赋予责任,有责就要有为,有为才能有位,要常思量自己工作岗位的来之不易,常掂量自己肩负的责任之重,以此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兢兢业业,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对待自己的工作。

2、加强党性教育,筑立防腐拒变的防线思想。

要求执法干部职工必须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着重抓好思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清除特权观念,正确对待手中权力,使干部们养成“奉公为德,谋私为耻;清廉为荣,利已为羞”的风范。

对于在行政处罚以及执法过程中要保持清正廉洁、大公无私,保持政治上的纯洁与坚定,经受得住执法的考验和金钱的诱惑。

执法风险规避

执法风险规避

执法风险规避如何规避执法责任风险近年来,随着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社会对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不可避免产生风险。

如何认识和规避这些风险,已经成为执法主体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如何规避执法责任风险?为此,笔者谈点个人看法。

一、安监执法风险的涵义和基本特征所谓安监执法风险的涵义是指在安监执法领域,安监部门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因执法不当、执法错误、不作为、作为不当、执法不到位等损害了国家或服务对象利益,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发生的风险。

安监执法风险的基本特征:风险客观存在,不以安监人员的意志为转移;执法活动中自始至终存在着风险;风险具有潜在性;需控制的执法风险是安监人员的非故意行为;执法风险可以控制。

执法责任风险可分为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

这种风险的产生使得安监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的不利后果及不良影响。

而风险规避是应对风险的一种方法,是指通过计划的变更,工作方法的改进,人员素质的提高等来消除风险或风险发生的条件,保护目标免受风险的影响。

风险规避并不意味着完全消除风险,我们所要做的是尽量将执法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安监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与其他职能部门相比,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职能范围较广,监管任务繁重。

然而,监管职能越宽,行政职权越大,承担责任越重,执法风险一定存在,切不可忽视。

二、安监执法风险的成因分析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风险来自多方面,最根本的是职能分工风险。

安全监管职责的存在决定了监管风险的先天存在,风险与职责是共生共存的,也就是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必然要承担有关责任和风险。

再是不作为风险,作为不当风险,执法不到位风险。

安监执法风险形成的原因,概括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一)安监执法风险形成的客观原因1、发展与安全的矛盾,给安监执法带来不作为风险。

执法风险及规避对策

执法风险及规避对策

执法风险及规避对策[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交通在人们生活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交通市场的有序正常运行,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就愈发显得重要,但同时执法风险也就相对增加。

涉及交通行政执法导致的复议、诉讼也不断发生,并呈高发态势。

因此,如何规避和预防执法风险的发生,避免引发社会矛盾和问题,已成为新形势下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和广大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行政执法复议诉讼规避对策所谓行政执法风险是指行政执法部门由于不严格依法行政,给执法对象和社会带来危害,而被司法、纪检部门追究责任,从而引发复议、诉讼、问责等追究行政责任的一种社会现象。

而规避执法风险则是行政执法部门为了避免责任追究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执法行为与执法风险并存,有执法行为必然存在着执法风险。

我们在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要规避执法风险,把执法风险降至最低,就必须提高执法质量,从源头上着手,规范执法依据、执法内容、厘清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行为、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调查取证手段、规范执法程序等方面达到规避执法风险的目的。

交通行政执法从本质上讲是提供一种公共服务,执法人员必需从观念上改变执法者是管理者的传统观念,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执法理念,公正执法,廉洁奉公,维护和谐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然而行政执法在保护合法的同时必然会打击另一非法利益,在保护和打击之间取舍、冲突,必然会导致矛盾的存在,也就是执法风险的存在。

如何把这种风险降至最低,同时又能维护社会方方面面的和谐稳定,成为现在各级交通行政执法部门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

一、交通行政执法风险种类及表现形式交通行政执法是指依据交通行政法规、规章行使各类交通市场经营主体的行政监管职权。

交通在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的今天,在人们生活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交通市场的有序正常运行,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就愈发显得重要,执法风险也就相对增大。

浅谈基层行政执法风险的防范

浅谈基层行政执法风险的防范

浅谈基层行政执法风险的防范第一篇:浅谈基层行政执法风险的防范浅谈基层行政执法风险的防范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管执法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潜在风险。

如何合法规避和预防这些风险的发生,已成为新形势下各级工关和广大工商干部不得不解决的重要课题。

本文主要就此问题做一些探讨。

一、各类执法风险及产生的根源(一)内因引起的几种执法风险第一是执法能力不足导致的风险。

部分工商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出现偏差,对当前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认识,造成执法随意性大,执法质量不高。

如制作执法文书不严谨、不规范,使用文书或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执法过程中超越执法权限用自由裁量权,不注意收集证据或收集的证据证明力不强等。

第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的风险。

实际执法办案中,特别在基层,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处罚往往由一个单位办到底,法制机只是从法律依据、书面呈报的程序、事实材料上把关,而对执法过程中的显失公正以及结案后的各项工作不进行后续监督。

第三是作为风险。

工商执法要受各种法律实体的、程序的制约,由于执法主体在执行或解释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赋职责职能中应作为而“不作为”、未完全作为或作为了未赋予的职责职能范围内的管理事务的“乱作为”,都可能受到党纪、政纪纪的追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是缺乏严格的考核、激励制度引起的风险。

在工商行政执法中,缺乏一个完善、有效的考核与激励制度。

执法人员办案办案、办案多少、大小对自身的利益影响不大,相反,执法人员办案越多,承担错案追究风险的可能性也会越大。

在这种只罚不奖制下,多数执法人员在一般情况下会力求稳妥,尽量少办案或不办案。

(二)外因引起的几种执法风险第一是干扰执法。

在当前各地都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大环境下,地方政府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和需要,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对执法行为加以限制或干涉。

这种风险危害较大,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的工商执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

还有来自各方面各种形式的,影响执法公正,导致执法“放水”、“缩水”。

行政执法的风险预防

行政执法的风险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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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证据存在缺陷
–第一,不符合合法性 –第二,不符合客观性【案卷】 –第三,不符合关联性【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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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法律适用错误
– (1)违反法律优先原则 – (2)违反法律保留原则 – (3)法律解释错误【遗产纠纷案】 – (4)行政裁量错误
• 裁量怠惰 • 滥用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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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行政执法手段简单粗暴
• 2.与相对人进行沟通、和解 • 3.积极应对【如应诉、申请抗诉】 • 4.作出变通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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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缺乏服务行政执法理念
– (2)缺乏柔性执法手段
• 第一,服务行政领域适用助成型行政指导 • 第二,解决民事纠纷适用调整型行政指导 • 第三,未构成违法的案件适用规制型行政指

• 第四,构成违法的案件强制手段与行政指导
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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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三、产生了法律风险怎么办?
• 1.重新风险产生的原因
• 1.行政调查程序不合法
– (1)立案
• 第一,不及时立案【皂荚树案件】 • 第二,该立案未立案 • 第三,假立案 • 第四,必须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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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程序缺失
– 第一,执法不公开 – 第二,缺乏公众参与 – 第三,执法回避不当【郭美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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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调查手段
–第一,超越调查权【如强制权】 –第二,未依法使用调查权
行政执法的风险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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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行政执法有哪些风险?
• 1.法律责任的风险
– (1)机关的法律责任
• 例如行政行为被撤销
– (2)执法人员的法律、纪律责任 – (3)领导人员的法律、纪律责任 【监督机关建设的加强】

浅析行政执法风险及其规避

浅析行政执法风险及其规避

浅析行政执法风险及其规避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执法相对人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监督机制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对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力度的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已成为了人们所谈论的“高危行业”,行政执法风险与行政执法行为似乎成为的孪生兄弟。

行政执法风险是指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造成危害,带来负面影响,而被纪检、司法等部门追究责任的一种社会现象。

行政执法从本质上讲就是提供一种社会公共服务,而行政执法的作用是保护合法的行为,但在保护合法行为的同时就会对非法利益进行打击和惩处,在保护和打击之间取舍,就会出现冲突,必然就会造成矛盾的存在,也就是说执法风险的存在。

行政执法风险有着存在的必然性,然而,如何规避行政执法风险,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维护社会方方面面的和谐稳定,已成为当前行政机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行政执法风险表现情况及原因我国入世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行政管理机关监管事务领域的拓宽、监管责任的加重,执法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备,以及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对行政过错追究力度的不断加大,行政执法风险越来越大。

(一)基层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现状导致产生行政执法风险。

基层行政管理机关是行政部门执法的前沿阵地,基层行政执法干部的业务素质,执法形象与整个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是息息相关的,而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效,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大多数情况下是注重实体法,轻视程序法,由此导致行政执法风险增大。

程序法是行政执法的操作规程,是行政执法必须履行的程序。

往往一些基层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认识上偏重于实体,认为只要是达到行政执法目的,可以不必要严格的去遵循程序法。

而《中国人民共和国行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执法程序有着严格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作,简单执法,一罚了之,不加教育,往往引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直接影响行政执法人员形象和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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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政执法风险及其规避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执法相对人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监督机制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对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力度的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已成为了人们所谈论的“高危行业”,行政执法风险与行政执法行为似乎成为的孪生兄弟。

行政执法风险是指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造成危害,带来负面影响,而被纪检、司法等部门追究责任的一种社会现象。

行政执法从本质上讲就是提供一种社会公共服务,而行政执法的作用是保护合法的行为,但在保护合法行为的同时就会对非法利益进行打击和惩处,在保护和打击之间取舍,就会出现冲突,必然就会造成矛盾的存在,也就是说执法风险的存在。

行政执法风险有着存在的必然性,然而,如何规避行政执法风险,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维护社会方方面面的和谐稳定,已成为当前行政机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行政执法风险表现情况及原因我国入世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行政管理机关监管事务领域的拓宽、监管责任的加重,执法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备,以及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对行政过错追究力度的不断加大,行政执法风险越来越大。

(一)基层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现状导致产生行政执法风险。

基层行政管理机关是行政部门执法的前沿阵地,基层行政执法干部的业务素质,执法形象与整个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是息息相关的,而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效,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大多数情况下是注重实体法,轻视程序法,由此导致行政执法风险增大。

程序法是行政执法的操作规程,是行政执法必须履行的程序。

往往一些基层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认识上偏重于实体,认为只要是达到行政执法目的,可以不必要严格的去遵循程序法。

而《中国人民共和国行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执法程序有着严格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然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实施合法性审查原则”、“行政诉讼只能对合法性进行审查”,合法性审查包括“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主体权限、内容和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也包括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在精神和要求,是否符合法律的目的”。

因此,如果行政执法的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时审查到行政执法程序的不合法性,就可以判定行政执法机关败诉。

2、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行政自由裁量时,有失合理性,公平性,由此造就了行政执法风险。

我国国情存在的某些因素,并且存在的行政事务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复杂性,决定了绝大多数行政管理规定不可能将处罚条件与处罚内容,处罚额度等进行一一对应,仅仅只是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幅度,赋予了行政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

可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行政自由裁量时,行政执法人员所作出的某些行政行为不太合乎逻辑,存在不公平性,违背了合理性、公平性原则,由此增大行政执法风险。

3、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定位偏差,致使行政执法风险产生。

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随意性,以及执法就只是执法而不进行疏导。

个别执法人员不会做详细耐心的解释说服工作,简单执法,一罚了之,不加教育,往往引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直接影响行政执法人员形象和政府形象。

行政执法人员不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实施行政行为不完全彻底的“作为”,或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作出行政行为,却未作出行政行为的“不作为”;或者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法律职责中滥用行政权力的“乱作为”等,导致执法风险产生。

4、行政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给自身和行政机关造就了行政执法风险。

粗暴的执法态度直接影响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还会严重伤害到行政执法相对人的自尊心,进而产生抵触情绪,甚至暴力抗法,从而使正常的执法行为演变成为了执法事件,导致执法风险。

5、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廉洁行为,导致产生行政执法风险。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收受行政执法相对人贿赂或接受其好处,不但会使行政执法不公,还会使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惩处,往往还会促使自己走上一条不归路。

这种事例在行政执法人员身边一直都在不间断地发生,(二)由于我国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因素,导致产生执法风险现象各职能部门均在政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下实施各自的行政职权。

然而现行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上客观存在着的交叉、遗漏,相应的导致行政执法机关发生行政执法不作为,极易孕育执法风险。

1、利益机制的误导。

现行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行政执法部门为了用较少的工作量来获取尽量大的利益收入,便会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对违法事件的处理,甚至采取打“擦边球”的形式进行处理,由此促进执法风险产生。

2、执法职能交叉错位。

现行法律和财政体制,会致使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同一违法事件,如都能有行政机关进行处理的前提下,有利的自己会处理,而无利的却相互推辞,最终违法行为均没能等到纠正,导致行政执法行为缺位,从而在不经意间便酝酿了行政执法的风险。

(三)执法环境不容乐观,导致行政执法风险。

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其执法环境往往会导致行政执法风险的产生,这是行政执法风险产生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

1、行政执法被不合法的监督。

行政执法应该受到政府、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依法监督,对行政执法是一种有效的促进和监督,往往这些良性的监督,会确保行政执法合理、合规、合法。

而并非所有的监督均是良性的,存在的不正常、不合理的监督、制约、阻碍和抗拒,在某种情况下甚至反对行政执法。

它的存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往往使行政执法不能依法进行或不能正常行政执法。

2、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暴力抗拒执法。

因行政执法相对人由于法制观念不强,行政执法本来就会损害到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其就会采取异端暴力的方式对抗行政执法。

这种风险危害最直接,直接危及行政执法人员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并且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大。

据悉,随着广州亚运临近,广州市交警支队,在全市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包括五类特殊车辆、酒后驾驶、路内停车、涉牌涉证等专项整治在内的多项整治,整治屡受阻挠。

据不完全统计,自广州市开展“五类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发生暴力抗法事件13起,迄今已有10名警察在专项行动中受伤,至今仍有3名民警肢体骨折在家养伤。

二、规避行政执法风险的建议规避行政执法风险,本着标本兼治,内外齐抓共管的原则进行。

从当前情况看,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规避行政执法风险。

(一)确立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新理念依法行政是规避行政执法风险的一个主要途径。

行政执法机关应端正执法观念,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并且要培育行政执法人员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原则,端正执法观念,坚持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执法。

确立新的行政执法理念,“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避行政执法风险。

首先树立“人本执法”理念。

行政执法必须最大限度的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特别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注重维护和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

其次树立“公正执法”理念。

行政执法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不同区域、不同职业、不同所有制的当事人,应当平等对待,不得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法律目的,充分体现公平、正义,不受当事人职务、关系、态度的干扰。

通过公正执法,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保障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第三树立“科学执法”理念。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注重科学合理,发挥好行政执法在社会事务管理活动中的引导、规范、协调和保障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和谐发展。

第四树立“严格执法”理念。

行政执法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在注重实体合法的同时,要注重程序合法;防止和杜绝行政乱作为、行政不作为行为的产生。

第五是树立“责任执法”理念。

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职权,同时也应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执法违法或者不当,必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充分体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二)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古人说:欲造物,先造人。

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熟悉法律、精通业务、执法水平高的行政执法队伍,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关键,是实现职能到位的重要保障针对现实情况,采取措施,尽快提高队伍素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是摆在当前一项紧迫任务。

实践证明,执法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两个方面,其中政治思想素质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有了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可以通过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在工作、培训和自觉钻研中逐步提高。

对此,首先要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政治思想培训,有针对性的做好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转变执法主体对自身定位的认识不足,树立民本思想,教育执法人员正确处理义利冲突,不义之财不能取。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执法荣誉感,正气观;其次是经常举办规避执法风险专题辅导课,深入分析了执法风险的类型、产生的根源,以及规避对策,使行政执法人员加深对行政执法风险的理解,掌握规避的方法,消除了畏难忧虑情绪,鼓舞队伍士气;另一方面积极研究制订全年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形势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对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能力以及自我保护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努力降低由于自身因素导致的执法风险。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完善制约机制。

这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廉洁执法的重要保证。

建立岗位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追究制等,并将执法活动置于当地党委人大执法监督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督促工作落实到位,从而有效地降低行政执法风险。

(四)制定并完善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特别是对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行严格规范,杜绝行政处罚不公可或执法的随意性,从而降低行政执法风险。

在我国众多行政执法机关中,都不同程度地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过规范,但湖南省工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取得了骄人的成就。

该局制定了7万多字的《湖南省工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对每一种工商执法的自由裁量权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率先在全国设立了一杆工商执法“标尺”。

过去,对可罚款可不罚款的案件一律罚款,对可多罚可少罚的一律多罚。

现在实行就低不就高的自由裁量原则,能不罚款的一律不罚款,能少罚的一律少罚,放水养鱼,为企业和个体户的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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