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新区小学票据管理制度
2023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精选3篇)

2023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精选3篇)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我区中小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1、根据我区现行的财务管理模式,局属各学校(园)对所辖中小学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乡镇学校只设报帐员,在中心学校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区直学校需设主办会计与报账员,在区财政局监督与学校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2、各学校(园)的专兼职财务人员必须选派原则性强,廉洁奉公,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有一定专业知识,爱岗敬业,全心为教育事业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的人员。
3、各学校(园)财务人员的配备必须按规定上报教体局审核备案,学校不得擅自更换财务人员。
二、会计核算管理1、各学校(园)必须按照《中小学会计制度》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2、各学校(园)每月5日之前向区教体局计财股上报上月财务报表。
三、预算管理1、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包括普通初中、职业初中、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和特殊学校。
农村中小学预算以财务独立核算的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2、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要求:(1)学校应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合理编制年度收支计划。
(2)学校应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预算的内容要全,预算的数据要实,预算的安排要细,预算的执行要严。
四、票据管理1、票据的发放。
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供应,区直学校在区财政局统一领购,乡镇学校在教体局计财股统一领购。
学校要严格执行“专人保管、限量领购、以票管费、票款同行”的规定。
2、票据的使用。
各校必须明确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各类款项必须使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经区物价局批准许可性收费项目须使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严禁票据混用。
小学收费管理制度(五篇)

小学收费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收费行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我校特制定以下收费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物价收费政策,加强廉政建设。
2.坚决贯彻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实行收费项目、标准公示制。
3.各类收费均由办公室统一执行,并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督的专用发票。
4.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代收费严格遵守专款专用,每学期结算一次。
做到多还少不补,其结果向家长公布。
6.加强社会监督,杜绝乱收费行为,举报电话:浦南小学小学收费管理制度(二)是指小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对学生及其家长收取的各项费用进行管理的制度。
1. 学杂费:每年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学校向学生及其家长收取学杂费,用于学校的日常运行和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
2. 课外活动费:学校在课外时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如社团、文体活动等,会向参与的学生收取一定费用,用于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3. 实验费:对于需要使用实验室设备、材料等的课程,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向学生收取实验费,用于实验教学的开展。
4. 校车费:如果学校提供校车服务,学生可以选择搭乘校车上下学,学校会向使用校车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一定费用,用于校车的运营和维护。
5. 食堂费:学校的食堂提供学生用餐,学生可以选择在食堂就餐,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向学生收取一定的餐费。
6. 住宿费:如果学校提供住宿条件,学生可以选择住校,学校会向住校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一定费用,用于宿舍的维护和管理。
小学收费管理制度要求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保证收费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收费的记录和管理,定期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收费情况,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对于需要减免或豁免费用的特殊情况,学校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
小学收费管理制度(三)一、学校收费执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
学校的一切收费都必需执行县物价局、财政局梳理的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清单。
小学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财务管理,规范票据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使用票据的经济业务活动。
第三条票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票据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2. 依法合规原则:票据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3. 安全保密原则:加强票据保管,确保票据安全,防止丢失、被盗、损毁;4. 效率原则: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小学票据种类:1. 收据:用于收取现金、转账等款项的凭证;2. 发票:用于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报酬等经济业务的凭证;3. 专用收款凭证:用于收取学费、杂费等特定款项的凭证;4. 专用付款凭证:用于支付工资、报销等特定款项的凭证;5. 其他票据:根据实际需要,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他票据。
第五条票据使用范围:1. 收据:用于收取现金、转账等款项;2. 发票:用于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报酬等经济业务;3. 专用收款凭证:用于收取学费、杂费等特定款项;4. 专用付款凭证:用于支付工资、报销等特定款项;5. 其他票据:按照学校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第三章票据的填写与开具第六条票据填写要求:1. 票据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2. 票据金额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大写金额应与小写金额相符;3. 票据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工整,不得涂改、擦除;4. 票据必须加盖学校财务专用章。
第七条票据开具要求:1. 票据开具必须由财务人员负责,不得由其他人员代开;2. 票据开具前,必须核对票据内容,确保准确无误;3. 票据开具后,应及时将票据交予收款人,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四章票据的保管与使用第八条票据保管要求:1. 票据应存放在安全、通风、干燥的地方,防止丢失、被盗、损毁;2. 票据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票据的保管情况,确保票据安全;3. 票据保管人员离岗或请假时,应将票据交予指定人员代管。
学校工会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工会财务票据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工会所有财务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报销等环节。
第三条学校工会财务票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所有财务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票据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财务票据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篡改。
(四)完整性原则:财务票据的填写、审批、报销等环节必须完整,不得遗漏。
第二章票据的领用与保管第四条学校工会财务票据由工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设立专柜存放。
第五条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购买、领用、保管各类财务票据,并建立票据台账。
第六条领用票据时,需填写《票据领用登记表》,经工会主席审批后方可领用。
第七条领用票据后,领用人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借、转让或销毁。
第八条票据领用人调离工作岗位或离职时,应将所领用的票据交回工会财务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章票据的使用与报销第九条使用财务票据时,应严格按照票据的使用范围和规定进行。
第十条使用票据时,应确保票据的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伪造。
第十一条报销票据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原始票据复印件;(二)报销单据;(三)审批手续齐全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工会财务部门对报销票据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第十三条审核合格的票据,由工会主席签字审批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票据的销毁与归档第十四条票据使用完毕后,应按以下规定销毁:(一)票据作废的,应注明“作废”字样,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私自销毁;(二)票据遗失的,应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工会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票据进行整理、归档,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罚则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会主席或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一)擅自涂改、伪造票据的;(二)遗失、损坏票据未及时上报的;(三)未按规定使用票据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学校票据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票据管理,确保学校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报销、支付等涉及资金收付的行为。
第三条学校票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票据管理。
2. 安全保密:确保票据的存储、使用、销毁等环节安全保密。
3. 严谨规范:票据的开具、传递、审核、保管等环节必须严谨规范。
4. 透明公开:票据管理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票据种类及用途第四条学校票据主要包括以下种类:1. 收据:用于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书费等费用。
2. 发票:用于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工程款等。
3. 报销单:用于报销教职工的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等。
4. 支付凭证:用于支付各项费用。
第五条各类票据的用途如下:1. 收据:用于证明学校收取了相应费用。
2. 发票:用于证明学校支付了相应费用。
3. 报销单:用于证明教职工发生的各项费用。
4. 支付凭证:用于证明学校支付了相应费用。
第三章票据开具与传递第六条票据开具应遵循以下规定:1. 票据开具前,必须核对收付款项的金额、项目、时间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 票据开具时,应使用规定的票据格式,不得随意更改格式。
3. 票据开具后,应加盖学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注明开具日期。
第七条票据传递应遵循以下规定:1. 票据传递过程中,应确保票据的完整、安全,防止遗失、损坏。
2. 票据传递应指定专人负责,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传递。
3. 票据传递时,应注明接收人姓名、部门及联系方式。
第四章票据审核与保管第八条票据审核应遵循以下规定:1. 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确保票据内容准确无误。
2. 审核票据的完整性,包括票据的填写、盖章、传递等环节。
3. 审核票据的合规性,确保票据的开具、使用、保管等环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栾川县新区小学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帐务管理制度及各项法律法规。
二、审核原始凭证,填写记帐凭证,记好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记好会计总帐、明细帐等。
三、编写会计报表,建立会计档案。
四、办理银行结算和现金收付,管好库存现金和各类有价证券、印章。
五、做好工资报表,教职工奖金审发工作。
六、做好调动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办理及工资调整。
七、办理公积金清算业务;做好水电费的结算工作。
八、做好每年预决算及检查执行情况,做好年度更替帐的转结工作。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
栾川县新区小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各种法律财政法规,树立为学校当家理财的思想,严格财务制度,堵塞漏洞,协助学校领导管理好财务开支。
二、规范经费开支,做到用款有计划,专款专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内部稽核制度,各用款部门严格执行经费定额指标。
凡超定额指标者,不得报支。
三、严格报销手续,报销人员必须提供合法、完整、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人员审核后予以办理。
四、私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凡因公外参观、学习、外调、购物,需要预支车旅费及临时借款者,必须填写预付款凭证,经校长批示方可借款,办事结束后三天内来会计处报销,结清原欠,前借未清原则上不办理第二次预借。
五、凡到外地购买物品需要汇款者,应先填写请汇单,由校长批准汇款,一旦发票、单据收到后立即前来报销,不得拖延。
六、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收缴的一切费用必须及时送交银行,不得坐支。
七、规范收费工作,杜绝乱收费现象。
八、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格管理好印章,确保资金安全。
2024年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一、学校财务工作职责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秉持节约原则,对学校各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分配和有效核算控制。
通过记账、算账、报账等程序,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
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教育经费管理方法,确保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管理以下资金:a) 上级拨付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 上级拨付的预算外资金。
c) 学生学杂费收入。
d) 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 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应将事业费、基建经费和预算外收入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为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a) 学校应向财务部门提供下一年度所需设备及主要项目费用的预算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编制下年度预算,并经主管校长审核。
b)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经费数额,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c) 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应坚持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如需更改项目,必须经过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1、费用报销需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再由校长审批,最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需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定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____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会计凭证、账票、报表及会计档案管理a) 学校财务部门应依照财务制度和学校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
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予以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
否则,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b) 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会计制度,及时通过会计凭证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记账、算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票据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的发票及收据,向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统一购买,购入后由专人(财务主管)登记保管,领用时,登记发票及收据编号、数量,签领后当事人负责保管,用毕后交回财务主管登记核销。
二、开具发票及收据时,按编号顺序填开,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方才有效。
三、发票、收据在使用中因故作废,应收回同一号码全联发票和收据,并注明作废。
四、应当妥善保管好发票及收据,不得丢失。
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领购、使用、库存情况。
五、不得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及发票登记簿,按有关规定存放、保管、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