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业主办法及装修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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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住户装修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住户装修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住户装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小区住户装修行为,保障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居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住户装修活动。

第三条物业公司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装修申报与审批第四条住户在装修前需向物业公司提出装修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二)装修设计图纸及说明;(三)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四)施工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在收到装修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住户。

审核内容包括:(一)装修是否符合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二)装修是否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三)装修是否影响公共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行;(四)装修是否符合小区整体环境和风貌;(五)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六条住户在收到审核通过的通知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装修行为规范第七条住户装修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二)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和设备;(三)不得占用公共部位;(四)不得影响相邻房屋的使用;(五)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规定。

第八条住户装修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审核通过的装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二)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三)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四)遵守施工时间,不得扰民;(五)及时清理装修垃圾,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九条物业公司应加强对住户装修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装修行为。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对装修施工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住户整改。

第十一条住户应配合物业公司进行装修巡查和整改工作,不得拒绝或阻挠。

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住户停止违规行为,恢复原状,并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模版

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模版

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行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升小区居住环境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业主、住户和装修单位。

第三条物业装饰装修应遵循“安全、文明、环保、节能”原则,禁止使用无资质的装修单位,禁止超出规定的装修范围和时间。

第四条物业公司负责对装修工地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装修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五条业主、住户和装修单位应互相尊重,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和谐环境。

第二章装修范围和要求第六条装修范围包括室内装修和室外装修,室内装修包括客厅、卧室、卫生间、厨房等主要功能区域,室外装修包括阳台、门厅等。

第七条业主或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需事先征得物业公司的同意,并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提交装修方案和施工人员相关证件。

第八条室内装修要求: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使用污染环境的材料;装修过程中应采取防尘、防噪声措施,确保邻里安宁;装修完工后应按时清理垃圾,并保持通道畅通。

第九条室外装修要求:阳台、门厅等公共区域的装修需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并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进行施工,严禁占用公共通道和影响他人正常居住。

第三章装修申请和审批第十条业主或住户计划进行装修时,应提前向物业公司提交装修申请,包括装修方案、施工计划、施工人员相关证件等材料。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在收到装修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批,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对于符合规定的装修申请,应予以批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装修申请,应及时告知理由。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批准装修申请后,应签订装修合同,明确装修工期、费用、责任等事项。

第四章施工管理和监督第十三条装修单位应在施工前,提前通知物业公司进行施工备案,并按照规定的施工时间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施工期间,装修单位应与住户、物业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并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和使用。

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三篇)

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三篇)

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装饰装修管理,维护小区环境和居民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的住宅楼和商业楼的装饰装修。

第三条小区业主进行装饰装修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定、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内装饰装修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居民装饰装修应当注重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安全施工、合理布局、合理搭配和美观实用。

第六条居民在装饰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施工方案、设计图纸和相关材料等。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居民在装饰装修前进行工程验收,并提供相应的验收材料。

第八条居民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应遵守施工时间、垃圾处理、施工安全等相关规定。

第二章装饰装修申请第九条居民在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表、施工方案、设计图纸和相关材料等。

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收到居民的装饰装修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书面回复居民是否同意。

第十一条居民进行装饰装修的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装饰装修的目的和内容;(二)装饰装修的时间计划;(三)施工方案、设计图纸和相关材料等;(四)保证居民的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措施。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居民的装饰装修申请时,应当考虑小区整体利益和居民权益,不得影响小区环境和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在审核居民的装饰装修申请时,应当建立居民装饰装修档案,记录审核的结果。

第三章施工安全与质量控制第十四条居民在进行装饰装修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和标准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居民进行装饰装修的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保障工人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六条在进行装饰装修时,应注意防火、防水、防雷等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居民进行装饰装修时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材料和产品,保证装修质量。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随时对装饰装修施工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定。

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装饰装修行为,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和居民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是指物业公司与业主、租户、装修公司等相关各方,就小区装饰装修行为所需遵守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小区的业主、租户、装修公司等相关各方进行装饰装修活动。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物业装饰装修是指小区内业主、租户进行的房屋内部装饰和装修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墙面装修、水电工程、地板铺设等。

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制定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明确装修流程和责任,确保各方按照规定进行装修活动,保障小区环境和业主权益。

第六条业主、租户、装修公司等相关各方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小区装修委员会应依法成立,负责监督和指导小区内装修活动,确保装修质量和环境卫生。

第八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装修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小区内装修活动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二章装修申请与审批第九条业主、租户在进行装修前,应向物业公司提交装修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装修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装修人员的基本情况、装修预算、施工计划、材料清单、施工方法等。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在收到装修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及时向业主、租户反馈审核结果。

第十二条若装修申请符合规定,物业公司应及时批准,发放《装修许可证》。

第十三条若装修申请存在问题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向业主、租户提供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四条装修许可证是业主、租户进行装修的基本凭证,必须事先取得才可进行装修活动。

第三章装修施工与安全第十五条施工前,业主、租户应与装修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保证施工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严禁无证施工。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对小区环境造成污染。

物业装修管理方案

物业装修管理方案

物业装修管理方案一、用户装修守则1.1用户装修须知为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的美观,有效地制止违章装修行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如下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须知,望广大业主遵守。

第一条:装修申请及批准程序:1、业主有权对自己的住宅或商铺房进行符合规定范围的装修,但须于装修前向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业主领取钥匙办理验房手续,在确认其住宅内的设施齐全、完好后,才能考虑进行装修,否则事后类似设备残缺、下水道堵塞等之类事件的发生,服务中心都将视作是由业主自己装修所造成的。

3、业主欲进行装修,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装修申请,并携带有关证件(权属证明、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业主和装修负责人身份证)、装修示意图等,按《装修申请表》中所列的内容如实、详细填写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施工图和施工队伍名称等。

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须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4、服务中心将认真审核装修项目、范围、安全使用性,如同意,服务中心发给《装修许可证》和《施工人员出入证》后,方可施工。

5、本小区的装修垃圾应袋装后统一放在指定位置由服务中心清运,装修垃圾产生于业主自用部位其清运费不包括在物业管理费中,应另行支付。

6、应将《私屋装饰作业告示》贴于住宅进门的醒目位置,以便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装修情况进行监督。

7、如在装修过程中需增加新的内容或增加施工人员,应及时到服务中心补办手续,服务中心将于当天审核决定。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同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3、扩大承重墙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4、在外墙钻孔,破坏防水及保温;5、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装修细则:1、任何装修均不得拆改原房屋的外墙、柱、梁、楼板等主体结构部件及上下水主管道、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等公共设施和公共部位,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物业公司装修手册装修施工规则

物业公司装修手册装修施工规则

物业公司装修手册装修施工规则一、装修管理要求:1、装修施工期间,《装修许可证》须贴在大门显眼处,不得涂改,不得遗失。

如遗失每证缴纳50元补办。

装修施工须在《装修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及时限内进行,如逾期须提前三天向客户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严格按物业服务中心审批的装修图纸施工,不得损坏、改变房屋结构、外观和公用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特别是将没有防水要求的物业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和淋浴间等)。

3、不得破坏楼宇外立面的结构、颜色(窗户玻璃、阳台色调等),室内地面只可凿毛,不可凿除。

地面不得使用超重材料,间隔墙要用轻质砖。

拆墙不准使用大锤大力击打或风镐等震动性大的工具。

4、生活阳台不得封闭,空中花园栏杆不得改变。

不得在窗户外安装防盗网、罩、牌及任何物件。

不得在复式房装修中加封阳台或天台等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5、入户门、空调机主机及室内排污检查口不得改动位置和外观。

6、厨厕装修时不得移位,不准破坏防水层,严禁改变原排污口、地漏、雨水管、污水管的使用功能,要严格保护好地漏,防止沙浆及其他杂物进入排污管道,造成管道堵塞。

所有需要重新做防水等隐蔽工程的,必须由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工程师现场监督施工,隐蔽前必须由物业服务中心验收。

7、装修单位在施工时要求关上入户门(不准锁门),工人不准进入邻室,不准在公共部位晾晒衣物,严禁在公共部位或其它空置房大小便。

装修单位必须教育施工人员注意文明形象,不得在小区内吸烟、闲逛、嬉闹,在小区内不准光上身、赤脚;出装修工地应先拍打身上的灰土,乘电梯不准用手到处乱摸,不准破坏电梯保护板。

8、水电表不准擅自增容,管线移动需附管线图。

9、如若在装修施工过程中需要改动已审批的内容或新增装修内容,必须书面申请并附由业户亲笔签名许可的图纸,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施工。

10、所有装修工人员只准统一凭《装修工人出入证》进出小区,并只能进入《装修工人出入证》所规定的楼宇、房间,施工人员不准使用业户卡进出小区,装修物料除装修垃圾以外的所有物品出小区必须凭《放行条》放行,放行条必须由业户或业户委托的装修负责人方可办理。

物业公司业主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业主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业主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业主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住户的生活秩序,使住户安居乐业,我们参照《京建法[1999]4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公司对房屋装修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凡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均需遵守以下规定。

一、装修审批1.房屋装修前,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需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到物业公司申报,并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管理协议书》,经物业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装修。

同时,应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并确定防火负责人。

2.装修作业人员凭身份证或暂住证等有效证件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出入证,凭装修出入证方可进入楼宇进行装修。

3.装修工程完工后,物业公司将进行复验,若无违章或渗漏、堵塞、损坏等情况发生,物业公司将退回全部押金。

否则,将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

当押金数值与赔偿数值存在差额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4.办公楼或商场的装修需申报消防局审批,审批后,按要求进行装修。

二、装修检查范围1.房屋装修期间,不得改变或损坏房屋原有的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也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主体和承重结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主管道、消防管线、供电、供暖线路、通讯线路、屋面的防水隔热层等。

禁止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

3.若需将原门窗改换为其他门窗,须经过审批。

由物业公司按小区或整栋楼统一风格、统一色调、统一施工期限的原则协调安排。

4.地面装修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

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

5.不得任意刨凿顶板,禁止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1.严格禁止改变建筑外观、外墙颜色和窗户形式和颜色,封闭阳台只允许在内侧安装防盗网,开放阳台不允许封闭。

防盗网和防盗条的安装必须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规格和样式进行,房屋附属的铁栅栏、不锈钢栏杆等不得改动。

业主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业主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业主装饰装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在小区内的装饰装修行为,维护小区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居住氛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及其家属,包括出租房屋的业主。

第三条业主装饰装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违法乱纪。

第四条业主装饰装修应当尊重邻居的利益,不得给邻居造成影响,做到互相谅解、互相协助。

第二章装饰装修审批第五条业主在开始装饰装修前,需向物业公司提交装饰装修申请,填写详细的装修方案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六条物业公司收到业主的装修申请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在议定时间内告知业主审批结果。

第七条若业主的装修方案未通过审批,业主应当重新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批,直至符合规定。

第八条业主在进行装修时,需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九条装修完工后,业主需通知物业公司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住。

第十条若业主擅自开始装修并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有权责令业主停止施工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装饰装修施工第十一条业主在施工过程中需遵守小区内的有关规定,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得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需及时清理,不得乱倒乱丢,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

第十三条施工时产生的噪音、粉尘等需做好隔离措施,减少对周围邻居的影响。

第十四条施工结束后,需清理施工现场,恢复原状,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第十五条若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公共设施的情况,业主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变更和维修第十六条业主需经物业公司同意方可进行装修方案的变更,并重新进行审批。

第十七条若业主需对已装修的房屋进行维修或翻新,需提前向物业公司提交维修计划并经过审批。

第十八条维修过程中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破坏原装修结构,不得占用公共区域。

第十九条维修过程中如需大规模改动结构,需经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维修完工后,需通知物业公司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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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德梁行物业治理有限公司
谨呈
二零零三年五月
内容页数
A 前言 1
B 业主手册2-9
1 物业治理
2 用户须知
3 日常保养
4 清洁卫生
5 保安
6 车场治理
7 防治灾难
8 其它
9 应急程序
C 用户守则10-12
1 用户联络资料
2 空调系统
3 商城外观
4 玻璃幕墙
5 洗手间, 淋浴间
6 商城结构之爱护
7 公共设施
8 材料/货品之运送
9 二次装修规例
10 保险
11 治理与空调收费
12 公共地点之整洁
13 垃圾之收集
14 招牌与指示牌
15 兜售商品
16 单元用途
内容页数
D 二次装修程序13-15
1 单元交收
2 装修申请表
3 装修图则及更改工程
4 装修治理费及押金
5 用户聘用承造商施工须知
6 指定承造商
7 总结
E 装修规例16-18
1 工作时刻
2 后加设备/对象等
3 玻璃幕墙清洁
4 广告招牌
5 更改/还原工程
6 商城设施
7 更改喷淋头
8 垃圾/废料之清运
9 材料运输
10 排水系统
11 室内环境
12 预防火灾
13 结构地面/分隔墙
14 政府法例
15 围板
16 保险
17 施工人员之操守
内容页数
F 技术资料18-19
1 外墙装饰
2 内部装饰
3 结构情况
4 楼板承重
5 结构及分隔墙
6 电梯设备
7 空调系统
8 电力供应及分布系统
9 后备紧急电源
10 照明及入户电线安装
11 消防系统
12 公共天线系统
13 公共广播系统
14 单元内报警按钮系统
G 总结
H 附页20-21
附件一二次装修流程
A. 前言
为了便于各业户(业户指业主、用户、商户及租客)充分享受本物业之各项优点及治理公司提供之服务,治理公司特制订此业主手册及装修守则,供各用户参考。

治理公司将尽力为各用户提供最佳之治理服务,若有任何垂询,请赐电大连天植商城物业治理有限公司(电话:
,传真:),治理公司定必尽力协助。

大连天植商城物业治理有限公司谨启
B. 业主手册
1. 物业治理
1.1)治理公司及其职能
1.1.1 “物业治理有限公司”被进展商聘任为
大连天植商城之治理代理人,并执行大连天植商城
之物业治理职能,享有并承担《大连天植商城治理
公约》中规定物业治理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及责任。

1.1.2 治理公司各职员有职责为各业主提供物业治理服
务,但请各业主不可要求各职员作私人服务,另请
各业主勿赏赐任何利益给本处工作人员,各业主如
有任何赐教,请与本公司联系。

1.1.3 本公司负责维持本物业范围之正常运作及在可能
情况下协助各业主,此外还代表全体业主处理各公
共事务。

1.2) 业主委员会
为落实商城民主物业治理及时为业主服务,本物业之业主
将可按照大连天植商城治理公约委出或选出管委会;它将
代表全体业主利益,并协助治理公司展开工作。

有关委员
会的章程和工作细则,将由管委会制定,并由业主大会批
准通过。

1.3)费用
1.3.1 为保障各业主在“大连天植商城”之物业的长远
利益,以达投资保值的效果。

各业主需按照大连天
植商城治理公约承担本物业之保养、维修及日常治
理开支。

物业治理之各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
物公共地点之保养、清洁、维修和照明等费用,消
防及商城自动系统、计算机系统之检修保养费用。

此外,渠道及水管之维修费用,垃圾清理费、治理
公司之行政及治理费用以及治理职员之薪金、福利
等均包括在内。

所有支出均依据治理公约所载之治
理份额由各业主按比例分摊。

1.3.2 治理费是保持本治理公司正常运作之必备条件。

故各业主务必准时缴交治理费。

由于本物业所用之
材料、设备等大多为进口,并以人民币支付。

因此,各用户均应以人民币支付综合治理费(简称治理
费)。

1.3.3 业主应于当月的日前到治理公司或物业治
理人指定的地点及方法缴交被要求支付之治理费及
其它费用。

逾期未交者,每日加收有关费用总额百
份之零点三(0.3%)的滞纳金。

逾期一个月或以上仍
未缴清者,治理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
水等措施,直至业主缴清所欠治理费及滞纳金为止。

逾期十个月或以上拒交各项应交费用者, 治理公司
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

1.3.4 业主于入伙时须按公约规定缴交治理押金及其它
由治理公司制定之合理费用。

如公共设施/外墙翻新等大型工程费用,应按商城公
约所指定比例,由各业主以缴付「房屋维修基金」
形式共同分担。

治理帐目收支情况将由治理公司按时公布。

若治理
费不足应付各项开支时,各业主须依据公约所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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