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产权改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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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制度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制度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制度
2023-11-04
目 录
•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概述 •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 •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路径 •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效与挑战 •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案例分析
01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概述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背景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 国企产权制度
国家战略调整与经 济发展阶段的变化
详细描述
该国有企业进行了股权多元化改革,实现了股东结构的调整。同时,该企业 建立了规范的董事会制度,并强化了监事会职能。这些措施使得企业的决策 更加科学、民主,提高了企业的治理水平和决策效率。
案例三:某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总结词
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绩效管理,建立薪酬激励机制, 提高员工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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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通过引入不同性质的资本,实现股 权结构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
通过让员工持有公司股份,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力。
股权激励计划
对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个 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
完善激励机制
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完善公司的 激励机制,提高公司的综合效益。
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改革
01
通过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实现员工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
灵活用人机制。
实施绩效管理
02
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将员工的工作表现与薪酬、晋升等方面挂
钩,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推进薪酬制度改革
03
通过改革薪酬制度,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体系,鼓励员工
多劳多得。
市场经济体制下国 企产权制度的矛盾 与问题

国有企业 四化改革内容

国有企业 四化改革内容

国有企业四化改革内容国有企业四化改革是指国有企业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通过政策和制度的创新,引导企业实现产权制度、市场化、法制化和现代化管理的全面转型。

这一改革旨在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推动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产权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四化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通过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得到明确,实现了产权关系的规范化和市场化。

这为国有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提高了企业的自主决策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市场化改革是国有企业四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通过市场化改革,国有企业逐渐摆脱行政性干预,实现了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和市场资源的配置优化。

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第三,法制化改革是国有企业四化改革的重要保障。

通过法制化改革,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和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得到规范和约束。

法制化改革使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够公平竞争,同时也提高了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现代化管理是国有企业四化改革的重要目标。

通过现代化管理,国有企业实现了组织架构的优化和管理方式的创新,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现代化管理使国有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总的来说,国有企业四化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产权制度、市场化、法制化和现代化管理等多个方面。

这一改革旨在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国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四化改革的成功实施,对于促进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近年来,在国有企业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方面,中国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

作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改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

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重要一环,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必由之路。

改革的核心思想是“扩大股权多元化、深化管理市场化、推进创新驱动、提升综合竞争力”。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要把握全球化发展趋势,努力扩大开放和合作,积极面对全球竞争,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国家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重大进展。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国家相继实施了“三去一降一补”等措施,彻底清理剥离无效资产。

在发展混合所有制方面,国家相继推出了“双百行动”和“一省一市试点”,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新路径。

同时,国家大力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SPV)试点工作,探索大型国企,鼓励引入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投资;推出“债转股”牵引企业化解产能过剩等难题;加强对央企、国企、地方国企等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企业的分类指导和统一监管等举措,深化国企治理结构改革,增强市场活力。

产权制度改革中国产权制度改革是与国有企业改革相同、相互交织的改革之一。

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制度,建立健全的产权制度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化解国有企业巨大的现实矛盾和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经之路。

中国产权制度改革始于1979年,已经历了多轮重大改革。

其中,最重要的是199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这部法律建立了统一、明确的物权制度,确立了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产权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形成了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框架,为产权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国家不断强化产权保护,进一步扩大产权自由,鼓励多种形式的产权重组和交易,使市场主体在产权竞争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探索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产权制度改革之路。

同时,国家也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实体经济优先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以及产业提质升级等,从多方面促进产权制度改革。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制度》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快我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现对我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做如下规定。

一、合用范围本规定合用于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除国家规定涉及国计民生有关行业的企业外,我市市属国有资本均应以出售、转让、合资或者实施破产等多种形式尽快退出竞争领域,同时按照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

二、主要形式以“两个置换”为主,兼并、合资、破产等多种形式并举。

通过产权转让,置换企业的国有资本,实现企业产权的多元化,使企业走向市场;通过解除劳动关系发放安置费或者经济补偿金,置换国有企业职工的全民身份,使职工走向市场。

三、基本原则(一)严把资产评估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严把职工安置关,按照政策妥善安置职工;(三)严把债务处理关,避免悬空债务;(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所有企业产权出售要公开招标拍卖,杜绝暗箱操作。

四、出让方的主要职责由国资委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者企业主管部门)作为企业产权出售的出让方(以下简称出让方)。

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企业产权出售方案;(二)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对被出售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三)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四)清理各类档案文件,组织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企业资产在出售过程中的安全;(五)做好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六)做好对收购方案的审核工作;(七)会同产权交易中心对收购方的资格进行审查;(八) 为改制后的企业做好服务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为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九)代政府按《产权转让合同书》规定的条款对收购方实施5 年监督和管理;(十) 协助国资部门做好国有资产转让收益的收缴工作,收益上交市财政专户;(十一)按本规定将出售企业的有关情况报市经贸委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备案。

五、收购方应具备的条件国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购买企业国有产权:(一)应由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者中介机构出具不低于所购买企业价款的有效资信证明;(二)必须有按政策安置、分流职工的具体方案和保证措施;(三)必须提出并落实收购企业后处置所承担债权债务的实施方案;(四) 必须提出收购企业后改善经营、加强管理的具体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五)出让方要求的其它条件。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第一次讨论 2010/11
二、国企产权制度改革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就是 把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 权分开,推动国有资产的产 权以资本运作的形式,实现 产权的流动和重组。
三、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
• 加快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重要的现实 意义产权制度改革
• 产权的流动性重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 ,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机构,实现国有资 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保障;
•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迎接来自国内 外市场竞争压力的必然要求。
2020/12/13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4
五、管理者收购
从目前来看,国内进行MBO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四个方 面:一是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促进国企产权 体制改革;二是解决民营企业带“红帽子”的历史遗留问题 ,实现企业向真正的所有者“回归”,恢复民营企业的产权 真实面目,从而为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扫除产权障碍:三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 我们既要充分认识 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又要清醒地看 到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避免急于求成,违规操作,减少改 革进程中可能产生的混乱和损失。要全面正确领会和认真贯彻 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将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五大 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上来,使国有企业改革沿着正确 的方向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好的高科技企业;第三点是企业要让人民让国家受益,才
是关键之所在啊。
2020/12/13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5
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关注的问 题
• 国有企业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与反垄断问题 • 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 • 国有资产监管问题 • 改制过程中职工权益保护问题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与内容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与内容

董事会运作不规范
在一些国有企业中,董事会运作 不够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这容易导致决策失误和管理混 乱。
高管激励机制不足
在国有企业中,高管激励机制存 在明显不足,这容易导致高管行 为短期化和决策失误。
05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案例分析
背景介绍
XX公司是一家具有悠久历史的国有企业,长期受到计划经济体 制的束缚,产权制度改革成为了必然选择。
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
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外部监督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监督和制约。
实施问责制度
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问责,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优化政策环境
01
制定科学的改革规划
制定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科学规 划,明确改革的目标、步骤和措施。
改革目标
XX公司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所有权与经 营权的分离,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优化企业治理结构。
改革内容
XX公司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通过出让、兼 并、重组等方式实现产权多元化,同时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激励机制。
改革效果
通过产权制度改革,XX公司的经营效益得到了显著提升,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成为了国内同行业的佼佼者。
改革的意义
促进国家经济发展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通过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可以优化资源 配置、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从 而推动国家经济发展。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加 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决策水平。
增强企业竞争力
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与提高效益,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

本文将对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进行探讨和分析。

1.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现状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本的代表,其产权制度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过去,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一直以所有权集中、任人唯亲等问题为主要特征。

由于自身管理体制的落后以及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国有企业长期存在管理效率低下、资金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2.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在于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高效率和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

产权制度改革能够激励国有企业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便于市场化运作与经营决策的灵活性。

3.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1)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引入民间资本,推动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实现混合所有制,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率。

(2)股权分置改革:通过分离政府和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股东权益保护,提高企业的透明度与责任管理。

(4)转变政府职能:将国有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革,政府职能由直接经营转变为监管和服务职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效果与挑战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效果在于提高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增加了国家和社会的财富。

然而,产权制度改革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政府在改革中的角色定位、产权保护等问题的解决。

5. 经验借鉴与展望国内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同时也需要与国际接轨,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

未来,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还需在法制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以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是推动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一环。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摘要】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中关注的焦点。

本文首先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的重要性、历史背景和现状入手,阐述了其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接着分析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的原因,阐述了改革的主要内容和难点,展望了未来的发展前景,以及它对经济的影响。

最后结论指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的重要性不断凸显,需要继续深化改革,推动将带来经济发展的新机遇。

通过本文的探讨,可以加深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的认识,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重要性、历史背景、现状、原因分析、主要内容、难点、展望、影响、深化、经济发展、新机遇。

1. 引言1.1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的重要性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其产权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只有建立科学有效的产权制度,才能更好地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其竞争力和效益,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与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等问题息息相关,是深化改革、提高国有企业效益、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环节。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还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直接关系到国家财富的分配和民生改善。

通过改革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国有资产,提高资产效率,实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最大化。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积极行动。

1.2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的历史背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有企业产权制度长期存在问题,包括产权不明晰、权责不清、责任不到位等,导致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深化国企产权制度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深化国企产权制度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国国企产权制度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对国有企业采取的具体操作。

近年来,我国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呈现出多元化、前瞻性和系统性等特点,其目的就是为了推动企业的发展和提高企业效益。

一、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首先,要加强企业资产管理,完善产权、资产、负债和现金流等财务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治理企业资产管理问题。

其次,要逐步取消行政性价格调整和行政干预,强化市场化决策机制,进一步拓展经营自主权。

再次,要重构国有企业产权,推进多元化产权制度改革,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多种产权形式的转型,形成适应市场需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京津冀协作、企业制度和人事制度等。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深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同时,也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缺乏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企业竞争力较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中国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

第一步,要发展企业文化,提升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

企业文化是规范员工行为、弘扬企业精神和提升企业文化内涵的重要方面。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必须重视培养员工的企业文化素质,建立健全的文化制度,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二步,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形成健康的竞争机制。

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必须落实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和公司高层领导人的职责。

并设立独立的三方监管机构,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管理机制。

要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建立科学的预算、成本和财务控制体系,确保企业正常运营。

第三步,要聚焦市场需求,创新商业模式,适应市场变化。

企业要将客户需求放在首位,关注市场动态,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在产品、服务、营销等方面提高自身竞争力。

要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打造更加科学、公正、透明的人才管理制度。

总之,深化国企产权制度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两个重要方面。

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这两项工作,才能够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发展水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

中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中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章节一:前言近年来,随着中国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国有企业(SOE)产权制度改革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SOE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战略性产业的支点。

改革SOE的产权制度,是提高其竞争力、促进其发展的重要手段。

因此,本文将着重研究中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并探讨其实施的理论及实践价值。

章节二: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概述国有企业是中国特有的一种企业类型,其产生的历史源远流长。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即实行了对企业的集中统一经营模式。

但随着1980年代中国经济改革的开展,建立起来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逐渐显露出其弊端,其股权相对集中、所有权不清、治理结构僵化等问题不断浮现。

因此,中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已成为当今中国经济改革的一项重要议题。

章节三:中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1. 产权制度和企业绩效的关系产权制度是企业经营的法律基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

从产权理论的角度来看,股权分散化有利于调整公司治理、限制内部控制、激发股权持有人的监管效力和处置权利。

同时,股权的稳健、透明和受到法律保护也是股权分散化的关键。

2. 产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需要分级进行,改革的效果依赖于“产权体制,股权激励,大股东治理,复成代理”的整体提升。

章节四:中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和成效1. 国有企业管理权下放中央政府逐渐下放了一些国有企业的管理权,由企业股东(包括企业管理层)自行管理公司,并提出了对国有企业股权集中的要求,以推动国有企业股权分散化的过程。

2. 国有企业上市绩效分析如今,多数中国国有企业开始走向市场化,迈向资本市场,其中有些企业也通过上市改变了企业的所有制。

对这些企业股权结构的分析表明,这种制度改革已产生新的经济价值。

3. 国有企业改革的需求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快速推进,国有企业也不断地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压力。

更好地适应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推进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是必要的,它将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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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产权改革制度第一条为加快企业改革改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促进招商引资和市属企业国有产权的流动重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改革是指市属企业国有产权的变动、转让交易、清算退出等利益调整行为。

产权改革的形式包括: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企业股权结构调整,企业之间并购重组、国有股权转让、合资合作、租赁或承包经营、企业关闭清算、破产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市国资委监管的企业。

移交县区属地管理的原市属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四条企业的土地、房屋等建筑物无证或证照不符的,改制时因资产确权评估需办理土地、房屋权证,规划、国土资源、房管、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应本着“尊重历史、化解矛盾、承认现实”的原则处理,一次性予以办理资产确权手续,免收滞纳金和罚款。

第五条企业现状使用的土地、房产,因资产确权涉及的规划问题按以下原则处理:(一)因企业改制需要办理国有划拨土地出让确权评估或直接收储的,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相关资料后,市规划局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意见,有特殊情况的30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意见。

(二)企业用地所在区域整体规划意见尚不明确,或虽有整体规划而短期内无法出具详规的,由市规划局按照用地现状出具规划意见。

(三)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改变土地性质的,包括城市道路、绿地、河道规划暂不实施的,在企业保证不进行改扩建、重建的前提下,按企业原土地用途性质维持现状出具规划意见。

(四)企业现状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需要确权评估的,以及历史上无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企业现状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按照现状给予规划认定。

第六条企业现状使用的土地资产按以下原则处置。

(一)企业改制时根据资产确权的需要及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投资主体性质,分别采取出让、租赁等方式处置原划拨给企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企业需要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规划意见及时给予办理。

土地出让金应依法征缴,特殊情况下,土地出让金付款方式可根据企业的支付能力,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研究确定。

在权属清晰、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市国土资源局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出让手续。

(三)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公司因更名或改制,没有改变企业国有性质,造成土地证使用者名称与现用地企业名称不符,但企业主体资格未发生改变,企业提出办理土地证更名换证手续的,市国土资源局在核实情况后按照保留原划拨用地性质及时办理土地证更名手续,只收取工本费。

企业因历史原因或改制更名,造成现土地证使用者名称与现用地企业名称不符、企业改制时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用地现状给现用地企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企业改制时需要更名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经认定为非转让行为的,进入改制程序后企业的土地出让手续直接办理给改制更名后的企业。

(四)企业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土地证,但因确权评估需办理土地证的,市国土资源局对权属清晰、与四邻无争议的土地按照用地现状给予办理土地证。

(五)企业改制办理土地资产确权手续,涉及土地资产评估问题,由市国资委致函市国土资源局,明确评估目的和改制基准日,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中介机构对土地资产进行评估,投资商、企业对评估另有要求的,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办理。

土地评估结果经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后纳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

企业破产清算时,市国土资源局及时收储其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

改制企业的国有划拨土地要求收储的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第七条企业使用的市属直管公房产权关系按以下原则处置。

(一)企业使用的市直管公房产权按照协商有偿的方式一次性转让给企业,房屋重置价格统一确定为385元/平方米。

(二)协商理顺市直管公房产权关系,一般情况下,不宜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企业承租的市属直管公房欠租问题,由市国资委、市房管局组织房产经营单位与企业协商取得较一致意见后处置。

困难企业承租的商业、服务业用房和生产用房分别给予40%和60%的减免。

改制企业租用的市直管公房不能分割确权的,不以房产抵租的方式处理。

(三)转让给企业的原市属直管公房土地手续不全的,受让企业凭划转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按其占用土地现状,对来源清晰、权属及四邻无争议的土地直接办理土地确权手续。

第八条企业中的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纳入改制资产范围,采取评估作价或协议出让等方式处置。

第九条企业中的非经营性资产不纳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

职工宿舍等非经营性资产继续由改制后企业管理使用。

第十条企业改革资金的筹措与管理使用。

为筹措企业改革扶持资金,在市国资委设立改革改制资金专户,用于平衡市属企业改革改制资金的支出,市财政局进行背书管理,具体办法由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商定。

(一)专户资金的筹措。

财政预算安排的改革扶持资金,企业土地处置全部政府收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企业国有股分红收入,企业改制时剥离移交给政府的资产变现收益,以及其它国有资本收益,以上企业收益资金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

(二)专户资金的管理使用。

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将改革改制资金拨付到企业改革改制资金专户进行核算。

破产或清算退出市场的企业原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的处置收益,一同纳入企业改革改制专户资金进行核算。

专户资金专项用于企业改革改制的成本支出。

企业改革成本主要包括职工就业保障金(职工安置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1.职工就业保障金等改革成本,优先从本企业国有权益中预留给受让方,本企业国有权益不足以支付改革成本的,缺口部分优先从本企业土地处置政府收益部分弥补,仍然不足的,与受让方协商分担,一般不再弥补;缺口较大的,从改革改制专户资金中给予适当弥补。

2.破产或清算退出市场的企业职工安置费等改革成本优先从本企业资产收益和土地处置收益中支付,不足部分从改革专户资金中弥补;安置职工后本企业资产处置收益和土地处置政府收益有剩余的,纳入改革改制资金专户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改革改制要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债权和劳动就业保障权。

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报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人员状况及分流安置意见;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及重新签订办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拖欠职工的工资等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处理办法等。

企业改革改制涉及在职职工劳动关系理顺、离退休人员权益保障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按照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保持职工队伍稳定,职工就业随企业资产业务走的原则,鼓励改制后企业承接原企业全部职工,依法理顺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劳动就业保障权益。

(二)改制企业承接在职职工要依法接续好劳动合同,改制企业与留用职工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不少于原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留用的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并不得向留用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并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备案手续。

(三)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发办法,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

经济补偿金标准,按职工个人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实得月平均工资计算。

其中,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个人(含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企业月平均工资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四)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按企业改制时的现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亏损企业或者职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的困难企业,改制时已办理内退的职工待遇按企业职代会通过的办法执行。

(六)企业因改制裁减人员造成的新增超限退休人员,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被非国有投资者整体并购或控股,依法破产或清算退出市场,职工就业安置保障金(职工安置费)原则上可以计提的项目:(一)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企业内退职工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待遇和社会保险费。

(二)离休人员医疗费和统筹外生活经费。

(三)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原家属工厂家属工安置费。

(四)五至六级工伤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七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已经参加工伤保险,预留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还应预留至本市平均期望寿命期间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预留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伤残津贴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一次性缴纳至平均期望寿命的医疗费。

(六)预留部分在职富余人员理顺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费用。

(七)破产、清算退出市场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八)依法破产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生活费等。

以上计提项目计提标准按企业改制(破产裁定下达)时的政策规定执行;改制企业职工就业安置保障金预留项目和数额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预留的职工就业保障金由改制后企业使用。

第十三条破产(含清算退出市场)企业,不能按规定一次性缴纳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可先按不少于55%的比例缴纳费用,退休人员即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建立个人帐户,其余部分由市国资委报经市财政局同意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作记帐处理,在企业资产变现后3个月内归还,不足部分从市企业改革改制资金中归还。

第十四条企业破产清算时,企业长期停产拖欠职工生活费的,职工生活费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70%的,按照拖欠发生当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登记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改制、破产清算时拖欠社会保险费等费用按以下原则处置:(一)对改制前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及离休干部“两费”一次性足额补缴的,可免除全部滞纳金。

(二)改制企业一次性清缴社会保险费确有困难的,改制时可先补缴不少于50%的社会保险费,按缴纳比例免除滞纳金,其余部分由改制后企业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不超过3年的分期缴纳计划。

(三)破产企业申请核销除按规定记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帐户以外的欠费额,可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核销。

企业破产时,暂时无力清偿所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清算组提出清偿欠费处理意见,经市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研究同意,企业可先一次性缴纳计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欠费部分和欠缴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后,由清算组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核销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剩余部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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