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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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生产、施工、维修、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矿山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矿山生产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矿山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制定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五)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六)指导、监督各车间、班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各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条矿山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一)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五)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

第十一条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应做到:(一)组织班组安全生产活动;(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四)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二条矿山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操作规程;(三)安全检查制度;(四)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六)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管理制度。

矿山开采的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开采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山开采作业安全,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山开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矿山开采企业及其所属矿山开采项目。

第三条矿山开采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矿山开采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应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矿山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措施;(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和处理;(四)监督、指导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五)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矿山开采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编制、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五)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矿山开采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九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措施;(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和处理;(四)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五)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措施;(三)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和处理;(四)保障本部门安全生产投入;(五)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第十一条班组长和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二)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三)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降低矿山事故发生风险,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矿山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及相应的权限。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政策和目标;(二)制定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三)组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培训和考核;(四)协调解决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五)监督检查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法承担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宣传;(二)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三)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四)负责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技术交流。

第十条矿山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职责,对不履行安全责任的人员进行追责。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应急避险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识别和评估各类生产活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站标准岗、干标准活、减少或避免危险因素、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

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岗位安全职责、交接班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设备点检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矿山出入井挂牌制度等。

(一)岗位安全职责(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串岗。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发现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发现隐患,自己能处理的自己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要立即报告班组长或有关领导。

若隐患危及自身安全时,可立即停止工作,撤离到安全地点。

(3)爱岗敬业,应熟知本岗位生产工艺、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会使用、维护设备,并能处理常见故障。

(4)机械设备实行专人专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任意转借他人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工具和作业地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班组长汇报,在设备检查时要设置明显的检修标志牌。

(6)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写好各种记录,交接班必须在岗位上进行。

(8)团结互助,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灾,抢救伤员。

(9)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0)不准带病作业。

(11)关心爱护新工人,指导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

(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应提前____分钟到达交班现场做好准备。

接班人未按时到达,交班人不能离岗。

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将生产现场和设备运行状况填写好,做好交接班记录;清点好材料、工具和备件;做好生产现场卫生。

准备交接班。

交班人应交如下内容:(1)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2)存在的问题;(3)其他有关应说明的事项;(4)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接班人应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现场交接班。

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及细则

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及细则

一、总则为确保矿山生产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细则。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矿山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管理人员、职工均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实行逐级负责制。

三、安全检查制度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 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问责。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企业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1. 企业应根据生产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2. 投入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定期进行检验、维修和更新。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制度1. 企业应按规定为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职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拆卸或丢弃。

七、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 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 事故调查处理应依法依规进行,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八、应急预案制度1. 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九、附则1. 本制度及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及细则由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及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十、细则1. 出入井制度(1)出入井者必须遵守出入井挂牌登记制度,入井时先登记后入井,出井时先出井后登记。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

具体内容包括:(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情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必须设置抽放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A、既可独立运行,又可作为子系统与KJ13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B、能连续监测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负压、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纯流量瞬时值、混合流量瞬时值、纯流量累计值、混合流量累计值);泵房中循环水的水压、进出水温、水量;储气罐压力、浓度、罐体高度、罐体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轴温并及环境瓦斯浓度、设备供电状态、设备开停状态;供水管道的供水情况、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阀门的`开启量;电流、电压、功率。

C、能够依据所测参数自动转换为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纯瓦斯流量,并计算出累计量.D、当泵房环境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当抽放管中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值时也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测点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断电的强制闭锁交叉断电功能,断电逻辑可由用户设置。

F、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处理、屏幕查询显示和打印,并形成相应的历史统计数据,存储日、旬、月报表。

g、系统具有很强的自检诊断功能。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大检查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

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矿山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事故隐患和管理上的缺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一、日常安全检查:1、安全员、生产管理员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作业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安全员每天必须对矿区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一次,发现隐患,规定时间督促整改。

3、安全员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二、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1、每月应对空压机、拖拉机、装载机、矿仓、电器设备、电线、管道、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2、根据上级要求随时进行单项检查或全面检查。

3、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重大险情作好记录,登好台帐,拿出整改意见,写出书面情况,交矿部或上级主管部门。

4、检查人员必须2人以上,在安全领导小组指挥下,对矿内不漏矿点(井口),不留盲区地进行检查。

三、季节性检查,根据各季节气候的不同特点进行全面检查的督查,主要检查车、管、线、路、房、水、火、雷、冻、毒等,防止突发性事故和隐形违章事故发生。

四、月、季、半年、年终全面检查,检查后,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重大险情要进行彻底的整改,达到一、二、三、四、五的要求:1、每次检查后召开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或事故整改现场会。

2、始终坚持学习二个法律:《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

3、实施三项硬措施,对重大险情、安全隐患制定周密地整改方案,定专人负责、定经费投入、定期改时限。

4、做到四个不交:班组能解决的不交科室;科室能解决的不交矿部(公司);矿部(公司)能解决的不交主管部门;矿部(公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能解决的不越级上交。

5、达到五不放过:违章作业不罚款不放过;小型事故不受到教育(处罚)不放过;中型事故不赔偿经济损失不放过;重大事故不追究责任不放过;矿区内的事故隐患、事故苗头、重大险情不消除不放过,安全事故实现零报告。

五、安全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到四、五、六。

严把四关、检查五层安全防护网、认真贯彻六落实,即进人关、合格关、素质关、培训关;自我防护避险层、爆破排险层、查险压顶排险层、检查限时排险层、查险排险层;做到思想、时间、措施、责任、制度、行动六落实。

矿山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 本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队伍,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档案责任。

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对本单位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素质,确保每位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了解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工作环境、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安全检查制度1. 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系统进行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整改、查事故处理等,确保安全生产。

2. 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查违法、查违章、查违纪,如是否戴安全帽等。

3. 职工应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项目进行检查,如交接班检查、点检、巡检等。

四、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工伤保险制度1. 及时、准确、全面地统计、报告和调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2. 为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受害者提供工伤保险待遇。

五、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与预评价制度1. 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 对矿山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预评价,确保安全设施符合国家规定。

六、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1.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人。

2. 定期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制度1. 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2. 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状况,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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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一、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2)二、采区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2)三、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3)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3)五、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3)六、装载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4)七、矿山电工岗位责任制 (4)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二、安全会议制度 (6)三、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6)四、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7)五、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7)六、排碴场安全管理制度 (8)七、防火、灭火制度 (8)第三部分岗位操作规程 (9)一、空压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9)二、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0)三、凿岩工操作规程 (12)四、装载机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12)五、爆破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7)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矿长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

5、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6、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制定并实施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并积极组织抢救。

二、采区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采区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建康负全面责任。

2、合理组织生产,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包括安全工作。

3、经常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解决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

4、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水平。

5、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

6、对本采区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登记、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和正确性负责,分析原因,拟定改进措施。

7、组织特殊工种工人参加培训,并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持合格证方能上岗操作。

三、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1、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工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经常检查设备设施和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

3、组织分析伤亡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4、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班组长、开采队长处理。

5、教育矿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组织矿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及本采区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章作业。

2、经常检查本班组矿工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和安全卫生装置,以保持其安全状态。

3、对本班组作业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日常监控管理和检查。

4、整理工作地点,以保持清洁文明生产。

5、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与评比,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6、及时分析伤亡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7、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

五、工人安全生产职责1、自觉遵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3、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发现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积极参加抢险救护。

6、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装载机司机岗位责任制1、熟练掌握驾驶操作技术,了解本车的结构原理和基本性能。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经常及时检查保养车辆,确保生产安全正常运行。

4、严禁酒后驾驶作业。

5、爱护好所有设备零部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私自出车、加油。

6、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的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发现故障不及时排除报告,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责任和损失金额折算处理。

7、丢弃零部件、器具造价在100元以上的按原价赔偿,超出1000元的按造价的50-70%赔偿。

8、不经审批私自对外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七、矿山电工岗位责任制1、经常检查车间电气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如变压器、开关柜等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分管领导。

2、经常清理电气设备上的积尘,防止接触不良、烧坏电器设备。

3、检查各路电线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如发现绝缘老化应立即处理。

禁止有裸露地方。

4、经常向其他职工讲解电气原理和基本知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5、积极配合电力部门维护好线路的安全运行情况,坚决同盗窃电力设施的行为作斗争。

6、经常检查主变压器的运行情况,发现螺栓松动或油位降低,应及时处理。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防范,落实责任,深化整治强化监管,推进安全技术进步与创新、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每月由安环科长带头,开采队管理人员为主对全矿各车间生产环节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对查出的隐患,以通知形式下发车间责令整改,对不能如期整改的项目,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开采队必须每旬对本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一次,查出的隐患采用“三定”办法安排整改,并书面上报安全领导组。

五、全体员工在工作中要经常检查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有关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要详尽,准确交接清楚,并认真填写记录。

六、各班组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上报,确保安全后方可开展工作。

七、杜绝安全生产检查走形式,讲过场,在查思想、查隐患、查班组基础工作的同时,对危险源(点)实施有效的控制。

八、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一旦查出严肃处理。

二、安全会议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矿山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吸取以往事故的经验教训,同时要求各矿山和各班组加强班前提出的隐患和班后总结的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安全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总结会议或一次安全培训,并形成记录;二、各矿山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总结会议,并形成记录;三、各矿山的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进行安全强调,提醒各班组注意的安全事项;四、各班组在班后要进行简单的安全总结工作,交流安全意见和安全经验;五、各班组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总结会议,并形成记录,在安全工作不足的方面进行改进,同时也可以向公司主管安全部门提出安全工作的改进建议;六、学习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及时发放,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防尘口罩、护目镜、防毒面具、电工用具、手套等。

二、各车间、科室负责提出所需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报安环科。

三、安环科负责编制全厂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经矿长批准后,采购员负责采购,车间负责按规定期限及时补充发放。

四、采购员必须按计划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求所购厂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五、严格按规定核发给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

六、各车间、科室负责按岗位和有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教育、监督职工正确使用和佩戴。

七、公司安全领导组、安环科负责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及使用情况。

四、职业危害预防制度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达到防范在先,以防为主,治疗为辅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确实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处理。

二、将员工每次的体检表,存入职工健康档案。

三、对因工作造成的职业致病、致伤、致残的员工,按照劳动保护有关法规及其规定给予治疗和适当的经济补偿。

四、对上岗前曾有过职业病史,因本职业工作会引起职业病的员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给予妥善安置。

五、对存在职业病害的工种、岗位的员工,按行业要求,给予定期不定期的身体检查,检查结果存档。

六、定期发放有关的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检查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七、职业病的定性,需由省市级以上“三级”医院的定性为准。

五、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一、为了严格管理爆炸物品,预防爆炸物品造成事故,影响财产和生命安全,防止爆炸物品外流,特制定本制度。

二、物品的采购与押运:采购火工材料必须事先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报计划,经批准采购、运输、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可提货。

三、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1、爆炸物品出入库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使用单位要建立台帐、并设专人保管,剩余物品及时退库,严禁随便存放,私自留用或转送、转借、转卖他人使用单位要保存使用原始记录。

2、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爆破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安全员监督。

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全警戒规定,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或标志。

六、排碴场安全管理制度一、排碴场的妥善管理主要由看边员负责,排碴车辆和推边的装载机均由其指挥。

排碴车辆倒碴要听从看边人员的指挥,在指定位置上停车,在指定位置上倒碴。

二、碴场平盘反向坡度要保持35--40度,防止自然滑坡和塌陷。

三、装载机推边必须留沿30厘米以上,碴场要保持推平或在边沿处稍微上坡方可,不允许下坡,以防止倒碴车辆溜车。

四、碴场必须留有排碴车辆足够的回转地方,多日积存的边角料必须尽早处理,以保持碴场清洁。

五、雨后天晴排碴,看边人员必须密切注视碴边的动静,加强警戒,如出现可能滑坡塌陷时必须果断撤离,停止排碴,处理险情。

六、大雾(能见度在10以内),大风(风力超过5级)天气,看边员应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向分管负责人建议停止排碴。

七、排碴场内不准其它机动车辆擅自停放,影响正常生产。

七、防火、灭火制度火灾对工矿企业的危害及其破坏是难以估量的,防火灭火在人们日常生活与企业营运中已引起了及其高度的重视,为此,我公司制定如下防火灭火制度。

一、矿区领导、安全员及全体员工要经常检查火灾源头的发生地,并制定本区域的防火灭火计划。

二、根据需要备足防火灭火工具,如灭火器、沙子、岩粉等其他工具。

三、矿区内一旦发生火灾,全体员工应立即行动,采取紧急措施,保护洞内工人安全,撤出灾区、危险区的人员,迅速控制火灾及其火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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