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费改税”的几个认识问题
当前中国税费改革的内容和意义

当前中国税费改革的内容和意义税费改革,是指在对现有的政府收费进行清理整顿的基础上,用税收取代一些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通过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初步建立起以税收为主,少量的、必要的政府收费为辅的政府收入体系。
其实质是为规范政府收入机制而必须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
正如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有其必要性一样,我国税费改革也是十分必要的。
(1)从规模庞大的收费存在的问题和造成的负面影响分析,税费改革势在必行。
规模庞大的收费不仅侵蚀了税基,弱化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加重了农民和企业的负担,阻碍了经济的正常发展,而且容易滋生腐败,不利于廉政建设,并由此带来了一系列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这是我国当前税费改革的直接动因。
(2)从公共财政的需要出发,税费改革十分迫切。
1.根据公共财政理论,普遍的无选择的服务,其费用的取得只能采取向全体公民收税的办法,并以政治权力为基础,因此在政府收入体系中,税收是基本财源。
而对特定公民提供服务,其费用不能也不应当用全体公民缴纳的税收进行弥补,只能对直接享受服务的公民个人采取规范性的政府收费(如规费或使用费),因此在政府收入体系中收费只能起补充和辅助作用。
2.财税部门一定要统揽政府收支(包括预算内收支、预算外收支和制度外收支),并按照政府的政策通过财政收支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
(3)从促进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税费改革意义深远。
现行税费改革主要涉及农村、社会保障、交通车辆、环境保护和教育等经济和社会领域,其目的是为了保证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如,农村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农村税费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其他改革的顺利推进离不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健全,而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亟需社会保障税费改革;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看,通过教育税费改革培养大量的人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可以说,税费改革对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课题组提出的“费改税”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对我国收费项目按性质分类,实现由费改税,应本着先清理、整顿,区分性质,而后逐步改税的原则。
2018-2019-兼评当前农村税费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费改税”问题-精选word文档 (5页)

2018-2019-兼评当前农村税费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费改税”问题-精选word文档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兼评当前农村税费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费改税”问题在土地经营问题和租税问题上,我们国家有着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历史经验,也有我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对封建及资本主义地租理论的多年来的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土地制度的完善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租税制度的确立没有理由不去借鉴历史的经验,也没有理由不去以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为指导思想。
我国最早的土地经营制度是“井田制”,与之相适应的是“什一”或“九一”的劳役赋税制度。
它是历来朝庭制定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的根据。
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是土地租佃制。
租佃制,就是地主经营或占有土地,国家的土地所有权与地主的土地经营权分离开来,地主获得土地经营权的条件是向国家交纳土地收成的十分之一的赋税,地主经营土地的方式是向农民出租土地,并收取土地收成的50%以上的地租。
在租佃制基础上产生的是土地永佃制。
永佃制,就是在租佃制的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基础上,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与地主的土地经营权相分离,农民获得相对独立的、长期的土地使用权,条件是向地主交纳土地收成的约30%的地租。
土地永佃制之后,产生的是资本主义的农业劳动雇用制。
农业劳动雇用制,就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作为资本雇用农业劳动力,土地使用者即农业资本家的土地使用权同劳动者的劳动权进一步分离开来,从土地资本的角度讲,它雇用劳动的条件是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工资;从劳动的角度讲,劳动者获得劳动权的条件是,将劳动成果的一部分作为包括土地在内的资本的利润让渡给农业资本家。
资本的利润要有一部分转化为资本主义地租。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资本主义地租,包括封建地租,都由两部分组成: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
所谓的绝对地租,就是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实际上就是国家收取的赋税,它的存在体现了土地所有权的统一。
农村税费改革的一些思考

农村税费改革的一些思考【摘要】农村税费改革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
目前,农村税费制度存在征收不合理、负担沉重等问题,亟需改革。
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农村税费制度的不合理性,指出改革的必要性。
接着探讨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并提出了推进改革的措施。
分析了改革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结论指出农村税费改革是应对农村经济发展挑战的必然选择,将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实现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环。
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可以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农村现代化进程。
【关键词】农村税费改革、重要性、存在问题、不合理性、方向、目标、措施、影响、挑战、建议、农村经济发展、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现代化建设。
1. 引言1.1 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性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性在于其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农村税费制度存在许多问题,如重税高负担、非税收入不足、税费征收不规范等,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而农村税费改革则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增长。
农村税费改革可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促进农村消费和投资的增长,进而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税费改革还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和转型升级。
农村税费改革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国家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深化改革,优化税费制度,加强监管和执法,可以更好地发挥税费在经济发展中的调节和引导作用,推动农村经济迈向更加繁荣和稳健的方向。
1.2 农村税费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税费征收不合理目前农村税费制度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税费征收不合理。
传统的农村税费制度中存在着很多繁琐的征收程序和标准,导致税费征收效率低下,费用高昂。
农民缴纳的税费并不能真正反映其经济状况和能力,造成了对农民的不公平对待。
二、税费负担过重另一个问题是税费负担过重。
在现行的农村税费制度下,农民需要承担相对较高的税费负担,使得他们的经济收入大大减少。
有关“费改税”的几个认识问题

有关“费改税”的几个认识问题【摘要】“费改税”是指通过调整政府收支结构,减少费用支出和增加税收收入的一种改革措施。
该政策背景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常态和转型升级的需求。
费改税的重要性在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税收收入、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等方面。
正文内容包括“费改税”对经济的影响,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升竞争力;对企业的影响,如减轻税收负担和促进产业升级;对个人的影响,如改善收入分配和提高生活水平;对政府财政的影响,如增强财政收入和优化支出结构;以及费改税政策的实施方案。
结论部分讨论“费改税”带来的挑战,对经济的长远影响和未来发展趋势。
费改税将在未来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关键词】“费改税”、经济影响、企业、个人、政府财政、实施方案、挑战、长远影响、发展趋势。
1. 引言1.1 什么是“费改税”“费改税”是指将原本以征收费用形式存在的政府收入改变为通过征收税收来获得的一种改革方式。
在“费改税”中,“费”指的是政府向市民征收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比如公路通行费、学校教育费等;而“税”指的是政府向纳税人征收的各种税收,比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这种改革的目的旨在提高政府财政收入的效率和公平性,减少政府对企业和个人的干预,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费改税”,政府可以更加精确地调节各项收入和支出,使得财政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这也可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提高其生产和消费积极性,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
在实际操作中,“费改税”也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关系,平衡各方利益,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
1.2 “费改税”背景“费改税”背景指的是在我国改革税制过程中,针对原有的过多收费、重税轻费等问题,提出了“费改税”的概念。
在以往的税收体制中,政府过于依赖资源和土地出让费、税收等方式来获取财政收入,对企业和个人形成了较大的负担。
过多的收费和税收也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为了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效率,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推动经济发展,我国逐渐推行“费改税”政策。
当前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化,经济结构和经济形势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
面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西部大开发、国企改革、发展高科技等新情况、新问题,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制,优化税收执法环境,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拟就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总是及对策做粗浅的探讨。
一、主要问题(一)地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
据有关资料统计,东北某省物价局、监察室组织人员进行行政收费大检查,涉及全省14个市221个单位,共查出违法收费1.7亿元,有的权力部门甚至采取垄断手段搞创收。
由于收费项目过多过滥,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和积累能力大大下降,加上费税交叉征收,费搭税车,模糊了纳税人的认识,致使一些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正常的税收执法也不能理解,不配合,甚至反感。
(三)税收计划的“硬性”弱化了税收执法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对税收计划的制定不是以当地经济基础和税源状况为依据,而是从地方财政的需要出发,采取“以收定支”的方法编制预算。
国税只要求保“基数”略增长就行,而对地税则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为了完成税收任务,各级税务机关和地方政府普遍对税收计划都采取行政手段,如年初与上级部门签定责任书,纳入目标管理,实行税收任务“一票否决”,经费挂钩等,在一些经济落后,税源贫乏的地方,有的政府领导把完成税收任务与乡镇领导“帽子”挂钩,为了保住官帽,一些乡镇领导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导致了征收过头税、寅吃卯粮、摊派税、引税、买卖税、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
(四)税务干部业务素质不高影响了税收执法税务执法要求执法者必须具备娴熟的业务能力,极强的法治意识,才能正确地履行职责。
但随着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多数中小企业纷纷改制,大量企业转为私人所有,偷税将直接转化为个人财富。
不惜重金聘请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做假帐,进行所谓的“合理避税”是企业普遍采取的手段。
有关“费改税”的几个认识问题

有关“费改税”的几个认识问题首先,“费改税”是指将原本以不同形式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行业性收费等,统一归入“税”的体系中,实现从“费”的征收到“税”的征收的一种改革措施。
在此基础上,实施统一规范的税目、税率和税收征收方式,以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优化税收结构、降低企业负担、提高税收效益等目的。
其次,费改税的实施对于提高财政收入、优化政府职能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统一征收“费”为“税”,可以减少政府部门的重复收费、避免非理性的“费”用、提高财政收入的可预算性和稳定性。
同时,推进费改税也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转型,使政府重心更加聚焦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对于企业而言,费改税还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和负担,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第三,费改税需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防止出现一刀切的弊端。
例如,对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应该充分保障财政投入,避免将原本享有免费服务的公民转换成税费的缴纳者。
对于特定行业的相关“费”用应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实际情况加以考虑和调整,以避免影响其健康发展。
并且,应该加强与社会和企业的沟通和协商,建立多元化、公开透明的征收机制,防止出现滥用权力和侵权行为。
第四,费改税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以规范征收、分配和使用等方面的问题。
例如,应该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避免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对企业和居民的征收,而忽略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求。
同时,还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机制,以更好地保障税收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增强公众的监督和参与程度。
综上所述,费改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改革措施,可以促进政府转型、优化财政收支结构、降低企业负担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目标。
但是,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以实现税收收入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提升。
税制改革热点讲座心得体会
一、讲座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税制改革已成为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我国税制改革不断深化,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领域。
为了更好地了解税制改革的热点问题,我参加了某知名机构的税制改革热点讲座。
本次讲座邀请了我国税制改革领域的知名专家,深入剖析了当前税制改革的现状、挑战和未来趋势。
二、讲座内容1. 当前税制改革背景及意义讲座首先介绍了我国税制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当前,我国税制改革旨在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税收制度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公平、公正、便捷的税收环境。
2. 增值税改革热点问题讲座重点讲解了增值税改革的热点问题。
近年来,我国增值税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税率档次过多、征管难度较大等。
讲座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
3. 个人所得税改革热点问题个人所得税改革是近年来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讲座详细介绍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提高起征点、扩大专项附加扣除等。
同时,讲座还分析了个人所得税改革面临的问题,如税收征管、税收公平等。
4. 企业所得税改革热点问题企业所得税改革是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讲座介绍了企业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如降低税率、扩大税前扣除等。
同时,讲座还分析了企业所得税改革面临的问题,如税收优惠、税收竞争等。
5. 未来税制改革趋势讲座最后展望了未来税制改革趋势。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税制改革将更加注重税收公平、税收效率和税收环境优化。
未来,我国税制改革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深化增值税改革,简化税率档次,提高税收征管效率;(2)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实现税收公平,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税负;(3)优化企业所得税制度,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提高税收征管水平;(4)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执法力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三、心得体会通过参加本次税制改革热点讲座,我深刻认识到税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增值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增值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化,增值税改革成为了当前税收领域的热点问题。
增值税改革在落实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策执行不到位、税收征管难度大、税收逃漏现象严重等。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对增值税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增值税改革存在的问题1. 政策执行不到位增值税改革是一项复杂而深刻的变革,需要政府在政策执行方面付出更多的努力。
在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对增值税改革的政策执行不够到位,导致改革效果不尽如人意。
一些地方政府在落实增值税政策时存在虚报虚批、违规减免等行为,造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损失。
2. 税收征管难度大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征管主要依靠企业自行申报和自行计算,这种税收征管方式存在着很大的弊端。
一方面,企业在申报和计算增值税时容易出现误差,导致税收征管难度大;企业征管的自主性过强,增值税逃漏现象严重,给国家财政造成损失。
3. 税收逃漏现象严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企业为了躲避高额的增值税,存在出具虚假发票、偷漏税等行为,导致税收逃漏现象严重。
这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的利益,还扭曲了市场经济的竞争秩序,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对增值税改革的对策研究1. 完善政策执行机制针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政府应加强监管,完善税收政策执行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和监督机制,加大对一些地方政府的监督力度,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可以开展增值税改革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对改革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推动政策的落地。
2. 完善税收征管机制针对税收征管难度大的问题,政府可以适当增加对企业的税收征管力度,提高征管的效率。
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征管制度,加强对企业的税收监督和检查,强化征收与管理的衔接,提高税收征管的效能。
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加强对企业的信息披露,提高税收征管的透明度,减少税收逃漏现象的发生。
关于消费税改革的问题研究
关于消费税改革的问题研究一、消费税的基本概念消费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或者税基征收的一种税种。
它是一种间接税,是在商品和服务交易的环节中征收的税收。
消费税的特点是税率比较低,但是税基比较宽。
消费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消费结构,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在我国,消费税属于税收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二、消费税改革的必要性1.经济发展需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需要,消费税制度必须进行改革,以满足不同经济阶层的需求。
2.税负调节的需要当前我国的税收制度中,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占据了主导地位,而消费税的征收比例相对较低。
这导致了贫富差距愈发加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消费税改革可以起到调节税负的作用,减轻其他税种的税负压力,促进社会的公平发展。
3.促进环保和健康消费税改革可以通过调节税率的方式,促使人们减少不良消费,选择环保和健康的消费模式。
比如对高碳排放的商品增加税率,对环保产品减少税率,以达到保护环境和人们健康的目的。
三、消费税改革的问题及解决方案1.税基过窄问题我国目前的消费税税基过窄,征税范围相对狭窄,无法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解决此问题可以采取逐步扩大税基的方式,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适当扩大,对一些特定的商品和服务征收消费税,以实现税基的拓宽。
2.税率过低问题目前我国的消费税税率相对较低,无法起到有效的调节作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逐步提高税率的方式,对一些高消耗、高浪费、高排放的商品和服务逐步提高税率,以降低社会不良消费行为。
3.税收征管问题我国税收征管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有些商品和服务可能会逃税或者偷税漏税。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加强税收征管的方式,提高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和监管力度,确保税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税收政策问题目前我国的消费税政策比较复杂,不利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遵从和缴纳。
正确认识“费改税”
正确认识“费改税”一、界定概念:“费改税”的内涵与外延“费改税”是针对目前我国“费大于税”的不规范的政府收入格局而提出的一项政策主张。
从规范分析的意义看,在社会主义币场经济体制下,税和费都是政府收入的形式,各有各的地位和作用,两者并不能互相替代。
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基础的政府收入形式,它可以且应当成为政府收入的主要形式。
收费则是以交换为基础的政府收入形式,在政府收入体系中,它居于补充或辅助地位。
在目前我国的政府收入格局中,规范性的政府收入和非规范性的政府收入同时并存。
前者指的是列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后者指的是游离于预算之外的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等。
前者主要来源于税收,后者的来源基本上是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政府收费。
而且,相比之下,在数额上,后者又大于前者。
于是,形成了所谓“费大于税”这种特殊的矛盾现象。
“费改税”并不是要将所有的“费”均改为“税”,而是把那些具有税收性质或名为“费”实为“税”的政府收费项目,纳人税收的轨道。
对那些本来即属于收费范畴或名与实均为“费”的政府收费项目,则要按照收费的办法加以规范。
在此基础上,纠正由“税费不清”、““税收缺位”或“收费越位”而导致的政府收入格局的不规范现状,实现“税费归位”。
二、统一认识;从宏观层次看待“费改税”应当看到,对于“费改税”的必要性,目前人们的看法并不一致。
若不能实现认识的统一,这项改革举措的出台,很可能要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其效果也要大打折扣。
因此,统一认识,特别是在全党范围内统一认识,是首先必须做好的一件事。
从表面上看,“费大于税”是所谓的”费税之争”或财税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之争”。
然而,如果脱出部门或微观的局限,而站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层次上考虑问题,便会发现:“费大于税”矛盾的实质,是政府收入机制不规范以及由此引发的政府部门行为不规范。
可以说,“费大于税”已经成为我国各项改革事业进一步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的极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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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费改税”的几个认识问题
导读:本文有关“费改税”的几个认识问题,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经过一个时期的讨论,在“费改税”的问题上,社会各界的意见已经渐趋一致,研究正在逐步深入。
但有几个方面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澄清。
一、要站在宏观的层次上看待“费多税少”的矛盾“费改税”问题的提出,首先是缘于对我国政府部门收入规模的判断。
起初,人们用改革以来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大幅度下降(1978年为31.3%;到1995年仅为10.7%),来论证政府部门集中的社会财力过少了。
但是,令人难于理解的是:在财政性质的收入如此之少的条件下,为什么庞大的政府机器仍能运转?各方面政府职能的履行亦未因此而陷于停顿?后来,随着研究视野的放宽,人们注意到: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并不是判断现时我国政府部门收入规模的唯一标准。
事实上,目前我国政府部门收入口径,除了预算内的规范性财政收入之外,还须计入:预算外收入、没纳入预算外管理的制度外收入以及财政收入退库,等等。
按最保守的估计,各种游离于预算之外的非规范性政府收入和预算内的规范性财政收入之比,大约为3:2。
以1996年预算内财政收入占GDP的10.9%推算,游离于预算之外的非规范性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6.35%、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政府部门收入在GDP中的占比,实际上已达到25%以上。
进一步说,非规范性政府收入的来源,基本上是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政府收费(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性收费、对农民收取的乡统筹和村提留以及各级政府的集资摊派等),非规范性的政府收入又大多于规范性的政府收入,于是,便产生了所谓“费多税少”的特殊的矛盾现象。
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费改税”(或称“改费为税”)的政策主张。
从表面上看,“费多税少”是所谓的“费税之争”或财税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权力之争”。
然而,如果跳出部门或微观的局限,站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层次上考虑问题,就会发现,“费多税少”矛盾的实质,是政府部门收入机制的不规范以及由此引发的政府部门行为的不规范。
可以说,这一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改革事业进一步推进的极大障碍。
非财政部门介入财政性分配,导致国民收入分配渠道混乱。
政出多门的各种政府收费的一个共同特征是自收自支,不纳入预算管理。
既然能够自收自支,那么收费项目的多少和收费规模的大小,就同各部门、各地区的利益特别是同有关人的个人利益挂上了钩,其收费的积极性自然会越来越高;既然能够不纳入预算管理,其支出去向又脱离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审查,也促使其收费积极性愈加高涨。
如此演化下去,各种政府收费日益扩展,非财政部门大规模地介入财政性分配,使得整个国民收入分配渠道陷于混乱状态。
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与来自其管理对象的资金上缴有了直接联系,以权谋钱、以权换钱等不规范行为也就由此产生并蔓延开来。
换一个角度,各类
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政府部门收入机制的不规范为其提供了土壤和温床。
形式多样的税外收费,干扰了企业的改革和经营。
国有企业的困难状况与其负担的沉重是有关系的。
但负担重并非是税负重。
1996年,全国各项税收相加,不过6901亿元,占当年GDP(67700亿元)的比重,仅为10.2%。
这样的宏观税负水平,无论作哪样的比较,都不算高。
其实,造成国有企业负担重的真正原因,还是政府部门的乱收费、我前不久见到这样一份材料(《北京晚报》1997年10月2日):根据有关部门对北京地区6个国有企业的初步调查,他们所承受的来自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的收费项目,多达206项。
这其中,有节日摆花费、亮灯费、禁烟牌费、驱赶叫花子费、精神文明建设费、精神文明知识大赛培训费、树木打药费、排放雨水河道清淤费、河道维修排水费、旧人防拆除补偿费、卫生费、保洁费、道路清扫费、门前三包卫生罚款。
环卫设施费、修垃圾站费,垃圾桶胸置费、垃圾清运费、委托垃圾渣土清运费、垃圾消纳费。
门前三包责任书镜框工本费,等等。
五花八门的收费,使得本已陷人资金不足、机制不活、产品不适销对路、人员负担过重等困境之中的国有企业。
雪上加霜,不堪重负。
国家经贸委的调查还表明,国有工业企业的各种不合理负担,大体占到当年其实现利税之和的20%,甚至超过了当年实现的利润,严重干扰了企业的改革和经营。
“弱干强枝”的财力分配格局,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这些年,在政府部门财力分配上所存在的“‘弱干强枝”现象,一直困
扰着我们。
所谓“弱干强枝”,是将政府部门的财力分配格局比喻为一棵树,这棵树的“树干”是弱的,经不起风吹草动;而它的“树枝”繁茂,致使头重脚轻、这种分散的财力分配格局。
不仅存在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而且,在各个不同级次的政府与其所属的职能部门(如省一级政府与其所属的各厅、局)之间,甚至每一级次的政府与其下属级次的政府(如省一级政府与市、县级政府)之间,也都有类似的表现。
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只有吃皇粮,才能给皇帝办事”。
财力分散了,各部门、各地区的支出,除了依靠政府集中调配的那一块儿规范性的资金外、还分别拥有各自非规范性的财源,可以自立规章,自收自支。
其结果.肯定是中央政府以及各个不同级次的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削弱。
人家常说的自所谓“诸侯经济”、“王爷经济”,也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出现的。
长此以往,势必危及国家的政令统一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政府部门收入机制的不规范。
加剧了政府机构膨胀和行政管理费用猛增的势头。
对于政府机构膨胀和行政管理费支出增势迅猛的问题,人们通常把它归结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滞后,其实,除此之外,更为重要的原因,还在于政府部门的收入机制不规范。
在政府部门收入机制规范化的条件下。
每年可取得或可供其使用的收入便是一个既定不变的量。
其支出的规模,便不能不受其收入规模的约束。
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就现实来说,对政府支出约束最强的因素就是税收。
税收所具有的特性之一——“数额的相对固定性”,实质是一把双刃的剑。
一刃是针对纳税人的,即要求纳税人把该交的税全部如数交上来,
另一刃则是针对政府的,即征税的额度必须控制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外的征收。
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税收对政府支出的约束是强的,但政府部门可以突破税收的限制,在税收之外通过收费取得收入,各种收费还可以自立章法,按需而征。
规范性的税收与非规范性的收费同时存在,后者又大人多于前者,并已可以在相当程度上“随意”上调,处于如此宽松环境中的政府机构和行政管理费支出,怎么能不膨胀和增势迅猛?
站在这样的高度来认识,“费改税’不过是为规范政府部门收入机制,从而规范政府部门行为,完善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必须采取的一个重大举措。
二、要清楚地认识“费多’和“税少”之间的关系
我的基本看法是:“费多”和“税少”是一种因果关系。
最初,“税少”是“因”,“费多”是“果”“费多”是由“税少”而引发的。
但事情演化下去,“费多”又进一步加剧广“税少”。
在这个时候。
“费多”变成了“因”
,“税少”则成为了“果”。
循着这样的线索回顾改革以来我国政府部门收入机制所发生的变化,可以更清晰地透视隐含在其后的深刻的经济和社会背景。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我国政府收入机制呈现两大特征:一是税利并存,税少利多。
二是来自国有经济单位的缴款占大头儿。
以1978年为例,在当年全国财政收入总额中,来源于国有经济单位上缴的税收和利润份额分别为35.8%和51.0%,两者相加是86.8%。
从这几个数字中.我们看不到农民和城市职工对财政收入的贡
献。
国家机器的运转和政府职能的履行,似乎就是依赖于国有经济上缴的税利。
但深入一步看,如此的政府收入机制之所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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