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意义的指称论到意义的使用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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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忘言”与“意义即使用”的语言哲学观理解

“得意忘言”与“意义即使用”的语言哲学观理解

“得意忘言”与“意义即使用”的语言哲学观理解作者:赵毅慧来源:《陕西教育·高教版》2013年第07期【摘要】语言中与思维密切关联的意义问题,在语言哲学研究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维特根斯坦是20世纪西方最有影响的语言哲学家,他所提出的“图形论”、“语言游戏”、“意义即使用”等学说对译学理论研究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和深刻的指导意义。

翻译研究中的释意学派对于意义的研究,使其与语言哲学不谋而合。

文章旨在从语言哲学的高度重新解读语言哲学中语用意义论与翻译过程、语用意义论与释意派理论及语用意义论与翻译忠实度的关联,以期为翻译理论研究及翻译理论教学提供新的方法及视角。

【关键词】语言哲学语用意义论翻译释意理论本文为2011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基于本土国际会议语料的职业化译员素养研究”(编号:11JK0405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引言语言中与思维密切关联的意义问题,在语言哲学研究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由于人类语言能承载与思维紧密相关的意义(meaning),人类的语言才具有对任何科学或学科来说都不能忽视的意义(significance)(刘宓庆,2001)。

因此,语言与思维,语言与意义的问题历来都是哲学家们关注的问题。

从洪堡特“语言是世界观”(转引自陈嘉映,2003:1),培根“语言控制着心智” (转引自陈嘉映,2003:1),以及我国古代庄子的“道可道非常道“等名言中,我们皆可看到哲学家对语言与思维、语言与意义的关注由来已久。

很多语言哲学家把意义理论视为语言哲学的中心问题。

从意义的指称论(referential theory)到意义的观念论(ideational theory),从行为主义的意义论(behaviorist theory)到意义的使用论(use theory),以及后来的成真条件理论(truth conditional theory),语言哲学家们都关注了语言中“意义”这个存在于无形又无所不在的概念。

维特根斯坦对意义指称论的批判

维特根斯坦对意义指称论的批判

维特根斯坦对意义指称论的批判摘要:通过驳斥“意义指称论”,维特根斯坦提出了“意义即使用”的哲学观。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思想可以为分为两个阶段,前期维特根斯坦主张语言的逻辑图像论,承认意义指称论。

后期维特根斯坦认识到逻辑图像论的困境,提出了“语言游戏”,对前期思想进行继承批判。

关键词:意义指称论、逻辑图像论、后期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后期维特根斯坦认为日常生活的语言是生生不息的,是哲学的基础和源泉,哲学的本质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去解决,维特根斯坦在后期《哲学研究》的序言中说明了前期著作中犯了严重的错误.后期维特根斯坦既反对意义的指称论,也反对意义的观念论,提出了意义的使用理论。

一丶对意义指称论批判:逻辑图像论中词类的用法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提出,奥古斯丁所描绘的人类语言本质的特别图画是“语言中的单词为事物命名——句子是这种名称的集合”。

他指出,奥古斯丁没有认识到词类的区别。

按照奥古斯丁的观点,所有的词类都是按照名称一样发挥作用,即名称一旦确定,其他词就好像各归其位似的。

但是通过考察语言的具体使用,在《哲学研究》中提到让某人买五个红苹果的例子中,“苹果”为名称,店员从标签中找出“苹果”可以找出对应关系,但是“五”这个数字和“红”这个颜色是如何处理的呢?它显然不是像“苹果”这样的名称发挥作用。

“苹果”是实体名词,可以在现实世界中找到叫苹果的物体。

“红”和“五”则不然,现实世界中找不到与之对应的物体,它分别表示一种颜色和一定的量,是描述事物的属性。

因此,这三个词不能一概而论。

维特根斯坦认为奥古斯丁描述的过程只适用于孩子习得“苹果”这样的实体名词,不适用于“红”和“五”这两个词。

那么,一个词的意义是什么呢?“苹果”的意义仅通过指称一个近似圆形、带核、红色的可食用物体就能说明吗?维特根斯坦对此似乎并没有否定,因为他认为指物识字的过程可以适用于“苹果”这样的词。

但是,一个词的意义不仅是它与外界相应事物某一次的联系。

“得意忘言”与“意义即使用”的语言哲学观理解

“得意忘言”与“意义即使用”的语言哲学观理解

“得意忘言”与“意义即使用”的语言哲学观理解作者:赵毅慧来源:《陕西教育·高教版》2013年第07期【摘要】语言中与思维密切关联的意义问题,在语言哲学研究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维特根斯坦是20世纪西方最有影响的语言哲学家,他所提出的“图形论”、“语言游戏”、“意义即使用”等学说对译学理论研究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和深刻的指导意义。

翻译研究中的释意学派对于意义的研究,使其与语言哲学不谋而合。

文章旨在从语言哲学的高度重新解读语言哲学中语用意义论与翻译过程、语用意义论与释意派理论及语用意义论与翻译忠实度的关联,以期为翻译理论研究及翻译理论教学提供新的方法及视角。

【关键词】语言哲学语用意义论翻译释意理论本文为2011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基于本土国际会议语料的职业化译员素养研究”(编号:11JK0405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引言语言中与思维密切关联的意义问题,在语言哲学研究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由于人类语言能承载与思维紧密相关的意义(meaning),人类的语言才具有对任何科学或学科来说都不能忽视的意义(significance)(刘宓庆,2001)。

因此,语言与思维,语言与意义的问题历来都是哲学家们关注的问题。

从洪堡特“语言是世界观”(转引自陈嘉映,2003:1),培根“语言控制着心智” (转引自陈嘉映,2003:1),以及我国古代庄子的“道可道非常道“等名言中,我们皆可看到哲学家对语言与思维、语言与意义的关注由来已久。

很多语言哲学家把意义理论视为语言哲学的中心问题。

从意义的指称论(referential theory)到意义的观念论(ideational theory),从行为主义的意义论(behaviorist theory)到意义的使用论(use theory),以及后来的成真条件理论(truth conditional theory),语言哲学家们都关注了语言中“意义”这个存在于无形又无所不在的概念。

意义相关理论

意义相关理论

7、意义的指称论:意义的指称论主张一个词的意义就是这个语词所指的对象。

密尔是第一个发展出系统指称论的哲学家。

但密尔在具体阐述中对指称论作了一些限制、修正、补充,如:(1)虽然密尔把语词都看作名称,但他也承认有些例外,例如“是”、“不”、“的”、“经常”等语词。

一般说来,密尔只承认名词、代词为名称。

(2)密尔区分指称意义和蕴含意义(denotation and connotation)。

大多数名称指称事物但同时也蕴含事物的属性,而“意义”通常是被理解为蕴含意义的。

专名只有指称,没有蕴含。

(3)集体名称与一般通名的区分。

(4)密尔区分抽象名称和具体名称。

具体名称,如“苏格拉底”、“人”,代表事物,抽象名称,例如“聪明”、“红”,则代表事物的属性。

可以看出,通名不一定是抽象的。

(5)涉及专名时,密尔专门考虑到“太阳”、“上帝(神)”这样的名称,这些都是单称语词,但说这些词没有内涵似乎不妥,密尔的结论是它们其实不是专名而是通名,在多神论中存在着不止一个神,科学表明宇宙里不止存在一个太阳。

[当然,我认为,语言哲学观点不应建立在经验科学基础上。

]对指称论提出的诘难有下列几种:(1)你吃了一个苹果,显然,你不是吃了“苹果”的意义。

[这是一个类似智者的诘难:a.你吃了一个苹果。

b.按照意义的指称论,被你吃的苹果就是a句中“苹果”一词的意义。

c.所以,你吃了一个词的意义。

(荒谬)不过,也可以不认为这是荒谬的,但要从形而上学去看了。

](2)涉及不存在的事物的迈农悖论。

(3)指称论充其量只对名称来说才是适合的,无法说明概念词(如“勇敢”)、虚词之类的意义。

(4)两个词可以指称同一个对象而意义不同,例如“启明星”和“长庚星”。

(5)后来蒯因还提出,指称本身是不确定的。

从根本上说,指称论和认识论中的反映论-符合论传统一脉相承,差不多就是应用在语言研究上的反映论。

人们反复强调,指称论是以名称为范例来看待语词的,但语词并不都是名称,意义在句子的上下文中甚至在语境之中才能确定。

语言哲学知识要点归纳

语言哲学知识要点归纳

语言哲学知识要点归纳语言哲学是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关注语言与世界、思维、意义等之间的关系。

以下是对语言哲学一些关键知识要点的归纳。

一、语言的本质语言不仅仅是交流的工具,更是人类思维和认知的载体。

它不仅反映了我们对世界的理解,还塑造了我们的思维方式和认知模式。

语言具有约定俗成性,即特定的词汇和语法规则是社会群体共同认可和遵循的。

这种约定俗成性使得语言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被准确理解和运用。

同时,语言具有模糊性和多义性。

同一个词汇在不同的语境中可能有不同的含义,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具体的情境来准确把握其意义。

二、语言与世界的关系语言是我们描绘和理解世界的方式之一。

不同的语言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对世界进行分类和描述,这反映了不同文化和思维方式的差异。

语言的结构和词汇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们能够感知和思考的内容。

例如,某些语言中存在特定的词汇来描述某种情感或现象,而在其他语言中可能没有对应的精确表达。

然而,语言并不是对世界的完全客观反映,它受到人类认知和经验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局限性。

三、意义理论意义的指称论认为,语言符号的意义在于它所指向的对象。

例如,“猫”这个词的意义在于它所代表的实际存在的猫这种动物。

意义的观念论则强调,语言的意义在于使用者头脑中的观念或想法。

当我们说“猫”时,我们心中所想到的关于猫的特征和概念构成了这个词的意义。

意义的使用论提出,语言的意义在于其在具体语境中的使用方式。

一个词的意义取决于它在特定的语言交流中所发挥的作用。

四、语言的逻辑结构命题是语言中能够表达真假的基本单位。

通过对命题的分析,可以揭示语言中的逻辑关系。

逻辑连接词如“且”“或”“非”等,帮助我们构建更复杂的命题和推理。

语言中的量词,如“所有”“有些”等,对于准确表达和理解命题的范围和普遍性具有重要作用。

五、语言与思维语言对思维具有重要的影响。

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思维习惯和方式。

思维也反过来影响语言的发展和变化。

试论外语教育语言学的语言哲学基础 王雪鉴

试论外语教育语言学的语言哲学基础 王雪鉴

外语教育语言学中的语言哲学基础文献综摘要:本文简要概述了古今中外著名语言学者及著名哲学家的语言哲学观点,从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到系统功能语法理论的韩礼德,从转换-生成语法的创立者乔姆斯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从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论到巴赫金的对话理论,从王寅对Lakoff 和Johnson体验哲学的论述到社会语言学家的“语言相对论”,并阐述了这些理论对外语教学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语言哲学语言教学自从有外语教学以来,在外语教学的指导理论上就一直存在分歧,有人认为外语教学要以教育学为指导,有人认为应以心理学为指导,还有人认为既然外语是一门语言,就应当以语言学为指导,然而,笔者认为,这些观点都有失偏颇,都各自只从某一方面反映了语言教育的规律。

外语教学既然是语言教学,而语言有其自身的规律,语言哲学是语言内部的本质的规律性反映,那么语言教学也应该顺应语言的内部规律。

以语言哲学为指导,从宏观上,弥补了以往语言教学指导原则上的不足,为语言教师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广阔的视野。

笔者认为,凡是阐明了语言本质,反映语言与现实的关系,对语言内在规律进行分析的语言哲学理论都应成为外语教学的理论基础。

有“现代语言学之父”美称的著名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典型代表索绪尔主张语言学仅是宽泛的或广义的符号学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支;语言的根本属性是任意性;语言符号本身被分为两面,即音响形象和概念,进而二者又被称为能指和所指;语言的存在是以声音与意义的结合为条件的;索绪尔区分了语言和言语,得出结论是:语言学是语言的理论,包含语言和言语。

对一个语言学家来说,描述语言而不是解释语篇是没有结果的,描述语篇而不涉及语言也是空洞无物的;他的理论对我们外语教学重视口语教学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参考。

教师在对学生的教学中应该从“言语”入手,提升学生的“语言”能力,并最终使学生以“语言”为指导增强“言语”交际能力。

系统功能语法理论的代表韩礼德认为语篇功能的句子的内部结构有两种,一是信息结构,另一个是主位—述位结构。

从意义的指称论到意义的使用理论

从意义的指称论到意义的使用理论

从意义的指称论到意义的使⽤理论2019-02-19【摘要】本⽂围绕语⾔哲学中历久弥新的话题——意义展开讨论。

通过对意义的指称论和使⽤理论进⾏简要概述,阐述这⼀转变给予我们的启⽰:即⼈作为独⽴的主体,参与了意义的建构过程,并使语⾔及其意义具有不可磨灭的主观性,⼈即是语⾔,语⾔即是⼈。

研究语⾔的意义也必须研究⼈的因素。

【关键词】意义的指称论;意义的使⽤论;⼈的主体地位意义⼀直是语⾔学家以及哲学家们感兴趣的话题。

不过习惯上把对意义的哲学研究叫做意义理论,把对意义的语⾔学研究叫做语义学。

(陈嘉映2003)关于意义的理论也有很多,多是仁者见仁,没有统⼀的令⼈满意的完满解释。

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意义的指称论,意义的观念论,意义的途径论,意义的⾏为论,意义的使⽤论等。

本⽂主要讨论两种理论,意义的指称论和意义的使⽤理论。

在意义的指称论中,将简单梳理弗雷格,罗素等⼈的指称论思想,继⽽阐述这⼀理论的问题,正是这些问题迫使意义的解释⾛向语境的介⼊,也就是意义的使⽤理论。

在这⼀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凸显出来,某种程度上说,从分析哲学的意义研究向现象学解释学的⼀种回归,对⽇常语⾔的研究要考虑到⼈的主体性地位及作⽤。

本⽂还将谈到,弗雷格,维特根斯坦等虽是分析哲学的代表,但其在分析意义时同时也蕴含了意义的主观性可能。

1、关于指称,指称对象,指称关系等⼏个概念的明确指称:把语⾔表达式或词和指称对象联系起来的⾏为叫指称。

指称在这⾥指⼀种⾏为。

指称对象:语⾔表达式或词等所指代的对象。

它可以是现实世界中的具体的,个别的。

也可以是类,或概念。

指称关系:语⾔表达式或词和现实世界中具体事物的联系叫指称关系。

在罗素的后期思想中,意义正是出于这种联系。

通常在阅读⽂献和书籍时我们会发现很多学者专家在使⽤对指称和指称对象这两个概念的区分不够明确。

例如:陈嘉映:“所谓指称,主要是通名和专名所指的对象,也包括限定摹状词,不定摹状词所指的对象以及语句所指的对象。

“意义即用法”:解读后期维特根斯坦的一条主线

“意义即用法”:解读后期维特根斯坦的一条主线

在《 哲学研究》 中所谈到的奥古斯丁关于语言的看法和 《 逻单的指称论。维特根斯坦认为, 这种意 义理论来自 对语言的作用方式一种比较简单原始的看法。 “
或 者说是 对一种比 较原始的 语言的 看法”] 按照这种 [。 6 看法,
〔 意义即用法” 摘要I 把“ 的意义观作为理解维特根斯坦后期思想的一条主线, 可对其后期看似零散的论题有一个统一的 理解。不仅如此, 这条线索对于理解其前后期思想的异同 也同样重要, 并和其整体思想的理解相关联。 [ 维特根斯坦 ( 关键词」 哲学研究》 语义学
[ 图分类号] 1 [ 中 3 文献标识码] A [ 1 文章编号] 1 4 61( 0) 一 02 0 0 一 9 2 41 06 一 3 0 70 1
6 2
万方数据
李爱民/ “ 意义即用法”解读后期维特根斯坦的一条主线 : 去理解维特根斯坦的话, 那么将是片面的。我们既应该看到 基于图像论的语言和实在的二元对应关系, 全部语言对 其连续性, 又要看到其差异性, 即要看到辩证意义下的同和 应着世界, 命题对应着事实, 名称则对应着对象, 而对象就是
一般公认维特根斯坦是和海德格尔齐名的 2 世纪最伟 0 大的哲学家之一, 然而其思想却远未得到真正的了解, 特别是 以( 哲学研究》 为代表的后期哲学尤其如此。人们经常把文中 的一些概念如“ 语言游戏”“ 、遵守规则”“ 、私人语言”“ 、反本质 主义” 等单个拿出来进行论述。就连维特根斯坦本人也承认, 他只是做了些“ 哲学札记”或是旅途中的“ , 风景速写”如果硬 , 要把它们连接成一个整体的话, 只会使它们变得残缺不全, 以 致窒息其生命力。维特根斯坦的这一说法加重了这种误解: 《 哲学研究》 的内容多多少少是零散的。 笔者在数次阅读《 哲学研究》 的过程中, 捕捉到一条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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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意义的指称论到意义的使用理论
【摘要】本文围绕语言哲学中历久弥新的话题——意义展开讨论。

通过对意义的指称论和使用理论进行简要概述,阐述这一转变给予我们的启示:即人作为独立的主体,参与了意义的建构过程,并使语言及其意义具有不可磨灭的主观性,人即是语言,语言即是人。

研究语言的意义也必须研究人的因素。

【关键词】意义的指称论;意义的使用论;人的主体地位
意义一直是语言学家以及哲学家们感兴趣的话题。

不过习惯上把对意义的哲学研究叫做意义理论,把对意义的语言学研究叫做语义学。

(陈嘉映2003)关于意义的理论也有很多,多是仁者见仁,没有统一的令人满意的完满解释。

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意义的指称论,意义的观念论,意义的途径论,意义的行为论,意义的使用论等。

本文主要讨论两种理论,意义的指称论和意义的使用理论。

在意义的指称论中,将简单梳理弗雷格,罗素等人的指称论思想,继而阐述这一理论的问题,正是这些问题迫使意义的解释走向语境的介入,也就是意义的使用理论。

在这一过程中,人的主体地位凸显出来,某种程度上说,从分析哲学的意义研究向现象学解释学的一种回归,对日常语言的研究要考虑到人的主体性地位及作用。

本文还将谈到,弗雷格,维特根斯坦等虽是分析哲学的代表,但其在分析意义时同时也蕴含了意义的主观性可能。

1、关于指称,指称对象,指称关系等几个概念的明确
指称:把语言表达式或词和指称对象联系起来的行为叫指称。

指称在这里指一种行为。

指称对象:语言表达式或词等所指代的对象。

它可以是现实世界中的具体的,个别的。

也可以是类,或概念。

指称关系:语言表达式或词和现实世界中具体事物的联系叫指称关系。

在罗素的后期思想中,意义正是出于这种联系。

通常在阅读文献和书籍时我们会发现很多学者专家在使用对指称和指称对象这
两个概念的区分不够明确。

例如:陈嘉映:“所谓指称,主要是通名和专名所指的对象,也包括限定摹状词,不定摹状词所指的对象以及语句所指的对象。

”在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陈氏所说的指称等同于指称对象。

这种情况很多见,所以在看到指称二字时要明确出到底是何种涵义。

2、意义的指称论
意义的指称论或简称“指称论”,是一种特定的意义理论,不同于“指称理论”。

“指称理论泛指研究语词和它所指称的东西的理论,指称论则是关于如何确定语词意义的一种主张。

(陈嘉映2003)这一理论主张语言表达式和现实世界的事物具有对应的联系,例如“王老五”这个词的意义就是叫王老五的这个人,“莫邪”就是指叫做“莫邪”的那把宝剑。

那个人和那把宝剑分别是“张三”和“莫邪”的意义。

哲学家试图通过这种方法找到语言(含意义)和现实世界的联系。

阿尔斯顿(1964)在philosophy of language中对意义的指称理论的主要思想有精当总结:“(意义)指称论把表达式的
意义等同于它所指称的对象,或者等同于那种指称关系。


2.1 弗雷格“命题的涵义和指称”
弗雷格把表达式、语词、专名统称为指号,甚至把句子也作为名称或指号来对待,提出句子的涵义是命题,指称是真值。

弗雷格在分析语词即指号时,只是从日常语义来分析语词的涵义与所指,而分析语句时,则用逻辑方法来分析句子的逻辑语义,从逻辑语义学来分析日常语句,语句的涵义便是命题,指称是真值。

“语句的意义是命题的真值条件”这一理论便由此提出,并由罗素继续发展完善。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弗雷格把句子的指称看作真值。

一般来说,指称作用是由名称(专名和限定摹状词)来完成,反映语言与对象之间的联系,句子如果有指称的话,也应该是指称事实。

2.2 罗素的指称论
罗素首先区别了专名和摹状词。

它们的区别在于:专名直接指向命名对象, 专名的意义其实是对象的意义。

而摹状词不直接指向对象, 我们知道它指向这个对象是由于这个对象与摹状词所描述的属性相符合。

罗素强调:词的意义与其所指对象是同一的;语言表达式的内涵就是其指称。

他认为,“飞马”、“金山”、“上帝”等语词由于没有对象和它们相联系因而无意义。

由此我们可以说罗素持的是“意义即指称”的观点。

这一观点受到英国著名牛津学派哲学家斯特劳森的责难,他认为:如果意义等于指称,那么人们就可以在衣袋里掏出“手帕”这个名称的意义。

2.3 指称论的弊端
指称论存在问题。

如果一个语词的意义就是他所指称的对象的话,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借我一块橡皮”的同时也借走了“橡皮”的意义?除了专名,通名,还有很多词语和命题的指称对象是不存在的,难道说这些词和句子都没有意义?
3、斯特劳森的意义使用理论
弗雷格用逻辑分析语句的逻辑意义,关心语句的真值,语句的真值条件也就是该语句的意义即弗雷格所说的命题。

罗素进一步用谓词逻辑分析指称词组,提出摹状词理论,并用指称词组在其中出现的整个命题来定义摹状词,也就是分析指称词组在整个命题中的逻辑意义。

对于语言的日常使用与日常意义,则不是那么的关心。

斯特劳森提出了他自己的指称理论,正是为了反对以罗素为代表的逻辑语义倾向。

斯特劳森受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影响,从语言的使用来分析语词或语句的意义和指称,他认为,“语词的意义是为了把这个语词使用于指称或者提到一个特定对象或特定的人而提出的一
般的指导,语句的意义是为了把这个语句使用于构成某些真的或假的论断而提出的一些一般的指导。

”这些指导包括规则、习惯和约定。

语词与语句的指称也是同样与使用紧密关联,在使用中才发生的。

斯特劳森从语言使用的角度,在对语词和语句的意义和指称作了新的阐述,引入了说话者和语境的因素,使人这一主体在意义理论
上有了参与者的身份。

说话人的目的不同,语言的使用和表达的意义一定不同。

说话人这一因素是研究意义的一个重要突破和方向。

意义的使用理论这也是一种语境论的意义和指称理论,关心语言的日常使用而不单纯是语言的逻辑意义。

从某种程度上说把人们的目光从分析哲学传统下的意义研究引向日常语言的分析。

4、从意义的指称论到意义的使用理论,人的主体地位转化
指称论关心的是语言表达式与现实世界的联系,以及怎样联系。

没有考虑到意义在语言使用中的获得,更加不会考虑到人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指称论中人的主体地位没有显现出来,而是被忽略。

斯特劳森的使用理论引入语境因素,强调必须在语言、语言的使用和语言的说出之间做出严格的区分。

语词本身也说不上指称了什么东西, 因为同一语词在不同的时间或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使用。

讲话者,语词和所对应事物是斯特劳森语义关系的三个点,处于中心位置的是使用。

虽然我们能够看出斯特劳森似乎更关注使用。

但是我们要看到,在此种语义理论下,说话人第一次被涉及,人的主体地位从指称论的无到使用理论的有是一种进步,得到强化。

结语
语言哲学研究语言和现实世界的关系问题。

可是我要强调人是语言的本质特征,人是语言的主体,以往的指称论试图通过词或语言表达式和现实世界建立联系,没有考虑到人的主体地位,所以我们可以说这种理论是静态的。

词和句子都要放在使用中才能表达涵
义,才是活的语言。

维特根斯坦曾在说“意义即使用”。

在意义的使用理论中我们看到了人的主体地位的提高,说话人,受话人都成为组成意义,实现指称,使语言和现实世界联系起来的主体。

人是语言的灵魂,要想揭示语言的本质,意义的真相,就必定加入人的主体地位。

【参考文献】
[1]陈嘉映. 语言哲学[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张友香.意义指称论的反思与批评[j].外语学刊,2008(1).
[3]耿菲菲.意义理论的分析与整合[j].外语学刊,2004(5).
[4]贾可春.罗素意义理论与研究[m].商务印书馆,2005.
[5]罗伯特·罗素.逻辑与知识[m].商务印书馆,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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