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所得税缴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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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纳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纳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纳税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不同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不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这些合伙人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文就合伙人纳税事项进行说明。

一、合伙企业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人合伙企业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和法人,A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再投资设立B合伙企业,应以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作为纳税人.二、合伙企业所得的分配比例合伙企业所得按以下规定原则分配给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协商不成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三、“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先分后税原则,根据分配比例计算各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不包括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和股息。

即为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其中收入总额,是指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个人合伙人按分配比例计算的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地方上,对特定的有限合伙企业中不执行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取得的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0〕1号)规定,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法的税务规定与优惠政策

合伙企业法的税务规定与优惠政策

合伙企业法的税务规定与优惠政策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合伙企业因其灵活性和独特的优势,成为了众多创业者和投资者的选择。

而了解合伙企业法中的税务规定与优惠政策,对于企业的规划和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谈谈合伙企业的税务规定。

合伙企业本身并非独立的纳税主体,而是“税收透明体”。

这意味着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收入,不需要像公司那样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具体来说,对于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对于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则需要将其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所得,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合伙企业的亏损不能直接冲减合伙人的其他所得。

如果合伙企业发生亏损,需要在以后年度的盈利中进行弥补。

而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遵循相关的扣除标准和规定。

接下来,我们看看合伙企业法中的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创业和投资,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合伙企业的优惠政策。

其中,比较常见的是税收减免政策。

在一些特定的地区或行业,合伙企业可能会享受到一定期限内的税收减免。

例如,在某些经济开发区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设立的合伙企业,可能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方面获得减免优惠。

还有针对创业投资的优惠政策。

如果合伙企业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这对于鼓励合伙企业投资初创企业,推动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对于一些小型微利的合伙企业,也可能会享受到税收优惠。

比如在一定的收入规模内,适用较低的税率或者享受减半征收等优惠。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在享受税务优惠政策时,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比如,企业的经营范围、投资方向、从业人员数量等可能都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同时,合伙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备案,以确保能够合法地享受优惠政策。

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概述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形式。

在利润分配方面,有限合伙企业与其他企业形式有所不同。

本文将介绍有限合伙企业如何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与普通企业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普通企业有所区别。

普通企业的利润分配一般按照股权比例进行,而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则根据合伙协议进行规定。

合伙协议可以包含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的利润分配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利润分配的规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利润分配比例必须在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进行;2. 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的利润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3. 普通合伙人可以将利润直接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程序有限合伙企业在利润分配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缴纳企业所得税:1. 确定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一般按照季度申报和纳税,而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纳税期限。

2. 计算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需要计算纳税所得额,即按照利润分配比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 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纳税所得额和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合规建议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及时了解税法变动:企业所得税法可能会发生变动,有限合伙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并遵守最新的税法规定。

2. 妥善保存相关资料: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妥善保存与利润分配、纳税申报等相关的合同、凭证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3. 寻求专业税务师建议: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咨询专业税务师或会计师的意见,以确保在纳税过程中的合规性。

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是根据合伙协议进行的,与普通企业有所不同。

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根据合伙协议和相关税法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合规性和纳税的准确性。

通过遵守相关法规和寻求专业建议,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有效地进行利润分配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修正版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1]

2023修正版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1]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1. 引言合伙企业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由两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担利润和承担风险的形式。

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个人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涉税问题。

本文将对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2. 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在合伙企业中,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可以分为两类:合伙人和合伙企业。

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和从业人员,按照其在合伙企业中取得的分配收益纳税。

合伙人的分配收益包括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配的利润、收益和其他所得。

合伙人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行申报和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本身作为纳税主体,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实际是对合伙人享受分配收益的途径进行个税预扣。

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在分配收益给合伙人之前,需要根据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率,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个人所得税预扣,并将实际所得分配给合伙人。

合伙企业在纳税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进行计算。

3.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伙企业的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包括经营所得和其他收入。

经营所得是指合伙企业从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利润和收益。

其他收入是指合伙企业从非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如利息、租金、股息等。

合伙企业需要统一计算其收入,并作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一部分。

合伙企业的支出合伙企业的支出包括经营成本、管理费用、财产损失和其他支出。

合伙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合伙企业的支出,并将支出减去收入,得出合伙企业的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是根据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确定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7档,分别是3%、10%、20%、25%、30%、35%和45%。

合伙企业需要根据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个人所得税预扣。

解读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明确

解读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明确

解读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这就是说,凡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根据《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相衔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以下简称159号文)于近日下发,明确了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有关问题。

一、合伙企业的界定159号文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合伙企业。

上述合伙企业既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也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在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其重大创新之一便是正式确认了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

根据该法第二条,该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从该法具体规定不难看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于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前者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不执行合伙事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政策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政策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政策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按照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非法人经济组织。

在合伙企业的运营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股权转让的问题。

那么,对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应该如何缴纳所得税呢?本文将探讨相关政策。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适用税率2018年之前,对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适用的是企业所得税的20%税率。

而自2018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税率也发生了变化。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转让合伙企业股权或者其他权益所得的纳税人,应当按照下列办法计算纳税:1.转让合伙企业股权或者其他权益的所得在5万元以下的,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转让合伙企业股权或者其他权益的所得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20%至30%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自2018年1月1日起,对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会根据所得额的不同而变化。

合伙企业重组中股权转让所得除了普通的股权转让外,合伙企业在重组、合并、分立、变更等过程中所产生的股权转让所得,也具有特殊的税收政策。

根据《关于优惠所得税政策适用于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合伙企业的重组中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按照5%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2.若未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也可按照以前的20%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在税前所得额中,可以扣除相关税费、工资、折旧等支出。

在合伙企业重组中,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税率方面得到明显减免。

股权转让所得税的处理方式对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需要按照税法要求进行缴纳。

缴纳方式有两种:1.税前代扣代缴方式当股权转让价格在10万元及以上时,应当由股权受让人扣缴代扣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交纳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交纳

合伙企业个⼈所得税应该如何交纳关于合伙企业的个⼈所得税应该如何缴纳?下⾯店铺⼩编就带⼤家去了解⼀下相关的内容,希望能为⼤家解答疑惑!回复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成本、费⽤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的⽣产经营所得,⽐照个⼈所得税法的“个体⼯商户的⽣产经营所得”应税项⽬,适⽤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所得税。

第五条规定,个⼈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例的,以全部⽣产经营所得和合伙⼈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据此,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再乘适应税率“的⽅法计算个⼈所得税。

投资者应纳个⼈所得税=(全部⽣产经营所得x投资者个⼈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例)×适⽤税率全部⽣产经营所得=收⼊总额—成本、费⽤以及损失关于合伙企业投资者个⼈所得税费⽤扣除标准。

财税[2006]44号明确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第六条(⼀)修改为:“投资者的费⽤扣除标准为19200元/年(1600元/⽉)。

投资者的⼯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以上便是⼩编为⼤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店铺进⾏律师在线咨询。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1.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分类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共同经营并共享利润的企业形式。

根据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和责任承担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形式。

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即个人资产对企业债务负有连带担保责任;有限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他普通合伙人仍承担无限责任。

2.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的对其所得额需要纳税的一种税种。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是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其从合伙企业获取的分配收益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和计算方法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其从合伙企业分配收益的额度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确定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2.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3. ,根据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4.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纳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需要按照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具体流程如下:1. ,合伙人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2. ,合伙人需要将填写好的纳税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提交至当地税务机关;3. ,合伙人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5.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和优惠政策。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个税减免和税率优惠;2.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个税减免和税率优惠;3.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优惠政策:合伙人从合伙企业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所得可以享受个税减免和税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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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所得税
一、合伙企业综述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这主要是根据合伙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来区分的,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是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是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必须至少有1名普通合伙人和1名有限合伙人。

现在国内的合伙企业大多是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但是是流转税和附加税费的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年所得适用于“先分后税“的原则由各合伙人根据分的的所得自行申报纳税,其中:法人合伙人回注册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所在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规定详见问题答复。

二、合伙人的法律责任综述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即日常说的“GP”)和有限合伙人(即日常说的“LP”),其中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类似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有限合伙企业以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两者若作为有限合伙人,则都是根据其对合伙企业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连带责任;两者若作为普通合伙人,则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是以其全部的个人财产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法人普通合伙人以其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三、合伙企业所得税缴纳
在第一点中简单提到合伙企业自身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故其不
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其合伙人作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合伙人根据其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来决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其中:法人合伙人回其注册地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注册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具体规定参加下文),合伙企业是以每个合伙人作为纳税义务人,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对于法人合伙人,由于合伙企业根据年收益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未实际分配,法人合伙人未取得分红金额,合伙企业也未作出分红决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具备确认投资收益的实现条件,故现行法人合伙人均在合伙企业实际作出分红决议时确认投资收益、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自然人合伙人,其纳税时间应遵循“先分后税”的原则,这里的“先分”并非指分配利润,而是指对于有自然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先按各合伙人各自分配比例分别确定自然人合伙人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后再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合伙企业的利润无论是否实际分配,自然人合伙人均需在年末按各自分配比例分别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再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的所得需要分开计算,合伙企业取得的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应该区分与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单独核算,因为这部分所得再计算分配给自然人合伙人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的税目缴纳,即执行20%的税率,而合伙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计算得出的应分配给自然人的金额,每个自然人合伙人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1)财税〔2008〕1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
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现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执行了)。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2)财税[2000]91号《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争对自然人合伙人)。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3)国税函〔2001〕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
“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
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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