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条例
苏大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条例

总分为考试课平均成绩的70%和考查课平均成绩的30%之和。
以上智育各项加、扣分之后,最高总分为100分。
第三章 体育测评
第十二条 体育成绩(总分100分)=体育课程成绩 + 加减分结果。总成绩由体育部提供。
第十三条
附加分和倒扣分。省级体育比赛获得名次者前三名者加8分,其余加5分;获部级、苏南片前三名者加4分,四至六名者加3分;获苏州市前三名者加3分,四至六名者加2分,破校记录者加5分。
第十条 各科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五级分制的按下列方法折算成百分制: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40分,旷考、作弊以0分计。
第十一条 智育成绩附加分和倒扣分。
(一)学习附加分:获江苏省及以上统考课程前三名者加5分,四至十名者加3分。
(二)科研附加分:课余科技活动,其研究成果获地市面上级以上主管部门承认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在智育总分中加1~5分;在校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的,经系部主任批准加1~5分;在校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者,经院长(系主任)批准加1~5分。
(二)客观性原则。综合测评要反映学生平时表现的客观情况。各班要注意建立学生平时表现的档案,及时收集数据和资料。
(三)公开性原则。综合测评坚持自我测评、群众测评和组织测评相结合,测评人员、测评过程及测评结果公开。
第五条 综合测评成绩 = 智育成绩(占总成绩的80%)+ 体育成绩(占总成绩的2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德育测评单独进行,成绩不计入总分。
第六条 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一般在每年10月份进行。
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分条例(12级)

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定条例(试行) 综合测评评定条例是结合《兰州理工大学学生手册》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请各班测评小组严格按照以下条例进行:综合测评计算公式:综合测评分=平均学分绩*70%+考勤分+公寓表现分+思想表现分+附加分一、平均学分绩(70%)平均学分绩按照教务处统计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为标准。
二、考勤分(10分)考勤分根据学习部一学年的早晚签出勤率得分评定。
三、公寓表现分(10分)公寓表现分根据生活部一学年的卫生检查得分评定。
四、思想表现分(10分)思想表现分由测评小组以6分为基线根据该学生在一学年学校和学院活动正规参与情况加分。
五、附加分项附加分项含加分项和减分项两类。
第一类:加分项(<=10分)1. 校园文艺、体育、竞赛等活动加分项奖项分值级别正规参与优秀(鼓励)奖三等(以下)奖二等奖一等奖院级0.2 0.3 0.4 0.5 0.6 校级0.2 0.4 0.5 0.6 1 省级0.4 0.6 0.9 1 2 国家级0.5 1 1.5 2 3注 :(1)校运会参与 :运动员0.2分,方阵0.4分,啦啦操0.4分。
(2)暑期社会调研参与:0.3分。
(3)物理知识技能竞赛所有两委会成员加0.3分,部员0.2分;趣味运动会两委会成员加 0.3分,部员加0.2分。
(此处加分需为未参加活动的干部) (4) 校级红柳演讲比赛参与加0.4分。
(5) 参加活动获奖者凭获奖证书(或者举办单位开据的获奖证明)加附加分,没有获奖的正 规参与者只计思想表现分,思想表现分中活动加分不超过4分。
(6)以上四项加分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应的规定酌情加分。
2、学术、科技、文学、艺术的论文或作品发表加分项(1)学生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获得立项并结题者,每项加2分。
(2)第一作者在校报或其他正式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加分0.5分。
(3)学院《晨曦论坛》杂志发表文章者每篇加0.3分。
3、荣誉称号及受表彰加分项(群众团体只记负责人)4. 学生干部加分项级别 院级 校级 省级 国家级分值 0.5 1 3 5考 加分项分值核结 果班 干 部(含舍长) 学 院 干 部 校 干 部 一般 主要 干事 一般 主要 干事 一般 主要 优秀 1.0 1.5 0.7 1.5 2.0 1 2 2.5良好 0.6 1.0 0.5 1.0 1.5 0.7 1.5 2称职 0.4 0.5 0.3 0.5 1.0 0.5 1 1.5不称职 0 0 0 0 0 0 0 0注:(1)班干部(含舍长)的主要干部指班长、副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其余均为一般干部。
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

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综合测评的宗旨是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德、智、体三方面。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合计一百分。
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5%、60%、15%,各班级按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次,各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
第四条综合测评成绩是体现学生整体素质的重要依据,是作为学生各种评优、推优入党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必须在综合测评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第五条综合测评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对学生管理的规范化,促进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统一。
第二章品德行为表现测评第六条品德行为表现分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
其公式为:品德总分=﹛[(品德基本分-扣分)÷0.6]×50%+品德附加分﹜×25%。
第七条品德行为表现分的基本分为50%分,包括以下六小项内容,每小项分一、二、三3个等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表现一般者计5分,甚差者不计分。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安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识大体,顾大局,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等活动。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敢于批评违法违纪现象。
(四)热爱社会主义金融事业,专业思想牢固,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进取心强。
(五)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事业,热心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努力完成学校和党、团组织、学生会及班级交给的任务。
(六)加强自我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谦虚俭朴,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维护公共秩序。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2011年修订)徐工职院发…2012‟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使学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养、技能水平、身体和心理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成为具有高尚情操、良好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凡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依据本条例进行测评。
中途转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所转入班级进行。
中途因各种原因休学或退学的学生,不参加当年度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两部分,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在德育、智育和身心发展等方面的一般性表现。
发展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型、实践性和特长性的素质。
基本素质测评包含思想品德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及身心发展素质等三项内容。
发展素质测评包含学习能力、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及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等四项内容。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性测评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开展一次,于每年9月份进行。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重在引导,评定结果由班主任向学生反馈,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改善、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一、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思想品德素质测评由思想品德素质日常表现测评、思想品德素质奖励加分和思想品德素质惩处减分等三项内容组成。
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得分 = 思想品德素质日常表现测评分(80分) + 思想品德素质奖励加分 + 思想品德素质惩处减分第六条思想品德素质日常表现测评基本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上进;关心时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

经济与管理学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试行)为全面贯彻学校的“三会”、“三有”的办学理念,实现学生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增强经济与管理学部学生的竞争意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条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行量化考核制,综合测评分=德育总分×15%+智育总分×70%+体育总分×5%+附加分×10%其中:德育总分、智育总分、体育总分、附加分满分均为100分附加分=加分项—扣分项;本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百分制。
一、德育素质(100分)(一)思想素质(30分)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法律观念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2、思想上追求上进,积极参加学院、系部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
热爱、关心班集体,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
3、诚实正直、实事求是、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知错就改。
4、爱护公物和学校的财产;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注意维持教室、宿舍的清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品德端正,举止文明,仪表得体。
5、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打架、不骂人、不酗酒,不在公共场合吸烟,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和其他一切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
以上每条以是否违反校纪校规为准,凡有违纪者,统一扣10分。
(具体评分方法参见文末)(二)出勤(70分)1、全勤(70分)(全勤指没有迟到、没有缺勤)。
2、无故旷课1次者扣5分。
(两次迟到累计为一次旷课)3、经常迟到者或早退者(即5次以上)扣30分。
4、早退(即不出早操)1次扣5分;累计达五次以上者(含五次者),扣20分。
5、病假和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有急事未能写请假条的,必须电话告知辅导员,在两天之内向辅导员补假签字,但否则按旷课处理。
6、公假、因公事(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扣分。
(以上扣分项不重复进行,犯多条者按最高扣分项扣分。
)二、智育素质(100分)即本学期加权平均学习成绩三、体育、美育素质(100分)包括三部分内容:1、体育成绩考核合格得60分,不合格该项为为0分。
燕山大学综合测评相关条例解读

一、品德行为表现测评部分解读1、政治态度(25)2分为一档,作为基准分,进行班级民主互评打分。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一次者,降一档(如:有两次未参加,此项基准分为21);屡次请假不参加集体活动者,降一档。
2、法纪观念(20)2分为一档,作为基准分,进行班级民主互评打分。
有通报批评以上违纪行为一次,降一档。
3、学习态度(15)2分为一档,作为基准分,进行班级民主互评打分。
挂科一门降一档。
如:挂两科,此行基准分为11分。
缺课一次降一档。
如:缺课三次,此项基准分为9分。
集体自习无故不参加降一档。
4、品德修养(20)2分为一档,作为基准分,进行班级民主互评打分。
宿舍成绩为C降一档。
宿舍成绩为D降两档。
5、身心健康(20)2分为一档,作为基准分,进行班级民主互评打分。
体育未达标降一档。
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要先为同学们确定好基本打分档位,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同学之间互相打分,总成绩平均值计入品德行为表现测评成绩。
二、素质拓展表现测评解读1、担任班级干部:班长、团支书2分,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文体委员1分,寝室长、信息员0.5分;社团干部:主席、副主席2分,部长1分;担任两个及以上职务,考核合格,按最高职务应得分的1.2倍计算;党支部副书记2分,支委1分,党小组长、年级党务负责人0.5分。
此项加分证明可认定有效。
2、获得表彰、竞赛加分证书是燕山大学、燕山大学党委字样的是校级奖励,其他一律是院级奖励,如燕山大学团委、燕山大学学工处、燕山大学车辆与能源学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燕山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社团的章(尤其是椭圆章)无效,如燕山大学艺术团。
其他市校级证书,参照我校规定。
3、学术科研加分论文要发表才能加分,收录不算;科研项目必须结题才能加分,让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开证明。
4、证书没有发放的,要截图或保存获奖公示的网页通知。
5、扣分项目如下,扣分累积计算。
违反校规校纪者,按所受处分(处理)扣分,扣分如下:(1)留校察看,扣20分;(2)记过,扣15分;(3)严重警告,扣10分;(4)警告,扣7分;(5)通报批评,扣3分。
综合测评条例修订版(三)
综合测评条例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目的在于正确评价学生的德才表现和综合素质,为学年评奖、评优和推荐就业提供依据,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引导和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表现测评、学业表现测评、文体表现测评和能力表现测评四个方面。
品德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政治表现、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学业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与学习效果;文体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表现及成绩;能力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职业技能、组织管理以及创新等能力。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和比例为。
满分为100分,其中品德测评得分占10%,学业测评得分占60%,文体测评得分占15%,能力测评得分占15%。
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测评得分=品德表现测评得分×10%+学业表现测评得分×60%+文体表现测评得分×15%+能力表现测评得分×15%。
第四条实施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1第五条综合测评以学年为单位进行,适用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品德表现测评第六条品德表现测评满分为100分,由基本分、奖励分、扣分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分占60%,奖励分占40%。
品德表现测评得分计算公式为:品德表现测评得分=基本分+奖励分-扣分。
第七条品德表现基本分满分为60分,测评内容包括以下五项:(一)政治与思想表现。
主要包括。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活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动,自觉学习______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法纪与集体观念。
主要包括。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党团组织生活,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嘉应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
嘉应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培养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需的“四有”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特制订《嘉应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二条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表现、学业成绩表现、文体表现、个人能力与社会工作能力表现等四个方面。
品德行为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表现;学业成绩表现测评:评估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效果;文体表现测评:评估学生的文体表现及效果;个人能力与社会工作能力测评:评估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技能、科研能力和参加社会工作的能力和表现。
作为获取课外培养学分的内容,不在测评中加分。
第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品德行为表现占15%;学业成绩表现占55%;文体表现占15%;个人能力与社会工作能力表现占15%。
第四条 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评时间为次学期的第1—4周。
第五条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国家任务生。
第二章 综合素质测评的具体内容第七条 品德行为表现测评:一、品德行为表现测评满分为100分,由基础分×60%+(奖励分-扣分)×40%构成。
二、品德行为表现基础分满分为60分,计算方法为:%最高分者)个人原始基础分(班内个人原始基础分60100⨯⨯获得基础分的条件及标准如下:(一)维护祖国的利益,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二)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努力维护民主和法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三)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反对极端个人主义行为;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生命学院综合测评条例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际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方面分项考核、综合评定,对学生做出全面的评价,是全面考核学生素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定专业奖学金、推荐毕业生就业和推荐攻读免试硕士研究生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凡我院在籍的本科学生(不包括2008级学生),从入学的第二年开始,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工作在每学年初九月进行,其资料的范围为上一学年。
第二章综合测评组织机构第四条学院成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团工委书记、辅导员、团工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等组成。
第五条各学生班成立测评工作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以及三名学生代表组成。
第三章综合测评内容和计分标准第六条学生综合测评内容由德育(含美育)、智育和文体三部分构成。
第七条学生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
其中德育(含美育)占25分,智育占65分,文体占10分。
第四章德育(含美育)(满分25分)第八条德育成绩由基础分、德育互评分和现实表现鉴定分及加扣分四部分组成。
第九条基础分:每个学生为5分。
第十条德育互评分(满分10分):由班级测评小组组织,在认真做好班级和个人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各方面的现实表现,由全班同学对每个学生包括自己进行德育互评,内容包括政治信念、思想品德、文明行为、法纪观念、美学修养五项。
具体如下:1、政治信念①爱祖国、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
②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③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
2、思想品德①顾全大局,关心集体,能正确处理个人、社会与集体的关系。
综合测评条例(2010修订)
综合素质测评条例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学生质量评价,引导广大学生全方面得到发展,使我系学生管理、测评、奖惩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及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综合测评总分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测评总分 = 学习成绩×60% + 德育成绩×40%学习成绩 = 单科卷面成绩总和÷科目数量德育成绩 = (学生评议分×80%)+(奖励分×20%)-(处罚分×20%)一、测评办法和程序1、班主任组织并监督测评全过程。
2、成立测评小组:测评组由班内所有学生干部(包括班、系、校学生干部,包括学生会干事)、学习成绩前两名的同学、每个宿舍推选出来的一名非学生干部学生代表(学习成绩前两名的同学所在宿舍不再推选)组成。
总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班级人数一半。
班长团支书分别为测评小组组长、副组长。
测评小组的任务是给每位同学进行综合评议,并监督综合测评的全过程。
3、统计员:从测评组里选出两名同学(非学生干部),另加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纪检委员为统计员。
主要任务有:公布学习成绩,计算平均分;收集并公布班内和学生会记录的德育加减分,然后计算每位同学的综合测评分数。
4、在班主任和一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组织监督下召开测评会议。
首先由统计员们向测评小组汇报学习成绩、平均成绩、德育加减分记录和汇总;然后由测评小组对每位同学进行综合评议;统计员完成综合测评分数的整理,测评小组进行监督。
5、注意问题:综合测评不能由班长等学生干部单独整理,必须严格按要求集体完成,并接受同学们监督;统计员的相关工作可在测评会议前完成,会上汇报详细过程;学生会主席团为整个系的综合测评监督小组,组织监督各班综合测评工作。
开学一周内由秘书长收缴各班综合测评材料。
二、德育成绩相关细则1、学生评议分(满分100分)根据本人上学期综合表现,参考政治态度、思想品质、集体观念、学习态度、遵纪守法、团结助人、文明礼貌、社会公德、劳动卫生、身心健康等十项标准,测评小组成员分别为每位同学打分,划定A(优)100分、B(良)98分、C(中)96分、D(差)90分等四个等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出的平均分为学生评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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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①穿奇装异服,长甲、染发、男生长发、女生披发等(-1)
②校内骑车扣分者(-4)
③顶撞班干部、老师。(-4分)
九、离校:
加分:①个人连续一周无离校违纪行为(+3)
扣分:①不按时回家,私自上网、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2)
②为打架者加油者(-2分);参与打架、闹事(-4)并通知家长
五、上课:
加分:①全组全天无上课违纪行为(+1)
②课堂上积极举手或认真守纪并受老师表扬者(+1)
③课堂纪律有进步并受表杨者(+1)
扣分:①课堂上没带相应书本者(-1)
②上课被点名(-1),影响全班者(-2)
③课堂上起立不站起来、睡觉、吃东西、玩小物件、传纸条、乱扔杂物、看课外书、交头接耳、制造巨大噪音、擅自换座位、离座、中途离开教室者(-2)
④中午午休期间要保持安静,影响到他人休息者(-2)
七、作业:
加分:①作业保质保量按时交并受老师表扬者(+1),背书任务完成者(+1)
②全组连续一周无作业欠交行为(+2)
③各科作业获“A”或“优”每达到5次(+1)
扣分:①作业照抄、乱写(-1)②作业不交一次(-2)考试作弊(-3)
八、礼仪:
加分:①文明用语、见义勇为受老师、学校表扬者(+2)
③卫生组员缺勤、劳动拖拉、懒惰、故意不扫、责任区扣分者(-2)
三、早读:
加分:①读书认真并受老师表扬的(+1)
扣分:①早读被老师或班干部点名(-1)
四、两操:
加分:①全组连续一周无两操违纪行为(+2)
扣分:①两操迟到、不认真(-1)被学校检查人员点名(-2)
②周一升旗仪式中不肃立,讲话,不带校牌、不穿校服者及校服穿着不整者扣(-1)
体育委员:(1)负责体育活动的开展;(2)负责体育课、集会、“课间操”等体育活动的开展;(3)协助体育老师开展工作;(4)带领同学开展广播操、课外活动;(5)组织同学参加运动会及各项体育比赛。
团支部书记:(1)负责班级团支部整体工作;(2)定期召开团组织生活会(全体团员参加)和团支部委员会;(3)协调安排组织校内外各项团的活动。
◎以组为单位,每一周《综合考核评比》的高分组,被评为模范小组,可得到相应的荣誉。
而分数最低一组结合学生在各方面的扣分情况做相应的即时处罚,一般体现为劳动补偿和文字抄写。违纪情况严重的,必须在班会课当众作出检讨。
◎加减分原因由班干部详细记录,家长会呈现给家长查阅,期末通知单上只通知等级。
◎每位同学在校表现均与操行分挂钩,直接与评优评先。评选三好学生、优秀班干、团员等荣誉项目以此为参照。
组织委员:(1)做好支部团员人数、入团申请书的统计工作;(2)做好团费的收缴工作;
宣传委员:(1)积极宣传学校各项措施计划;(2)组织板报小组办好本班黑板报、墙报工作;(2)班级环境的布置。
文娱委员:(1)负责班级文娱活动的开展;(2)组织文艺节目选拔、排练工作;(3)在班级中适当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
④课堂严重违纪被老师点名(-2)
六、课间:
加分:①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2)
②课间休息不吵闹,下课书本准备好并受老师表扬者(+1)
扣分:①追赶打闹,在教学区打球、乱扔垃圾(含粉笔)、扔同学书本(-1);毁坏公物且没有及时修补(-2)
②课间骚扰同学(粗言秽语);抽烟、嚼槟榔、吃零食(-3)
③敲诈恐吓勒索他人钱财、私带打火机、偷窃(对他人的东西不问自取,亦视为偷窃)(-4)并通知家长
◎课代表应在早自习之间及时将作业的情况报告给学习委员;最迟在第一节课下课后将作业交到教师处,并做好记录。学习委员收到作业违纪名单后马上交给班主任。
◎不服本班规者可转学、转班。有修改意见可向班干部提出讨论。
313班
2010年3月
十一、班团干部职责
班长:(1)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协助班干部做好各项工作,做班主任的得力助手;(2)主持召开班委会议和班委扩大会议,分析总结,布置阶段工作;(3)履行班主任助手职能,协助维持班级大局,维持课堂纪律,对不遵守纪律的现象批评指正;(4)管理班费,采购班级用品,做好班级各项费用的收支管理
卫生委员:(1)负责班级清洁工作的检查与考核,负责各种物品摆放的检查与考核,负责清洁用具保管的检查与考核;(2)安排值日生,每天放学后在黑板相关位置书写第二天值日生名字;(3)负责监督值日同学打扫卫生及教室卫生的保持工作;(4)负责卫生大扫除的安排、检查、打分工作。
生活委员:(1)负责班级同学日常生活(2)管理班级水费
副班长:(1)负责班级考勤工作,负责课内外纪律的检查和考核;(2)严格执行班级考勤制度,对缺席、迟到、早退、旷课者认真做好记录报班主任;
纪律委员:监督管理课堂、课间、午休时间同学间发生的纠纷及突发事件并及时报班主任。
学习委员:(1)负责学习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引导课代表工作;(2)开展活动促成良好学风,及时向任课老师反映出现的情况;(2)督促各学科科代表经常同任课老师保持联系;(3)组织开展学科竞赛等各项学习活动。
②家长会家长不假不到(-3)
③无特殊情况,在校使用手机者(-3)。
④不服从班委管理,造成不良影响者(-3)
※备注
◎基础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每一月计算一次总分,期末考试后结算总
分,以此评定每个人的品行;分为A(90分以上) B(75--90) C(60--75) D(60分以下)四个等级。
◎班长及副班长负责整体情况的调控,记录公正、周全,每周汇报一周综合考核情况,结果在班会上公布。
十、其他:
加分:①评选流动红旗一次,全班(+10)
②县市、省获奖者(+5~10)
③大考中总分进入全级前50名或成绩较上次年级排名前进20位以上者(+5)
④在各项竞赛(运动会、球赛或知识竞赛等)中获得名次者(+3~5)
⑤广播稿按时按质完成者(+1),广播稿被采用播出后(+3)
扣分:①广播稿未完成者(-1)
综合测评条例
班级精神:自信、励志、合作、竞争
一、考勤:
扣分:①每迟到、早退、缺勤一次(-1)
二、卫生:
加分:①服从卫生委员安排打扫(+1)
②罚扫认真并受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师表扬同样加分(+1)
③卫生值日生当天认真负责(+1)
扣分:①卫生组员每迟到{早7:15、中午1:20到校}一次(-1)
②组员不服卫生委员正确安排(-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