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整理

合集下载

杭州市预售管理制度

杭州市预售管理制度

杭州市预售管理制度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杭州市商品房预售条件
2.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程序
3.杭州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
4.商品房预售的注意事项
正文
一、杭州市商品房预售条件
在杭州市,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证已取得。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根据商品房预售情况,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项目总投资的25% 以上,并已确定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企业开发商品房预售应向管理房产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程序
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提交申请资料,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营业执照》及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

2.房产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预售条件后,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杭州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
杭州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商品房预售资金应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

2.开发企业应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3.购房人应谨慎支付房款,确保资金安全。

四、商品房预售的注意事项
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楼盘合法合规。

2.支付房款时,请将资金打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避免资金风险。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杭州购房合同预售条件

杭州购房合同预售条件

一、预售主体资格1. 预售人须为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并已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企业。

2. 预售人须具备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且已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二、预售范围1. 预售范围为预售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2. 预售人应在预售范围内合理划分预售单元,并明确每个预售单元的预售面积、预售价格等信息。

三、预售条件1.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证已取得。

2.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 根据商品房预售情况,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项目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预售人须向管理房产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 预售人须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且已依法取得相关证书。

四、预售合同签订1. 预售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与购房人签订书面预售合同。

2. 预售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预售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2)购房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3)预售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装修标准;(4)预售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期限;(5)预售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条件;(6)违约责任;(7)争议解决方式;(8)其他约定事项。

五、预售资金监管1. 预售人应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2. 购房人支付购房款时,应将款项转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3. 预售人使用预售资金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用于项目建设。

六、预售合同备案1. 预售人应在签订预售合同后30日内,将预售合同报管理房产部门备案。

2. 管理房产部门对备案的预售合同进行审核,确保预售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七、其他规定1. 预售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商品房预售的各项义务。

2. 购房人应按照预售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3. 预售人、购房人及有关各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房屋预售证办理法律规定(3篇)

房屋预售证办理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房屋预售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尚未建成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审核批准,领取的证明文件。

房屋预售证的办理是房地产交易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房屋预售证办理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5.《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三、办理条件1.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且土地使用权证书已领取;2.已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3.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已取得施工许可证;5.已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6.开发企业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流程1.开发商向房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土地使用权证书;(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方案;(6)预售资金监管方案;(7)其他相关材料。

2.房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并颁发房屋预售许可证。

3.开发商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按照预售方案进行商品房预售。

五、预售资金监管1.预售资金监管是房屋预售证办理的重要环节,目的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的开发建设。

2.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3.预售资金监管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拨付的原则。

4.开发商应将预售资金存入房管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定期向房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六、法律责任1.开发商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房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淮安市对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

淮安市对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

淮安市对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第一篇:淮安市对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淮安市对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相关要件、流程、依据等,现答复如下:一、申请材料1、预售商品房申请书;2、商品房预售方案;3、测绘报告;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抵押银行需提供同意办理预售许可证明);6、施工合同;7、施工许可证;8、预售款监管信息反馈单;9、营业执照;10、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11、白蚁防治合同;12、项目总平面图及分层平面图;13、申请预售的每幢商品房施工进度证明(以现场察看为主,形象进度多层达二层以上、高层达四层以上且不少于总层数的1/4)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记载内容复印件(核对原件);14、前期服务约定(样本合同最后一页内容,物管处认可);15、建筑节能环保。

二、工作流程审批中心住建窗口接受企业申请→开发处审核→局领导审批→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三、承诺时限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3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2、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收到预售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四、办理依据1、主席令第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3、建设部令第40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4、建设部令第88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5、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号《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五、办理机构和地点市住建局开发处,市北京北路112号建设大厦十三楼,电话:83566217。

第二篇: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报条件为: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附1:1000红线定位图);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工程进度和竣工日期。

预售条件

预售条件

同住宅类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 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方可预售。
同住宅类
12层以下(含12层)的主体结构封顶后才能够办理商品房 预售许可; 12层以上的要完成主体结构80%的工程进度才能办理商品 房预售许可。
同住宅类
预售条件较高,7层以下低密度别墅、洋房、多层项目建议采用实体样板房。 预售条件较低的项目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临时样板房。
主体结构封顶,并验收通过
别墅、多层出正负零,小高层以上的要超过主体结构三分 之一;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 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 日期。
同住宅类
多层商品房的工程形象进度达总层数的50% ; 小高层、高层商品房的工程形象进度达总层数的三分之一。
商办类
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此课件供参考!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联系删除!
同住宅类
低于8层(含8层)需要主体封顶; 高于8层的需完成单栋报建面积的50%以上。
同住宅类
如有地下室,需要完成基础工程达到正负零的标准; 如没有地下室,需要完成基础工程达到地上一层的标准。
同住宅类
套均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4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投入的开发 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形象进度无要求; 套均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除了要求投入的 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还需施工进度应达到 同套均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住宅类 一定条件。具体条件为: 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达到主体结构封顶; 8层(含)以上的,施工进度应达到地上规划层数1/2以上, 且不低于7层。
销售类商办同商品房规定
同慈溪

昆明市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

昆明市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

昆明市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一、取得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二、取得项目审批立项手续;三、己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四、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五、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拟定商品房预售方案;六、取得《建设工程基础验核意见》、《新建项目再生水采用设施建设施案登记证明函》、《开发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太阳能供热系统审查意见》;七、己与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八、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九、工程形象进度要求:经规划审批为七层(含七层)以下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经规划审批为七层以上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地面七层以上结构工程;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22 ]1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我国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市住房和建设局拟定的《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讨论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执行。

详细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准时向市住建局反映。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

一。

年十月十八H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意见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22)53 号)、《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市实际,拟定以下实施意见:一、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需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二)取得项目审批立项手续;(三)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四)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五)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拟定商品房预售方案;(六)取得《建设工程基础验核意见》、《新建项目再生水采用设施建设施案登记证明函》、《开发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太阳能供热系统审查意见》;卜七)已与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八)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H期;(九)工程形象进度要求:经规划审批为七层(含七层)以下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经规划审批为七层以上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地面七层以上结构工程;(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楼盘预售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新楼盘预售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新楼盘预售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5、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核定为外销的商品住宅,还应发给《商品住宅外销许可证》。

解释: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房地产应当符合:土地使作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书;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筑的资金已达工程预算投资的25%,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已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或者已解除抵押关系。

符合上列条件的经主营机关核准后,发给《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1欢。

迎下载
欢迎您的下载,
资料仅供参考!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2欢迎下载。

2023年上海商品住宅预售条件

2023年上海商品住宅预售条件

2023年上海商品住宅预售条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上海作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极,商品住宅市场日益活跃。

预售条件的制定对于规范商品住宅市场,保障购房者权益,以及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上海市的实际情况,2023年上海商品住宅预售条件如下:一、项目规划及审批1. 项目规划:开发商须提交完整的商品住宅项目规划,包括项目总体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以及景观规划等内容。

项目规划需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现行的相关法规标准。

2. 审批程序:项目需取得相关部门的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通过合法的程序才能进行商品住宅的预售。

二、预售资质要求3. 开发资质:开发商应当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经济实力,保证能够按照规划完成商品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

4. 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商才能进行商品住宅的预售工作。

预售许可证的核发依据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

三、商品住宅预售程序5. 预售广告:开发商在进行商品住宅预售前,须提供真实、准确的预售广告内容,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备案手续。

6. 预售公示:在商品住宅预售前,开发商需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对项目的预售条件、房屋基本情况、价格、支付方式、交房标准等进行公示,保证购房者了解到充分信息。

7. 预售合同: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签订商品住宅销售合同,明确价格、交房标准、交付时间等相关内容。

8. 预售监管:商品住宅预售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将进行严格的监管,保障开发商和购房者合法权益。

四、其他配套条件9. 购房资格:购房者需符合当地的购房资格条件,如有居住证、纳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10. 售后服务:开发商应在交房后给予购房者相应的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确保购房者的居住体验。

通过上述对2023年上海商品住宅预售条件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上海市对商品住宅预售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监管,保障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商品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步骤来源: 作者:日期:10-12-22商品房预售条件及步骤,房屋预售虽然是一种可行的销售方式,但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导致投机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全书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专门对房屋预售的条件作出了规定。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步骤房屋预售虽然是一种可行的销售方式,但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导致投机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全书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专门对房屋预售的条件作出了规定。

根据该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

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

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

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

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第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

第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房屋预售一般应经过以下步骤第一,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二,预售人办理预售登记,领取预售许可证;第三,预售人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四,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第五,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

杭州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及办理程序来源: 作者:日期:10-12-22商品房预售(期房交易)不同于商品房销售(现房交易),因其不可预知性导致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会出现现房销售中所不存在的风险点,例如交易地位不公平、销售方式不规范等,而这些风险点最终都归于承购人一方承担。

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预售予以规制,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是其中之一,也是最为重要的规制要件。

所谓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就是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所需要办理的相应主管部门的预售行政许可。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产生的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等相关法律。

上述法律法规都指向一点,即对于需要进行预售的商品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核准预售许可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对外公开预售商品房。

笔者现将杭州地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关条件及程序罗列于后,以供参考。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准条件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在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向房产主管行政部门提出预售许可申请。

可以说,针对期房的不可预知性,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法律法规对预售条件予以限制,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来减少期房购买人的风险。

二、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了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开发商可以向当地的房产主管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表和申请所需随附材料,随附材料大多为证明开发商所要申请人的商品房已经具备预售条件的资料,具体由各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确定所需材料。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明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材料为以下19项内容: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原件);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4、申请项目计划文件(复印件);5、项目设计批复(复印件);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7、土地出让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8、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0、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原件及复印件);11、建筑总平面图(复印件);12、标准地名批准使用证(复印件);13、银行同意抵押土地在建商品房预售的函(原件);14、银行出具预售款监督方案(原件);15、工程形象进度鉴证单(原件);16、物业用房缴交确认单(原件);17、拆迁安置情况说明(原件);18、拆迁安置用房核查登记表(原件);19、房号清单。

(以上资料均为一份)上述19项为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所列明的申请材料,其中2-3项为对开发商进行房产开发资质审查;4-11项为对申请预售房屋的建设及用地手续是否完备情况进行复核;如果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的,需要有第13项材料。

第14项银行出具预收款监督方案源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工程建设。

”根据上述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近期联合下发了《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规定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应当全部纳入预售资金监管对象范围,预售资金须存入专用存款账户;未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的项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实行封闭式管理,开发商申请使用预售金应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该暂行办法于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

工程形象进度单的审核是为了确定工程的施工进度是否已经具备相应预售条件,三、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相关条件及持有相关完整的资料之后,就可以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提交许可申请,市场处工作人员接受申请后会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在初审通过之后相关资料送市场管理处处长复审。

在复审通过之后,相关资料送分管副局长审批。

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审核人员制作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若对决定不服,可以依据行政许可法提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

该行政许可会在5个工作日作出,并公示3天。

开发商在领取许可证后就可以组织开展商品房预售工作。

上海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来源: 作者:日期:10-12-22商品房预售,是指发展商将尚未建成、取得大产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根据预售合同支付房款并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发展商办理大产证后取得小产证的房屋买卖形式。

商品房预售条件由于商品房预售对整个房地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客观上要求用法律对其加以规范和引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 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 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条件上述四个条件是发展商预售商品房最起码的要求,随着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上海、广东等地已经在此基础上提高了商品房预售的准入门槛。

以上海为例,1997年6月1日实施,2000年9月20日修正的《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②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③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④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⑤商品房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的工程量达到规定标准;⑥已经确定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并落实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筑设施的配套建设计划;⑦已经与上海市从事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⑧已经制定房屋使用公约,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其中,第⑤项的规定标准由市房地资源局拟订,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根据上海市房地资源局拟订并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标准规定,7层以下(含7层)的商品房项目,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8层以上(含8层)的商品房项目,应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2/3以上(不得少于7层)。

相对而言,就商品房的预售条件来讲,上海的规定比国家和建设部的规定更为严格,这与上海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是密切相关的。

对于购房者来说,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越是严格,则购买期房的风险也就相应降低。

重庆出台草案拟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来源: 作者:日期:10-12-22目前,重庆市大部分商品房都采取预售的销售方式。

记者了解到,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一审的《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高了商品房的预售条件。

《草案》在鼓励我市商品房采取现房销售的同时,规定拟预售的房屋为8层以下的,完成主体建筑封顶;为9层以上的,已建房屋形象进度已完成8层并达到规划批准面积的二分之一以上才可申请预售许可证。

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预售房屋的企业,《草案》规定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责令其停止预售活动,退还预售款,并处已收取预付款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对于房地产市场上出现的捂盘惜售的情况,《草案》第十七条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