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卫生院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措施

卫生院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措施一、背景卫生院作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是其日常运营的重要方面。
药品的采购管理对于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效益和安全性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提高卫生院药品采购的效率和管理水平,必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措施。
二、药品集中采购的定义药品集中采购是指在医院总量采购范围内,将卫生院的药品采购集中到一个部门或者一个专门的组织中进行管理和执行。
三、药品集中采购管理的优势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具有以下优势:1.降低采购成本:通过集中采购可以减少药品采购的中间环节,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2.提高采购效率:集中采购可以统一组织和管理卫生院的药品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
3.优化药品库存:通过集中采购可以减少库存过剩或者短缺的问题,优化药品库存管理。
4.加强药品质量监管:集中采购可以进行更加严格的药品质量监管和审查,提高药品的质量安全。
四、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措施为了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卫生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4.1 设立采购部门在卫生院内部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或者采购办公室,负责药品采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该部门需要由专业的采购人员组成,具备丰富的药品采购管理经验。
4.2 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门应根据卫生院的药品需求和使用情况,制定详细的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药品种类、规格、数量以及采购时间等信息,以确保药品的供应和使用的连续性。
4.3 选择合作药品供应商采购部门应通过招标、比价等方式选择合作的药品供应商。
在选择供应商时,需要充分考虑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因素,确保选购到高质量的药品。
4.4 签订合同与药品供应商确定后,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合同。
合同应包括药品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以及质量保证等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5 药品入库管理采购部门应对采购的药品进行入库管理,包括对药品进行验收、编号、分类、存储等工作。
入库后的药品需及时更新库存信息,并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盘点。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国纠办发〔2010〕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级为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依法监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决策部署~检查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基本职责。
第六条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与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
第八条价格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价格、收费行为。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财政监督。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非法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第十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对象是:,一,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二,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三,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医院集中采购药品管理办法

医院集中采购药品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需求的增加,医院在日常运营中需要大量采购药品。
为了降低药品采购成本,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医院决定实行集中采购药品管理办法。
二、管理目的1.降低药品采购成本:通过集中采购,医院可以获得更大的采购规模,从而在药品供应商处获得更优惠的价格优惠。
2.统一管理药品质量:集中采购可以同时对药品的品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患者能够获得质量可靠的药品。
3.加强供应链管理:集中采购可以更好地与供应商合作,优化供应链的运营和管理,确保药品能够及时到达医院。
三、管理内容1.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医院每年根据需求量和资金预算确定采购计划,确保药品采购数量和种类能够满足医疗服务需求。
2.确定采购方式:医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招标、比价等方式进行药品采购,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选择供应商:医院根据供应商的信誉、资质和价格等因素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药品采购。
4.签订采购合同:医院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5.药品验收和入库:医院在收到药品后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然后将药品按照规定的程序入库。
6.药品配送和使用:医院按照患者需要,将药品按照规定的程序配送到相关科室,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所需药品。
7.药品库存管理:医院需要建立健全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时补充不足,以避免药品过期或短缺的情况发生。
8.药品质量追溯:医院应建立药品质量追溯体系,能够对药品的生产流程、质量检验、药品配送等环节进行追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四、管理要求1.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不得超出计划范围和预算。
2.选择供应商时,应充分考虑供应商的信誉和资质,不得选择违法违规经营的供应商。
3.采购合同必须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4.药品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或者退回供应商。
医药公司药品集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高药品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活动,包括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以及公司内部药品集中采购。
第三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第五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计划;2. 组织编制采购文件,明确采购要求、评审标准等;3. 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包括发布采购公告、组织专家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4. 监督采购活动的合规性,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5. 对采购结果进行审核,确保采购质量;6. 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第六条药品采购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和执行;2. 组织编制采购文件,确保文件合法合规;3. 组织专家评审,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4. 负责签订采购合同,监督合同履行;5. 对采购活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采购质量和供应安全。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七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流程:1. 发布采购公告:在规定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明确采购品种、数量、质量要求、报价方式、评审标准等;2. 专家评审:组织相关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3. 签订采购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价格、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4. 合同履行:监督合同履行,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安全;5. 采购结果公告:在规定媒体上公告采购结果。
第八条采购文件编制要求:1. 采购文件应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采购文件应明确采购品种、数量、质量要求、报价方式、评审标准等;3. 采购文件应公平公正,对投标供应商一视同仁。
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是医院运营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为了优化医院药品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降低成本,使药品采购更加规范和透明,特制定本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医院药品采购过程提供明确的指导,确保采购方案的合理性、公平性和安全性,以及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审计,从而实现药品采购成本的控制和业务流程的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药品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包括药房、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等。
三、采购程序1.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临床需求提出药品采购申请,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期望交付时间等明细。
2.采购策划:采购部门根据药品采购申请,制定采购策划方案,包括采购方式、供应商选择、采购金额预算等。
3.采购公告:采购部门通过内部公告或外部招标网站发布药品采购公告,明确采购信息和要求,并设定投标截止时间。
4.供应商评审:采购部门按照采购策划方案,对提交投标申请的供应商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信誉、价格、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同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
6.交付验收:药品按照合同要求交付给医院,医院相关部门对药品进行验收,确认药品符合合同要求后予以入库。
7.付款结算:财务部门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进行付款结算。
四、供应商管理1.供应商评审:采购部门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评估其信誉、价格竞争力、服务质量等指标,并建立供应商数据库。
2.供应商合作:医院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开展供应商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供应商服务情况。
3.供应商培训:医院定期组织供应商培训,提高供应商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4.供应商退出:对于不符合要求或服务不佳的供应商,医院有权取消合作关系,并及时寻找替代供应商。
五、质量控制1.药品验收:医院相关部门对到货药品进行严格验收,包括外包装完好、生产日期合法、药品质量符合要求等。
医院集中采购药品管理规定(2023)

XXXX医院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管理规定(2023)为了尽快落实国家相关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文件要求,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优化药品采购流程,我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科学管理(VPS)工作组参考《医疗机构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管理中国专家共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科学报量1新批次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药品的测算与报量:统计同通用名药品年度使用量,原则上按照医疗机构年度总用量的50%-80%确定约定采购量。
2.续约品种的测算与报量:根据医保局相关政策及上一采购周期的实际使用情况科学报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上一周期的约定采购量。
3.集采前原有药品已有两个规格时,如目录内药品单剂量规格与集采相同,分别测算并上报采购量;否则,合并测算后上报采购量。
4.科学报量参考规则:历史采购使用量,综合考虑药品在临床诊疗中治疗地位、同类药的临床使用情况,根据临床实际需求报量。
同时综合考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临床需求及疾病谱变化、医疗技术进步、医保限制变化等多方面因素。
5.报量流程:①新批次报量品种,由药学部在信息系统调取近一年相关科室使用数量,降序排列,原则上覆盖使用量90%左右的科室,对于某些偶然性用药或非专科用药科室酌情调整。
②药学部参考上述规则,负责对新批次品种进行初始评估,测算确定医院整体报量,参照历史使用量按比例分配给相关科室。
③药学部负责在VPS工作群公示初始报量(含各科室分配量),涉及科室进行二次评估,如需调整由科室做出书面申请,经VPS组长审核同意后方予调整。
④续约品种报量:流程同新批次报量;上一周期任务完成确实困难需调整报量时,要求做出书面申请,由VPS组长审核同意后方予调整。
二.集采药品目录构建与管理1.与本院药品通用名与剂型一致的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应全部纳入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2.不在医院目录内的中选药品(无合同用量):①国家集采药品全部征求临床意见,各科室根据诊疗情况按需提出引进申请,经临床药师初次评估后,循证依据充分、指南推荐的品种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快速审批,经2/3以上委员同意的纳入医院目录并酌情报量。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国纠办发…2010?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级为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依法监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决策部署~检查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基本职责。
第六条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与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
第八条价格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价格、收费行为。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财政监督。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非法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第十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对象是:,一,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二,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三,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药品采购过程,提高采购效率,优化药品供应链管理,进一步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药品价格的合理降低。
本文档旨在明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程序和规则,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药品流通企业等相关单位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
三、招标采购程序1.需求确定:各级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供应情况,确定需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品种和数量。
2.招标公告发布:医疗机构通过官方网站、报纸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的药品品种、数量、要求、截止日期等信息。
3.招标文件编制: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信封、评标标准等。
4.投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投递到指定地点。
5.开标评标:医疗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投标文件的开标和评标工作,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并记录评标过程和结果。
6.成交公告:医疗机构根据评标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并与中标单位签订药品采购合同。
7.履约管理: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要求,监督中标单位履行合同,并实施药品质量的监控和评估。
四、招标采购规则1.公平原则:招标采购过程中,各投标人应当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不得对任何一家投标人进行歧视。
2.透明原则: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价格等关键信息,确保投标人能够充分了解项目需求。
3.立项依据原则:招标采购活动应当有明确的项目立项依据,确保招标采购的药品是真实需求,避免虚假招标。
4.评标标准原则:评标标准应当明确,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5.合同履约原则: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五、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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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为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办法
1.医院的药品实行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每两年作为一个采购周期。
招标人为XX医院,医院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必须为独立法人,依法取得《企业工商营业执照》、GSP证书。
2. 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3. 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4. 具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体系。
5. 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
6. 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7. 招标人接受药品批发企业的投标。
药品批发企业作为投标人,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投标药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8. 投标单位代理的主要药品应获得原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主要药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GMP证书作为资质证明材料之一。
9.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标单位的要求
1. 由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
2. 确保所提供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
3. 中标单位负责药品的运输、搬运等工作。
三、投标、开标、评标、定标
1.医院每两年进行一次公开招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参加。
2.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且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3.医院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4.招标人视开标情况,选择一家或多家作为中标单位。
5.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公布最终结果,并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6.对未中标单位,招标人可不作解释。
7.评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供应商须依据招标要求及投标承诺,在1个月内与招标单位签署合同。
四、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药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应该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
2、投标价格在合同期内相对保持不变,该价格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药品招标价。
当国家统一发布下调药品价格文件,招标价高于下调
价时应当执行下调价。
若有价格上涨必须出具国家物价部门的有效文件、厂家的调价文件及当地物价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方可上涨(文件发布时间与调价时间应当一致,并且按照本次投标价的相应优惠比例计算药品价格),否则不予调价。
五、配送
1、投标人必须依据药品采购品种一览表所规定的品名、规格、厂家、价格,并按照每月计划的数量按时供货。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计划要求必须完成当月计划的100%,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
2、在整个药品采购周期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供货。
招标人根据临床需要,于每月初向投标人提交本月的药品采购计划。
遇到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申请采购。
投标人在接计划24小时内按计划要求送至招标人指定医院药房,由药房工作人员负责验收入库。
特殊药品和急需药品应按要求4小时内送货。
发票一式两份,随货同行联交给药房工作人员,发票联交给徐汇校区总入库工作人员。
3、投标人在计划配送时,如有某一药品因厂家停产或其它原因造成缺货,需出具厂家有效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
六、质量保证及检验
1、投标人必须保证药品质量,保证所供药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所供药品存在质量、效期等问题,投标人须无条件退货,不能做到,将予以罚款。
2、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
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3、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4、招标人一次采购数量达整件(箱、盒、瓶)时,投标人应提供未拆封的整件药品,不足整件部分取其相应的大包装,特殊情况投标人应与招标人协商解决,每批药品需在发票上注明与所提供药品一致的批号,否则招标人可以拒收。
5、投标人所供药品的规格、数量、产地及价格需按合同约定提供,进口药品需提供口岸药品检验机构的本批次药品药检报告书复印件。
6、投标人必须保证供货质量及渠道的合法性,其所供药品的票据合法、正规,并接受药监部门的审查。
如果票据不正规、药品渠道不规范,招标人将就地封存药品,并通知药监部门处理。
XXX医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