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第一审庭审程序包括哪些阶段
庭审程序步骤流程

庭审程序步骤流程庭审程序是指在法院内对诉讼案件进行审理的一系列程序。
它是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法官主持,参与方进行辩论和交换意见的过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庭审程序的步骤流程。
一、开庭准备阶段1.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法庭根据诉讼法规定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通知原告和被告。
2.安排庭审时间:法庭确定案件的庭审时间,通常会遵循快审原则,以尽快解决争议。
3.调查取证:原告和被告可以在庭前提供证据,法院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
二、开庭阶段1.法庭宣布开庭:法官宣布庭审开始,并介绍在场的人员,包括法官、书记员、原告和被告等。
2.听取当事人陈述:原告和被告分别对案情进行陈述,并可以递交书面陈述材料。
3.询问当事人:法官对原告和被告进行询问,以了解案情和争议的事实。
4.出示证据: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庭的要求,逐一出示证据,并由相关当事人对证据进行辩论和质询。
5.鉴定对证:法庭可能会指定鉴定人,对涉及科学、技术等问题的证据进行鉴定,以提供专业意见。
6.调取证人:法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官的决定,传唤证人作证,并对证人进行询问。
7.辩论:原告和被告及其代理人分别陈述观点,并相互驳斥对方的陈述,以争取自己的权益。
8.法庭向相关人员发问:法官可以向各方及其代理人提问,以了解案情和争议的本质。
9.陈述最后意见:在辩论完毕后,各方可以向法庭陈述最后意见,总结自己的观点和请求。
三、裁判阶段1.法庭宣布休庭:法官可以宣布庭审休庭,以进行休息、研究和调查等工作。
2.法庭宣布延期:法官可以宣布庭审延期,以确保各方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3.审议案件:法庭对证据和辩论进行归纳总结,并在法庭内进行法律操作,作出判决。
4.宣读判决:法庭宣布作出判决,通过口头宣读或书面发放方式告知当事人。
四、结果执行阶段1.判决生效:判决在宣读时生效,并成为当事人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
2.案件结案:法庭宣布案件结案,庭审程序结束。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行政诉讼庭审是指行政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的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是指在行政诉讼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律师和法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诉讼活动的过程。
下面将从起诉、立案、调解、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判决等环节,介绍行政诉讼庭审的具体流程。
首先,起诉。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是行政诉讼的第一步,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其次,立案。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起诉状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并发出立案通知书。
立案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凭证,标志着行政诉讼程序的正式开始。
接下来是调解。
在行政诉讼庭审过程中,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自行裁定,组织进行调解。
调解是一种非诉讼方式,通过调解可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然后是庭前准备。
在开庭审理前,法院会组织进行庭前准备工作。
庭前准备是为了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包括确定庭审日期、传唤当事人、律师和证人等,准备庭审所需的材料和证据。
接着是开庭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法院依法组织进行证据的出示、质证、辩论等活动,听取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和陈述,最终形成庭审记录。
最后是判决。
经过充分的庭审,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作出判决。
判决书是行政诉讼庭审的最终结果,标志着行政诉讼程序的结束。
总的来说,行政诉讼庭审流程包括起诉、立案、调解、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和判决等环节。
在整个庭审流程中,当事人和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规则,积极参与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院应当依法公正、及时地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行政诉讼的过程范文

行政诉讼的过程范文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诉讼活动。
下面将详细介绍行政诉讼的过程。
一、起诉阶段1.起诉条件确定: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损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申请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2.诉讼请求确定:申请人应当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即要求法院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或要求行政机关承担法定的赔偿责任等。
3.诉讼材料准备:申请人应当准备好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在内的诉讼材料,并按照法院要求进行必要的复印、盖章等手续。
4.提起诉讼:申请人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将无法受理。
二、立案阶段1.受理登记: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的诉讼材料后,将进行受理登记,并开具《立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2.法院审查:法院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确认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后,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决定:法院在审查期内,及时向申请人发出《立案受理通知书》,并将案件立案登记,正式成为法院受理的案件。
三、庭前准备阶段1.传唤行政机关: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将传唤行政机关出庭,告知其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并安排合理的时间。
2.提交答辩状: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传票后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对申请人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3.开庭通知:法院根据案件进展情况,通知申请人与行政机关参加庭前会议或庭前准备事宜。
四、庭审阶段1.庭前会议:在庭前会议上,法院将调解双方争议,促使行政机关充分仔细考虑自己行使行政权力的依据和程序是否合法,并协调申请人与行政机关就合法权益保护问题达成和解。
2.开庭审理:如庭前会议未能达成和解或申请人不同意和解,法院将依法组织开庭审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陈述,并查证相关事实。
3.法庭辩论:庭审期间,将进行申请人、行政机关及其他相关方的辩论,包括证人的传唤、鉴定意见的出具等。
4.结案: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协商、调解或宣判决定。
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程序在国家行政机关与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纠纷时,行政诉讼程序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律途径。
下面将详细介绍行政诉讼的程序,并阐述其中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立案阶段1. 起诉状的提交:当申请人准备提起行政诉讼时,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行政法院递交起诉状。
起诉状应包含以下内容:标明所在地行政法院的名称、申请人和被申请机关的名称、具体的请求事项和理由、相关证据证明材料等。
2. 立案审查:行政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将对起诉状进行审查。
审查的目的是确定起诉状的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判断是否满足立案的条件。
3. 立案决定:行政法院在审查起诉状后,会作出立案决定。
如果满足立案条件,行政法院将受理该案件,并发出立案通知书;如果不满足立案条件,行政法院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二、庭前准备阶段1. 传唤和告知:行政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传唤当事人到庭,并告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行政法院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
2. 调解和和解:在庭前准备阶段,行政法院会鼓励当事人进行调解和和解。
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行政法院会制作和解书,并在协议内容上签字或盖章,使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3. 证据交换:在行政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在庭前准备阶段,行政法院会要求双方交换相关证据材料,并制定证据交换清单。
双方应按照行政法院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4. 举证期限:在庭前准备阶段,行政法院会明确确定举证期限,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如果当事人逾期未提供证据,行政法院将不予考虑追加的证据。
5. 庭前质证:在庭前准备阶段,行政法院会安排双方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以核实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为庭审提供依据。
三、庭审阶段1. 开庭通知:行政法院在确定开庭时间后,会向双方发出开庭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到庭参加庭审。
2. 庭审程序:行政法院在庭审中按照程序进行,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理由和请求,被告对起诉进行答辩,双方质证证据,举证人作证,法庭质询当事人等。
行政诉讼的开庭程序

行政诉讼的开庭程序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的一种法律途径。
在行政诉讼中,开庭程序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的实现。
本文将围绕行政诉讼的开庭程序展开论述。
一、开庭准备阶段在行政诉讼的开庭前,双方当事人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原告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状需要详细陈述事实、法律依据和诉讼请求。
同时,原告还需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证人,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副本。
被告在收到法院传票后,需及时委派律师,以便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庭前准备阶段在开庭前,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旨在通过调解达成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
如果庭前调解成功,案件将得到解决,否则将进入正式的开庭程序。
三、开庭程序1. 法庭宣布开庭法庭根据事先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宣布开庭。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庭。
法庭工作人员会引导当事人就座,并进行相关的提示和规则说明。
2.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庭审开始后,原告或其代理人有权对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进行陈述。
原告需清晰明确地表述自己的诉求,并出示相关证据。
3. 被告答辩和举证被告或其代理人有权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进行答辩,并提出自己的抗辩理由。
被告还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
法庭对被告的答辩和举证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4. 证人出庭作证如果当事人调取了证人证言作为证据,法庭将传唤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需如实陈述所知的事实,并回答法庭的询问。
证人证言对案件的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5. 辩论和质证辩论是开庭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案件的争点进行充分的辩论。
同时,双方当事人还有权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进行质证,以揭示其中的真相。
6. 法庭调查和鉴定如果案件需要进行法庭调查和鉴定,法庭将组织专门的调查人员和鉴定专家参与庭审。
行政诉讼程序中的庭审程序与法庭审理规则

行政诉讼程序中的庭审程序与法庭审理规则行政诉讼程序中的庭审程序与法庭审理规则是行政诉讼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通过庭审程序和法庭审理规则的合理运用,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本文将从庭审程序和法庭审理规则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庭审程序行政诉讼程序中的庭审程序是指在行政诉讼中法庭进行的一系列诉讼活动。
庭审程序主要包括开庭准备、庭审阶段以及判决阶段。
(一)开庭准备在庭审开始前,法庭应准备相关案卷材料并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此外,行政庭应当保证当事人的出庭权利,并告知当事人有关参与庭审的规定。
(二)庭审阶段庭审阶段是行政诉讼程序中最核心的环节,通过实质性的辩论和证据审查,判断案件争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
在庭审阶段,法庭应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平等原则,确保公正审判的实现。
1. 双方辩论在庭审中,原告和被告有权进行辩论,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法庭应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追求被告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2. 举证和质证庭审阶段,当事人有义务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法庭应对证据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以证明所提出的事实。
同时,被告也有权提供相关证据进行反驳。
3. 调查取证在庭审阶段,法庭有权调查和取证以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
调查取证的方式包括传唤证人、鉴定、现场勘查等。
(三)判决阶段庭审完毕后,法庭将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证据和辩论意见进行合理判断,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判决。
判决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法庭审理规则法庭审理规则是法院在行政诉讼中进行庭审活动时需遵循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原则。
法庭审理规则的合理运用,可以确保庭审的公正和高效。
1. 公开审理原则行政诉讼庭审程序应当公开进行,即供公众参加,以便监督法庭行为和维护公正。
当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依法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
2. 速裁原则法庭应当尽快审理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决。
行政诉讼法开庭程序,开庭后多久作出判决
一、行政诉讼法开庭程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必须依据法定程序进行。
一般的庭审程序分为六个阶段:1.开庭准备。
人民法院应在开庭前3日传唤、通知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按时出庭参加诉讼。
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张贴公告,载明开庭时间、地点、案由等。
2.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3.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庭审的重要阶段,主要任务是通过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来查明案件事实,审查核实证据,为法庭辩论奠定基础。
4.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
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
5.合议庭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
6.宣读判决。
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开庭并宣读判决。
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
二、行政诉讼开庭后多久作出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在一审案件中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行政诉讼开庭审理需要公开判决吗行政诉讼开庭审理后需要公开判决。
法律快车提示,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行政诉讼是指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争议而实行的司法程序。
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庭审程序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争议双方的权益得失。
本文将对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进行探讨。
一、起诉及受理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通常从原告提起诉讼开始。
原告将行政争议提交给法院,并书面起诉。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进行受理审查,判断案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正式受理案件,并通知被告。
二、开庭开庭是行政诉讼庭审的核心环节。
在开庭前,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通知双方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出庭。
庭审一般公开进行,但如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况,也可以进行不公开审理。
三、举证和质证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权举证和质证。
原告首先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被告可以对原告的证据进行质疑,提出相反的证据,并进行质证。
法院根据双方的证据和质证情况,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四、听证在行政诉讼庭审中,有时候法院会进行听证。
听证是指法院按照特定程序,邀请相关证人、专家进行口头陈述和提问,以获取更多的事实情况和专业意见。
听证的结果将作为庭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辩论和意见陈述在证据举证和质证完毕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和意见陈述。
原告可以概述自己的主张,并反驳被告的观点。
被告可以辩称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并对原告提出的主张进行驳斥。
辩论和意见陈述的目的是为了让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更好地了解对方的观点和论证。
六、法庭调查和勘验在行政诉讼的庭审过程中,法院有权进行法庭调查和勘验。
法庭调查是指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提供的线索,调查关于争议事实真相的相关情况。
勘验是指法院对涉及案件的物品、场所进行现场勘查和检验,以了解相关情况。
七、陈述理由和结案在庭审的最后阶段,法院会要求双方当事人陈述自己的理由和观点,对案件进行总结。
同时,法院会进行庭审过程的调研和研究分析,最终依法做出判决或裁定。
总结起来,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包括起诉及受理、开庭、举证和质证、听证、辩论和意见陈述、法庭调查和勘验、陈述理由和结案等环节。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庭审程序1. 引言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庭审程序是审理案件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的各个阶段及其细化内容,以供参考。
2. 第一阶段:立案2.1 提交起诉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起诉人需向行政法院递交起诉状。
起诉状应包括起诉人的基本信息、被诉行政机关的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等内容。
2.2 受理起诉状行政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及时进行受理。
受理后,行政法院应开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诉行政机关。
2.3 确定案号行政法院在受理后,应为案件确定一个独立的案件号码,作为案件的标识符。
3. 第二阶段:开庭准备3.1 通知双方当事人行政法院应及时通知起诉人和被诉行政机关参加庭审,并告知庭审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
3.2 获取相关材料行政法院应准备庭审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被诉行政机关的答辩状、证据材料等。
3.3 发布庭审公告行政法院应向公众发布庭审公告,告知庭审的信息,使有关当事人和公众能够了解庭审的相关情况。
4.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4.1 开庭宣告行政法院在开庭前,应宣告庭审开始,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进入庭审现场。
4.2 介绍与记录当事人及诉辩人情况行政法院应介绍当事人和诉辩人的身份信息,并记录在庭审笔录中。
4.3 审理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行政法院将逐一审理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和提供的事实依据,并进行讨论、质询等。
5. 第四阶段:证据调查5.1 审理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行政法院将逐一审理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进行质询、辩论等。
5.2 聘请鉴定人如有需要,行政法院可聘请鉴定人对案件中的特定问题进行鉴定,并记录在庭审笔录中。
5.3 列席人员陈述意见具备法定资格的列席人员有权在庭审中陈述意见,并录入庭审笔录中。
6. 第五阶段:陈述和质询6.1 起诉人陈述起诉人有权向行政法院陈述起诉理由和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6.2 被诉行政机关陈述被诉行政机关有权进行答辩陈述,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
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一、起诉与立案程序1. 当事人选择消息传递、口头、书面方式提起行政诉讼。
2. 提交诉状,诉状中应包含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清单等要素。
3. 法院收到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立案标准进行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即将受理。
4. 立案后,法院会要求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原告按规定缴费。
5. 法院对立案费用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如符合规定,即受理案件。
二、开庭准备程序1.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给各方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书,通知双方参加开庭审理。
2. 所有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书后,要及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
3. 原告应当准备好起诉状副本及附件,确保齐全。
4. 被告应当准备好辩护意见及相关证据。
5. 法庭准备工作完成后,法院会公告开庭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三、开庭审理程序1. 开庭当天,法院会按照开庭顺序挨次进行庭审。
2. 开庭前,法院会对出庭当事人进行身份确认,并宣读案情摘要。
3. 原告首先发言,陈述起诉状副本中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 被告对原告陈述进行质证,可以提出抗辩意见。
5. 法院会依法对证据进行审查,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并进行辩论。
6. 各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以提供证言或者鉴定结果。
7. 法院对被告的辩护意见进行审查、核实,并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事实进行逐一讨论。
8. 法院主持进行辩论,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出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辩论。
9. 法庭审理结束后,法院会发布休庭时间,并说明下一步的诉讼程序。
四、休庭与裁决程序1. 休庭期间,法庭会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进行研究与审查。
2. 法院可以进行现场勘验、陈述、举证等调查取证活动。
3. 法庭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开庭进行陈述、质证、辩论等诉讼活动。
4. 双方当事人有权提交书面陈述,法院会加以考虑。
5. 法庭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讨论,并进行法律分析。
6. 根据审理结果,法庭做出合法、公正的裁决。
7. 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即将宣布休庭、裁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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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由赢了网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1、庭前准备阶段。
准备事项主要有:(1)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
(2)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公告。
2、出庭情况审查阶段。
审查的内容是:(1)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2)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3)书记员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席;请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入席。
向审判长报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说明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正式宣布开庭。
(4)审判长宣布开庭。
(5)宣布案由、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审判长宣布开庭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
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3、法庭调查阶段。
法庭调查的内容是:(1)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宣读答辩状。
(2)当事人陈述和询问当事人。
(3)询问证人、审查证人证言材料。
(4)询问鉴定人、勘验人,审查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5)审查书证、物证及视听资料。
当事人在法庭上有权提出新的证据,还可以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者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审判长即可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入辩论阶段。
4、法庭辩论阶段。
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再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然后双方相互辩论。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在原被告发言后再发言。
法庭辩论由审判长主持。
当审判长认为应该查明的事实已辩论清楚,即可宣布结束辩论。
审判长在按顺序征询原、被告的最后的意见后,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5、合议庭评议阶段。
在评议时,合议庭成员可以平等地表明自己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合议庭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按多数意见作出裁决。
评议过程制成评议笔录,评议中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由合议庭全体成员签名。
6、公开宣判阶段。
行政案件无论是否公开审理,都应当公开宣判。
能够当庭宣判的,由审判长在休庭结束,恢复开庭后当庭宣判,并在一定期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
不能当庭宣判需要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应当定期宣判。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当事人判决书。
在宣读裁决后,应告知当事人发送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时间及提起上诉的有关事项。
7、闭庭。
由审判长宣布闭庭。
行政法相对于民法和刑法的适用,行政法的适用具有许多特殊性。
对于很多人而言,行政法似乎有点陌生。
行政法的适用主体包括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且大量的是行政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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