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1]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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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住房保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完善住房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可持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
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
住房保障工作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经济、适用、环保,确保质量安全;坚持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坚持规范管理,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二、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满足基本居住需要。
租金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对于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引导合理住房消费、缓解群众住房困难,实现人才和劳动力有序流动、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比重。
金融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建议

哈
1
是项 息
。
目
现 金 流 难 以 覆 盖 贷款 本
,
产开发 贷 款余 额 的 比 重 达 到 4 看
,
%
。
具体 来
尔 滨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理 中 心 2 委托 建设 银 行 发 放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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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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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
与 商 业 性房 地产 开 发 相 比
,
保 障性住
主 要 有 以下 几 个特点 是 金 融机 构 参 与 度 较 高
。
亿 元 住 房 公 积金 贷
房建 设具 有 较 强 的 公 益 性 保障 性住 房建 设 项 目
且投 资 回 收 期 较 长
, ,
特 别 是租 赁型
全省共
、
款
,
支持群 力 西 区 和 陶 瓷 小 区 棚 户 区 改 造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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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体 收益水平 较低
有包 括 政 策性 银 行
制 商 业银 行
、
、
0
1
1 、
国家 开 发
委 托贷 款型 理 财产 品
用于 哈尔 滨 市
。
,
资金实 力 不 强
,
项 目 运作 能 力 有 限,Βιβλιοθήκη ,2 01
2
两年 先 后 安
松 北 区 保 障 性住房 建 设项
目
同 时 受平 台 分 类 清 理 影 响
金 融 机构 态度
排 4 0 亿 元 和 4 5 亿 元 信 贷 规 模 专 项 用于 棚 户
目
。
2
年 前 三 季度 发 放 了 9
,
5
亿元
截 至2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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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2〕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8月25日梅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和《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粤府办〔2012〕1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
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适度保障的原则,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按照问需于民、以需定建、分步实施、轮候解决的思路,探索建立与梅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服务“一园两特带动一精”产业发展战略,助推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
(二)总体要求。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力争使我市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包括最低收入特殊困难家庭,简称低保收入家庭,下同)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7•【字号】石政办发[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石政办发〔2012〕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等法规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大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力度,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等群体的住房困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发挥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房源,严格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和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率平均达到20%(其中市区25%,县(市)15%),政府拥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原则上不低于保障性住房总量的三分之一。
(二)目标任务。
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依据《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和省定目标任务逐年下达。
2012年,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36900套,其中新建廉租住房1100套、公共租赁住房12000套、经济适用住房2400套、限价商品房4000套,改造各类棚户区17400套。
09年政策盘点

1、信贷政策盘点政策一:2009年1月3日,四大国有银行宣布,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
2月10日,继农行出台房贷细则后,工商银行开始执行购房者可享受住房贷款七折的优惠利率,随后不久,其他银行的优惠政策细则相继出台,为楼市回暖蓄积了政策基础。
政策二:5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中明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这是自2004年以来执行35%自有资本金贷款比例后的首次下调,已恢复到1996年开始实行资本金制度时的水平,从而预示着紧缩了数年的房地产开发信贷政策开始“松绑”。
政策三:6月1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针对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房地产信贷尤其是按揭贷款业务中诸如“假按揭”、“假首付”、“假房价”、“二套房贷”标准放宽等所暴露的问题,要求加强信贷管理,切实防范按揭贷款风险,促进按揭贷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严格遵守第二套房贷的有关政策不动摇。
政策四:10月16日,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公积金”和“保障房”实现“对接”。
政策五: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发布了“国四条”,其中第二条为“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
”2、税收政策盘点政策一:5月21日,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前期管理、清算受理、清算审核和核定征收等具体问题做出具体规定。
利用住房公积金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年1 0 月,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 、 财政部等七部委联 发行票据 、 债券等方式融 资 。 再 向地方住房公积
合下发 了《 关于印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 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实施意见 的通知》 ( 建金
f 2 0 0 9 1 1 6 0 号) , 决定在部分城市开展利用住房公 积金贷款支持保 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 利用闲 置的住房公积金补充保障房建设 的资金缺 口, 不 仅有助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 而且可以 使住房公积金更好地发挥政策性功能 , 无疑是一 个 正确 的方 向。在 试点 范 围不 断扩 大 的过 程 中 , 应 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 在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填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缺 口的同房公积金推进保 障性住房建设
刘 丽巍 东北财 经大 学应 用金 融研 究 中心
当前我 国城镇住房改革 已经进入保 障房建 心 , 统筹 安排 使 用住 房公 积金 。各 地住 房公 积金 设突飞猛进 、 多层次住房保 障体系加快构建的阶 管理中心 的闲置资金 ( 或沉淀资金 ) 全部汇总到 段 。国家 “ 十二五 ” 规 划制 定 了新 建 3 6 0 0万 套 保 这个 中心 . 地方管理中心通过资金短期“ 头寸” 拆 障房的宏伟 目标。但是 , 要在短期内实现建设大 量保 障房 的 目标 , 资 金来源 是 最大 的 难题 。2 0 0 9 借和中长期有偿融资来防范流动 陛风险。 全 国住 房 公 积金 管 理 中 心可 以进 入 银行 间 市 场 或通 过
收益率低 , 但还可以保证让开发企业保本微利运 行, 实现收支平衡 , 还贷风险相对较小 ; 但是公共 租赁住房单纯靠租金收人是难 以实现收支平衡
导小组 , 负责贷款项 目的调查评审 ; 可 以借用商 的, 因此 , 国家需要在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融资安 业银 行对 房地 产开 发企 业 的信用 评级 系统 , 对 借 全方 面做 出努 力 , 尽早 出台应对 措施 。 款人 的资信情况 、 财务状况 、 履约能力进行量化
我国利用住房公积金余额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可行性

2011年第10卷第19期我国利用住房公积金余额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可行性研究□周雯珺袁志忠白凤英【摘要】近几年,我国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由此带来了近万亿的资金缺口,怎样多途径解决融资难题颇受社会各界关注。
另一方面,我国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大量资金闲置。
文章提出了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直接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模式,设计了模式具体思路,通过与现有制度进行比较,并阐述了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对应控制的措施,分析了模式的可行性,可以有效缓解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压力。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保障性住房;可行性分析【基金项目】本文为2011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利用住房公积金余额建设保障性住房问题研究”(编号:HB11GL00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周雯珺(1983 ),女,河北石家庄人;石家庄经济学院会计学院讲师、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财务管理袁志忠(1970 ),男,河北石家庄人;石家庄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财务管理白凤英(1958 ),女,河北石家庄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投公司副总经理一、引言2008年以来,我国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十二五”规划,未来5年,我国计划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需求。
为完成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投资,需要大约1.3万亿资金量,资金缺口仍将达到近万亿元。
与此相对应的是,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不断扩大。
截至2011年10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38984.77亿元,贷款总额21639.45亿元。
并且由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限制,大量的公积金结余资金闲置在银行。
截止2011年底,公积金资金闲置数额将达到7000亿元。
一边资金紧缺,一边资金闲置。
如果能把二者很好的结合在一起,就能达到互利共赢的状态。
既能帮助政府建设更多的保障性住房,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需要;又能使住房公积金资金得到最有效的使用,获得更多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支持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框架设计

积金运 行效率和 解决低收入群 体的住房 问 题已经成为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
住 房 公 积 金 支持 保 障 性 住 房 建设 的原 因分析
一
、Hale Waihona Puke ( ) 价 持 续 上涨 是 住 房 公 积金 支持 一 房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直接原 因
上海 房地
住房公积盒支持
文多施 /永允 苏 鹏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框帮设计
金 闲 置 资 金 用 于 保 障 性 住 房建 设 将 有 效 增
加 受益群体 既提 高 了住房公 积金运行效 率, 也有助于解决低 收入群体 的住房问题。 笔者认 为 住房公积 金支持保 障性住 房建 设 的确 存在法 律障碍 但是住 房公积金运 行效率低 下 问题和低 收入群体 住房 问题不
( )回归制度本质是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 三
设 的根 本 原 因
从 制度起源来看 ,我 国的住房 公积金 制度是 2 世 纪 0
9 0年代初城镇 住房制度改 革的基本 内容之~ ,主要 为住
房制度 改革筹集 稳定长 期的住房 建设 与消费 资金 。19 98
年我 国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基本完成 .但是住房公积金制 度在未做任何 实质性变化 的情况下 ,与廉租 房、经济适 用 房和限价 房等制度~同被冠为 社 会保 障制度”的头衔 , 并纳入到社会保障制度范畴 。但事 实上 住房公积金既无
支持保 障性住房建 设不仅有利 于解决 资金 闲置 问题和 运
行效率低下 问题 .而且也有效地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有
助于解决低收入群体 的住房问题 。
设 、收购 、维修和管理提供 ( 有偿 )融资 否则就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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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试点目标原则、职工权益保障、资金使用方向、贷款风险防范、工程建设质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实施意见》指出,试点原则是严格控制贷款用途,实行专款专用;规范贷款审批程序,贷款资金实行封闭管理;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试点工作以城市为单位进行,由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负总责。
《实施意见》强调,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禁止无偿调拨使用。
《实施意见》规定,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发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必须定向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特大城市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禁止用于商品住房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意见》要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保障性住房,在同等条件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职工,优先购买或租赁。
《实施意见》明确,必须加强贷款管理,保证资金安全。
非试点城市不得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任何项目贷款。
必须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
督检查。
对在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中出现违纪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