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辩护词

合集下载

辩护词范文

辩护词范文

辩护词范文导读:本文是关于辩护词范文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篇一:辩护词范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接受了本案被告人李XX亲属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本所指派本人担任李XX的辩护人。

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

开庭前,我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提交的全部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刚才又听取了详细的庭审调查,对本案案情有了较清楚的了解,现根据事实,对照法律,特提出辩护意见如下,供法庭参考,并请法庭充分予以采纳。

一、首先辩护人对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李XX犯有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认定事实清楚,定性正确。

二、本案被告人李XX的确参与了本案的犯罪活动,但本案是一个典型的民转刑的案件,本案的起因就是因为变相克扣民工工资,最后由一般的民事纠纷转化成为刑事案件的,本案中的受害人与本案的所有被告人均系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应规定,谁用工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中虽然被告人与受害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约定工资,但双方事实上有约在先,5被告人才从老家赶往江阴的被害人承包的工地来打工的,作为被告人认为自己已经辛辛苦苦给被害人在完成其所承包的工程,既然被告人已经来到江阴的工地付出劳动,被害人就应该一诺值千金,不该随意更改,现在作为被害人的工头说话不算,不尊重被告人的人格,而且,在被告人不同意的前提下,强行地按照被害人的单方意思算账,在拿钱的过程中被害人还曾经请了社会上不明身份的人威胁本案的被告人,本案5名被告人在深夜拿到工资后,5名被告人曾经哀求本案的被害人能否再容他们住上一个晚上明天再走,然而,被害人坚决拒绝并立即将曾经为被害人打工的5名员工赶走,激愤中的被告人喝过酒后,一时冲动,在此情形下被告人才买了刀,本来被告人李XX他们只是想拿回属于自己应当的工资,买刀的初衷当时是想在被害人如果再叫上社会上的人到场时可以防身之用,就是在被告人李XX他们带上刀前往被害人处时也没有先动手说要被害人的命,当时也只是说要教训被害人,至于最终将被害人乱刀捅死已经是超出了被告人的初衷,作为当时本案被告人用买刀的方式去教训被害人是野蛮了一点,没有必要采取这样的手段对付被害人,然而,在本案5名被告人均已经喝酒且喝下的都是烈性酒的前提下,冲动中的被告人与被害人算账补钱时被害人仍不愿意补给被告人,再次发生口角后,在揪扭中双方倒地时才动了刀,犯下了命案,故辩护人在此恳请法庭给予酌情从轻处罚本案被告人李XX。

法庭辩护词范文(实用30篇)

法庭辩护词范文(实用30篇)

法庭辩护词范文篇1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受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接受被告人父亲_____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被告人涉嫌放火一案的一审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我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本案的主要证据材料并结合本案的客观实际,根据《刑事诉讼法》辩护人职责,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请合议庭采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因琐事故意放火,涉嫌放火罪,辩护人认为罪名不成立,理由如下:公诉机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均无异议,但辩护人认为公诉方提供的证据不具有关联性。

放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放火的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就本案来看,主观上被告人_______________是否有法庭辩护词范文篇2辩护人通过阅卷发现,本案很多证据属于非法证据或者存在重大瑕疵,但遗憾的是,一审法院不仅没有把这些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也没有任何补正和合理解释,而且还作为定案的依据。

在二审庭审中,辩护人依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在开庭前、开庭法庭调查和辩论环节都对非法证据问题提出了严重质疑和法律意见,陈述了本案非法证据主要包括的以下几种情形:(1)讯(询)问笔录中没有侦查员签字;(2)讯(询)问笔录没有记录人签字;(3)同一侦查人员签字不一致;(4)侦查员签字系后补上去的;(5)一份笔录仅有一名侦查员进行询问证人;(6)询问证人地点不符合法律规定;(7)针对不同调查对象出现了内容完全雷同的笔录,甚至连错别字都一样(具体详见辩护人质证意见)。

恳请二审法院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或者由办案人员补正并作出合理解释。

纵观全案,所有证据都无法证实刘某某等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一审认定刘某某同时犯有的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盗窃罪、窝藏罪等罪名依法都不能成立,恳请二审法院能够正确认定本案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本着有错必究的勇气,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依法撤销(2012)磁刑初字第95号刑事判决书,改判一审认定上诉人的上述罪名无法成立、宣告刘某某涉嫌上述行为无罪。

中国名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

中国名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

中国名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
以下是一些中国名律师常用的辩护词代理词精选:
1. 法律适用的原则是平等、公正、公平的,我的当事人应当享有应有的权利和保障。

2. 案发当时,我的当事人并非事件的直接责任人,没有直接犯罪行为。

3. 证据不足以证明我的当事人有罪,无法排除合理的怀疑。

4. 案发时间和地点等有关重要证据存在疑点,证据链条不完整。

5. 罪名不明确,指控罪名与事实不符。

6. 采取的收集证据的方式和方法存在问题,违反了法定程序。

7. 证人证言存在矛盾、不可信等问题,无法作为准确可信的证据。

8. 我的当事人没有过往犯罪记录,是一位良善的公民,不应当被过度惩罚。

9. 我的当事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并积极配合调查。

10. 我的当事人有充分的悔过表现,有立功的可能性,应当减
轻惩罚。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些常用辩护词代理词的示例,实际的辩护词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具体的表述。

辩护词范文大全

辩护词范文大全

辩护词范文大全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团:
大家好!我是被告方的辩护律师,现在我将为我的当事人辩护。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尽管我的当事人被指控犯有某一种罪行,但我们在法庭上应该
坚持的原则是“推定无罪”。

也就是说,直到所有的证据都充分证明了他的罪行,我
们不能对他进行指责。

在本案中,指控方尚未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犯罪,因此,应该将他视为无罪。

其次,我要指出的是,指控方提供的证据存在一定的问题。

其中,关键证人的证词并
不一致,并且在审讯过程中经常感到迷惑或不肯定。

这种不可靠的证词无法成为确定
我的当事人有罪的依据。

此外,指控方提供的物证也存在争议,有可能被操纵或篡改。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无法相信这些证据的真实性。

再次,我要指出的是,我的当事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他提供了多个证人
证明他并非案发当时的在场人物,并且还提供了其他证据证明他在案发时间有不在场
的证据。

这些证据应该被认真考虑,并且至少应该给予他无辜的可能性。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我们不能因为要追求“终局正义”,而忽视了有罪的可能性。

法律应该是公正和公平的,每一个人都应该得到应有的待遇。

在本案中,指控方没有
提供充分和可靠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的罪行,因此,我们不能基于猜测或假设,
就断定他有罪。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团,我相信您将会坚守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根据法律和证据
来做出正确的判断,将我的当事人视为无罪。

谢谢!。

辩护词 朴实

辩护词 朴实

辩护词朴实
以下是为你提供的一份辩护词范例,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
我是[被告姓名]的辩护律师。

今天,我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我的当事人是一个诚实、勤劳的人,他/她一直以来都遵纪守法,从未有过任何犯罪记录。

关于本次案件,我的当事人坚称自己是无辜的。

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她的清白。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将有力地证明我的当事人与案件无关。

我要强调的是,法律应该是公正的,每个人都应该有权利得到公正的审判。

我相信,在这个法庭上,正义将得到伸张。

最后,我希望法庭能够认真考虑我们提供的证据,并给予我的当事人一个公正的判决。

谢谢大家。

以上是一份简单的辩护词范例,你可以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如果你需要更详细或专业的辩护词,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辩护词模板范文

辩护词模板范文

辩护词模板范文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辩护词是法庭上被告方用来自我辩护的一种文书。

在司法程序中,被告方有权利为自己进行辩护,通过辩护词来说明自己的立场和事实真相。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一份关于辩护词的模板范文,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我是(被告姓名),今天站在这里是为了为自己进行辩护。

我对所被控告的罪名保持不认罪的立场,同时我希望通过这份辩护词向各位说明我无罪的理由和事实真相。

我要重申我的无辜。

我没有犯下法律所规定的罪行,我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我没有动机也没有能力去犯下这样的罪行。

我十分重视自己的家庭和社会地位,我绝不会做出违法的行为,更不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害或伤害。

我要说明的是事实真相。

关于本案中的关键证据,我有一些观点和解释。

我要指出这些证据存在不完整和错误的可能性,有可能是被无心之人或有恶意之人所篡改或伪造的。

我要强调的是这些证据并不能证明我犯下了罪行,我对这些证据并不认同。

我要指出的是,如果将这些证据综合考虑,会发现更多的疑点和不合理因素,这些都证明了我的无辜。

我要求法庭尊重法律,客观公正地审理本案。

我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案件的公正处理是十分重视的,我希望法庭能够听取我的辩护词,并根据事实和证据做出公正的裁决。

我相信法律是公平的,只要事实清楚真相明了,我就能够获得公正的审判。

在此,我再次重申我的无罪和无辜,希望法庭能够认真审理本案,还我清白。

谢谢各位的聆听。

第二篇示例: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团成员们:我是被告方的辩护律师,今天我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想先对审判机关能够给予我们公正审理此案的机会表示感谢。

在司法程序中,每一位当事人都有权利得到公正对待,我会尽最大努力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

我要提请各位审判者注意的是,任何人都是无罪的,直到被证明有罪。

在这个案件中,我要强调的是被告方并没有任何故意犯罪的意图,而是在一系列不幸的事件中被牵连其中。

我要向法庭展示的证据将表明,被告方在案发当天并没有与犯罪行为相关的行动。

夏霖律师感动世界十大辩护词

夏霖律师感动世界十大辩护词

夏霖律师感动世界十大辩护词
1、任何人都不应该因自己的思想而受到迫害;
2、法律应该以人权为第一位,而不是被应用为政治选择的工具;
3、法律的目的不是向持有特殊地位的受益者服务,而是要让所有公民享受保护;
4、法律既不应该异化普通人,也不可能吞没情理;
5、任何矛盾,法律本身都有其正当性;
6、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行使自己权利的平等机会;
7、政治能力不该影响司法公正性;
8、司法不应该基于经济利益的衡量是否留有可能;
9、每一名受害者都应得到充分的正义;
10、法治建立于尊重和保护所有人的权利。

[斯伟江辩护词]斯伟江律师的优秀辩护词[全文]

[斯伟江辩护词]斯伟江律师的优秀辩护词[全文]

[斯伟江辩护词]斯伟江律师的优秀辩护词[全文] [斯伟江辩护词]斯伟江律师的优秀辩护词[全文]篇一 : 斯伟江律师的优秀辩护词[全文]斯伟江律师的优秀辩护词[全文][短评] 李庄一案如果说没有斯伟江这篇辩护词,重庆检方不一定会作出撤诉决定。

斯伟江这一辩护词将来肯定会作为中国律师的示范教材,会上优秀律师图书的。

在律师中会说话的绝不只有斯伟江,杨学林两个人,但既会说又敢说话的,绝对要算上斯和杨两人了~李庄再次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一审辩护词/斯伟江审判长、审判员: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等的相关规定,本律师为依法维护李庄合法权益,特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本次出庭辩护,并不意味律师承认贵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只是为了避免李庄的合法权益受到二次伤害,从而依法出庭辩护。

辩护人认为:本案从侦查、到起诉,再到审理,程序屡屡违法,漏洞百出。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强管的案子,程序上千疮百孔。

程序正义犹如交通规则,如果今天江北区公检法可以这样不顾交通规则,把李庄撞回监狱,明天任何一个老百姓也可以被撞进监狱,甚至包括在座各位,谁也不能幸免。

我国文革才过去30来年,殷鉴不远,眼下重来,岂非悲哀。

有人对李庄说,专政机器很强大,对谁,谁都抗拒不了。

专政机器依法开动,当然强大。

但是,如果专政机器不顾交通规则,法定程序,程序正义,最后恐怕,也是要掉到沟里去的。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维护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让民众权利受到保护,齐家而平天下,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为李庄辩护,既为李庄个人,也是为了这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以下是具体辩护意见:第一部分:本案程序严重违法从本案程序上的关键时间节点,就可以看出本案程序上的诸多严重违法之处: 根据卷宗显示本案程序上的具体时间表如下:2010年1月16日,江北区检察院收到徐丽军的举报。

2010年1月27日,江北区检察院将举报材料移送江北区公安局2010年1月28日,江北区公安局接受刑事案件,并进行登记,领导批示是初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抢劫一案一审辩护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同意,指派我们作为其一审辩护律师参加诉讼。

庭前辩护人通过查阅卷宗并会见被告人,辩护人了解了基本案情;通过今天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首先: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抢劫罪的罪名有异议。

从被告当时作案时,虽带了刀,但系水果刀,且未将其拿出,未对被害人人身造成伤害,故认为此案当以抢夺罪处理。

其次: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有以下可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1、从被告人犯罪动机上看,被告人是基于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而到外地打工的,其抢钱财的目的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积攒经营成本。

并非是为了挥霍和追求腐化的生活。

其主观恶性程度不深,易于改造。

2、从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来看,被告人是在身上经营店铺破产,偶然发现隔壁有人取钱的情况下,一时起兴起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这一点与有预谋、有计划而实施的犯罪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

很显然本案被告人系偶犯,社会危害性也较小。

3、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来看。

被告人在第一次接受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询问时,就毫不隐瞒地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从始至终供述一致、稳定,没有丝毫的侥幸逃避法律制裁的心理,
今天的庭审,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重新做人。

足以充分说明被告人认罪态度是积极和诚恳的。

4、被告人在归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如数退赃,协助司法机关消除了自己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

使被害人基本没有受到损失。

足以表明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小、易改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恳请法庭对被告人xx酌情减轻处罚。

5、被告人xx在案发前一项遵纪守法,表现良好,从未有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系初犯,改造潜力很大。

综合以上几点意见,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杰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诚恳,一贯表现良好,并且系初犯、偶犯。

符合我国刑法适用缓刑的条件。

希望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并采纳,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从而调动被告人自我改造的积极性,自觉的改过自新,同时也能避免监管场所中罪犯之间交叉感染的弊端,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谢谢
辩护人:****** 律师
二*****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